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土地資源包括哪些
土地資源包括:高原、山地、丘陵、平原、盆地.
(1)按地形,土地資源可分為高原、山地、丘陵、平原、盆地。這種分類展示了土地利用的自然基礎。一般而言,山地宜發展林牧業,平原、盆地宜發展耕作業。
(2)按土地類型利用,土地資源可分為已利用土地耕地、林地、草地、工礦交通居民點用地等;宜開發利用土地、宜墾荒地、宜林荒地。宜牧荒地、沼澤灘塗水域等;暫時難利用土地棗戈壁、沙漠、高寒山地等。這種分類著眼於土地的開發、利用,著重研究土地利用所帶來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和生態環境效益。評價已利用土地資源的方式、生產潛力,調查分析宜利用土地資源的數量、質量、分布以及進一步開發利用的方向途徑,查明暫不能利用土地資源的數量、分布,探討今後改造利用的可能性,對深入挖掘土地資源的生產潛力,合理安排生產布局,提供基本的科學依據。
(3)土地資源利用類型,由於中國自然條件復雜,土地資源類型多樣,經過幾千年的開發利用,逐步形成了現今的各種多樣的土地利用類型。土地資源利用類型一般分為耕地、林地、牧地、水域、城鎮居民用地、交通用地、其他用地(渠道、工礦、鹽場等)以及冰川和永久積雪、石山、高寒荒漠、戈壁沙漠等。按《世界資源,1983》一的可比資料,中國與世界其他國土規模較大的國家相比,農業用地比重偏小。
(4)從土地利用類型的組合看,中國東南部與西北部差異顯著,其界線大致北起大興安嶺,向西經河套平原、鄂爾多斯高原中部、寧夏鹽池同心地區,再延伸到景泰、永登、湟水谷地,轉向青藏高原東南緣。東南部是全國耕地、林地、淡水湖泊、外流水系等的集中分布區,耕地約佔全國的90%,土地墾殖指數較高,西北部以牧業用地為主,80%的草地分布在西北半乾旱、乾旱地區,墾殖指數低。
(1)土地資源調查包括哪些擴展閱讀:
土地資源有如下幾個特徵:
1.土地資源是自然的產物;
2.土地資源的位置是固定的,不能移動;
3.土地資源的區位存在差異性;
4.土地資源的總量是有限的;
5.土地資源的利用具有可持續性;
6.土地資源的經濟供給具有稀缺性;
7.土地利用方向變更具有困難性。
8. 樹的棵數明顯減少。
除此之外,中國土地資源的特徵還有:
中國國土遼闊,土地資源總量豐富,而且土地利用類型齊全,這為中國因地制宜全面發展農、林、牧、副、漁業生產提供了有利條件,但是中國人均土地資源佔有量小,而且各類土地所佔的比例不盡合理,主要是耕地、林地少、難利用土地多,後備土地資源不足,特別是人與耕地的矛盾尤為突出。
② 1、土地資源調查的定義是
了解土地屬類如林地、耕地等
③ 國土普查是什麼
國土普查即是土地普查。
土地調查是全面查清土地資源和利用狀況,掌握真實准確的土地基礎數據,為科學規劃、合理利用、有效保護土地資源,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提供依據,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土地調查包括下列內容:
(一)土地利用現狀及變化情況,包括地類、位置、面積、分布等狀況。
(二)土地權屬及變化情況,包括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狀況。
(三)土地條件,包括土地的自然條件、社會經濟條件等狀況。
進行土地利用現狀及變化情況調查時,應當重點調查基本農田現狀及變化情況,包括基本農田的數量、分布和保護狀況。
④ 與土地資源管理有關的社會調查有哪些
建國三十多年來,我們沒有作過全面的土地資源調查。一九五八年進行的土壤普查,主要查了耕地土壤,沒有量算土地面積。一九七九年春,開展了第二次全國土壤普查,通過土壤普查,基本查清了土壤類型及其理化性狀和障礙因素,為做好土地評價、農業區劃,調整農業結構和農業
布局,以及開展科學種田、科學養殖等提供了重要資料。
與此同時,有一千一百八十個縣(旗)進行了土地利用現狀調查。這些調查,由於受條件的限制,多為較大面積的概查,大隊(村)或更小單位的土地使用情況尚未查清,不能更換現在不實的耕地統計數據,不能滿足以大隊(村)為單位建立土地統計、登記制度的要求,更不能滿足當
前實行聯產承包責任制情況下全面加強土地管理,合理利用土地,發展生產的要求。至於土地評價分等工作也還尚未進行。
為了摸索土地利用現狀詳查的經驗,一九八二年全國在農區、牧區、城市效區和丘陵山區分別選擇了九個不同類型的縣(旗、區),採用更大比例尺圖件進行了詳查試點;少數省、市亦進行了一些詳查工作。詳查結果表明:耕地、草地、水域等面積普遍不實,林地資源最近幾年也有變
化,很有必要進行一次全面統一的詳查。
二
這次開展土地資源詳查,總的要求是:全面查清我國土地的類型、數量、質量、分布、利用狀況並作出科學評價。詳查工作擬分兩步進行:第一步,到一九八五年底,全國各縣(旗)除個別邊遠地區外,要善始善終地完成縣級第二次土壤普查,並根據條件進行土地利用現狀概查或詳查
,全國匯總出比較接近實際的土地利用現狀面積數據。第二步,到一九九0年,除完成全國第二次土壤普查匯總外,各地都要完成土地利用現狀詳查,開展土地評價,匯總出准確的各類土地數據資料。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都應根據全國總的進度要求,制訂具體方案。詳查工作以縣為單位進行,由縣人民政府統一領導,組織力量,以專業隊伍為骨幹,採用航空遙感技術為主,嚴格按照全國統一的技術規程進行調查、驗收。國營農、林、牧、漁場(包括部隊和僑務、司法等
部門所屬各場)的土地資源調查,也應在當地政府領導下,統一部署,分頭辦理,按期完成。
土地利用現狀詳查應和土壤普查統一部署,妥善安排,結合進行。對已有的土壤普查等成果要充分利用,避免重復浪費。在人力、物力和財力許可范圍內,力求一查多用。詳查成果要達到以下要求:
(一)查實大隊(村)和農、林、牧、漁場生產隊(或分場)等基層單位的土地面積,建立土地統計制度;
(二)滿足社隊和國營農、林、牧、漁場制訂土地利用規劃,因地制宜組織農、林、牧、副、漁生產,實行科學種田、科學養殖的要求;
(三)滿足制訂國民經濟計劃、農業區劃、規劃的要求;
(四)滿足以大隊(村)和農、林、牧、漁場為單位進行土地登記,建立土地檔案,全面管理土地的要求。
三
為完成上述任務,需要採取以下措施:
(一)加強領導,搞好協作。全國土地資源調查工作,由全國農業區劃委員會領導,具體工作由農牧漁業部牽頭,林業、水利、建設、測繪、統計等部門分工負責,密切配合。全國農業區劃委員會下設土地資源專業組,原來的全國土壤普查辦公室改為土地資源調查辦公室,設在農牧漁
業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統一領導和部署這項工作,已建立土地管理機構的,具體工作由土地管理機構負責;尚未建立土地管理機構的,可暫由農業區劃部門負責。
(二)健全充實土地資源調查事業機構,加強技術培訓工作。鑒於土地資源調查是一項長期工作,任務重、技術性強,目前工作基礎差,技術隊伍薄弱,應予充實和提高。地(市)縣土肥站除承擔土壤肥料工作外,同時承擔土地資源調查任務,並把土地統計、登記、土地資源動態監測
、土地利用規劃等後續工作做好。
土地勘測人員在野外工作期間的勞保福利和作業補助應按照地質等同類作業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幾項規定。1.過去土地面積不實問題,是歷史形成的,經查實後,必須如實上報,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扣壓不報、弄虛作假或擅自修改調查數據和資料。違者要追究責任。土地調查單位也要對所提供數據的質量負責。2.今後評先進單位、個人要全面衡量,主要根據實際總產
量和對國家貢獻大小,不單憑單位面積產量。3.土地資源調查資料由土地管理機關負責管理,逐級上報,同時抄送同級統計部門。凡驗收合格的,可提供給計劃、生產等部門內部使用。未經上級政府批准,不得公開引用或發表。4.詳查結束後,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第三條
規定,按照統計制度逐級上報耕地、林地、草地、水面利用數據分項建設用地資料。
(四)加強測繪工作,保證底圖供應。進行土地利用現狀詳查,所需大比例尺測繪圖件由國家測繪局負責提供,並組織協調各專業測繪部門生產能力,加快出圖速度。目前測繪部門僅能提供農區所需1/萬圖件一百二十萬平方公里,尚缺二百萬平方公里,重點林區所需一百七十五萬平
方公里1/2.5萬圖件基本沒有;牧區所需四百六十萬平方公里1/5萬或1/10萬的圖件,有70%需更新。為了完成上述供圖任務,必需抓緊航空攝影工作,增加正射投影儀等設備,加速生產航空象片平面圖或影象地形圖。
為了保證一九九0年前能分期分批提供近期大比例尺航空影象圖和地形圖,在「六五」、「七五」期間由中央財政每年給國家測繪局增撥必要的航空攝影和測繪事業費,並在「七五」期間每年再增撥一定的設備基建費。屬地方管理的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測繪局(處)也應根據任務大
小在地方財政中相應增加事業費和基建費。
(五)解決土地利用現狀調查專項經費。土地利用現狀調查專項經費,主要用於技術培訓、購置必要的儀器、設備和測繪資料、資料印刷及工作人員的補助等。所需經費由中央和省、市、縣地方財政共同負擔,建議從一九八四年起列入農業自然資源調查經費專項開支。並由中央財政在
「六五」和「七五」期間每年安排必要的補助經費。中央補助經費包括各種國營農、林、牧、漁場土地利用調查補助費。
(六)制訂調查方案,統一技術規程,嚴格驗收上報制度。為了保證土地資源調查質量,便於逐級匯總,必須嚴格按照全國統一的調查方案(包括調查的總要求、工作組織)和技術規程進行調查和驗收上報。一九八一年全國農業區劃委員會土地資源專業組印發的土地資源調查技術規程
和土地利用分類體系草案,擬進一步修改後正式頒布實施。關於土地評價方面的技術規程,由農牧漁業部先擬一個大綱,通過試點檢驗,盡快草擬適合我國情況的技術規程。
(七)做好後續工作,管好用好土地。土地資源的數量、質量、分布和利用、使用情況都是經常變動的。為了能經常保持動態資料的現勢性,還必須建立土地統計、登記制度,搞好土地檔案,開展土地資源動態監測,及時記載土地利用和地力變化情況,定期更新土地調查資料,以滿足
各部門的需要。因此,土地資源調查應和建立土地統計、登記制度結合進行,並和其他後續工作緊密銜接,切實把土地資源管好用好。
以上報告,如無不妥,請批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和國務院各有關部委研究辦理。
⑤ 待開發土地資源調查從形式上可以分為
摘要 您好,具體可以分為;按自然屬性分類。按功能用途分類(如工礦、倉儲用地)。按照權屬分類(如國有土地、集體所有土地)。綜合分類等方式。
⑥ 土地資源調查包括哪些內容
土地資源調查是為了查清某一國家、某一地區的土地資源數量、質量、分布和利用狀況等進行的有目的的、系統的、科學的量測、分析和評價等調查登記工作。 土地資源調查的目的:為合理調整土地利用結構和農業生產布局、制定農業區劃和土地規劃提供科學依據,並為進行科學的土地管理創造條件。 土地資源調查的主要內容:土地類型、數量、質量、分布、利用狀況、生產水平和土地權屬等。土地資源調查按目的和任務不同又可分為以下五類: 1. 以反映土地類型為主的土地類型調查; 2. 以反映土地利用狀況為主的土地利用現狀調查; 3. 以反映土地適宜性和限制性為主的土地資源質量調查; 4. 以反映土地潛在資源的土地潛在資源調查; 5. 以反映土地權屬的地籍調查等。(摘編自《中國資源科學網路全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