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谁知道建筑业的成本核算和记账啊,最好举例说明,谢谢
你的问题太大了,能不能具体点。
结合我的工作经验来说,建筑业企业的成本主要是管理成本和工程成本。管理成本主要在公司层,工程成本在项目上,因此管理费用按类别核算,工程成本按项目核算。至于记账,管理成本一般入管理费用,下设办公费、汽车费、差旅费等等,管理人员工资一般用应付职工薪酬核算,工程成本一般用工程施工科目核算,二级科目有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等等。
B. 建筑安装企业:如何核算工程成本
.一、生产费用的归集与分配
(一)人工费
1.企业要对工资、奖金支出的原始凭证(工资单、奖金单、单位工程月
报、工时记录、施工任务书等)审核、汇总,按成本核算对象将生产工人的工
资、奖金在月度进行分配。贷:
2.对外包工工资,依据外包工工程用工记录和外包工结算单,按成本核
算对象进行分配。
3.对当月支付生产工人的辅助工资、劳动保护费、交通费等,月度按企
业选定的分配方法计入成本核算对象。
4.材料二次搬运和冬雨季施工期间所增加的人工费按成本核算对象进行
分配。
5.人工费核算要以预算工日和定额单价为依据,要严格施工任务书和各
类承包、计件、实物量计酬的管理,实事求是做好用工记录,区别生产用工与
非生产用工,区别不同单位工程的用工。
6.在人工费归集与分配中,应注意将不属于人工成本项目的工资、奖金、
福利费等各类支出加以区分,按规定计入应计的项目。
以上属于人工费列支费用分录如下: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直接人工费
应付人工费或劳务费
贷:应付账款-应付劳务费-某某劳务有限公司
借:应付账款-应付劳务费-某某劳务有限公司
用支票支付人工费或劳务费
贷:内部银行-内部银行存款
(二)材料费.
1.直接用于工程实体或有助于工程形成的各种材料,必须依据其验收发
放、耗用、盘点的原始记录正确进行数量与金额的核算,能分清成本核算对象
的按成本核算对象编制工程"耗料表",确定应计入材料费成本的数额。.
2.由几个成本核算对象共同使用的材料,企业应确定合理的分配方法,
在报告期进行分配。.
3.周转材料的租赁费、摊销费,直接计入受益的成本核算对象,集中支付
需几个成本核算对象共同负担的,应确定适当的方法,合理分配。
4.材料二次搬运和冬雨季施工期间所增加的材料费按成本核算对象进行
分配
5 材料的消耗应依据定额,队组用料执行"限额领料单"。月度单位工程材
料耗料应与帐册反映的情况一致。成本核算对象所归集的月度材料耗料应与
工程进度一致。
6.结构件、设备和其他加工订货包括建设单位供料,必须按规格、数量、
质量标准认真验收,建立保管台帐,月度按实际安装进度计算耗料。
7.已供货未付款未结算的材料物资,应暂估入帐,按材料管理、核算的正
常手续办理验收领耗,付款后按实际结算数调整差额。期末对已领未用的材料,
应做假退料处理。
8.工程竣工后的剩余材料,应转移到下一个工程使用,如果经公司企业
管理部确认已无使用价值则按帐面价值全部进入工程成本。
9.周转材料的摊销,可选用定额摊销、分期摊销、分次摊销等方法计算和
分配。周转材料在工程使用结束时,应盘点数量、核实残值,调整已提摊销额。
(1)定额摊销法:依据预算定额中规定的摊销量换算:
月摊销额=月实际完成工程量×定额摊销额
(2)分期摊销法:按计划使用周转材料期限加以平均计算。
月摊销额=(周转材料原值-预计残值)÷计划使用月数
(3)分次摊销法:按周转材料在工程中计划周转次数,计算出每次摊销额
然后根据报告期实际周转次数,计算报告期应计摊销额。
每一次摊销额=(周转材料原值-预计残值)÷计划周转次数
报告期摊销额=每次摊销额×报告期实际周转次数
(4)结构工程完工后,木模板按实际盘点数量,依据市场价格确定留存
余额。
(5)工程竣工后应将剩余周转材料有偿调拨下一个工程或对外销售,如
果经公司企业管理部确认已无使用价值则按帐面价值全部进入工程成本。
10.凡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材料计价核算的企业,在领用和发出时可选用"
11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等,计价方法一经
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以上属于材料费列支费用分录如下:
1、材料已用到工程实体未付款会计分录如下:
(1)应付材料费
借:原材料-主要材料-钢材
原材料-主要材料-木材
原材料-主要材料-地材
原材料 -结构件-混凝土构件
原材料 -结构件-木构件
原材料 -结构件-金属构件
贷:应付账款-应付购货款-某某单位
(2)月底耗料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直接材料费
贷:原材料-主要材料-钢材
原材料-主要材料-木材
原材料-主要材料-地材
原材料 -结构件-混凝土构件
原材料 -结构件-木构件
原材料 -结构件-金属构件
(3)应付周转材料租赁费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直接材料费
贷:应付账款-应付租赁费-某某单位
(4)应付周转材料
借:周转材料-在用周转材料-木模板
周转材料-在用周转材料-钢模板
周转材料-在用周转材料-安全网
周转材料-在用周转材料-脚手架木
贷:应付账款-应付购货款-某某单位
(5)摊销周转列成本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直接材料费
贷:周转材料-周转材料摊销-木模板
周转材料-周转材料摊销-钢模板
周转材料-在用周转材料-安全网
周转材料-在用周转材料-脚手架木
2、用支票支付材料费会计分录如下:
(1)支付材料费
借:应付账款 -应付购货款-某某单位
贷:内部银行-内部银行存款
(2)支付周转材料租赁费
借:应付账款 -应付租赁费-某某单位
贷:内部银行-内部银行存款
(3)支付周转材料费
借:应付账款 -应付购货款-某某单位
贷:内部银行-内部银行存款
(三)机械费
1. 租用的大型垂直运输机械和中小型机械,租赁费按受益对象直接列
入机械使用费成本。由几个单位工程共用的机械,能划清每工程台班的按台班
记录直接计入,不能划清的按实物工程量或产值分配计入。
(1)机械已用到工程实体未付款会计分录如下:
应付机械租赁费
借:工程结算-合同成本-机械使用费
贷:应付账款-应付租赁费-某某单位
(2)用支票支付机械费会计分录如下:
支付机械租赁费
借:应付账款-应付租赁费-某某单位
贷:内部银行-内部银行存款
2.生产工具使用费,采用租赁方式的,按实际支付的租赁费计入成本。
自有生产工具可采用以下摊销方法计入成本:
(1)一次摊销:适用于低值工具,即出库领用时摊销原值的100%。
低值易耗品摊销会计分录如下: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机械使用费
贷: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摊销-低值工具
(2)五五摊销:适用于大型工具,即出库领用时摊销原值的50%,报损时
补提摊销50%。
大型工具摊销会计分录如下: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机械使用费
贷: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摊销-大型工具
(3)为工程特殊工艺而配备的专用工具,随工程工期分次全额摊入成本。
专用工具摊销会计分录如下: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机械使用费
贷: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摊销-大型工具
5.属于统计报量的打桩、挖土、吊装、降水等机械施工项目,按实际结
算的价款列入工程机械使用费。
会计分录如下:
(1)机械已用到工程实体未付款会计分录如下:
应付机械租赁费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机械使用费
贷:应付账款-应付分包款-某某单位
(2)用支票支付机械费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付账款-应付分包款-某某单位
贷:内部银行-内部银行存款
(四)其它直接费:按工程对象支付的其它直接费支出,如工程水电费、临时设施摊销费等,直接列入受益对象。
以上属于其它直接费列支费用分录如下
1、水电费已用到工程实体未付款会计分录如下: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其它直接费
贷:银行存款
2、用支票支付暂设房屋等款项会计分录如下:
借:临时设施建筑物—原值
贷:内部银行-内部银行存款
3、临时设施摊销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其他直接费
贷:临时设施摊销
(五)现场管理费
1.各施工现场发生的现场经费及临时设施费通过“间接费用”账户进行
归集、核算。
4.各工程共同受益的检验试验费、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及竣工清理费,分
配计入。
1、检验试验费、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及竣工清理费已用到工程实体未付款会计分录如下:
借:间接费用-其他-检验试验费
间接费用-其他-其他费用
贷:应付账款-应付购货款-某某单位
2、用支票支付检验试验费、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及竣工清理费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付账款-应付购货款-某某单位
贷:内部银行-内部银行存款
(六) 期间费用的核算
1.公司所属各单位,除公司机关可以使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外,其他单位只能将各项基金的公补部分、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诉讼费、税金等费用在间接费用中核算。
2.工会经费,项目部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以工资总额的2%提取,提取
时费用列在间接费用,贷方列在其他应付款,并按照公司工会要求及时上交。
会计分录如下:
(1)计提工会经费
借:间接费用-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2)月底将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科目余额转到其他应付款里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贷:其他应付款-工会经费
(3)支付工会经费
借:其他应付款-工会经费
贷:内部银行-内部银行存款
3. 职工教育经费,项目部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对职工进行培训的费用在
此列支,费用发生时经项目经理批准,列支在管理费用科目,以工资总额的
1.5%为控制数。
会计分录如下:
(1)计提职工教育经费
借:间接费用-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2)月底将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科目余额转到其他应付款里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贷:其他应付款-职工教育经费
(3)支付职工教育经费
借:其他应付款-职工教育经费
贷:内部银行-内部银行存款
4.利息支出,项目部根据资金使用情况,可以向公司资金计划部贷款,
并承担相应的利息。项目部发生资金短缺,向公司提出贷款申请,经有关领
导批准后,公司财务部将贷款额转入该项目部存款户中,资金计划部从贷款
转入之日起计算利息,并且按月向项目部转利息清单,直接由该项目部存款
户中扣除,项目部可根据利息清单列帐,费用列入“间接费用”科目。
支付贷款利息会计分录如下:
借:间接费用-其他-其他费用-内部贷款利息
贷:内部银行-内部银行存款
(七)上交公司费用的核算
1.在项目部每一次收取工程款时,公司财务部按工程承包合同中应上
交公司费用所计算的比例扣除上交款项,扣除上交比例包括:上交公司的利
润、公司代交的税金。
公司比例扣款会计分录如下:
借:内部往来-公司内部往来-上缴利润
内部往来-公司内部往来-代扣代缴税金
贷:内部银行-内部银行存款
2.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根据统计部门按预算定额当月所报工程产值所
取得的税金,与公司做转帐,由公司财务部统一上交税务机关。
上交公司税金及利润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本年利润-主营业务利润-上交款
贷:内部往来-公司内部往来-上缴利润
内部往来-公司内部往来-代扣代缴税金
C. 施工企业的收入和成本如何确认
按照我国会计制度的规定,施工企业的工程结算收入采用完工百分比法计算。实践中,采用了形象进度法,即工程项目部每月末向企业工程管理部门按照施工形象进度估算本月实际完成的施工产值,工程管理部门经过审核后提供给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据以确认工程结算收入。由于我国建设领域信用体系不健全,建筑市场供求不平衡,以及市场主体行为不规范,致使业主拖欠施工企业工程款成了习以为常的现象。另外,由于工程价款结算工作时间上的客观滞后,往往产值上报了,资金却迟迟不到位,这就产生了以下问题:①工程项目部会出于各种目的故意多报或少报工作量:与业主结账时,为了多收工程款,则多报工作量;向施工企业管理部门上报时,想方设法少报工作量,以达到延迟交纳管理费和税金的目的。②由于工程款的收取滞后于工程结算收入的确认,产生了会计上计提了营业税及其附加,对税金入库却没有资金来源,只能靠施企业来垫付税金的结果,加重了工程项目部和企业的税负。笔者认为,可从改进施工企业工程结算账务处理方法上入手,做到既合理又合法地为企业管理服务。 1.统一工程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的收入统计确认口径,一律以监理公司审定的工作量作为统计工作量和工程结算收入的确认标准。施工项目部按照形象进度计算出来的实际已完工工程量,须经过现场监理公司的审核后报业主进行审定。会计实务上可以统一把工程监理公司审签的工作量作为实际已完工程量上报施工企业和财务部门。财务部门以此作为工程结算收入的确认标准,以便统一企业各部门及对外界的数据报告口径。 2.由于收入确认和工程款收取的不同步,税金的计提可参照所得税时间性差异,引入“递延税款”核算办法。虽然按上述办法采用监理公司审签的工程量作为收入的确认标准统一了数据的计量口径,但仍然存在价款收取滞后于收入确认的问题,从而造成应交税金入库困难和资金缺口严重。为了保证会计核算的配比原则,“递延税款”科目的引入将较好地解决这一问题。具体做法是:月末按完工百分比法根据工程管理部门(或工程统计部门)上报的已完工程量确认工程结算收入,同时计提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然后按照实际收到的工程款计算确认应上交的各种税金,记入“应交税金”科目。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应交税金”科目之间的差额,记入“递延税款”科目,待以后收到工程款再分期转回并上缴入库。“应交税金”科目中计提的各种税金确保按期纳税申报并入库。具体的会计处理为:①月末确认收入时,借:应收账款;贷:工程结算收入(或主营业务收入)。②计提税金时,借: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或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金——递延税款。③税金入库时,借:应交税金;贷:银行存款。④以后收到拖欠工程款时,借:递延税款;贷:应交税金。⑤税款再次入库时,借:应交税金;贷:银行存款。 采用这种办法进行会计处理,待工程项目完工结算后,根据“递延税款”科目中的金额可以计算出业主拖欠的工程款金额,便于和“应收账款”科目核对。等到工程价款结清后,“应交税金”科目金额和“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科目金额一致,且收入、成本均是按实际已完工作量计算的,符合会计制度关于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的规定。
D. 建筑劳务公司如何确定每月的收入和成本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一、建筑劳务公司一般以开出发票确认收入,发票开完后外地的需预缴税款,再结转成本,成本都是按照项目实际发生的计算。工程期超过一年的可以按照工程完工进度确认收入。
1、工程发生的人工支出、材料费及项目经理差旅费等都直接计入在建工程-**项目。
2、工程收到预付款时计入预收账款-**项目。
3、工程完工后,在建工程转入主营业务成本。
4、工程发票开出后结转收入,借方计入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贷方计入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科目。
二、工程施工过程所发生的直接成本费用通过“工程施工——合同成本”科目核算。该科目根据施工项目确定成本核算对象,进行辅助核算,按照成本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一般以独立的工程合同所确定的项目为成本核算对象;在同一施工现场、同一项目部管理、工程开、竣工时间相差不大的条件下,也可将两个或多个工程项目合并确定为成本核算对象。成本项目主要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用、分包工程费用。
(4)如何核对建筑企业工资成本扩展阅读:
企业应设置“预付账款”会计科目,核算企业按照购货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
(1)企业因购货而预付的款项,借记“预付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2)收到所购物资时,根据发票账单等列明应计入购入物资成本的金额,借记“物资采购”或“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应付金额,贷记“预付账款”科目。
(3)补付的款项,借记“预付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4)退回多付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预付账款”科目。
预付款项情况不多的企业,也可以将预付的款项直接记入“应付账款”科目的借方,不设置“预付账款”科目。
企业的预付账款,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不符合预付账款性质,或者因供货单位破产、撤销等原因已无望再收到所购货物的,应将原计入预付账款的金额转入其他应收款。企业应按预计不能收到所购货物的预付账款账面余额,借记“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转入”科目,贷记“预付账款”科目。
除转入“其他应收款”科目的预付账款外,其他预付账款不得计提坏账准备。
“预付账款”科目应按供应单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预付账款”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实际预付的款项;期末如为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补付的款项。
E. 建筑企业和房地产企业的成本如何核算
房地产施工项目成本核算的方法
加强施工项目成本核算工作,可以按以下几个步骤进行:
(1)根据成本计划确立成本核算指标
项目经理组织成本核算工作的第一步是确立成本核算指标。为了便于进行成本控制,成本核算指标的设置应尽可能与成本计划相对应。将核算结果与成本计划对照比较,使其及时反映成本计划的执行情况。例如:以核算的某类机械实际台班费用支出与该分部工程计划机械费支出的比值,作为该类施工机械使用费核算指标,可以综合反映施工机械的利用率、完好率和实际使用状况。利用成本核算指标反映项目成本实施情况,可以避免以往成本核算中过多的核算报表,简化核算过程,提高核算的可操作性。
(2)成本核算主要因素分析
对于任何一个工程项目,都存在众多的成本核算科目,无法也没有必要对每一科目进行核算,否则会造成信息成本较高,得不偿失。在涉及成本的因素中,包括该项目实际作业中资源消耗数量、价格及资源价格变动的概率。例如:进行钢筋加工作业,工人工作效率、钢材加工损耗及钢材价格的市场变动情况都可能成为成本核算因素。项目成本核算的对象应该是可控成本。若钢材由企业统一采购,钢材市场价格对项是不可控成本,不作为成本核算的因素。否则,应根据钢材成本占整个工程成本的比重及钢材市场价格发生变动的概率进行分析,决定是否将钢材价格列为成本核算的因素。对于主要因素的分析方法,可以采用排列图法、ABC分析法、因果分析图法等。
(3)成本核算指标的敏感性分析
对主要成本核算因素进行敏感性分析,是设置成本控制界限的方法之一。通过敏感性分析,用以判断对某项成本因素应予以核算和控制的强度。例如:某项目计划成本为1000万元,目标成本降低额为50万元。钢材成本为该项目主要的成本控制因素,其成本占总成本的30%,计划钢材加工损耗率为1.5%。下面以钢材加工损耗率为成本控制因素进行敏感性分析:
1.“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
月末终了时,对于外购的材料物资,在没有与外部供货商确认材料的最终数量及货款总额时,按材料员的收料单做暂估,账务处理为:
借:工程施工—某单项工程—合同成本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
与供货商结算后,暂时没有支付现款时,将“暂估应付款”调入“应付工程款”科目中,凭购销双方确认后的结算单及合同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
贷:应付账款—应付工程款
(三)坏账准备
本科目核算企业计提的坏账准备。本科目下设“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两个二级科目,分别计提。坏账准备按
“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中扣出“其他应收款-内部单位往来”的期末余额为提取基数,计提比例为0.5%,计算公式为:
坏账准备/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0.5%
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其他应收款/内部单位往来”期末余额)]
0.5%
坏账准备按年计提,采用备抵法计提。计提时,借:管理费用或间接费用
贷:坏账准备。当企业本期应提取的坏账准备大于已提取坏账准备的账面余额时,应按其差额进行补提;当应提取的坏账准备小于已提取的账面余额时,其差额用红字做上述分录进行冲销。
(四)工程结算
1、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根据工程施工合同的完工进度向业主开出工程价款结算单办理结算的价款。
2、向业主开出工程价款结算单办理结算时,按结算单所列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工程施工合同完工后,将本科目余额与相关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施工”科目对冲,借记本科目,贷记“工程施工”科目。
3、本科目按工程施工合同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4、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完工工程已开出工程价款结算单办理结算的价款。
(五)工程施工
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实际发生的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
本科目应设置以下两个明细科目:
1、合同成本
本科目核算各项工程施工合同发生的实际成本,一般包括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用等。该科目应按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进行归集。
2、合同毛利
本科目核算各项工程施工合同确认的合同毛利。
施工企业进行施工发生的各项费用,借记本科目(合同成本),贷记“应付工资”、“原材料”等科目。按规定确认工程合同收入、费用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合同毛利)科目。
合同完工结清“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账户时,借记“工程结算”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完工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
(六)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
1、这两个科目分别核算施工企业的工程合同收入和工程合同费用。
2、按规定确认工程合同收入和工程合同费用时,按当期确认的工程合同费用,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按当期确认的工程合同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工程施工—合同毛利”科目。合同完工确认工程合同收入、费用时,应转销合同预计损失准备,按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减去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的工程合同费用后的余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按实际合同总收入减去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的工程合同收入后的余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工程施工—合同毛利”科目。同时,按相关工程施工合同已计提的预计损失准备,借记“存货跌价准备—合同预计损失”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
3、这两个科目应按施工合同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4、期末,应将这两个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这两个科目应无余额。
(七)存货跌价准备
1、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提取的存货跌价准备。
2、在本科目下设置“合同预计损失准备”明细科目,核算工程施工合同计提的损失准备。
3、如果合同总成本超过合同预计总收入,建筑施工单位应将预计损失立即确认为当期费用,借记“管理费用”,贷记“存货跌价准备—合同预计损失准备”。
合同完工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时,企业应转销合同预计损失准备,按照确认的工程合同费用,借记“主营业务成本”,按确认的工程合同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工程施工—合同毛利”;同时,按相关工程施工合同预计损失准备,借记“存货跌价损失准备—合同预计损失准备”,贷记“管理费用”科目。
4、各所属单位应按施工合同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5、期末,“存货跌价准备—合同预计损失准备”科目贷方余额反映尚未完工工程施工合同已计提的损失准备。
四、工程收入、成本、税利结转的统一规定
(一)工程成本费用归集
1、在“工程施工”科目下设置“合同成本”明细科目,归集和核算各项施工合同发生的实际成本。该明细科目应按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进行归集和核算。
(1)成本核算对象:一般应以独立的工程合同所确定的项目为成本核算对象;在同一施工现场、同一项目部管理、工程开、竣工时间相差不大的条件下,也可两个或多个工程项目合并确定为成本核算对象。
(2)成本项目: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用。
2、属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和其他直接费等直接成本费用,直接计入有关工程成本。
3、间接费用指各施工单位(项目部)为组织和管理施工生产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包括项目管理人员工资、奖金、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及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取暖费、办公费、差旅费、财产保险费、工程保修费、排污费、“四险一金”等。
间接费用应按施工单位及项目管理部和间接费用类别归集核算,月度终了再以该项目部所管理的各个工程项目的统计完成量为分配基数,分配计入有关项目的工程成本。
4、会计核算:
(1)项目施工发生的各项费用,借记“工程施工—某工程—合同成本—成本项目”科目,或“工程施工—间接费用”科目,贷记“应付工资”、“原材料”、“银行存款”等科目。
(2)月度终了,分配间接费用,借记“工程施工—合同成本—间接费用”科目,贷记“工程施工—间接费用”科目。
(二)在施工程收入、成本、税利结转
1.按月编制《在施工程收入、成本、税利结转表》,表内指标的填列方法如下:
(1)建筑业总产值:以统计部门报出的自行完成工作量为准;
(2)应付对外分包工程款:以统计部门报出的分包完成工作量为准;
(3)主营业务收入:根据“建筑业总产值”加上“应付对外分包工程款”之和确认。
(4)自行完成主营业务收入:即“建筑业总产值”,根据“主营业务收入”减去“应付分包工程款”之差确认。
(5)合同毛利率:根据编制“施工图预算合同毛利率测算表”(详附表)或根据项目工程经济责任考核(承包)指标即:(上缴管理费率+营业税金及附加),并按谨慎性原则确定。合同毛利率不得确认为负数,且一经确定,不能随意变动。
(6)合同毛利:根据“自行完成主营业务收入”乘以“合同毛利率”确认。
(7)合同成本:根据“自行完成主营业务收入”减去“合同毛利”之差确认。
(8)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根据“自行完成主营业务收入”乘以税费率确认。
2、会计核算:
(1)根据“自行完成主营业务收入”,借记“应收账款—应收工程款—(建设单位)”科目,贷记“工程结算”科目;
(2)根据“应付对外分包工程款”,借记“应收账款—应收工程款—(建设单位)”科目,贷记“应付账款—应付分包款—(对外分包单位)”科目;
(3)根据“主营业务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根据确认的“合同毛利”,借记“工程施工—合同毛利”科目;根据“主营业务收入”减去“合同毛利”之差,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
(4)根据“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借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金—(税种)”科目;贷记“其他应交款—(附加费类别)科目。
(5)期末,结转“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和“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借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贷记“本年利润—“主营业务利润”科目;借记“本年利润—“主营业务利润”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和“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
F. 工程施工怎么确认收入和成本
一、核定征收方式下的收入与成本确认
核定征收是由税务机关依据施工企业经营情况,在其正常的生产经营的条件下,对施工企业生产出的产品进行核定,最终按照相关规定征收税款的征收方式。核定征收有三种形式:⑴按收入总额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⑵按成本费用总额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总额×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⑶按经费支出核算应纳税所得额:经费支出总额×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
(一)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
计算公式为: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25%)
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入额×应税所得率(毛利率8%~10%)
要注意的是,当用应税所得率和收入总额对施工企业的所得率进行核定时,收入总额的构成与施工企业会计核算的收入是不一样的。例如,“转让财产收入”并不是转让财产的净收入,而是对财产进行处置所取得的全部收入。
(二)直接核定应纳所得税额征收方式
采取直接核定应纳所得税额征收时,一是要参照当地施工行业的经营规模、收入水平相似的施工企业的税负水平进行核定;二是必须要依据成本费用支出额进行定率核定;三是需要依据耗用的原料、机器设备等加以推算。如果我们选择前款所列的一种方法而无法对纳税额进行核定时,则可以采用两种或者是两种以上的方法进行核定。
二、查账征收方式下的收入与成本确认
查账征收,是指施工企业在规定的纳税期限之内,根据自己实际的经营状况,向税务部门申请企业的营业额与所得额,再经过税务部门的严格审核后,开出缴款书,然后由施工企业在一定的期限之内缴纳税款。
查账征收与定额征收都是针对所得税的,而且查账征收和定额征收都能够预缴,由于税务部门有时工作会过于繁忙,所以他会要求施工企业提前缴纳一部分税款,用于未来的抵减。查账征收施工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企业所得税=(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投资净收益+补贴收入+营业外收支净额)×税率。
查账征收方式下,施工企业按是否执行建造合同准则,收入与成本的确认又大不相同。不执行建筑造合同准则的施工企业的收入与成本,通常以实际收款确认收入,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支出确认成本;执行建造合同准则的施工企业的收入与成本确认涉及因素较多,需要全面考量。现阶段,我国在确认施工企业的收入与成本问题上,还没有一个统一的行为准则进行参考,这就需要我们权衡利弊,从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出发进行选择。
三、收入与成本确认的建议
(一)建造合同核算遵循的原则
施工企业在收入与成本核算方面的情况比较特殊、核算的过程也比较复杂,所以需要我们正确使用核定征收与查账征收两种核算方法。同时还要构建一套完整的成本核算体系,才能够就完成合同的已经发生和即将发生的成本加以科学、全面的评估与计算,从而提高施工企业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具体如下:一是对预计发生的总成本必须做到无偏差、及时、准确;二是对企业实际发生的成本要及时归类、入账;三是加强计量部门、财务部门以及合同签订部门的交流与沟通,保证信息畅通,同时完善成本核算的监督机制,最大限度地提高成本核算的可靠性、真实性与准确性。必须注意的是,惟有在预计总成本合理且实际所发生的成本及时、有效归类到位的情况下,核定征收与查账征收的核算才会更准确,所确认的收入与成本才更真实。
(二)施工企业合同成本的分析
⒈构成: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
直接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直接工程费,指耗用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构使用费。二是其他直接费用,指措施费,包括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混泥土和钢筋混泥土模板及支架费、脚手架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施工排水降水费、二次搬运费用以及临时设施摊销等等。
间接费用,由规费和企业管理费组成。规费包括工程排污费、社会保障费。企业管理费包括管理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费、劳动保险费,固定资产的使用费、与建筑相关的设计费用、技术援助费用、办公费、水电费、差旅交通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财产保险费、财务费用、税金等等。
⒉对于成本的处理
直接费用在发生时直接计人合同成本;间接费用在期末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分摊计人合同成本,间接费用的分摊方法主要有人工费用比例法、直接费用比例法等。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取得的、不计人合同收入的零星收益,这部分收益冲减合同成本。合同成本不包括下列费用: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管理费用;企业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而发生的财务费用。
(三)加强施工企业收入与成本确认的策略
1.加大宣传力度,促进施工企业能够自行申报。税收部门要充分利用好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对施工企业展开纳税宣传,从而使他们能够强化建账、建簿的意识,能够正确对收入与成本进行核算,同时严格执行纳税制度,自行申报,查账征收。如果确实没有建账能力,必须在正确核算收入与成本的前提下,根据企业经营的实际情况计算应税所得率。
2.加大力度规范建筑市场。政府应该就目前建筑市场比较混乱的情况出台相关的法律政策,以对建筑市场的操作行为加以规范。加大与建造合同相关的法律的立法力度,防止一些企业拖欠工程款项、反复变更工程计划等情况,保障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督促施工企业努力提高自身的财务管理水平,争取在建筑行业建立一套标准化的财务预算制度与申报制度。
3.加强合同成本核算的体系建设。一套完善的合同成本核算体系,能够有效确定合同之外所发生的一些成本,这对于施工企业来讲是非常必要的。在构建合同成本核算的过程中,我们还可以需要参考企业发展实际情况以及创造的经营成果等因素。
G. 建筑安装公司怎样确认收入与成本
1、收入的确认。根据营业税相关条例,建筑安装工程的纳税时间可以按照工程结算方式和时间来确定,换言之,就是按照建筑方与承建方之间的工程款结算时间来确认收入,如按月结算的话,就按月确认收入。如果结算时开发票,那就是按开票时间来确认,如果不是,就按结算时间确认。在税务的角度来说,你进行结算时就应该缴税,不管你是否收到钱。据我了解,现在的建筑企业一般都会遵循结算——开票——收钱这个流程来做,所以一般都会先缴税,后收钱。也有不少是收到钱才开票和确认收入的,这可能有违法的嫌疑,不过如果税务机关任务不紧的话,都不会太严的。
2、成本费用的确认。一般来说,是应该按照工程项目来归集成本费用,也就是说A项目的成本费用要与B项目的分开来结算,这样才能准确核算利润。但如果实在不行,那就只能按照工程比例来核算。举个例子:
A工程总收入100万元,成本费用比例为80%,1月份A工程进度是40%,那么,A工程的成本费用就是100×80%×40%=32万元。
新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所以,除了新法和实施条例有具体规定扣除标准以外的费用,只要是合理的,都可以扣除,也就是说,只要你的成本收入比例定的合理的话,你这样核算是被承认的。不过一定要事先与税务机关沟通。
补充:其实你可以参考《企业所得税法》确认收入的方法来确认,而材料的分摊也可以参考上述的方法,原理也是一样的。
H. 实际工作中建筑业如何账务处理如何确定收入、成本
一、收入核算
1、收到预付工程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2、工程完工结算时(开出发票)
借;预收账款
贷:工程结算收入
3、结转收入
借:工程结算收入
贷:本年利润
二、成本的核算
1、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
借:工程施工--材料费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材料等)
2、支付人工费
借:工程施工--人工费
贷:现金(或应付工资等)
3、发生的机械费用
借:工程施工--机械使用费
贷:银行存款(或累计折旧等)
4、发生的其他直接费(含外包费)
借:工程施工--其他直接费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等)
5、工程完工结算
借:工程结算成本
贷:工程施工
6、结转成本
借:本年利润
贷:工程结算成本
三、税金核算
1、提取时
借: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营业税
应交税费—城建税
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2、结转税金
借:本年利润
贷: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
3、上缴税金
借:应交税费--营业税
应交税费--城建税
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
如果工期跨年度,可以用完工百分比法预计工程收入和成本,并结转。如果长期放在预收账款,税务可能会有问题。
I. 如何正确核算施工企业成本呢
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
一、总说明
(一)为了统一规范施工企业的会计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施工企业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同时,执行本办法。
二、补充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一)会计科目的设置
1.本办法在《企业会计制度》的基础上增设了“周转材料”、“临时设施”、“临时设施摊销”、“临时设施清理”、“工程结算”、“工程施工”和“机械作业”科目。
2.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施工企业确认的工程合同收入和工程合同费用分别通过“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核算,本办法对其核算内容进行了补充。工程施工合同预计损失准备通过在“存货跌价准备”科目下增设“合同预计损失准备”明细科目核算。
3.施工企业可以根据需要自行设置“拨付所属资金”、“上级拨入资金”和“内部往来”等科目。
(二)补充会计科目的使用说明
1233周转材料
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库存和在用的各种周转材料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
周转材料是指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能够多次使用,并可基本保持原来的形态而逐渐转移其价值的材料,主要包括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和其他周转材料等。
二、本科目应设置“在库周转材料”、“在用周转材料”和“周转材料摊销”三个明细科目,并按周转材料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采用一次转销法的,可以不设置以上三个明细科目。
三、购入、自制、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的周转材料、施工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周转材料、非货币性交易取得的周转材料等,以及周转材料的清查盘点,比照“原材料”科目的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四、施工企业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对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分期摊销、分次摊销或者定额摊销的方法。
(一)一次转销法。一般应限于易腐、易糟的周转材料,于领用时一次计入成本、费用。
(二)分期摊销法。根据周转材料的预计使用期限分期摊入成本、费用。
(三)分次摊销法。根据周转材料的预计使用次数摊入成本、费用。
(四)定额摊销法。根据实际完成的实物工作量和预算定额规定的周转材料消耗定额,计算确认本期摊入成本、费用的金额。
五、领用、摊销和退回周转材料时,应分别以下情况进行账务处理:
(一)采用一次转销法的,领用时,将其全部价值计入有关的成本、费用,借记“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采用其他摊销法的,领用时,按其全部价值,借记本科目(在用周转材料),贷记本科目(在库周转材料);摊销时,按摊销额,借记“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周转材料摊销);退库时,按其全部价值,借记本科目(在库周转材料),贷记本科目(在用周转材料)。
六、周转材料报废时,应分别以下情况进行账务处理:
(一)采用一次转销法的,将报废周转材料的残料价值作为当月周转材料转销额的减少,冲减有关成本、费用,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工程施工”等科目。
(二)采用其他摊销法的,将补提摊销额,借记“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周转材料摊销);将报废周转材料的残料价值作为当月周转材料摊销额的减少,冲减有关成本、费用,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工程施工”等有关科目,同时,将已提摊销额,借记本科目(周转材料摊销),贷记本科目(在用周转材料)。
七、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施工企业,月度终了,应结转当月领用周转材料应分摊的成本差异,通过“材料成本差异”科目,记人有关成本、费用科目。
八、在用周转材料,以及使用部门退回仓库的周转材料,应当加强实物管理,并在备查簿上进行登记。
九、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施工企业在库周转材料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以及在用周转材料的摊余价值。
1281存货跌价准备
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提取的存货跌价准备。
二、在本科目下设置“合同预计损失准备”明细科目,核算工程施工合同计提的损失准备。
三、如果合同预计总成本将超过合同预计总收入,应将预计损失立即确认为当期费用,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存货跌价准备-合同预计损失准备”科目。
合同完工确认工程合同收入、费用时,应转销合同预计损失准备,按确认的工程合同费用,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按确认的工程合同收人,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工程施工-合同毛利”科目。同时,按相关工程施工合同预计损失准备,借记“存货跌价准备-合同预计损失准备”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
四、“存货跌价准备-合同预计损失准备”科目应按施工合同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五、“存货跌价准备-合同预计损失准备”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完工工程施工合同已计提的损失准备。
1506临时设施
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为保证施工和管理的正常进行而购建的各种临时设施的实际成本。
二、施工企业购置临时设施发生的各项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需要通过建筑安装才能完成的临时设施,发生的各有关费用,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再从“在建工程”科目转入本科目。
三、出售、拆除、报废和毁损不需用或者不能继续使用的临时设施通过“临时设施清理”科目核算,按临时设施账面价值,借记“临时设施清理”科目,按已提摊销额,借记“临时设施摊销”科目,按其账面原价,贷记本科目。取得的变价收入和收回的残料价值,借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贷记“临时设施清理”科目。发生的清理费用,借记“临时设施清理”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利泪。临时设施清理后,如为清理净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临时设施清理”科目;如为清理净收益,借记“临时设施清理”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四、本科目应按临时设施种类和使用部门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施工企业期末临时设施的账面原价。
1507临时设施摊销
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各种临时设施的累计摊销额。
二、施工企业的各种临时设施应当在工程建设期间内按月进行摊销,摊销方法可以采用工作量法,也可以采用工期法。当月增加的临时设施,当月不摊销,从下月起开始摊销;当月减少的临时设施,当月继续摊销,从下月起停止摊销。摊销时,按摊销额,借记“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只进行总分类核算,不进行明细分类核算。需要查明某项临时设施的累计摊销额,可以根据临时设施卡片上所记载的该项临时设施的原价、摊销率和实际使用年限等资料进行计算。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施工企业临时设施累计摊销额。
1702临时设施清理
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因出售、拆除、报废和毁损等原因转入清理的临时设施价值及其在清理过程中所发生的清理费用和清理收入等。
二、出售、拆除、报废和毁损不需用或者不能继续使用的临时设施,按临时设施账面价值,借记本科目,按已提摊销额,借记“临时设施摊销”科目,按其账面原价,贷记“临时设施”科目。取得的变价收人和收回的残料价值,借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发生的清理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临时设施清理后,如为清理净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如为清理净收益,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被清理的临时设施名称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四、本科目期末余额,反映尚未清理完毕临时设施的价值以及清理净收入(清理收入减去清理费用)。
2123工程结算
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根据工程施工合同的完工进度向业主开出工程价款结算单办理结算的价款。
二、向业主开出工程价款结算单办理结算时,按结算单所列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工程施工合同完工后,将本科目余额与相关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施工”科目对冲,借记本科目,贷记“工程施工”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工程施工合同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完工工程已开出工程价款结算单办理结算的价款。
4104工程施工
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实际发生的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
二、本科目应设置以下两个明细科目:
(一)合同成本
本科目核算各项工程施工合同发生的实际成本,一般包括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用等。该科目应按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进行归集。
成本项目一般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和间接费用。其他直接费包括有关的设计和技术援助费用、施工现场材料的二次搬运费、生产工具和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工程定位复测费、工程点交费用、场地清理费用、临时设施摊销费用、水电费等。间接费用是企业下属各施工单位为组织和管理施工生产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施工、生产单位管理人员工资、奖金、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及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取暖费、办公费、差旅费、财产保险费、工程保修费、排污费等。
其中,属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和其他直接费等直接成本费用,直接计人有关工程成本,间接费用可先在本科目(合同成本)下设置“间接费用”明细科目进行核算,月份终了,再按一定分配标准,分配计人有关工程成本。
(二)合同毛利
本科目核算各项工程施工合同确认的合同毛利。
三、施工企业进行施工发生的各项费用,借记本科目(合同成本),贷记“应付工资”、“原材料”等科目。按规定确认工程合同收人、费用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合同毛利)科目。
四、合同完工结清“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账户时,借记“工程结算”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完工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
4110机械作业
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及其内部独立核算的施工单位、机械站和运输队使用自有施工机械和运输设备进行机械作业(包括机械化施工和运输作业等)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施工企业及其内部独立核算的施工单位,从外单位或本企业其他内部独立核算的机械站租入施工机械,按照规定的台班费定额支付的机械租赁费,直接记入“工程施工”科目,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设置“承包工程”和“机械作业”两个明细科目,并按施工机械或运输设备的种类等成本核算对象设置明细账,按规定的成本项目分设专栏,进行明细核算。
三、施工企业内部独立核算的机械施工、运输单位使用自有施工机械或运输设备进行机械作业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应按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进行归集。
成本核算对象一般应以施工机械和运输设备的种类确定。
成本项目一般分为:人工费、燃料及动力费、折旧及修理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用(为组织和管理机械作业生产所发生的费用)。
四、发生的机械作业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原材料”、“应付工资”、“累计折旧”等科目。月份终了,分别以下情况进行分配和结转:
(一)施工企业及其内部独立核算的施工单位、机械站和运输队为本单位承包的工程进行机械化施工和运输作业的成本,应转入承包工程的成,借记“工程施工”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对外单位、本企业其他内部独立核算单位以及专项工程等提供机械作业(包括运输设备)的成本,借记“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本科目在月份终了时,一般应无余额。
5101主营业务收入
5401主营业务成本
一、这两个科目分别核算施工企业的工程合同收入和工程合同费用。
二、如果工程施工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企业应当根据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工程合同收入和工程合同费用。如果工程施工合同的结果不能够可靠地估计,应当区别情况处理:若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工程合同收人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加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工程合同费用;若合同成本不能够收回的,不能收回的金额应当在发生时立即作为工程合同费用,不确认收入。
三、按规定确认工程合同收人和工程合同费用时,按当期确认的工程合同费用,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按当期确认的工程合同收人,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工程施工-合同毛利”科目。合同完工确认工程合同收人、费用时,应转销合同预计损失准备,按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减去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的工程合同费用后的余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按实际合同总收人减去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的工程合同收人后的余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工程施工-合同毛利”科目。同时,按相关工程施工合同已计提的预计损失准备,借记“存货跌价准备-合同预计损失准备”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
四、这两个科目应按施工合同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五、期末,应将这两个科目的余额转人“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这两个科目应无余额。
三、补充报表项目及编制说明
(一)“周转材料”科目余额应列入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项目,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二)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项目下,增加“其中:已完工尚未结算款”项目,反映施工企业在建施工合同已完工部分但尚未办理结算的价款。本项目根据有关在建施工合同的“工程施工”科目余额减“工程结算”科目余额后的差额填列。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下列信息:在建施工合同累计已发生的成本、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以及累计已结算的价款。
(三)在资产负债表的“其他长期资产”项目下,增设“其中:临时设施”项目,反映临时设施的摊余价值、尚未清理完毕临时设施的价值以及清理净收入。本项目根据“临时设施”和“临时设施清理”科目余额之和减“临时设施摊销”科目余额后的金额填列。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临时设施的摊销方法、临时设施的原价、累计摊销额以及清理情况。
(四)在资产负债表中的“预收账款”项目下,增加“其中:已结算尚未完工工程”项目,反映施工企业在建施工合同未完工部分已办理了结算的价款。本项目根据有关在建施工合同的“工程结算”科目余额减“工程施工”科目余额后的差额填列。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下列信息:在建施工合同已结算的价款、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累计已确认的毛利。
(五)在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中的“三、存货跌价准备合计”项目所属“原材料”项目下,增加“合同预计损失准备”项目。
(六)施工企业还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当期确认的合同收人、合同费用以及确定合同完工进度的方法。
注意成本费用的归集、分配
成本费用通过工程施工科目核算。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应按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进行归集。成本项目一般应包括:(1)人工费;(2)材料费;(3)机械使用费;(4)其他直接费;(5)间接费用(指企业各施工单位,如工程处、施工队、工区等为组织和管理施工生产活动所发生的支出)。其中,属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等直接成本费用,直接计入有关工程成本,间接费用可先在本科目设置“间接费用”明细科目进行核算,月份终了,再按一定分配标准,分配计入有关的工程成本。月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