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自然資源站屬於什麼單位性質
是行政單位。
自然資源站就是自然資源局。自然資源局是把原來的國土資源局、城鄉規劃局等單位進行了合並,並整合了發改局、林業局、水利局的部門職能形成的行政單位。自然資源局主要是針對於自然資源的調查和管理部署,再根據每個地方的資源問題作出相應的報告和評估,負責自然資源的合法利用和開采,做好合法標准化。
2. 沭陽紮下的規劃
法律分析:為進一步推動沭陽城市建設區域一體化發展科學劃定城市功能區使城市規劃更加規范、發展更加快速、布局更加合理、能耗更加降低近日,沭陽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網站發布了沭陽縣2021年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包括學校、住宅、工業等部分沭陽縣2021年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一、住宅用地總量和結構。2021年度本縣住宅用地計劃供應131.1799公頃,其中產權住宅用地125.1065公頃(商品住宅用地125.1065公頃),租賃住宅用地0.2公頃(保障性租賃住宅用地0.2公頃),其他住宅用地5.8734公頃。二、住宅用地供應布局。根據人口結構情況、居民住宅需求、房地產市場走勢,合理確定計劃供應的住宅用地規模。在區域分布上,城市建成區計劃供應125.1065公頃,七雄街道計劃供應6.0734公頃,達到均衡合理布局,有利於促進職住平衡。三、住宅用地供應保障措施。組織領導方面: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應切實加強與縣政府相關職能部門、鄉(鎮)政府的溝通、協調,及時聽取和採納各方面對計劃的合理意見和建議,妥善解決好土地供應計劃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規劃編制方面:認真落實房地產用地調控政策,統籌考慮棚戶區改造、重點項目、供求關系等因素,堅持以「需」定「供」,合理確定供應地塊,保障房地產市場價格穩定;財政保障方面,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要會同財政局、住建局做好建設項目前期准備工作,提前介入,跟蹤服務,做好資金保證工作。本計劃向社會公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第十四條 城市人民政府組織編制城市總體規劃。
直轄市的城市總體規劃由直轄市人民政府報國務院審批。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城市的總體規劃,由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審查同意後,報國務院審批。其他城市的總體規劃,由城市人民政府報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審批。
第十五條 縣人民政府組織編制縣人民政府所在地鎮的總體規劃,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審批。其他鎮的總體規劃由鎮人民政府組織編制,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審批。
3. 自然資源事務中心是什麼單位
自然資源局在縣一級一般叫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屬於政府組成部門,是行政單位,人員編制是行政編制。既然是行政單位,也就是只有公務員才可以進入。尤其是將國土局和規劃局合並後,會造成新成立單位領導職數和編制超配,這需要在一定時期內進行消化。在超編人員全部消化完成以前,是不能再新進入人員的。
一、自然資源事務中心的工作職責如下:
1、貫徹執行國家以及省市相關自然資源工作的各項法律法規,還有相關政策方針。
2、承擔全市土地儲備相關政策方針,還有規章制度,組織進行有關事務性工作的實施,承擔編制市內四區土地儲備計劃,有關事務性工作並且負責具體實施。
3、承擔市自然資源機關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自然資源事務中心的招聘人員條件:
1、具有中國國籍,擁護黨的方針以及路線,還有政策,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有較好的政治素養,品行端正,作風正派。
2、愛崗敬業,吃苦耐勞,服從組織安排,有著良好的職業素養。
3、身體健康。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自然資源事務中心:
1、曾受過刑事處罰、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2、被開除黨籍、公職的人員;
3、在國家法定考試、各級公務員及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的人員;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曾有學術不端等不良行為的;
6、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的。
法律依據:
《自然資源部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第二條自然資源部是國務院組成部門,為正部級,對外保留國家海洋局牌子。
第三條自然資源部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自然資源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自然資源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4. 自然資源局共有幾個科室
一般有:辦公室、組織人事處、機關黨委、監察室、計劃財務處(財務管理中心)、調控與監管處、政策法規處、行政審批處、土地規劃與耕地保護處、土地利用處、地籍處、礦產處、地環處
一、市自然資源局主要職責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草原(草地)、濕地、水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貫徹執行國家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等法律法規,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等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制定相關規范性文件並監督執行。 2、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貫徹執行省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的指標體系和統計標准,建立統一規范的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制度。實施自然資源基礎調查、專項調查和監測。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監督管理和信息發布。指導全市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工作。 3、負責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貫徹執行各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成果應用的制度、標准、規范。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負責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資料收集、整理、共享、匯交管理等,提供社會查詢服務。指導並監督全市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確權登記工作。
二、自然資源局有關職責分工:
1、與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自然資源局負責推進落實主體功能區戰略與制度,擬訂全市主體功能區相關政策,開展全市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評價。市發展與改革發展委員會不再承擔組織編制主體功能區規劃等職責。
2、與市生態環境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自然資源局負責全市生態保護紅線的劃定工作,提出調整生態保護紅線的審批建議,擬定和組織實施全市生態保護紅線的政策、法規、規章;負責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相關生態修復工作;負責自然資源開發利用領域的生態環境保護。市生態環境局統一行使自然資源開發利用領域各類污染排放監管與行政執法職責;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
三、自然資源局內設機構:
1、辦公室。承擔組織編制自然資源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工作。擬訂自然資源領域科技發展戰略、規劃和計劃。開展自然資源經濟形勢分析和重大問題調查研究,負責起草重要文件文稿,協調自然資源領域綜合改革有關工作。承擔綜合統計和局內專業統計歸口管理。負責機關文電、信息、檔案、保密、保衛、信訪等工作,承擔政務公開、政務宣傳、政務督辦、新聞發布、輿情應對等工作。
2、機關黨委辦公室(人事教育科)。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科技、外事相關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幹部工作。
3、財務與資金運用科。承擔自然資源專項收入征管和專項資金、基金的管理工作。擬訂有關財務、資產管理制度辦法,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財務及國有資產監管,負責部門預決算、政府采購、國庫集中支付、內部審計工作。管理基本建設及重大專項投資、重大裝備。承擔財政和社會資金的結構優化和監測工作,擬訂合理利用社會資金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備選項目。
4、安全監管科(執法監督科)。負責行業內(不含煤礦)的安全生產監督工作,指導市轄區自然資源違法案件查處工作,監督相關法律法規和制度的落實。指導各縣自然資源執法機構和隊伍建設,組織自然資源執法系統人員的業務培訓。
5、政策法規科。貫徹落實有關地方性法規和省政府規章。承擔有關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和清理工作,組織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承擔行政復議、行政應訴等有關工作。
6、行政審批科。負責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和審批工作,組織協調行政審批事項現場勘查、專家論證和技術審查等工作,負責提出行政許可決定和行政許可證照發放,組織協調辦理與市直部門聯合審批事項。
法律依據:
《自然資源部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第二條自然資源部是國務院組成部門,為正部級,對外保留國家海洋局牌子。
第三條自然資源部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自然資源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自然資源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5. 鄉鎮自然資源所為什麼要取消
比較佔用社會資源。
改革把其他部門合並成自然資源所是原國土部門在鄉鎮政府設立的管理機構,原為鄉鎮國土所,2018年國家機構改革,國土部的職能職責名稱都作了調整,合並到自然資源。縣級國土部門的職能職責也作了調整,名稱改為自然資源局,下屬站所調整職責職能名稱也作調整。
自然資源所是鄉鎮一級的自然資源部門,主要是由原來的國土資源所改革後形成的,自然資源所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1、宣傳、貫徹、落實國土資源法律、法規和政策。負責所轄區域的國土資源管理工作。
2、負責本轄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年度計劃的實施工作,嚴格土地用途管制,保護好基本農田。
3、負責本轄區村民宅基地的調查、申報及公示工作,協調解決村民之間的土地權屬糾紛和矛盾。
4、定期開展國土資源違法巡查,查處本轄區國土資源違法案件。
5、負責本轄區後備土地資源調查,組織開展土地復墾工作。
6、涉及有礦山企業的基層所,要對礦山企業定期進行巡查,並參與對違法開採行為的查處和打擊。
7、開展地質災害調查,負責本轄區地質災害方面的安全渡汛工作。
8、負責信訪轉辦案件的查處上報工作。
6. 自然資源管理所是不是土管所
自然資源管理所是土管所。
自然資源局是之前國土局負責用地面積開發性質審批的,規劃局就是負責建築設計方案或者效果圖等流程審批,從本質上來說這兩個都是對土地的利用進行管控的,由於部門調整許多地方國土和規劃開始融合了改名自然資源。
自然資源局下屬還會有很多事業單位,這些單位人員都是事業編制。一般情況下,局機關和下屬事業單位的很多業務和工作是區分不開的,這也就出現了下屬事業單位人員在局機關工作的情況。這實際上就屬於混崗,事業單位人員承擔行政職能,政事不分。就目前來說,雖然很多地方都在進行專項整治,但是實際效果並不明顯,很多單位仍然會借調下屬事業單位人員到局機關工作。
7. 自然資源局屬於什麼單位性質
是行政單位。自然資源站就是自然資源局。自然資源局是把原來的國土資源局、城鄉規劃局等單位進行了合並,並整合了發改局、林業局、水利局的部門職能形成的行政單位。自然資源局主要是針對於自然資源的調查和管理部署,再根據每個地方的資源問題作出相應的報告和評估,負責自然資源的合法利用和開采,做好合法標准化
一、自然資源局的職責是: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草原、濕地、水、海洋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
2、擬訂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極地、深海等法律法規草案,制定部門規章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3、負責自然資源的調查監測評價;
4、負責自然資源的統一確權登記工作。行政單位是進行國家行政管理、組織經濟建設和文化建設、維護社會公共秩序的單位,主要包括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以及實行預算管理的其他機關、政黨組織等。
二、自然資源局的宗旨及業務范圍:
1、宗旨:為全縣自然資源提供信息技術(咨詢)服務。
2、業務范圍:負責自然資源信息業務咨詢工作;負責管理和維護全縣自然資源綜合業務辦公自動化信息系統的正常運行,負責自然資源信息收集、整理和信息發布工作,把好信息安全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自然資源局包括哪些單位
1、自然資源局包括的單位有辦公廳、綜合司、法規司、自然資源調查檢測司、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司、自然資源所有者權益司、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司、國土空間規劃局、國土空間生態修復司。
2、自然資源局還包括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司、耕地保護監督司、地址勘察管理司、礦業產權管理司等、礦產資源保護監督司、海洋戰略規劃與經濟司、海島海島管理司。
3、除以上部分以外,還有海洋預警監測司、國土測繪司、地理信息管理司、國家自然自然資源總督察辦公室、執法局、科技發展司、國際合作司、財物與資金運用司、人事司。
法律依據:
《自然資源行政復議規定》
第十四條 對政府信息公開答復不服申請行政復議,有下列情形之一,被申請人已經履行法定告知義務或者說明理由的,行政復議機關可以駁回行政復議申請:
(一)要求提供已經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或者要求公開申請人已經知曉的政府信息,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依法作出處理、答復的;
(二)要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製作、搜集政府信息和對已有政府信息進行匯總、分析、加工等,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依法作出處理、答復的;
(三)申請人以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形式進行信訪、投訴、舉報等活動,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告知申請人不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處理的;
(四)申請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三、五、六、七項規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依法作出處理、答復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符合前款規定情形的,行政復議機關可以不要求被申請人提供書面答復及證據、依據。
8. 自然資源所是參公還是事業編制
自然資源所是參公也是事業編制。
新成立的自然資源局,同樣是政府組成部門,屬於「公務員單位」,使用行政編制。綜合承擔對自然資源的開發利用和保護、監管職責,建立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履行全民所有各類自然資源交道所有者職責,統一調查和確權登記,建立自然資源有償使用制度,負責測繪和地質勘查行業管理。
公務員從事的主要是國家行政事務性工作;事業單位人員從事的主要是社會公益性工作,或者說是非營利性的工作。事業單位人員的工資收入比公務員高。公務員享受的福利待遇比事業單位的人員要好一些。事業單位對人員的管理許可權要大一些。
9. 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是一個什麼樣的單位
截止至2020年2月,為正部級,對外保留國家海洋局牌子。
自然資源部為國務院組成部門,為正部級,對外保留國家海洋局牌子。自然資源部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自然資源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自然資源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負責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制定各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成果應用的制度、標准、規范。建立健全全國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負責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資料收集、整理、共享、匯交管理等。指導監督全國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確權登記工作。
(9)沭陽自然資源局在哪裡擴展閱讀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文電、會務、信息、安全、保密、機要、檔案、綜合統計、政務公開、新聞宣傳等工作。承擔組織編制自然資源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承擔自然資源和規劃領域綜合改革有關工作。承擔自然資源和規劃領域軍民融合深度發展工作。
(二)政策法規與執法監督科(信訪室)。制定自然資源、城鄉規劃和林業相關規范性文件和制度規范。承擔本部門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和行政公益訴訟有關工作。
承辦自然資源違法舉報事項,對查處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違法案件進行法治審核。負責自然資源部門專業執法與其他相關行政執法的銜接。承擔自然資源督察的聯絡、協調、督辦工作。負責本部門的信訪工作。
(三)行政審批科(信息化科)。負責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和審批協調工作。負責行政審批證件發放,組織協調辦理與市直部門聯合審批事項。擬定行政審批事項辦理規則和流程。組織和推進政務服務標准化建設。負責政務服務窗口協調管理。負責本部門信息化建設和電子政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