1. 房产建筑人防收费是怎么算
该费用应该叫:人防易地建设费,费用的标准各地可能不同,一般是按规划总建筑面积。
应建人防面积=高层建筑的基层面积,按100%计算(不管有、无地下室)+ 楼层为1层—3层的如果地下室埋深不到3米或无地下室的,按基层面积的15%计算; 如埋深超过3米的按基层面积的100%计算+ 楼层为4-6层的如果地下室埋深不到3米或无地下室的
2. 房地产开发前期工程费用
A.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费用计入开发成本---前期工程费
一、勘探费。包括地质勘探、地下文物勘探;
二、设计费。包括 总体规划设计费、施工图设计费、环境设计费、售楼中心设计费
三、地形图测绘费
四、开发项目可行性编制费
五、开发土地平整
六、开发土地垃圾清运费
七、回填土费用
八、定位放线费
九、三通一平 包括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临时用道路
十、开发场地围墙工程
十一、地基检测费、临时办公室建设费
十二、人防异地建设费
十三、城市基础配套费和绿化费
十四、墙改专项费
十五、招标代理费、服务费、公证费
十六、质量监督费
十七、合同鉴证费
十八、公共消防费、地震检测费、工程监理费用
十九、广告牌制作以及广告照明、广告牌电缆工程;
B.计算土地增值额时税法允许扣除的项目。
主要包括: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
(2)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包括纳税人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和开发间接费用。(3)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费用,包括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的5%以内计算扣除。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计算扣除的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包括纳税人在转让房地产时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时缴纳的教育费附加可以视同税金扣除。
(5)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以按照上第一、二项金额之和加计20%的扣除额。
3. 配套费,人防费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以加计扣除吗
在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加计20%的扣除。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条例第六条所列的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具体为:
(二)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的成本,是指纳税人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
根据实施细则和加计扣除的规定,配套费、人防费应该加计扣除。
4. 人防工程是否纳入房屋成本
人防工程面积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因此,小区业主购买的住宅,其公共分摊部分不包含人防工程。关于人防工程的建设成本是否包含在售楼单价中,可直接向开发商咨询了解或咨询发改(物价)部门。
《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第九条公用建筑面积计算原则,凡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等,不应计入公用建筑面积部分。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按以下方法计算:整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扣除整栋建筑物各套(单元)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并拓除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及人防工程等建筑面积,即为整栋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
5. 如何正确理解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的标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第六条规定,对于代收费用作为转让收入计税的,在计算扣除项目金额时,可予以扣除,但不允许作为加计20%扣除的基数;对于代收费用未作为转让房地产的收入计税的,在计算增值额时不允许扣除代收费用。
如何正确理解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的标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20号)中,对房地产开发费用的扣除问题是这样规定的:
(一)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在按照“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房地产开发成本”金额之和的5%以内计算扣除。
(二)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在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房地产开发成本”金额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全部使用自有资金,没有利息支出的,按照以上方法扣除。上述具体适用的比例按省级人民政府此前规定的比例执行。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既向金融机构借款,又有其他借款的,其房地产开发费用计算扣除时不能同时适用本条(一)、(二)项所述两种办法。
(四)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已经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的利息支出,应调整至财务费用中计算扣除。
上述规定包含4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
二是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或是全部使用自有资金的,可以按照“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房地产开发成本”金额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
三是上述的比例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目前大多省级政府都定为10%或5%,因此在没有特殊规定的情况下,就可以按照10%或5%执行。
四是已经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的利息支出,应调整至财务费用中计算扣除。
6. 异地人防费土地增值税扣除
法律分析:房地产开发企业向建设部门缴纳市政配套设施费并取得相应的财政专用收据的,应作为房地产开发成本的公共配套设施费计算扣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7. 房地产企业人防设施未到位而缴纳的人防管理费,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根据房地产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房地产企业人防设施未到位而缴纳的人防管理费,计入成本对象的未建成本。人防设施在建成后,将未建成本转入在建成本,对已完工成本作为房地产开发计税成本并税前扣除。因此,人防管理费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望采纳
8. 房地产开发人防工程成本如何扣除
借:开发成本-基础设施费-人防工程费
贷:银行存款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人防工程指房地产企业开发项目的时候,需要同时修建部分地下的人防工程。现部分人防工程开发商上修改为地下车库,开发商没有产权只有使用权,人防工程的修建面积是当地规划局按开发项目人口密度确定,修建面积只能多减不能少建(没有开发商会多建),开发的项目也可以不建人防工程,但需要向当地建委交纳人防异地迁移费。
9. 人防设施未到位而缴纳的人防管理费能否加计扣除
答:人防工程建设管理费是指人防工程建设项目自立项、筹建、建设至联合试运转、竣工验收及后评估的全过程管理所需要费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第二十八条规定,企业计税成本核算的一般程序如下: (一)对当期实际发生的各项支出,按其性质、经济用途及发生的地点、时间区进行整理、归类,并将其区分为应计入成本对象的成本和应在当期税前扣除的期间费用。同时还应按规定对在有关预提费用和待摊费用进行计量与确认。 (二)对应计入成本对象中的各项实际支出、预提费用、待摊费用等合理的划分为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和共同成本,并按规定将其合理的归集、分配至已完工成本对象、在建成本对象和未建成本对象。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的成本,是指纳税人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 依据上述规定,房地产企业人防设施未到位而缴纳的人防管理费,应计入成本对象的未建成本。人防设施在建成后,将未建成本转入在建成本,对已完工成本作为房地产开发计税成本并税前扣除。由此可见,人防管理费应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计算加计扣除。
10. 房地产开发商需要支出什么成本扣除这些成本他们的利润多吗
房地产"开发成本"明细科目一览表——成本全透视
房地产开发商的开发成本一直是消费者心中的一个迷,在暴利的背后还有很多不为人知的,关注房地产就要关注开发成本,嘘,,,,,,,,,谁看谁知道!
(一)、土地获得价款:为取得土地开发使用权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1、土地出让金: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土地变更用途和超面积补交的地价。
2、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有关地上、地下建筑物或附着物的拆迁补偿净支出,安置及拆迁补偿,农作物补偿费等。
A、土地征用费
B、耕地占用费
C、安置养老费
D、拆迁补偿费
C、土地补偿费
D、其他
3、合作补偿款:补偿合作方地价,合作建房分配的房屋成本和税金。
4、中介费
5、预提
6、其他:含契税、初始登记费等。
(二)、前期工程费:在取得土地开发权之后,项目开发前期的水文地质勘察、测绘、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筹建、“三通一平”等前期费用。
1、勘察设计费
A、勘察及丈量费
B、规划设计费:含景观设计
C、竞标设计补偿费
2、三通一平费
A、临时道路
B、临时用电
C、临时用水
D、场地平整
E、临时设施费
3、可行性研究费
A、可行性研究编制费
B、市场调查费
C、项目建设咨询费
D、其他
4、人防费
5、大市政配套费
6、预提
7、其他
A、招标代理及管理费
B、配套方案征询费
C、测绘费
D、工程保险费
E、环境评估费
F、竣工档案编制费
G、日照分析
H、审图费
I、晒图费
J、其他
(三)、基础设施费:建筑物外红线内。
1、室外给排水系统
A、上水配套费
B、雨污水
C、直饮水
D、热水
E、其他
2、室外电气系统
A、供电配套工程费
B、其他
3、室外燃气系统
A、燃气配套费
B、其他
4、通讯系统: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
5、环卫设施
6、采暖系统
7、预提
8、其他
(四)、建筑安装工程费:项目开发过程中发生的主体内列入预算的各项费用。
1、建筑结构工程
A、基础工程
B、主体结构工程
C、门窗工程
D、公共部位精装修
E、室内精装修
F、样板房:主体内的样板间的设计、装修以及家具等费用。
2、设备及设备安装工程
A、室内水暖气电管线设备
B、室内设备及安装:空调、电梯、高低压配电等。
C、消防系统
D、智能化系统:保安、电信、卫星电视等。
3、室外总体工程
A、道路系统:小区道路、围墙、门卫、标识等。
B、园林环境工程 绿化建设、建筑小品等。
C、其他
4、工程管理费
A、工程监理费
B、咨询费
C、施工合同外奖金
D、质监费、验收费
5、预提
6、其他
(五)、公建配套设施费:开发过程中,根据有关法规,产权及其收益权不属于开发商,开发商不能有偿转让也不能转作自留固定资产的公共配套设施支出。
1、会所、物管楼
2、儿童乐园
3、学校、幼儿园
4、游泳池
5、网球场
6、预提
7、其他
(六)、资本化利息:直接用于项目开发所借入资金的利息支出、汇兑损失,减去利息收入和汇兑收益的净额。
1、利息支出
2、利息收入
3、汇兑损益
4、金融机构手续费
(七)、开发间接费:与项目开发直接相关、但不能明确属于特定开发环节的成本费用性支出;以及与项目推广销售有关但发生在楼盘开盘前的费用支出。
1、工程管理费
A、行政管理费:直接从事项目开发的部门的人员的工资、奖金、补贴等人工费以及直接从事项目开发部门的行政费。五级明细参考“管理费用”明细科目
B、在建工程抵押费:评估费、公证费、抵押登记手续费、财产保险费
C、其他
2、营销费用:项目开盘前发生的广告、策划、样板间、售楼中心建设、售楼书、模型等所有营销推广费用。
A、媒介广告费:电视、广播、互联网、报纸、杂志、公交、电子屏、车站、路牌广告。
B、样板间:临时样板间的建造、设计、装修以及清洁、保安、维修费用。
C、其他
3、预提
4、其他
5、结转:项目建设期跨多个年度,反映已经结转的开发成本。
利润跟地盘价格、房价、推销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