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湖南省國土資源廳的領導信息
第一任廳長:張以坤
第二任廳長:葛洪元
第三任廳長:陳三新
第四任廳長:(現任廳長)方先知
現任廳長(2009):
方先知,男,1962年11月出生,漢族,湖南平江人,博士研究生,1983年8月參加工作,1985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3年-1988年任省地質局408隊礦區技術負責人、工程師、高級工程師、辦公室副主任;1988年-1997年任湖南省地礦局408隊隊長、總經理兼總工程師;1997年-2000年任湖南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副局長、省地礦廳黨組成員;2000年-2008年起任省國土資源廳黨組成員、副廳長;2008年11月起任省國土資源廳黨組副書記;2010年1月任湖南省國土資源廳黨組書記、廳長。
顏學毛,省國土資源廳黨組副書記、副廳長
工作分工:協助領導廳全面工作,負責國土資源政策法規、規劃計劃管理、地籍管理、地產管理工作。 分管政策法規處、規劃處、地籍管理處、地產管理處。聯系省地質研究所(省國土資源規劃院)。
簡歷:顏學毛,男,1961年12月出生,漢族,湖南南縣人,大學文化,1989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2年8月參加工作。1982年8月-1985年5月任省氣象局幹部;1985年5月-1986年11月任省農業區劃辦幹部;1986年11月-1993年5月任省國土管理局區劃處幹部、科長、副處長(期間:1993年2月-1993年5月兼任省國發實業有限公司副總經理);1993年5月-1996年8月任省國土管理局機關黨委書記、委員(期間:1994年2月-1996年1月湘西自治州花垣縣掛任縣委副書記);1996年8月-2000年9月任省國土測繪管理局規劃處處長;2000年9月-2003年7月任省國土資源廳耕地保護處處長;2003年6月任省國土資源廳黨組成員;2003年7月-2010年8月任省國土資源廳黨組成員、副廳長;2010年8月起任省國土資源廳黨組副書記、副廳長。
胡進安,省國土資源廳黨組成員、 副廳長(正廳級幹部)
工作分工:根據省委、省政府安排,負責大托鋪機場搬遷工作;分管建設用地處。
簡歷:胡進安, 男 1954年11月出生,漢族,湖南望城人,大學文化,1978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8年11月參加工作。1978年11月-1979年11月任望城縣政府幹部;1979年11月-1983年8月任共青團望城縣委生活委員、幹部、副書記;1983年8月-1985年12月離職學習;1985年12月-1989年12月任望城縣坪塘鎮黨委書記;1989年12月 -1992年9月任望城縣霞凝區區委書記;1992年9月-1995年12月任望城縣常務副縣長;1995年12月-1998年3月任長沙市芙蓉區區長;1998年3月-1999年12月任西藏山南地委委員、行署副專員;1999年12月-2002年1月任長沙市副市長;2002年1月起任省國土資源廳黨組成員、副廳長;2009年8月起兼任長株潭領導協調委員會辦公室黨組成員、副主任 ;2010年12月起任省國土資源廳正廳級幹部;2011年4月起兼任省政府機場建設辦公室主任。
易顯奇,省國土資源廳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工作分工:負責紀檢監察、廳直系統黨的建設工作。分管紀檢監察室、機關黨委。
簡歷:易顯奇,男,1956年9月出生,漢族,湖南湘陰人,大專文化,1975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7年10月參加工作。1977年10月-1980年12月任岳陽地委工作隊隊員、組織部幹部;1980年12月-1998年12月任省委組織部幹部、部領導秘書、主任科員、副處級組織員、副處長、正處級組織員、副處長;1998年12月-2000年9月任省國土測繪管理局人事教育處處長;2000年9月-2006年1月任省國土資源廳黨組成員、紀檢組長,直屬機關黨委書記,直屬機關工會主席;2006年1月-2009年7月任湖南省人事廳黨組成員、紀檢組長;2009年8月起任省國土資源廳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楊維剛,第十屆省政協副主席、民盟湖南省委主委、省國土資源廳副廳長
工作分工:負責廳機關日常管理、綜合分析研究、測繪與地理信息管理、信息化建設、後勤保障和基建工作。分管辦公室、綜合研究處、基礎測繪處、測繪行業管理處、機關後勤服務中心和廳基建辦。聯系省國土資源信息中心、宣傳中心、測繪大院管理所、省測繪科研所、省測繪質檢站、省地圖院、第一測繪院、第二測繪院、第三測繪院、省地質博物館,湖南地圖出版有限責任公司。
簡歷:楊維剛,男,1960年3月出生,漢族,湖南平江人,博士研究生,省政協副主席,中國民主同盟盟員,1975年3月參加工作。1975年3月-1978年10月湖南省平江縣知青;1978年10月-1982年7月西安理工大學印刷機械專業學生;1982年7月-1985年10月任湖南省印刷機械廠助理工程師;1985年10月-1994年10月任株洲工學院包裝系教研組長、教研室主任、系副主任、副教授、研究員;1994年10月-1998年1月任株洲市政府市長助理(其間:1995年12月-1997年12月掛職任株洲縣副縣長);1998年1月-2006年2月任株洲市副市長(其間:2000年5月-2000年11月在國家科技部掛職任副司長;2000年9月至2005年6月,中南大學管理科學與工程專業攻讀在職博士研究生);2006年2月-2007年6月任民盟湖南省委副主委、省國土資源廳副廳長;2007年6月起任民盟湖南省委主委、省國土資源廳副廳長;2008年1月起任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十一屆全國委員會委員(常務委員);2011年1月起任第十屆省政協副主席。
厲坤,省國土資源廳黨組成員、副廳長
工作分工:負責科技與對外合作、人事管理、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分管科技與對外合作處、人事處、離退休人員管理處。聯系幹部培訓中心、土地學會、土地估價師協會、地質學會、測繪學會。
簡歷:厲坤,男,1957年11月出生,漢族,湖南望城縣人,大專文化,1978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8年9月參加工作。1978年-1979年任望城縣五豐公社團委書記;1979年-1980年省委黨校學習;1980年-1988年任長沙市委組織部幹部(1988年9月任副科級);1988年底-1993年任省委組織部幹部一處幹事(1990年8月任正科級);1993年-1998年任省委組織部幹部一處副處級組織員;1998年-2001年任省委組織部幹部二處副處長;2001年-2003年任省委組織部幹部二處副處長、正處級組織員;2003年-2008年任省委組織部幹部三處處長;2008年11月任省國土資源廳黨組成員,2008年12月起任省國土資源廳黨組成員、副廳長。
彭悅,省國土資源廳黨組成員、總工程師
工作分工:負責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地質勘查工作。分管礦產資源儲量處、地質勘查處。聯系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省礦產資源儲量評審中心、省國土資源交易中心。
簡歷:彭悅,男,1955年6月出生,漢族,湖南長沙人,大學文化,1977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5年月10月參加工作。1975年10月-1997年2月任省測繪科研所技術員、副主任、副所長、所長;1997年2月-2000年9月任省國土測繪管理局副總工程師,2000年9月-2002年1月任省國土資源廳副總工程師兼省測繪局副局長;2002年1月-2006年4月任省國土資源廳總工程師;2006年4月起任省國土資源廳黨組成員、總工程師。
尹學朗,省國土資源廳黨組成員、副廳長
工作分工:礦產開發管理、地質環境、直屬土地管理工作。分管礦產開發管理處、地質環境處、直屬土地管理處。聯系省地質環境監測總站、省徵用地事務中心。
簡歷:尹學朗,男,1961年6月出生,漢族,湖南石門縣人,在職研究生畢業,1986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3年8月參加工作。1983年7月-1984年10月任省地礦局四〇三隊幹部;1984年10月-1986年6月任省地礦局辦公室秘書;1986年6月-1994年3月任省地礦局辦公室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1994年3月-1996年2月任省地礦廳(地勘局)辦公室副主任;1996年2月-2000年9月任省地礦廳(地勘局)財務處處長;2000年9月-2003年8月任省國土資源廳財務處處長;2003年8月-2006年4月任省國土資源廳總經濟師;2006年4月-2009年9月任省國土資源廳黨組成員、總經濟師;2009年9月起任省國土資源廳黨組成員、副廳長。
孫敏,省國土資源廳黨組成員、總經濟師
工作分工:負責財務管理、耕地保護工作。分管財務處、耕地保護處。聯系省土地開發整理儲備中心,省發展投資集團公司、省鐵路投資集團公司、省公路投資公司。
簡歷:孫敏,男,1955年10月出生,漢族,湖南南縣人,碩士研究生,1974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3年3月參加工作。1973年3月-1976年12月為湖南南縣九都公社知青;1976年12月-1978年3月為長沙有色冶金設計研究院工人;1978年3月-1982年1月在國防科技大學就讀大學本科,1982年1月-1989年7月任國防科技大學助教並參軍(其間:1984年-1987年在該校攻讀碩士研究生);1989年7月-1993年5任省社會主義學院講師、教務處副處長;1993年5月-2000年9月任省國土測繪管理局地籍處副處長、土地監督檢察處副處長;2000年9月-2005年5月任省國土資源廳建設用地處處長;2005年5月-2006年5月任省國土資源執法監察總隊副總隊長;2006年5月-2007年9月任省國土資源執法監察總隊總隊長;2007年9月-2009年9月任省國土資源廳黨組成員,省國土資源執法監察總隊總隊長;2009年9月起任省國土資源廳黨組成員、總經濟師。
范榮華,省國土資源廳黨組成員、省國土資源執法監察總隊總隊長
工作分工:負責國土資源信訪、執法監察工作。分管信訪處、執法監察總隊。
簡歷:范榮華,男,1963年2月出生,漢族,湖南隆回縣人,大學文化,1984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2年8月參加工作。1979年9月-1982年8月邵陽師專中文專業學習;1982年8月-1984年7月省地礦局物探隊子校任教;1984年7月-1986年12月邵陽市經濟研究室、邵陽市政府秘書科工作;1986年12月-1992年6月省地礦局經濟政策研究室、職改辦、政策法規處幹部;1992年6月-1996年2月省地礦局政策法規處主任科員;1996年2月-1998年2月省地礦廳(地勘局)政策法規處副處長(主持工作);1998年2月-2000年9月省地礦廳(地勘局)政策法規處處長;2000年9月-2005年5月省國土資源廳政策法規處處長;2005年5月-2007年5月省國土資源廳辦公室主任;2007年5月-2009年1月省國土資源廳礦產開發管理處處長;2009年1月-2010年1月任省國土資源廳副巡視員;2010年1月任省國土資源廳黨組成員;2010年2月起任省國土資源廳黨組成員、省國土資源廳執法監察總隊總隊長。
龍服忠,副巡視員。
工作分工:協助顏學毛副廳長工作。
簡歷:龍服忠,男,1952年9月出生,漢族,湖南新邵縣人,大學雙學歷文化,1984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0年2月參加工作。1970年-1978年新邵縣中學民辦教師;1978年-1982年長春地質學院航空地球物理探礦專業學習;1982年-1986年任省地礦局物探隊航測分隊助理工程師,第二技術負責人;1986年-1990年任省地礦局勞人處幹事;1990年-1992年任省地礦局宣傳處主任科員;1992年-1996年任省地礦局政策法規處副處長(其中1993年-1995年在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專業學習);1996年-2000年任省地礦廳辦公室主任;2000年-2005年任省國土資源廳地質勘查處處長;2005年-2010年2月任省國土資源廳地質環境處處長;2010年2月-2010年10月任省國土資源廳副巡視員、地質環境處處長;2010年10月起任省國土資源廳副巡視員。
張瑛,副巡視員。
工作分工:協助楊維剛副廳長工作。
簡歷:張瑛,女,1954年10月出生,漢族,山東冠縣人,大學文化,1984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0年2月參加工作。1970年2月-1974年4月任省基建局湘潭工程公司出納、會計;1974年4月-1975年4月任湘潭地區農村工作隊隊員;1975年4月-1976年9月任湘潭地區基建局會計;1976年9月-1979年9月在河北地質學院經濟管理專業學習;1979年9月-1992年12月任省地礦局勞動人事處科員,副科長,科長;1992年12月-1996年3月任省地礦局教育處副處長(主持工作。期間:1995年-1997年參加中央黨校函授學院學習,獲本科學歷);1996年3月-1998年2月任省地礦廳審計處副處長(主持工作);1998年2月-2000年9月任省地礦廳審計處處長;2000年9月-2005年5月任省國土資源廳直屬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2005年5月- 2010年9月省國土資源廳人事處處長;2010年9月-2010年10月任省國土資源廳副巡視員、人事處處長;2010年10月起任省國土資源廳副巡視員。
『貳』 自然資源局有實權嗎
以國土局為基礎,合並住建局的規劃職能(有的地方有規劃局就直接合並)、住建局的風景區管理職能、海洋局的海域管理職能等等,主要是統一管理各類自然資源。
『叄』 自然資源機關服務局是正廳級嗎
所謂廳局司級幹部,就是這樣的級別!關鍵是你所提到的這個自然資源機關服務局一把手的頂頭上司是誰!如果這個局是歸省直轄市等省級行政區管轄,那一般來講就是正廳級!如果是地級市或者縣市區下的某某局,那該局就不是正廳級了!還是國家的自然資源機關服務局呢?所以你還是要提供具體的打頭的名字,才能給出適合的答案!祝新年快樂!快樂開心每一天!
『肆』 長沙縣國土資源局的領導信息
局長、黨組副書記常格亮
主持全面工作。聯系暮雲、星沙國土資源所工作。
黨組書記范新國
主持黨組工作。負責黨、團組織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幹部隊伍建設,制度建設,政工人事工作,分管老乾、人武工作。聯系榔梨、黃花國土資源所工作。
黨組副書記、副局長龍徵兵
協助局長、書記工作,負責黨總支工作。分管辦公室(含機關、後勤、檔案等)、信訪、地產地價、國土資源交易市場建設,國土資源信息化建設,基本建設工作。聯系金井、高橋、路口國土資源所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唐自力
分管規劃耕保、征地拆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重點工程建設工作。聯系黃興、干杉、安沙國土資源所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石朝佩
分管建設用地(含村民建房)、國土資源執法、法規監察(含普法宣傳)、招商引資工作。聯系春華、江背、跳馬國土資源所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吳宇紅
分管財經、土地儲備開發、政府采購、工會、關協、婦女工作。聯系青山鋪、福臨國土資源所工作。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陳娟
協助黨組書記管理黨風廉政建設,分管紀檢監察、政務公開、優化經濟環境、計劃生育、宣傳、統戰工作。聯系果園、北山國土資源所工作。
黨組成員、測繪總工程師蔣衛民
分管地籍測繪、礦產資源、土地整理開發、建整扶貧工作。聯系白沙、雙江、開慧國土資源所工作。
『伍』 新城區自然資源局局長是誰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11-14
『陸』 長沙縣國土資源局,局長是什麼級別
正科級別
1、長沙縣別稱「星沙」,自古為「三湘首善」,在全國中小城市綜合實力百強縣排名中,長沙縣列第13位。長沙縣位於湖南省東部,處於長株潭「兩型社會」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的核心地帶,是省會長沙市東部的近郊縣,是長沙市下屬區縣,屬於正縣處級別。
2、所以長沙縣國土資源局局長是正科級別編制。
『柒』 長沙市國土資源局的分工
汪澤秋 局黨委書記、局長領導局全面工作,主持局黨委工作。
陳曉陽 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 分管建設用地處、研究室工作,聯系市土地儲備中心、芙蓉區國土分局。
傅青山 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分管政策法規處,地籍測繪處工作,聯系市國土資源測繪院、寧鄉縣國土資源局。
文雄 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負責大河西先導區國土資源管理工作。
劉游標 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分管耕地保護處、地質環境處工作,聯系市土地整理中心、市地質災害監測評價中心(籌)。
羅國良 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分管征地拆遷處、信訪處工作,聯系望城縣國土資源局、高新區國土分局。
張君來 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分管財務處、土委辦工作,聯系瀏陽市國土資源局。
黃凌紅 局黨委委員、工會主席、機關黨委書記 負責局工會、機關黨委工作,分管共青團、婦委會、老乾和計劃生育工作,聯系天心區國土分局。
舒桂秋 局黨委委員、總工程師 分管礦管處、綜合業務處工作,聯系信息中心、嶽麓區國土分局。
彭志明 局黨委委員、
執法支隊支隊長 負責市國土資源執法支隊工作,聯系經開區國土分局、長沙縣國土資源局。
佘輝 副局長 分管辦公室、後勤服務中心工作,聯系市土地開發公司。
李遠金 總規劃師 負責市人民政府節約集約用地辦公室日常工作,分管規劃與節約集約用地處工作,聯系雨花區國土分局。
劉國梁 總經濟師 分管土地供應處工作,聯系市國土資源交易中心。
黃志勇 市征地辦專職副主任 負責市人民政府征地辦公室日常工作,協管征地拆遷處工作,聯系五區四縣征地辦。
肖順良 調研員 協助張君來同志工作,具體負責市土地學會工作。
周方 調研員 協助陳曉陽同志工作,具體負責「兩型」建設中國土資源方面相關協調工作。
歐陽錫軍 調研員 協助周志紅同志工作,具體負責基層國土所建設協調工作。
沈富春 副調研員 協助羅國良同志工作,具體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協調工作。
田瓊頡 副調研員 協助彭志明同志工作,具體負責大托機場搬遷有關協調工作。
朱智勛 副調研員 協助傅青山同志工作,具體負責土地登記發證管理工作。
文建 副調研員 協助陳曉陽同志工作,具體負責城中村改造協調工作。
許南立 副調研員 協助劉游標同志工作,具體負責農村土地綜合整治協調工作。
『捌』 長沙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原書記陳曉陽被「雙開」,什麼是「雙開」
在黨內政治生活中,雙開是指開除黨籍、開除公職,雙開是對黨員的紀律處分。 開除黨籍是最嚴重的一種黨的紀律處分。黨員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五年內不得重新入黨。另有規定不準重新入黨的,依照規定。 黨的紀律主要包括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 開除公職指國家機關或公共企業、事業單位中的正式職務——擔任公職被開除。開除公職不包括除名。開除公職一般是針對幹部而言,普通單位不應當予以開除,而是應當除名。
拓展資料
《中國共產黨章程》
第四十條黨的紀律主要包括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堅持懲前毖後、治病救人,執紀必嚴、違紀必究,抓早抓小、防微杜漸,按照錯誤性質和情節輕重,給以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讓“紅紅臉、出出汗”成為常態,黨紀處分、組織調整成為管黨治黨的重要手段,嚴重違紀、嚴重觸犯刑律的黨員必須開除黨籍。
第四十一條對黨員的紀律處分有五種: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開除黨籍。留黨察看最長不超過兩年。黨員在留黨察看期間沒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黨員經過留黨察看,確已改正錯誤的,應當恢復其黨員的權利;堅持錯誤不改的,應當開除黨籍。開除黨籍是黨內的最高處分。各級黨組織在決定或批准開除黨員黨籍的時候,應當全面研究有關的材料和意見,採取十分慎重的態度。
第四十二條對黨員的紀律處分,必須經過支部大會討論決定,報黨的基層委員會批准;如果涉及的問題比較重要或復雜,或給黨員以開除黨籍的處分,應分別不同情況,報縣級或縣級以上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縣級和縣級以上各級黨的委員會和紀律檢查委員會有權直接決定給黨員以紀律處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五十六條 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可見“開除”也是最高的行政處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第五章 第四十五條 (二) 監察機關根據監督、調查結果,依法作出如下處置:對違法的公職人員依照法定程序作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等政務處分決定; 給予國家公務員行政處分,依法分別由任免機關或者行政監察機關決定;其中給予開除處分的,應當報上級機關備案。
『玖』 自然資源局職位有哪些
摘要 您好,具體職位沒有文案,有一個辦公室人員分布文檔,發給你參考一下吧!希望能幫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