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地球水資源還能用多少年
這要看人類破壞自然環境的速度。但是總的來說,如果現在不加強管理和制理,我們最多到1500年後,就無水可用了。
在地球自己調節的自然情況下,淡水永不消失,但人類發展的負作用會破壞大自然的調節能力,快的話,已知水源將在兩三百年後全部受污染,像降雨,降雪都會降酸雨,地球將失去自我調節能力,人們會到南北兩極開發淡水,這又將供給人類大約一千年的淡水。
水資源的重要作用
調節氣候。
水磨塑造地球表面的形態。
水具有物質運輸的功能。
水是一切生物必不可少的物質。
水是人類賴以生存和生產的最基本的物質基礎。
⑵ 寧波:未辦理取水證可以直接取用水資源嗎
直接從江河、湖泊、地下和水工程攔蓄的水域內取水以及利用水資源發電(含抽水蓄能發電)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向當地水行政主管部門提出辦理取水許可證,經批准後,方可按規定取水並繳納水資源費。
用水應當計量,並按照批準的用水計劃用水。用水實行計量收費和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未經批准擅自取水或未依照批準的取水許可規定條件取水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採取補救措施,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其取水許可證。
用水應當計量,並按照批準的用水計劃用水。用水實行計量收費和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未經批准擅自取水或未依照批準的取水許可規定條件取水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採取補救措施,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其取水許可證。
不需要申領取水許可證的包括五種情形:農村集體經濟及其成員使用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水塘、水庫中的水的;家庭生活和零星散養、圈養畜禽飲用等少量取水的;為保障礦井等地下工程施工安全和生產安全必須進行臨時應急取(排)水的;為消除對公共安全或者公共利益的危害臨時應急取水的;為農業抗旱和維護生態與環境必須臨時應急取水的。
一、以下五類情況下取水不需辦理取水許可:
①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使用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水塘、水庫中的水的;
②家庭生活和零星散養、圈養畜禽飲用取用少量地表水的;
③為保障礦井等地下工程施工安全和生產安全必須進行臨時應急取(排)水的;
④為消除對公共安全或者公共利益的危害臨時應急取水的;
⑤為農業抗旱和維護生態與環境必須臨時應急取水的。
二、列入基本建設管理程序的取水項目在取水許可申請時的材料:
①申請人要求審批取水許可申請的正式文件;
②按規定填寫的取水許可申請書;
法律依據:
《取水許可管理辦法》
第三十六條取水審批機關應當於每年的1月31日前向取水單位或者個人下達當年取水計劃。取水審批機關下達的年度取水計劃的取水總量不得超過取水許可證批準的取水量,並應當明確可能依法採取的限制措施。第三十八條取水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嚴格按照批準的年度取水計劃取水。因擴大生產等特殊原因需要調整年度取水計劃的,應當報經原取水審批機關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