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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取得成本如何减值

发布时间: 2022-07-30 17:32:09

⑴ 亏损合同的减值计算如何做

答案:
(一)待执行合同不属于或有事项。但是,待执行合同变为亏损合同的,应当作为或有事项。
(二)合同存在标的资产
1、合同数量小于或等于标的资产数量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按规定确认减值损失,与存货计提减值准备会计处理相同。
2、合同数量大于标的资产数量应当先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按规定确认减值损失,然后对超过标的资产数量的预计亏损确认为预计负债。
(三)无合同标的资产
亏损合同相关义务满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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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的区别是什么

合同取得成本是指企业为取得合同而增加的成本。预计能够收回的,作为资产确认为合同取得成本。合同履行成本是指企业为履行当前合同或预期合同而发生的应确认为资产的成本,包括与合同直接相关的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等。

如果合同履行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的账面价值高于企业因转移与资产相关的货物而 预计取得的剩余对价与转移相 关货物预计发生的成本之间的差额,超 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企业在确定合同履行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的减值损失时,应当先确定其他资产的减 值损失,然后确认合同履行成本和合同取 得成本的减值 损失。合同取得成本,企 业为取得合同 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计能够收回的,作为资产确认为合同取得成本。增量成本是指企业在未取得合同的情况下不会发生的成本。

⑶ 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怎么提取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定,企业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准则规定条件的,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一)企业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二)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第一项减去第二项的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应当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在确定上述资产的减值损失时,企业应当首先对相关的其他资产确定减值损失,然后再按上述要求确定上述资产的减值损失。

⑷ 合同履约成本和取得成本减值如何转回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企业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合同履约成本的核算

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②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企业应当在下列支出发生时,将其计入当期损益:

管理费用

②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这些支出为履行合同发生,但未反映在合同价格中。

③与履约义务中已履行部分相关的支出。

④无法在尚未履行的与已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区分的相关支出。

合同取得成本的核算

增量成本,是指企业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

①确认为资产的增量成本

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应当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②计入当期损益的增量成本

但是,该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可以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支出

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如无论是否取得合同均会发生的差旅费等),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频道。

环球青藤友情提示:以上就是[ 合同履约成本和取得成本减值如何转回? ]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⑸ 只有合同成本怎么对冲

核算与合同履约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准备。
可按合同进行明细核算。
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的主要账务处理。与合同履约成本有关的资产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转回己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已计提但尚未转销的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⑹ 建造合同计提减值

建造合同预计总收入2000w低于总成本2100w,形成合同预计损失,对差额部分计提减值准备,也就是要计提100w的减值准备

⑺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没有比例规定,计提方法是,资产减值是指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如果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

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按以下程序规定提取资产减值准备:

1、公司负责项目管理的项目公司、负责相关资产的部门期末终了,应调查了解公司减值范围内资产的情况及市场行情并书面报告计划财务部。

2、计划财务部依据该报告,按照本制度规定的减值准备提取原则和方法,确定各项资产是否需要提取减值准备。计划财务部根据金融资产减值的判断标准和计提方法,对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单项计提减值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按照本章第6条程序执行。

3、对须提取减值准备的事项,计划财务部根据公司重大事项汇报制度书面报管理层审批。

4、管理层对批准提取减值准备的事项书面报告董事会并详细说明损失估计及会计处理的具体方法、依据及数额;需要核销相关项目的,管理层应向董事会提供具体核销依据。

5、董事会根据管理层报告作出专门决议。

6、单次单项核销和提取减值准备金额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事项,须由董事会报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报告内容按有关规定执行。

⑻ 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可以转回吗

法律分析:既然是资产,就必然存在减值问题,存在减值迹象时,要计提减值准备,同时确认资产减值损失。而且,在减值迹象消失时,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计提的减值损失可以转回。只有少数几种资产的减值准备可以转回,大多数资产的减值是不允许转回的,目的是防止企业利用减值和转回去影响损益,操纵利润。只有存货、应收账款、金融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持有待售资产和这里学的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的减值是可以转回的,其他所有资产的减值都不可以转回。

法律依据:《会计法》第十条 下列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一)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二)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三)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四)资本、基金的增减;(五)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六)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七)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

⑼ 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的区别

合同取得成本:合同取得成本是核算企业取得合同发生的、预计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的科目。合同取得成本可按合同进行明细核算。合同取得成本的主要账务处理。
如果合同履行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的账面价值高于企业因转移与资产相关的货物而 预计取得的剩余对价与转移相 关货物预计发生的成本之间的差额,超 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企业在确定合同履行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的减值损失时,应当先确定其他资产的减 值损失,然后确认合同履行成本和合同取 得成本的减值 损失。合同取得成本,企 业为取得合同 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计能够收回的,作为资产确认为合同取得成本。增量成本是指企业在未取得合同的情况下不会发生的成本。
企业发生上述合同取得成本时,借记合同取得成本,贷记“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对合同取得成本进行摊销时,按照其相关性借记“销售费用”等科目,贷记合同取得成本。涉及增值税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结转的合同取得成本。合同履约成本是当交易双方的交易合同达成后,由于交易的达成与交易的执行往往存在着时空上的分离,因此,如何保证交易双方忠实地履行已达成的交易合同是保证交易达成的又一重要因素。为了做好这一点,同样又需要社会付出一定的资源。除了交易双方为了这一目的而花费的费用以外,从社会整体上来看,需要抽调大量的人力、物力服务于该方面。
法律依据】:根据财会(2017)22号的规定(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企业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⑽ 合同取得成本,与合同履约成本,都属于什么类……为什么有的老师说是资产类,有的老师说是成本类,我都糊

成本这个也是资产下面的,存货下面核算的,(五)“合同履约成本”
1.本科目核算企业为履行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所发生的、不属于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按照本准则应当确认为一项资产的成本。企业因履行合同而产生的毛利不在本科目核算。
2.本科目可按合同,分别“服务成本”“工程施工”等进行明细核算。
3.合同履约成本的主要账务处理。 企业发生上述合同履约成本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等科目;对合同履约成本进行摊销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本科 目。涉及增值税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4.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结转的合同履约成本。
(六)“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1.本科目核算与合同履约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准备。
2.本科目可按合同进行明细核算。
3.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的主要账务处理。 与合同履约成本有关的资产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转回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4.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已计提但尚未转销的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七)“合同取得成本”
1.本科目核算企业取得合同发生的、预计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
2.本科目可按合同进行明细核算。
3.合同取得成本的主要账务处理。 企业发生上述合同取得成本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对合同取得成本进行摊销时,按照其相关性借记“销售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涉及增值税的, 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4.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结转的合同取得成本。

(八)“合同取得成本减值准备”
1. 本科目核算与合同取得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准备。
2. 本科目可按合同进行明细核算。
3. 合同取得成本减值准备的主要账务处理。 与合同取得成本有关的资产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转回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4. 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已计提但尚未转销的合同取得成本减值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