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自然資源部管下面哪些機構
自然資源部管辦公廳、綜合司、法規司、自然資源調查監測司等各種機構。
自然資源部主要職責有以下幾點: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草原、濕地、水、海洋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
2、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
3、負責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
4、負責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工作;
5、負責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
6、負責建立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等等各種職責。
為統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統一行使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生態保護修復職責,著力解決自然資源所有者不到位、空間規劃重疊等問題,實現山水林田湖草整體保護、系統修復、綜合治理,方案提出,將國土資源部的職責,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組織編制主體功能區規劃職責,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的城鄉規劃管理職責,水利部的水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職責,農業部的草原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職責,國家林業局的森林、濕地等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職責,國家海洋局的職責,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的職責整合,組建自然資源部,作為國務院組成部門,自然資源部對外保留國家海洋局牌子。
《自然資源部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第六條 自然資源部設下列派出機構:
(一)根據中央授權,自然資源部向地方派駐國家自然資源督察北京局、沈陽局、上海局、南京局、濟南局、廣州局、武漢局、成都局、西安局,承擔對所轄區域的自然資源督察工作。9個督察局行政編制336名,司局級領導職數64名(9個督察局按1正2副配備,對應的37個被督察單位各配備督察專員1名)。
(二)陝西測繪地理信息局、黑龍江測繪地理信息局、四川測繪地理信息局、海南測繪地理信息局實行由自然資源部與所在地省政府雙重領導以自然資源部為主的管理體制,具體機構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三)自然資源部在北海、東海、南海3個海區分別設立派出機構,具體職責和機構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Ⅱ 省、市、縣國土資源部門什麼時候改自然資源部門
2018年3月省、市、縣國土資源部門改為自然資源部門。
2018年3月,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決定,批准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
根據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三中全會部署,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總體要求。
將國土資源部的職責,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組織編制主體功能區規劃職責,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的城鄉規劃管理職責。
水利部的水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職責,農業部的草原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職責,國家林業局的森林、濕地等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職責,國家海洋局的職責,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的職責整合,組建自然資源部,作為國務院組成部門。
(2)自然資源部門增加了什麼部門擴展閱讀:
自然資源部的主要職責是:
對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進行監管,建立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履行全民所有各類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統一調查和確權登記,建立自然資源有償使用制度,負責測繪和地質勘查行業管理等。
第一類職能是監管;
第二類職能是自然資源的資產化管理;
第三類職能是測繪和地勘行業管理。
參考資料:搜狗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
Ⅲ 國土資源部下面有哪些部門
國家海洋局-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
部內各司局:
辦公廳
國家土地總督察辦公室
政策法規司
調控和監測司
規劃司財務司
耕地保護司
地籍管理司
土地利用管理司
地質勘查司
礦產開發管理司
礦產資源儲量司
地質環境司
執法監察局科技與國際合作司
人事司
機關黨委離退休幹部局
(3)自然資源部門增加了什麼部門擴展閱讀:
主要職責: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負責土地資源 、礦產資源、海洋資源等自然資源的規劃、管理、保護與合理利用。在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中,國務院機構被分為四類:宏觀調控部門,專業經濟管理部門,教育科技文化、社會保障和資源管理部門,國家政務部門。
國土資源部放在教育科技文化、社會保障和資源管理部門一類中,與教育科技文化、社會保障一起作為國民經濟發展的基礎保障部門,是我國經濟發展的後勁所在。這充分突出了國土資源在國民經濟中基礎地位。
國土資源部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等法律及法規,依法行政。
並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調整組織機構,把部政府職能切實轉變到宏觀調控、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方面來,完善我國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建立符合我國市場經濟要求的資源管理機制
Ⅳ 自然資源局是什麼單位合並的
自然資源局是把原來的國土資源局、城鄉規劃局等單位進行了合並,並整合了發改局、林業局、水利局的部門職能形成的行政單位。
自然資源局是原來的國土資源局、城鄉規劃局、林業局、海洋漁業局合並組建的一個局,主要管理土地使用權,城鄉規劃,林業,海洋漁業資源,所以是標準的管理部門,也有代表政府的部分執法權。
自然資源概況說明
自然資源,亦稱天然資源,是指在其原始狀態下就有價值的貨物。一般來說假如獲取這個貨物的主要工程是收集和純化,而不是生產的話,那麼這個貨物是一種自然資源。采礦、採油、漁業和林業因此一般被看作獲取自然資源的工業,而農業則不是。自然資源是成為貨物的自然財富。
Ⅳ 自然資源部是哪幾個部合並
法律分析:新成立的自然資源部保留國土部的職責,將國家發改委、住建部、水利部、農業部、國家林業局、國家海洋局、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等7個部門的部分職責合並。
法律依據:《自然資源部立法工作程序規定》 第三條 自然資源部法治工作機構(以下簡稱法治工作機構)負責組織、協調自然資源部立法工作。自然資源部其他內設機構(以下簡稱其他內設機構)在職責范圍內配合法治工作機構開展相關立法工作。
Ⅵ 據傳說國土資源部將會合並,將職能權利分入環保部和住建部。這個是真的假的,如果是真的,那什麼時候執
國土資源部將會合並是真的;國土資源部的職能權利分入環保部和住建部是假的;合並已於2018年4月10日完成。
國土資源部並不是被撤銷,而是和其他單位合並組建自然資源部。
合並的原因是為了構建起職責明確、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體系,提高政府執行力,建設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
根據人隨職責走的原則,國土資源部的工作人員一並全部劃歸自然資源部,工資不變,但有關補貼會發生變化。
(6)自然資源部門增加了什麼部門擴展閱讀:
黨的十九屆三中全會通過了《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提出組建自然資源部、應急管理部等。
將國土資源部的職責劃入新組建的自然資源部,作為國務院組成部門,不再保留國土資源部。
將國土資源部的地質災害防治職責劃入新組建的應急管理部。
Ⅶ 自然資源部內設機構有哪些
自然資源部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辦公廳
(二)綜合司
(三)法規司
(四)自然資源調查監測司
(五)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局
(六)自然資源所有者權益司
(七)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司
(八)國土空間規劃局
(九)國土空間生態修復司
(十)國土空間生態修復司
(十一)耕地保護監督司
(十二)地質勘查管理司
(十三)礦業權管理司
(十四)礦產資源保護監督司
(十五)海洋戰略規劃與經濟司
(十六)海域海島管理司
(十七)海洋預警監測司
(十八)國土測繪司
(十九)地理信息管理司
(二十)國家自然資源總督察辦公室
(二十一)執法局
(二十二)科技發展司
(二十三)國際合作司(海洋權益司)
(二十四)財務與資金運用司
(二十五)人事司
(二十六)機關黨委
Ⅷ 原來的國土資源部,跟現在的自然資源部有了哪些變化
你好,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
以下是從網上搬運到的觀點,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一)國土資源到自然資源
自然資源部三定方案中表述為:
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草原、濕地、水、海洋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
原國土資源部相關表述為:
承擔保護與合理利用土地資源、礦產資源、海洋資源等自然資源的責任。
可以得出,國土資源指的是土地資源、礦產資源、海洋資源,自然資源指的是土地、礦產、森林、草原、濕地、水、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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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資源
(二)關於多規合一
自然資源部三定方案中表述為:
負責建立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推進主體功能區戰略和制度,組織編制並監督實施國土空間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開展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組織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控制線,構建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布局。建立健全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擬訂城鄉規劃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擬訂並實施土地、海洋等自然資源年度利用計劃。負責土地、海域、海島等國土空間用途轉用工作。負責土地徵收徵用管理。
原國土資源部相關表述為:
承擔優化配置國土資源的責任。編制和組織實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土地整理復墾開發規劃和其他專項規劃、計劃。指導和審核地方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礦產資源規劃,組織編制礦產資源、海洋資源、地質勘查和地質環境等規劃以及地質災害防治、礦山環境保護等其他有關的專項規劃並監督檢查規劃執行情況。參與報國務院審批的涉及土地、礦產的相關規劃的審核。
承擔全國耕地保護的責任,確保規劃確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農田面積不減少。牽頭擬訂並實施耕地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基本農田保護,監督佔用耕地補償制度執行情況。
原國土資源部主要負責的是土地利用規劃、礦產規劃,現在多規合一後,叫做國土空間規劃。目前住建部的三定方案還沒出,關於城鄉規劃這一塊還沒最終落地。通過自然資源部方案中「研究擬訂城鄉規劃政策並監督實施」這句話可以推測,國土空間規劃是融合了城鄉規劃的。
此外,之前是環保部負責生態保護紅線劃定、國土資源部負責永久基本農田劃定,現在是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這三線全部由自然資源部組織劃定。
多規合一
(三)土地調查到國土調查
自然資源部三定方案中表述為:
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
Ⅸ 國土資源局都有什麼部門
內設機構
1.原國土資源部
辦公廳 國家土地總督察辦公室 政策法規司 調控和監測司 規劃司 財務司 耕地保護司 地籍管理司(不動產登記局)土地利用管理司 地質勘查司(礦產勘查辦公室) 礦產開發管理司 礦產資源儲量司 地質環境司(地質災害應急管理辦公室) 執法監察局 科技與國際合作司 人事司 機關黨委 離退休幹部局
2.原國家海洋局
戰略規劃與經濟司 政策法制與島嶼權益司 海域綜合管理司 預報減災司 科學技術司 國際合作司(港澳台辦公室)
3.原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
國土測繪司 法規與行業管理司 地理信息與地圖司(測繪成果管理司) 科技與國際合作司
4.國家土地督察局
北京局 上海局 沈陽局 南京局 濟南局 廣州局 武漢局 成都局 西安局
5.中國地質調查局
(9)自然資源部門增加了什麼部門擴展閱讀:
1.職責:
負責規范國土資源權屬管理。承擔全國耕地保護的責任,確保規劃確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農田面積不減少承擔及時准確提供全國土地利用各種數據的責任。承擔節約集約利用土地資源的責任。承擔規范國土資源市場秩序的責任。負責礦產資源開發的管理。負責管理地質勘查行業和礦產資源儲量。承擔地質環境保護的責任。承擔地質災害預防和治理的責任。
依法徵收資源收益,規范、監督資金使用,擬訂土地、礦產資源參與經濟調控的政策措施推進國土資源科技進步。開展對外合作與交流。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2.自然資源部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第一條根據黨的十九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和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自然資源部是國務院組成部門,為正部級,對外保留國家海洋局牌子。
第三條自然資源部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自然資源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自然資源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