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國家關於資源綜合利用有何稅收優惠政策
關於印發《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增值稅優惠目錄》的通知
財稅[2015]7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為了落實國務院精神,進一步推動資源綜合利用和節能減排,規范和優化增值稅政策,決定對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增值稅優惠政策進行整合和調整。現將有關政策統一明確如下:
一、納稅人銷售自產的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和提供資源綜合利用勞務(以下稱銷售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可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具體綜合利用的資源名稱、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名稱、技術標准和相關條件、退稅比例等按照本通知所附《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增值稅優惠目錄》(以下簡稱《目錄》)的相關規定執行。
二、納稅人從事《目錄》所列的資源綜合利用項目,其申請享受本通知規定的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時,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屬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二)銷售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不屬於國家發展改革委《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中的禁止類、限制類項目。
(三)銷售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不屬於環境保護部《環境保護綜合名錄》中的「高污染、高環境風險」產品或者重污染工藝。
(四)綜合利用的資源,屬於環境保護部《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列明的危險廢物的,應當取得省級及以上環境保護部門頒發的《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且許可經營范圍包括該危險廢物的利用。
(五)納稅信用等級不屬於稅務機關評定的C級或D級。
納稅人在辦理退稅事宜時,應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供其符合本條規定的上述條件以及《目錄》規定的技術標准和相關條件的書面聲明材料,未提供書面聲明材料或者出具虛假材料的,稅務機關不得給予退稅。
三、已享受本通知規定的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的納稅人,自不符合本通知第二條規定的條件以及《目錄》規定的技術標准和相關條件的次月起,不再享受本通知規定的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
四、已享受本通知規定的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的納稅人,因違反稅收、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受到處罰(警告或單次1萬元以下罰款除外)的,自處罰決定下達的次月起36個月內,不得享受本通知規定的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
五、納稅人應當單獨核算適用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的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的銷售額和應納稅額。未單獨核算的,不得享受本通知規定的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
六、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稅務機關應於每年2月底之前在其網站上,將本地區上一年度所有享受本通知規定的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的納稅人,按下列項目予以公示:納稅人名稱、納稅人識別號,綜合利用的資源名稱、數量,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名稱。
七、本通知自2015年7月1日起執行。《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資源綜合利用及其他產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56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資源綜合利用及其他產品增值稅政策的補充的通知》(財稅〔2009〕163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完善資源綜合利用及勞務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1〕115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享受資源綜合利用增值稅優惠政策的納稅人執行污染物排放標準的通知》(財稅〔2013〕23號)同時廢止。上述文件廢止前,納稅人因主管部門取消《資源綜合利用認定證書》,或者因環保部門不再出具環保核查證明文件的原因,未能辦理相關退(免)稅事宜的,可不以《資源綜合利用認定證書》或環保核查證明文件作為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條件,繼續享受上述文件規定的優惠政策。
Ⅱ 企業所得稅優化有什麼樣的方式
一、利用稅收優惠政策開展稅務籌劃
開展稅務籌劃的一個重要條件就是投資於不同的地區和不同的行業以享受不同的稅收優惠政策。目前,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政策形成了以產業優惠為主、區域優惠為輔、兼顧社會進步的新的稅收優惠格局。區域稅收優惠只保留了西部大開發稅收優惠政策,其它區域優惠政策已取消。產業稅收優惠政策主要體現在:促進技術創新和科技進步,鼓勵基礎設施建設,鼓勵農業發展及環境保護與節能等方面。因此,企業利用稅收優惠政策開展稅務籌劃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低稅率及減計收入優惠政策。低稅率及減計收入優惠政策主要包括:對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實行20%的優惠稅率;資源綜合利用企業的收入總額減計10%。稅法對小型微利企業在應納稅所得額、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等方面進行了界定。
2.產業投資的稅收優惠。產業投資的稅收優惠主要包括:對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稅率徵收所得稅;對農林牧漁業給予免稅;對國家重點扶持基礎設施投資享受三免三減半稅收優惠;對環保、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投資額的10%從企業當年應納稅額中抵免。
3.就業安置的優惠政策。就業安置的優惠政策主要包括:企業安置殘疾人員所支付的工資加計100%扣除,安置特定人員(如下崗、待業、專業人員等)就業支付的工資也給予一定的加計扣除。企業只要錄用下崗員工、殘疾人士等都可享受加計扣除的稅收優惠。企業可以結合自身經營特點,分析哪些崗位適合安置國家鼓勵就業的人員,籌劃錄用上述人員與錄用一般人員在工薪成本、培訓成本、勞動生產率等方面的差異,在不影響企業效率的基礎上盡可能錄用可以享受優惠的特定人員。
二、合理利用企業的組織形式開展稅務籌劃
在有些情況下,企業可以通過合理利用企業的組織形式,對企業的納稅情況進行籌劃。例如,企業所得稅法合並後,遵循國際慣例將企業所得稅以法人作為界定納稅人的標准,原內資企業所得稅獨立核算的標准不再適用,同時規定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應匯總到總機構統一納稅。不同的組織形式分別使用獨立納稅和匯總納稅,會對總機構的稅收負擔產生影響。企業可以利用新的規定,通過選擇分支機構的組織形式進行有效的稅務籌劃。
企業從組織形式上有子公司和分公司兩種選擇。其中,子公司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能夠承擔民事法律責任與義務的實體;而分公司是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需要由總公司承擔法律責任與義務的實體。企業採取何種組織形式需要考慮的因素主要包括:分支機構盈虧、分支機構是否享受優惠稅率等。
第一種情況:預計適用優惠稅率的分支機構盈利,選擇子公司形式,單獨納稅。第二種情況:預計適用非優惠稅率的分支機構盈利,選擇分公司形式,匯總到總公司納稅,以彌補總公司或其他分公司的虧損;即使下屬公司均盈利,此時匯總納稅雖無節稅效應,但可降低企業的辦稅成本,提高管理效率。第三種情況:預計適用非優惠稅率的分支機構虧損,選擇分公司形式,匯總納稅可以用其他分公司或總公司利潤彌補虧損。第四種情況:預計適用優惠稅率的分支機構虧損,這種情況下就要考慮分支機構扭虧的能力,若短期內可以扭虧宜採用子公司形式,不然則宜採用分公司形式,這與企業經營策劃有緊密關聯。不過總體來說,如果下屬公司所在地稅率較低,則宜設立子公司,享受當地的低稅率。
如果在境外設立分支機構,子公司是獨立的法人實體,在設立所在國被視為居民納稅人,通常要承擔與該國其他居民公司一樣的全面納稅義務。但子公司在所在國比分公司享受更多的稅務優惠,一般可以享有東道國給予其居民公司同等的稅務優惠待遇。如果東道國適用稅率低於居住國時,子公司的積累利潤還可以得到遞延納稅的好處。而分公司不是獨立的法人實體,在設立所在國被視為非居民納稅人,所發生的利潤與總公司合並納稅。但我國企業所得稅法不允許境內外機構的盈虧相互彌補,因此,在經營期間若發生分公司經營虧損,分公司的虧損也無法沖減總公司利潤。
三、利用折舊方法開展稅務籌劃
折舊是為了彌補固定資產的損耗而轉移到成本或期間費用中計提的那一部分價值,折舊的計提直接關繫到企業當期成本、費用的大小,利潤的高低和應納所得稅的多少。折舊具有抵稅作用,採用不同的折舊方法,所需繳納的所得稅稅款也不相同。因此,企業可以利用折舊方法開展稅收籌劃。
縮短折舊年限有利於加速成本收回,可以把後期成本費用前移,從而使前期會計利潤發生後移。在稅率穩定的前提下,所得稅的遞延繳納相當於取得了一筆無息貸款。另外,當企業享受「三免三減半」的優惠政策時,延長折舊期限把後期利潤盡量安排在優惠期內,也可進行稅收籌劃,減輕企業稅負。最常用的折舊方法有直線法、工作量法、年數總和法和雙倍余額遞減法等。運用不同的折舊方法計算出來的折舊額在量上不一致,分攤各期的成本也存在差異,影響各期營業成本和利潤。這一差異為稅收籌劃提供了可能。
四、利用存貨計價方法開展稅務籌劃
存貨是確定構成主營業務成本核算的重要內容,對於產品成本、企業利潤及所得稅都有較大的影響。企業所得稅法允許企業採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或者個別計價法確定發出存貨的實際成本,但不允許採用後進先出法。
選擇不同的存貨發出計價方法,會導致不同的銷貨成本和期末存貨成本,產生不同的企業利潤,進而影響各期所得稅額。企業應根據自身所處的不同納稅期以及盈虧的不同情況選擇不同的存貨計價方法,使得成本費用的抵稅效應得到最充分的發揮。如,先進先出法適用於市場價格普遍處於下降趨勢,可使期末存貨價值較低,增加當期銷貨成本,減少當期應納稅所得額,延緩納稅時間。在企業普遍感到流動資金緊張時,延緩納稅無疑是從國家獲取一筆無息貸款,有利於企業資金周轉。在通貨膨脹情況下,先進先出法會虛增利潤,增加企業的稅收負擔,不宜採用。
五、利用收入確認時間的選擇開展稅務籌劃
企業在銷售方式上的選擇不同對企業資金的流入和企業收益的實現有著不同的影響,不同的銷售方式在稅法上確認收入的時間也是不同的。通過銷售方式的選擇,控制收入確認的時間,合理歸屬所得年度,可在經營活動中獲得延緩納稅的稅收效益。
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的銷售方式及收入實現時間的確認包括以下幾種情況:一是直接收款銷售方式,以收到貨款或者取得索款憑證,並將提貨單交給買方的當天為收入的確認時間。二是托收承付或者委託銀行收款方式,以發出貨物並辦好托收手續的當天為確認收入時間。三是賒銷或者分期收款銷售方式,以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為企業收入的確認日期。四是預付貨款銷售或者分期預收貨款銷售方式,以是否交付貨物為確認收入的時間。五是長期勞務或工程合同,按照納稅年度內完工進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確認收入的實現。
可以看出,銷售收入確認在於「是否交貨」這個時點上,交貨取得銷售額或取得索取銷售額憑證的,銷售成立確認收入;否則收入未實現。因此,銷售收入的籌劃關鍵是對交貨時點的把握和調整,每種銷售結算方式都有其收入確認的標准條件,企業通過對收入確認條件的控制即可以控制收入確認的時間。
六、利用費用扣除標準的選擇開展稅務籌劃
費用列支是應納稅所得額的遞減因素。在稅法允許的范圍內,應盡可能地列支當期費用,減少應繳納的所得稅,合法遞延納稅時間來獲得稅收利益。
企業所得稅法允許稅前扣除的費用劃分為三類:一是允許據實全額扣除的項目,包括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企業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有關規定提取的用於環境保護、生態恢復等方面的專項資金,向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等。二是有比例限制部分扣除的項目,包括公益性捐贈支出、業務招待費、廣告業務宣傳費、工會經費等三項基金等,企業要控制這些支出的規模和比例,使其保持在可扣除范圍之內,否則,將增加企業的稅收負擔。三是允許加計扣除的項目,包括企業的研究開發費用和企業安置殘疾人員所支付的工資等。企業可以考慮適當增加該類支出的金額,以充分發揮其抵稅的作用,減輕企業稅收負擔。
Ⅲ 如何藉助稅法實現財政政策
1、定義
財政政策是指以特定的財政理論為依據,運用各種財政工具,為達到一定的財政目標而採取的財政措施的總和。簡言之,財政政策是體系化了的財政措施。
2、性質
(1)財政政策是國家(或政府)有意識活動的產物,因而它是上層建築的范疇;
(2)國家可以利用財政政策達到自己的預定目標;
(3)財政政策是政府幹預經濟運行的主要調控手段;
3、構成
(1)財政政策的傳導機制
簡單地說,財政政策傳導機制,就是財政政策在發揮作用的過程中,各政策工具通過某種媒介體的相互作用形成的一個有機聯系的整體,財政政策發揮作用的過程,實際上也就是財政政策工具變數經由某種媒介體的傳導轉變為政策目標變數(期望值)的復雜過程。那麼,財政政策主要通過哪些媒介體將財政政策工具的作用傳導出去?主要的媒介體是收入分配、貨幣供應與價格。財政政策工具變數的改變主要是通過引起上述媒介體中間變數的改變來達到預期目標。這樣,政策能否達到預期目標,在很大程度上就與傳導機制的作用聯系在一起。不注重對政策傳導機制的研究,就無法回答財政政策在貫徹執行中的種種效應偏差,並無法解釋財政政策體系的整體作用的機理。
(2)財政政策的構成
①財政政策工具;
②財政政策中介指標;
③財政政策目標;
二、財政政策的構成
1、財政政策工具
(1)稅收工具
稅收作為國家主要的收入政策工具,與其他財政政策工具相比,具有強制性、無償性、因定性等特徵,因而可以對宏觀經濟運行進行廣泛調節,成為實施財政政策目標的一個重要手段。
①稅收的調節作用:
第一,稅收可以調節社會總供給與總需求的平衡關系,從而穩定物價、促進經濟平衡發展。在總需求方面,國家可以依消費需求和投資需求為對象設立稅種並調整稅率,如設立消費稅,從而實現對社會總需求的調控;在總供給方面,可以通過提高(降低)稅率,限制(刺激)有關商品和勞務的生產與供給,即藉助稅收工具有效調節社會總供給,從而實現宏觀經濟的平衡的目標。
第二,稅收可以調節產業結構,優化資源配置,促進經濟增長。國家可根據當前的經濟形勢,制定相應的產業政策,並通過降低稅率、減免稅等手段,鼓勵、支持「瓶頸」產業的發展,也可以利用提高稅率、加重稅負等手段,限制長線產業的發展,從而達到優化資源配置、提升產業結構、促進經濟增長的目的。
第三,稅收可以調節收入,實現公平分配。合理配置稅種,科學確定稅率,能夠有效調節國民收入分配,實現公平與效率的兼備。例如,累進個人所得稅的徵收,就是有效調節收入分配的工具。
稅收的調節作用主要通過稅收比率的確定、稅負分配,以及稅收優惠和稅收懲罰體現出來。
稅收比率是指稅收收入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是財政政策實現調節目標的基本政策度量選擇之一。當一國稅收作為財政收入的基本來源時,宏觀稅率就成為衡量財力集中或分散程度的一個重要指標。宏觀稅率提高意味著政府集中掌握的財力或動員資源的能力高,反之則低。政府動員資源的能力如何,對於宏觀經濟運行的穩定及經濟的發展會產生巨大的影響。一般來說,政府提高宏觀稅率,會對民間部門經濟起收縮作用,意味著更多的收入從民間部門流向政府部門,相應地,民間部門的需求將下降,產出也隨之減少;反之,若政府降低宏觀稅率,則會對民間部門經濟起擴張作用,需求將相應地上升,產出也將相應地增加。
稅負分配是指稅收在經濟主體之間的分配安排。一般通過以下兩個方式實現:一方面是由政府部門來進行,主要是通過政府的稅種選擇和制定不同的稅率來實現;另一方面是通過市場活動來進行,主要是通過稅負轉嫁的形式體現出來。稅負轉嫁的結果使納稅人的名義稅負與實際稅負不相同,即稅負轉嫁是在政府稅負初次分配的基礎上,通過市場機制的作用而進行的稅負再分配。兩個層次的稅負分配,對於不同收入的變動、相應的個人與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以及各種經濟主體的行為均會產生重大影響。
稅收優惠與稅收懲罰是指在徵收正常稅收的基礎上,為了某些特殊需要,而實行的鼓勵性或懲罰性的措施。這種措施在運用上具有較大的靈活性,它往往起到正常稅收難以起到的作用,因而在各國稅法中都不同程度地保留著某些稅收優惠性和懲罰性的措施。稅收的優惠性措施包括:減稅、免稅、寬限、加速折舊,以及建立保稅區等;稅收懲罰包括:報復性關稅、雙重征稅、稅收加成、徵收滯納金等。無論是優惠性還是懲罰性的措施,對實現財政政策的某些目的都起到了一定的促進作用。
②稅收工具調節作用的局限性:
第一,稅收政策的制定和執行往往需要經過一定的法律程序,具有較長的決策時滯。一國政府的稅收增減都是通過調整稅法來實現的,而稅法是需要經過一定的政治程序才能通過、付諸實施的。
第二,稅收政策具有減稅容易、增稅難的特徵。因此在增稅時,容易遭受到納稅人的反對,使得稅收的執行難度往往較大。
第三,稅收直接影響人們的可支配收入,而且是無償的永久性的影響。當政府以增加稅收的辦法來彌補財政赤字時,實質是將資金從個人或企業手中轉移到政府手中,抑制了私人的消費需求。並且,若政府擴大支出的效率不高或無效益時,增加稅收將會進一步加強對消費需求的抑制。
第四,稅收政策的效果往往是通過改變消費者的可支配收入,並進一步影響消費者的消費水平而實現的。因此,稅收政策的效果與消費者的邊際消費傾向密切相關,而消費者的邊際消費傾向對於政府來說,卻是一個不確定的因素。
(2)公債工具
所謂公債是指,國家或政府以其信用為基礎,向國內外舉借的債務。也就是說,公債是國家或政府以債務人的身份,採取信用的方式,通過借款或發行債券等方式取得的收入。
①公債的作用
公債作為現代社會實現財政政策目標的重要工具,其作用主要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彌補財政赤字,保持宏觀經濟平衡。發行公債彌補財政收支差額,是目前世界各國普通的做法。它有利於實現社會總供給與總需求的平衡,為抑制通貨膨脹,促進經濟增長創造良好的環境。
第二,籌集建設資金,優化經濟結構。發行公債籌集國家建設資金,可將部分消費基金轉化為積累資金,彌補建設資金的不足,增加國家重點建設項目投資,優化經濟結構,促進經濟增長。這項功能對我國尤為重要。
第三,公債是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的連接點,可被中央銀行用作調節資金供求與貨幣流通的工具。中央銀行可以根據國民經濟運行的實際狀況及宏觀經濟政策的需要,適時開展公開市場業務,通過在二級市場買賣國債,有效調節資金供求和貨幣流通、穩定貨幣、穩定物價。
第四,公債可以達到其他財政政策工具不能達到的財政目標。比如,通過公債可以使國家通過擴大公共支出單純地刺激供給增加,但增稅則不能達到這樣目的,因為增稅行為本身對經濟的影響是緊縮性的。
②公債作用局限性
但是,公債往往可以產生以下五種效應:
第一,排擠效應。
所謂「排擠效應」,是指由於國債的發行,使民間部門的投資或消費資金減少,從而對民間部門的投資或消費起到一定的抑製作用。
第二,貨幣效應。
所謂「貨幣效應」,即國債發行使貨幣供求變動。一方面,可能使部分流通的貨幣變為現實流通貨幣;另一方面,可能把存於民間部門的貨幣轉到政府部門,或由於中央銀行購買國債增加貨幣的投放。這些由於國債發行所帶來的貨幣的一系列變動,統稱為「貨幣效應」。
第三,收人效應。
由於國債主要靠未來年度增加稅收來償還,而國債持有人在國債到期時,不僅要收回本金而且需要得到利息報償。政府發行國債主要用於社會公共需要,人人均可享用。這樣,在一般納稅人與國債持有人之間就產生了收入的轉移問題。此外,國債所帶來的收入與負擔問題不僅影響當代人,而且還存在著所謂「代際」的收入與負擔的轉移問題。
第四,流動性效應。
所謂公債政策的流動性效應是指,通過改變公債的流動性程度來影響整個社會的流動性狀況,從而對經濟產生擴張性或抑制性效應。公債政策的流動性效應主要通過以下兩種措施來實現:
①調整公債期限的構成,即發行不同數量的長期公債和短期公債來實現政策目的。由於長期國債的流動性低,短期國債的流動性高,因此,在經濟處於蕭條時期時,增加短期公債的發行可以提高整個社會的流動性狀況,擴大社會總需求。而當經濟處於繁榮時期時,增加長期公債的發行可以減少公債的流動性,抑制社會總需求。
②改變公債資金來源:公債的認購單位可以分為銀行部門和非銀行部門。銀行部門認購公債,會通過擴大信貸規模而增加貨幣供應量,在經濟蕭條時,增加銀行系統持有的公債份額可以刺激投資和消費需求;非銀行部門認購公債,只會引起資金使用權的轉移,不會引起貨幣供應量的增加。在經濟繁榮時期,從非銀行部門借入資金,可以減輕通貨膨脹的壓力。
第五,利率效應。
所謂公債政策的利率效應是指,通過調整公債的利率水平和影響其供求狀況來影響金融市場的利率變化,從而對經濟產生擴張性或抑制性效應。公債政策的利率效應主要是通過確定公債發行利率和改變公債價格來實現的:
①確定公債的發行利率。通過改變公債的利率水平可以影響金融市場的利率,從而達到影響整個社會的投資需求和消費需求的目的。調低公債的發行利率,可以帶動金融市場利率水平下降,從而刺激投資需求和消費需求;調高公債的發行利率,可以推動金融市場利率水平上升,從而抑制總需求。
②改變公債價格。公債價格與利率呈反方向變化。政府大量買進債券可以刺激公債價格上升,使利率水平下降產生擴張性效應;政府大量拋售債券則會使公債價格下降,使利率水平上升產生緊縮效應。在經濟繁榮時期和蕭條時期,政府可以通過改變公債利率和價格來達到宏觀政策目標。
總之,有利必有弊,公債作為一種財政政策工具,自然也有一定的弊端。公債作為一種債務,它是需要定期還本付息的,其財源來自於稅收和其他收人。為償還公債而引起的稅收或其他財政收入的增加,必然導致社會公眾可支配收入的減少,從而形成對國家政府及其人民的公債負擔。從政府層面而言,政府發行公債就是政府債務的形成過程、而還本付息便構成政府的負擔,當債務過大時,就有產生債務危機的可能性;從社會公眾層面而言,不論公債資金的流向和效益如何,公債的償還在很大程度上最終還得依靠稅收,這必然會形成納稅人的負擔,而當政府通過「借新債還舊債」方式來暫時償還公債時,實際上是把償還的負擔轉移給下一代人,這不僅仍要加劇下一代納稅人的負擔,而且還將對未來的經濟發展帶來一定的負面影響。
(3)經常項目支出工具
經常項目支出工具,主要指政府滿足純公共需要的一般性支出,它包括購買性支出和轉移性支出兩大部分。
①購買性支出
購買性支出,包括商品和勞務的購買.它是一種政府的直接消費支出,主要包括:行政支出、國防支出、科教文衛支出,以及工交商農等部門的事業費等等。由於購買性支出是決定國民收入大小的主要因素之一,其規模直接關繫到社會總需求的增減。因此,根據凱恩斯主義的需求管理政策,購買性支出工具的作用主要體現在對社會總需求,以及總需求與總供給的平衡的調節。當社會總需求明顯超過總供給,通貨膨脹壓力過大時,政府可以採取減少購買性支出的政策,減少需求;反之,當社會總需求明顯低於總供給時,資源不能得到充分利用,政府可以採取增加購買性支出的政策,以刺激需求。並且,由於乘數效應的存在,政府購買性支出政策可稱得上是實現反經濟周期、合理配置資源、穩定物價的強有力工具。
Ⅳ 稅收優惠政策怎樣優化了資源配置
《關於清理規范稅收等優惠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讀 1.清理規范稅收等優惠政策的重大意義。
全面規范稅收等優惠政策,有利於維護公平的市場競爭環境,促進形成全國統一的市場體系,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有利於落實國家宏觀經濟政策,
Ⅳ 國家稅務稅局關於落實進一步減稅措施的優化服務舉措有哪些
一、全面開展面向納稅人的宣傳
各地稅務機關要制定針對新的減稅措施的專項宣傳方案,主動做好宣傳輔導工作,力求做到政策適用對象宣傳全覆蓋。在宣傳輔導中要突出政策內容、辦理流程及申報表變化等納稅人關心的問題,並通過官方網站、網上辦稅平台、手機APP、微信、手機簡訊等渠道向納稅人主動推送。同時要根據政策調整情況,及時做好稅收政策「二維碼」的更新工作。
二、迅速開展面向稅務人員的培訓
各地稅務機關要迅速開展面向稅務人員的培訓,以財稅文件、稅務總局公告等文件為依據,提高培訓的針對性,確保稅務人員准確理解和把握此次減稅措施的重大意義、政策規定和征管流程,熟練操作相關辦稅系統。各地稅務機關要加強對辦稅服務廳人員、12366納稅服務熱線人員的知識更新培訓,確保學得精、懂得透、講得清、辦得好。
三、精準實施針對納稅人的輔導
針對新的減稅措施引起的申報表變化,通過錄制操作視頻、製作樣表等方式,幫助納稅人准確理解,快速辦理,做到優惠政策應享盡享。各地稅務機關要組建輔導隊,強化在辦稅服務廳的現場輔導和現場審核。要組織業務骨幹主動深入重點企業,對納稅人進行上門輔導,通過「一對一」「面對面」等方式幫助納稅人掌握享受政策的關鍵和要領,確保優惠政策不折不扣得以落實。
四、提升12366熱線的咨詢質效
針對新的減稅措施出台可能引起的話務量激增現象,各地稅務機關要有效充實12366熱線力量,增配線路、補充人員、科學排班,保持熱線接通率在較高水平。強化對答復准確率和服務規范性的考核測評,開展減稅政策專項業務考核和質量抽測,嚴把話務質量關。收集整理優惠政策執行過程中的疑難問題和熱點問題,提交業務部門研究問題答復口徑,及時維護進12366稅收知識庫,確保咨詢答復及時准確。
五、合理配置辦稅服務廳資源
各地稅務機關要准確研判政策變化可能給辦稅服務廳帶來的壓力,提前做好應對預案,通過合理調配窗口、優化人員配置等方式,提高辦稅效率。根據實際情況,適時設立優惠辦理快速通道,提高辦理效率。各地稅務機關可通過官方網站、手機APP、微信等渠道,實時向納稅人發布等候信息,合理疏導分流納稅人。充分發揮國稅地稅聯合辦稅、同城通辦、省內通辦的優勢,為納稅人優惠辦理、納稅申報等提供空間、時間的便利,降低納稅人的辦稅成本。
六、積極拓展多元化辦稅渠道
各地稅務機關要積極穩妥地拓展網上業務功能,逐步實現新的減稅措施網上備案,實現網上辦稅、自助辦稅和移動辦稅多元化、多渠道。做好各類辦稅軟體與金稅三期核心征管軟體的同步調整和更新,確保各類辦稅系統平穩運行,實現多元辦稅渠道順暢高效。
七、做好對納稅人的風險提示
針對此次簡化增值稅稅率、擴大小微企業優惠范圍、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等政策調整引起的發票開具、申報的變化,各地稅務機關要對納稅人可能存在的填報不準確、開具不規范、享受不到位等問題,主動提醒納稅人,並積極幫助解決;要認真做好對申報數據的電子化邏輯校驗,通過技術手段及時提示納稅人更正,減少納稅人的涉稅風險。
八、嚴格落實各項辦稅服務制度
各地稅務機關要嚴格落實首問責任、預約辦稅、導稅服務等辦稅服務制度,按照轄區內納稅人的辦稅習慣和業務總量,引導納稅人實行預約辦稅,對預約前來的納稅人快速辦理;對進入辦稅服務廳等待辦稅的納稅人,積極引導其自助辦理,對不選擇自助辦稅的納稅人,充分利用納稅人等待時間,幫助核對資料,讓納稅人到窗口順暢辦理。
九、積極引導社會力量參與
各地稅務機關要積極引導工商聯、涉稅專業服務社會組織、行業協會、企業家協會、志願者等社會力量參與新的減稅措施的宣傳,擴大減稅措施的社會影響。發揮涉稅專業服務社會組織在納稅服務中的作用,以點帶面,將服務觸角延伸到每一位納稅人,全面提升宣傳和輔導效果。
十、加強對政策落實的效應分析和督導
各級稅務機關要做好減稅效應的統計和分析工作,加強落實工作的督導檢查。通過專項督導、執法督察、績效考評等方法,強化落實工作跟蹤問效和監督問責,層層傳導壓力,確保減稅優惠政策落實到位。省稅務機關應將落實過程中的先進經驗和做法及時報送稅務總局(納稅服務司)。
Ⅵ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配置資源的手段有哪些
在市場經濟體制下,經濟社會資源的配置有兩種方式來實現,即市場機制和政府機制。
市場對資源的配置起基礎性作用,但由於存在著公共品、壟斷、信息不對稱、經濟活動的外在性等情況,僅僅依靠市場機制並不能實現資源配置的最優化,還需要政府在市場失靈領域發揮資源配置作用。
財政作為政府調控經濟社會運行的主要杠桿,是政府配置資源的主體。因為,在經濟體系中,市場提供的商品和服務數量有時是過度的,有時是不足的,整個社會的資源配置缺乏效率。
財政的資源配置職能就表現在對市場提供過度的商品和勞務數量進行校正,而對市場提供不足的產品和服務進行補充,以實現社會資源的有效配置。
資源配置職能的主要內容表現在以下三方面:
一是財政可通過採取轉移支付制度和區域性的稅收優惠政策、加強制度建設、消除地方封鎖和地方保護、完善基礎設施、提供信息服務等方法,促進要素市場的建設和發展,推動生產要素在區域間的合理流動,實現資源配置的優化。
二是財政通過調整投資結構,形成新的生產能力,實現優化產業結構的目標。如交通、能源等基礎產業項目的資金和技術「門檻」高,政府就可通過產業政策指導和集中性資金支持,防止規模不經濟的產生。
除了zf直接投資外,還可利用財政稅收政策引導企業投資方向,以及補貼等方式調節資源在國民經濟各部門之間的配置,形成合理的產業結構。
三是市場無法有效提供公共商品,提供公共商品是zf的基本職責。zf一般以稅收等形式籌措資金,以不損害市場機制和秩序為原則,提供公共商品。
Ⅶ 如何利用稅收優惠政策進行合理的稅收籌劃
無論是外商投資企業、民營企業還是上市公司,對於股東來說,投資決策都必須考慮稅收政策因素對投資回報的影響。在進行稅收籌劃時可以合理利用稅收優惠政策,為企業謀取更大的經濟利益。本文簡要介紹一些稅收優惠政策。
注冊地點的選擇
我國制定了一系列的不同地區稅負存在差別的稅收優惠政策。投資者在選擇企業的注冊地點的時候,可以利用國家對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貧困地區、保稅區、經濟特區的稅收優惠政策,節省大量的稅金支出。比如,我國的涉外稅收優惠政策採取了分地區、有重點、多層次的做法,具體內容包括:
1. 減按15%的稅率征稅,其范圍包括:
(1)設在經濟特區的外商投資企業,在經濟特區設立機構、場所從事生產、經營的外國企業。
(2)設在經濟技術開發區的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
(3)設在沿海經濟開放區和經濟特區、經濟技術開發區所在城市的老市區的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屬於技術密集、知識密集型項目,或者外商投資額在3000萬美元以上,回收投資時間長的項目,或者屬於能源、交通、港口建設項目。
(4)從事港口碼頭建設的外商投資企業。
(5)在經濟特區和國務院批準的其他地區設立的外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等金融機構,外國投資者投入資本或分行由總行撥入營運資金超過1000萬美元,經營期在10年以上的。
(6)以上海浦東新區設立的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以及從事機場、港口、鐵路、公路、電站等能源、交通建設項目的外商投資企業。
(7)在國務院確定的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設立的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外商投資企業,以及在北京市新技術產業開發試驗區設立的被認定為新技術企業的外商投資企業。
(8)在國務院規定的其他地區設立的從事國家鼓勵項目的外商投資企業。
2. 征稅范圍
減按24%的稅率征稅,其范圍包括: 設在沿海經濟開放區和經濟特區、經濟技術開發區所在城市的老市區的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
投資單位組織形式的選擇
一般來說,在企業的創立初期,發生虧損的可能性較大。採用分公司的形式可以把分支機構的損失轉嫁到總公司,進而減輕總公司的稅收負擔。而當投資的企業進入常規運行的軌道之後,則可採用設立子公司的形式來享受當地政府提供的稅收優惠政策。
當然,也要警惕那些非正常流動的企業。企業非正常流動主要有以下4種類型:
1.脫殼分離型
這類企業「東邊壘窩,西邊注冊;南邊掛牌,北邊生產銷售」。有些企業只是在某個園區或經濟開發區登個記、掛個牌,實際生產經營地未變。有的在同一住所登記注冊幾家甚至十幾家公司。
2.總分機構「倒置型」
有些企業原總機構在某城區,為享受優惠政策,將總機構辦公住所遷移到某經濟開發區,而在原地設立分支機構,造成主體稅收轉移或稅收級次變更。
3.「全脫型」
由於各區對企業的優惠政策不一,出現了「哪裡政策寬松、企業就往哪裡遷」的現象。這類企業新注冊地與經營地雖然是一致的,但並非實際生產經營的需要而遷址,純粹是為了享受優惠政策免繳、少繳稅收和各項基金。個別企業這里享受完了優惠政策,又搬遷新址繼續享受優惠政策。
4.「游動無照經營型」
少數企業為脫離工商、稅務部門的屬地管理,借變更經營場所之名搞游動無照經營。
投資方向的選擇
隨著社會越來越注重環保型經濟的發展,環保產業和產品也會享受到稅收政策的優惠。企業可以利用這個機會來實現投資方向的調整,達到實現稅收籌劃的目的。比如深圳市對於高新技術產業就規定了以下稅收優惠政策:
1.企業所得稅的優惠
(1)對新認定的生產性高新技術企業實行兩年免徵企業所得稅,8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的優惠。對現有的高新技術企業,除享受原有「二免六減半」的企業所得稅優惠外,增加兩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的優惠。企業按規定享受減免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期滿後,當年出口產品產值達到當年產品產值70%以上,經稅務部門核實,按1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2)經認定的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5年免徵企業所得稅;之後3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3)高新技術企業引進高新技術經過消化、吸收的新項目投產後,不論該企業以前年度是否享受過所得稅減免優惠,經市政府有關部門認定、稅務部門批准,該項目所獲利潤3年免徵企業所得稅。
(4)對從事高新技術產品開發的企業自行研製的技術成果轉讓及其技術成果轉讓過程中所發生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和技術培訓所得,年凈收入在50萬元以下的部分免徵企業所得稅,超過的部分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對科研單位,高等院校進行技術轉讓、技術咨詢、技術培訓、技術服務所得,年凈收入在100萬元以下的部分免徵企業所得稅,超過的部分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2.營業稅的減免優惠
(1)經認定的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5年免徵營業稅;之後3年減半徵收營業稅。
(2)對從事高新技術產品開發企業和科研單位、高等院校技術成果轉讓,及其轉讓過程中所發生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和技術培訓的收入,免徵營業稅。
3.房產稅、印花稅和個人所得稅的減免優惠
(1)高新技術企業和高新技術項目新建成或新購置的生產經營場所,自建成或購置之日起5年內免徵房產稅。
(2)高新技術企業和高新技術項目所簽訂的技術合同免徵印花稅。
(3)高新技術企業和高新技術項目獎勵和分配給員工的股份,凡再投入企業生產經營的,免徵個人所得稅。
此外,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部分資源綜合利用及其他產品增值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字〔2000〕198號),自2001年1月1日起,對下列貨物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的政策; ①利用煤炭開采過程中伴生的舍棄物油母頁岩生產加工的頁岩油及其他產品; ②在生產原料中摻有不少於30%的廢舊瀝青混凝土生產的再生瀝青混凝土;③利用城市生活垃圾生產的電力; ④在生產原料中摻有不少於30%的煤矸石、石煤、粉煤灰、燒煤鍋爐的爐底渣(不包括高爐水渣)及其他廢渣生產的水泥。同時,自2001年1月1日起,對下列貨物實行按增值稅應納稅額減半徵收的政策:①利用煤矸石、煤泥、油母頁岩和風力生產的電力; ②部分新型牆體材料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