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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中分離不出來什麼油 2025-06-03 05:49:36

開發地熱水國土資源收多少錢

發布時間: 2022-07-09 08:03:57

A. 淺層地熱能開發利用是否需要資源開發費

近年來,淺層地熱能開發利用得到迅速發展,成為節能減排大軍中一股不可忽視的力量。北京約有2000萬m2的建築利用淺層地熱能供暖和製冷,沈陽市已超過4300萬m2。

近年來,淺層地熱能開發利用得到迅速發展,成為節能減排大軍中一股不可忽視的力量。北京約有2000萬m2的建築利用淺層地熱能供暖和製冷,沈陽市已超過4300萬m2。北京國家大劇院和奧運村、上海世博會等標志性工程都使用了地源熱泵系統。作為可再生能源之一,淺層地熱能開發利用工作將成為城市地質工作中的重要部分,做好城市地質工作中淺層地熱能開發利用工作,對生態城市建設和節能環保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我國淺層地熱能
(一) 淺層地熱能資源
地熱能是可再生的清潔能源,按照埋藏深度,200米以淺的稱為淺層地熱能,淺層地熱能的溫度略高於當地平均氣溫3~5 ℃,溫度比較穩定,分布廣泛,開發利用方便,具有十分廣闊的開發利用前景。淺層地熱能的利用,主要是通過熱泵技術的熱交換方式,將賦存於地層中的低品位熱源轉化為可以利用的高品位熱源,既可以供熱,又可以製冷。開發淺層地熱能,可以改善我國能源消費結構,減少二氧化碳排放。
(二)我國淺層地熱能應用潛力
我國淺層地熱能資源十分豐富。最新數據表明,我國287個地級以上城市淺層地熱能資源量為每年2.78×1020J,相當於95億噸標准煤。每年淺層地熱能可利用資源量為2.89×1012kWh,相當於3.56億噸標准煤。扣除開發消耗電量,則每年可節能2.02×1012kWh,相當於標准煤2.48億噸,減少二氧化碳排放6.52億噸。到2015年,我國利用的淺層地熱能資源量將達到4.26×1011kWh,相當於5269萬噸標准煤(占我國淺層地熱能可利用資源總量的14.8%)。
(三)地源熱泵技術
地源熱泵技術的進步是帶動淺層地熱能開發利用的關鍵因素,實踐證明,利用地源熱泵技術開發淺層地熱能是實現節能減排十分有效的途徑。
1912年瑞士人首先提出了地源熱泵技術,1946年第一個地源熱泵系統在美國俄勒岡州誕生。1974年起,瑞士、荷蘭和瑞典等國政府逐步資助建立了示範工程。20世紀80年代後期,地源熱泵技術日臻成熟,其節能和減排效果得到了普遍認可。2010年世界地熱大會的統計數據,地源熱泵的年利用能量達到了214782 TJ(1012焦耳),與2005年世界地熱大會的統計數據相比,五年內增長了2.45倍,平均年增長率達到了19.7%。2010年世界地熱大會的統計的地源熱泵的設備容量為35236 MWt(兆瓦熱量),其在五年間增長了2.29倍,平均年增長率為18.0%。
二、淺層地熱能開發利用現狀
我國起步較晚,九十年代才引入地源熱泵技術。清華大學徐秉業教授把這項技術引入中國,從此開啟了地源熱泵技術在中國的發展潮流。我國利用地源熱泵技術開發淺層地熱能與國外相比,雖然起步晚,但發展很快,其范圍之廣、規模之大已遠超國外。據初步統計,目前在全國范圍內,除港澳台地區外,31個省、市、直轄市、自治區均有開發淺層地熱能的地源熱泵系統工程。應用淺層地熱能供暖製冷的建築物面積1.4億m2,淺層地熱能供暖、製冷的單位(住宅小區、學校、工廠等)約3400個,80%集中在華北和東北南部地區,包括北京、天津、河北、遼寧、河南、山東等省市。北京約有2000萬m2的建築利用淺層地熱能供暖和製冷,沈陽已超過4300萬m2。據估算,2010年淺層地熱能的開發利用,使我國二氧化碳減排約2200萬噸。
(一) 政策推廣
為促進淺層地熱能開發利用,北京市、沈陽市和國家有關部門先後出台了有關文件。2006年5月,北京市發改委等九個部門聯合印發了《北京市關於發展熱泵系統的指導意見》,對選用地下(表)水地源熱泵的每平方米補助35元,選用地埋管地源熱泵和再生水地源熱泵的,每平方米補助50元。2007年7月,沈陽市出台了《地源熱泵系統建設應用管理辦法》,凡符合城市供熱規劃和地源熱泵技術推廣應用規劃要求,並具備應用地源熱泵技術條件的新建、改建、擴建項目,以及耗能大的單位,應當建立地源熱泵系統。
2009年7月,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下發了《關於印發可再生能源建築應用城市示範實施方案的通知》,對納入示範的城市,中央財政將予以專項補助5000萬元;對推廣應用面積大,技術類型先進適用,能源替代效果好,能力建設突出,資金運用實現創新,將相應調增補助額度,每個示範城市資金補助最高不超過8000萬元。《通知》中的「可再生能源」即為太陽能和淺層地熱能。
此外,各地方政府也先後出台了一系列發展地源熱泵技術的相關政策和措施。
(二)淺層地熱能資源調查評價
淺層地熱能資源調查評價是淺層地熱能利用的基礎工作,決定淺層地熱能利用的科學性和可持續性。2008年,國土資源部在全國啟動了淺層地熱能調查評價試點工作,並於當年印發了《關於大力推進淺層地溫能開發利用的通知》,發布了《淺層地溫能勘查技術規范》,成立了淺層地溫能研究推廣中心。國土資源部在2009年制定的《國土資源系統應對全球氣候變化工作方案》和2010年印發的《關於做好「應對全球氣候變化地質響應與對策」有關工作的通知》中,又對淺層地熱能調查評價與開發利用工作進行了再部署。
自2008年國土資源部下發了開展淺層地熱資源調查工作通知後,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市根據《淺層地溫能勘查技術規范》分別對轄區內適宜開發利用淺層地熱能的主要大中城市,以及經濟發展規劃區開展淺層地熱能調查。
目前,此項工作已經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系統進行。現已經完成的有北京市、河北省和天津市等。
重要成果:天津淺層地熱資源調查評價工作
2009年至2010年,國土資源部和天津市聯合開展了「天津市淺層地溫能調查評價與開發利用」試點工作。試點工作包括淺層地熱能調查評價、開發利用規劃編制、地熱動態監測網建設和淺層地熱能利用示範工程建設等四項工作,試點工作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
一是全面完成了天津市淺層地熱能資源調查,查明了天津市淺層地熱能分布特點和賦存條件,評價了資源量和開發利用潛力。計算出淺層地熱能的可利用資源量為1748萬億kJ,冬季可供暖面積13.4億m2,夏季可製冷麵積12.6億m2。每年淺層地熱能可利用資源量全部開發可節約標准煤5974萬噸,扣除開採的電能消耗,可節約標准煤4480萬噸,減少向大氣排放二氧化碳等1.17億噸,減少環境治理費用15.32億元。
二是在調查評價的基礎上,結合天津市社會經濟發展、城市建設和土地利用規劃,編制完成了天津市淺層地溫能資源開發利用規劃,劃定了開發適宜區,分別圈定了適宜地下水、地埋管開發方式的地段,提出了合理的開發利用規模。
三是實施了梅江會展中心等10個具有代表性的淺層地熱能開發利用示範工程。通過示範工程建設,提出了工程建設與管理的標准和要求,為淺層地熱能開發利用規范化建設提供了依據。10個示範工程項目總供熱、製冷麵積約100萬m2,建成後每年可節約標准煤4萬噸,減少排放二氧化碳等10萬噸。
四是建立了由12個動態監測站、1個試驗場和1個試驗研究基地組成的淺層地熱能動態監測網,制定了《地埋管地源熱泵動態監測技術規程》。
五是為實現統一管理、科學規劃、有序開發、合理利用淺層地熱能資源,全面系統地開展了政策研究工作,完成了《淺層地熱能資源開發利用相關政策研究》報告和《關於推進天津市淺層地溫能開發利用工作的建議》。
(三)可再生能源建築應用項目示範及城市示範
住房城鄉建設部2006年啟動了可再生能源建築應用示範項目,示範項目具有典型性、代表性,技術類型上以太陽能和淺層地熱能為主。到現在為止成功實行了四批示範項目。四批示範項目371個,第一批25個,第二批57個,第三批130個,第四批159個,總補貼金額約26億元。
住房城鄉建設部2009年啟動了可再生能源建築應用城市示範,對納入示範的城市,中央財政將予以專項補助。目前,納入示範的城市有44個,資金補助基準為每個示範城市5000萬元,具體根據2年內應用面積、推廣技術類型、能源替代效果、能力建設情況等因素綜合核定,切塊到省。推廣應用面積大,技術類型先進適用,能源替代效果好,能力建設突出,資金運用實現創新,將相應調增補助額度,每個示範城市資金補助最高不超過8000萬元;相反,將相應調減補助額度。
(四)存在問題
由於淺層地熱能利用較傳統地熱資源利用發展晚,且涉及多領域、多行業,開發利用過程中也存在一些問題。
1.工程前期未進行淺層地熱能資源勘查評價
《地源熱泵系統工程技術規范》(GB 50366-2005)強制要求地源熱泵系統方案設計前,應進行工程場地現狀調查,並對淺層地熱能資源進行場地勘察。
然而,很多工程設計前都沒有進行勘察工作,一方面在地下水地源熱泵不適宜區採用了此換熱方式,造成系統建成後產生耗電量大、系統COP低、運行不穩定、回灌困難,甚至系統報廢等問題;另一方面根據其經驗布設換熱孔,導致大量浪費。
2.設計參數依據不足
部分地源熱泵工程由熱泵提供方進行設計,一些商家在設計時,完全憑借經驗,以最簡單的估計模式去設計系統,不少企業在設計時並沒有做負荷分析,只是簡單地選擇一個經驗數據。由於設計參數依據不足,導致一些系統設計出現「大馬拉小車」或者設計負荷不足的現象。
3.缺乏可靠的技術支撐
第一,地下水回灌技術不夠完善,成井工藝有待提高。地下水地源熱泵工程的成井口徑、填礫層厚度、濾水管類型及濾料的選用對回灌量均有較大影響,大多數施工單位未掌握回灌井施工技術,特別是成井口徑、填礫層厚度、濾水管類型及濾料的選用等,造成許多井不能正常回灌。
第二,部分用戶取水系統的設計、安裝存在一些問題。部分用戶設備安裝不配套(無測壓管、多無精濾裝置)。熱泵系統安裝密封性差,回灌困難,大部分單位每年都需洗井。
第三,部分用戶水源井地層層位確定存在較大的問題,特別是選用第1I含水組地層做為采灌井利用層位時,普遍存在水位偏淺,回灌困難的問題。
第四,部分熱泵運行管理不夠完善,導致回灌運行管理不規范。一些單位缺乏基本的常識,近三分之一工程運行不回揚,多數工程運行記錄不完整(多無抽水及回灌水水溫、水量、水位),有些工程存在混層采灌水的問題。
4.管理體制不健全
淺層地熱能開發利用行政監督管理主體不明確,監督管理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政策、標准欠缺,造成淺層地熱能開發利用秩序混亂。主要表現在項目沒有報批登記手續,不按地質條件開發,施工隊伍資質、施工過程監管空白,驗收標准不統一。
5.缺乏對淺層地熱能資源開發利用動態監測
近年來,全國各地建成了大量的地源熱泵系統,但尚未建立地源熱泵地下換熱系統監測體系,缺少對地源熱泵系統中溫度、水位、水質等動態變化的監測,無法評價淺層地熱能資源開發利用對地質環境的影響;大多數地源熱泵工程系統中都沒有安裝必要的節能計量裝置,如溫度表、流量計、功率表等,使得項目的節能計算工作存在一定困難,同時也不便於管理部門的進一步節能評定工作。
三、淺層地熱能開發利用發展趨勢
(一) 繼續推進淺層地熱能資源調查評價工作
推進淺層地熱能資源調查評價工作是地源熱泵技術發展的基礎,「十二五」期間,淺層地熱能資源調查評價與開發利用工作將繼續成為城市地質工作的重點。工作的主要任務是查明我國主要城市淺層地熱能分布特點和賦存條件,評價資源量及開發利用潛力,編制開發利用規劃,建立監測網路,推動淺層地熱開發利用示範城市建設。
國土資源部「十二五」工作部署中,2012年前將完成省會級城市調查評價工作,2015年前完成地級市和部分重點縣級城鎮調查評價工作。2011年29個省會級城市淺層地熱能調查評價項目年內分兩批實施。第一批實施的城市包括石家莊、呼和浩特、沈陽、長春、杭州、合肥、濟南、鄭州、重慶、西安、蘭州、烏魯木齊等12個城市。第二批實施的城市包括太原、哈爾濱、上海、南京、福州、南昌、武漢、長沙、廣州、南寧、海口、成都、貴陽、昆明、拉薩、西寧、銀川等17個城市。
其目標是:
(1)初步查清主要大中城市的淺層地熱能賦存、分布特徵及相應的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特徵,測試岩土體熱物性參數,估算可利用資源量。
(2)開展淺層地熱能利用工程(地下水、地源熱泵系統)適宜區劃分。
(3)選擇有代表性的1~2個城市建立監測實驗區。對已運行工程進行地下(岩土、水)溫度場的監測(至少1個運行周期)工作,評價地源熱泵工程對地質環境的影響,同時記錄運行工況和能耗,計算換熱能效比,檢驗項目節能效果。
(4)制定相關技術標准,建立淺層地熱能開發利用適宜區劃分、評價資料庫。為合理開發利用淺層地熱資源提供基礎數據,為政府宏觀規劃與科學管理提供決策依據。
(5)在調查評價的基礎上,結合當地行政區域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中長期目標,編制完成主要城市(鎮)淺層地熱能開發利用專項規劃。
(二) 加大科研實力和技術創新
加強相關技術研發與投入,提高淺層地熱能利用效率。
(1)加強淺層岩土熱物性測試的研究;
(2)建立不同地層熱物性資料庫;
(3)開展不同換熱方式地下傳熱模型的模擬試驗;
(4)建立地溫場長期觀測,包括換熱井及周圍地層溫度、水位、水質以及換熱(換冷)情況,了解(監測)其變化規律,特別是換熱井回灌能力和溫度恢復情況;
(5)觀測地下換熱系統的實際換熱(換冷)效果,測量地層熱流值及熱傳導系數。
(三)積極參與示範城市建設,帶動淺層地熱能資源開發利用
在對當地淺層地熱資源調查評價的基礎上,結合工程的具體地質環境,積極開展地源熱泵技術的推廣應用,建立符合本地實際需求的示範工程,並摸索方法,總結經驗,逐步推廣。積極申報「可再生能源示範城市」,參與示範城市建設,用好國家專項資金,穩步推進以城市為單位的淺層地熱能開發利用工作。
利用地源熱泵技術開發淺層地熱能資源,為建築物供暖製冷,是符合國家節能減排這一歷史進程的。隨著這項技術的不斷發展,我們將進一步認識到,不斷加強地熱資源調查評價工作,加大科研力度和技術創新,積極參與示範城市建設將是一項具有重大意義並值得持續推進的長遠工程。

B. 水資源稅徵收標準是什麼

通俗地講,就是把我們之前的「水資源費」改為「水資源稅」,別小看這一個字的差別,可包含了不少的變化,不僅僅是徵收部門從水利部門改為了稅務部門,變成「稅」之後,就更有了強制性。變成「稅」是不是意味著負擔重了?這次九個試點地區還將依據總的實施辦法,結合本地情況制定細則。
不過,大的原則是統一的:「稅費平移」是這次費改稅排在首位的基本原則。也就是說維持水資源費繳納義務人、徵收對象、計征依據等基本要素不變,對居民和一般工商業稅額標准基本保持不變,不增加正常生產生活用水負擔,實現收費制度向征稅制度的平穩轉換。
2017水資源稅稅率是多少?
《辦法》明確,北京、天津、山西、內蒙古、河南、山東、四川、寧夏、陝西等9省份納入水資源稅試點改革。此外,水資源稅的征稅對象為地表水和地下水,納稅人為直接取用地表水、地下水的單位和個人。
王建凡解釋稱,為充分發揮稅收杠桿調節用水需求,此次擴大改革試點以華北地區為主,同時選擇試點意願強、有典型代表性的省份,試點省份中,北京、天津等省份位於華北地區,其他省份分布在東、中、西部,其水資源豐枯程度不一、取用水類型多樣,具有一定代表性。
值得注意的是,《辦法》指出,按現行水資源費徵收標准進行平轉,明確試點省份最低平均稅額為,地表水每立方米0.1元~1.6元,地下水每立方米0.2元~4元,總體不增加企業和居民正常生產生活用水負擔。根據《辦法》,由試點省份省級人民政府在最低平均稅額基礎上,分類確定具體適用稅額,在試點期間將水資源稅收入全部留歸地方。

C. 國土資源局收費問題

一是要符合當地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看是不是建設預留地,如果屬於基本農田,那你出多少錢,也辦不到土地證。因為基本農田有嚴格的保護條款,批准許可權在國務院。
二是如果符合規劃,要實行徵用。將集體土地變為國有劃撥,頒發國有劃撥土地證。但是辦理新征手續有個時間過程,還得要看你們那裡用地指標緊不緊張,即使給你用地指標,從申報到拿證書最少也得三個月。劃撥證按地域地價,一般在3.5萬元每畝。
三是如果你不想辦理土地證,強行施工建養牛場,那就要接受處罰,原則上拆除地上建築物,恢復原貌,並處5—30元每平方米的罰款,並有系列行政公文和程序,一般只是罰款。
四是如果國土局答應收你每平方米20元的押金,那是人性化操作,已經是在給予你支持,畢竟他們還有職責在身。
四是你說的照顧養殖業,那是指其它政策,如:信息、技術等。土地上的照顧政策我還沒有聽到過,也沒有接觸過。
僅次收集,僅供參考

D. 新疆國土水資源費一畝地多少錢

我們這兒(阿克蘇溫宿縣依希來木來其鄉),2016年地下水(紅棗地)每立方0.16元交水資源費,2017年聽說要0.4元每立方,每畝地要300多元了!你的不貴。

E. 辦地熱探礦權證的費用一般是多少

1、其實費用很簡單,就是你們委託這個地勘部門的勘查設計實施方案的編制費和到省廳審查設計時的評審費和會務費,一般此項目15萬就夠了。
2、辦理探礦權要交納探礦權價款,這個是按評估公司來評出來的價格,按有價值工作區估算,探礦權價款75萬元也夠了,現在業務能力強的公司也有可能評估的更低。
3、辦證期間工本費、旅差費可以不計,從到申請到拿到證100萬元足夠,但這只僅辦證期間費用。不包括由銀行出據的法人(企業)資信證明,一般企業開戶行要有存款100萬元以上(證明足夠勘查項目的實施的能力)
如果證辦下來了,那就要按設計投入工程,但說實話地熱項目投資很少的,大部分都是地勘部門的費用,這些都是可以談的,現在做地熱勘查很多地質隊都能做,申報請可以利用招標方式,降低投入,但辦一個地熱探礦權的證,有100萬元足夠了。

F. 地熱繳納資源稅嗎

將於9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法》(下稱《資源稅法》),明確將地熱列為能源礦產,要求「按原礦1—20%或每立方米1—30元」的稅率標准征稅。
由於目前的地熱開發技術以「水熱型」中深層地熱為主,即通過抽灌深層地下水實現取熱。因此,各地在制定地熱資源稅徵收實施細則時,都不約而同採取了以水量計征方式。據不完全統計,截至8月20日,北京、河北、山西、廣東、浙江、江蘇、江西、甘肅、寧夏等約二十個地區公布了當地地熱資源稅適用稅率,與《資源稅法》同步施行,各地實際執行稅率每立方米1—30元不等。
然而讓地熱界普遍不解的是,一方面,地熱利用減排效益突出,與太陽能、風能一樣同屬清潔的可再生能源。為何非但沒有補貼,反要收稅?另一方面,地熱供暖作為占絕對主流的應用領域,其與民生息息相關。動輒數十萬、甚至上千萬的資源稅,讓目前尚處微利階段的地熱供暖事業如何做大做強?
征稅金額偏高
為地熱發展蒙上陰影
梳理近期各地政策,整體看來,各地按地熱水用途分類從量計征,且標准差異化顯著。如北京市一般用途的地熱水稅率為每立方米8.5元,消耗型地熱水(如溫泉、洗浴等)為每立方米30元,回灌型為每立方米1元;河南省消耗型地熱水每立方米12元,回灌型每立方米1元;河北消耗型地熱水每立方米30元,回灌型每立方米2元;浙江、江蘇等南方地區則不區分用途,每立方米地熱水分別徵收3元、10元。
一位不願具名的地熱供暖企業負責人算了一筆賬,在地熱水約50℃的地區,每平方米供熱面積需抽灌2立方米地熱水,按河北2元/立方米的稅率來算,每100萬供熱面積就需繳稅400萬元,加上實際收費面積要小於供暖面積,企業的額外成本將超過500萬元。「如此一大筆資源稅將使地熱供暖項目的可持續性大打折扣。」該負責人直言。
近兩年受北方清潔取暖大勢推動,地熱開發利用才剛走上快速發展軌道,尤其在北方,特別是資源豐富的縣級地區,地熱集中供暖已蔚然成風。
「在採暖季,地熱井需要24小時不間斷抽灌,地熱水流量非常大。對一口供暖面積約5萬平方米的地熱井而言,每小時約需抽灌水100立方米,一個供暖季(120天)就高達29萬立方米,即便按每立方米一塊錢的最低標准收取資源稅,每口井每個取暖季就要交稅29萬元。」談及即將到來的資源稅,多位地熱企業人士一籌莫展
河北於2016年出台了《河北省礦產資源稅實施辦法》,對一般用途的地熱利用,按取水量2元/立方米計征;而根據同期出台的《河北水資源稅改革試點實施辦法》,對水源熱泵回水徵收0.3元/立方米的水資源稅。但由於缺乏統一規范的計量方式和標准,實際上,河北並未按上述標准徵收,多數縣市仍採取了免徵或少征做法。
現如今,《資源稅法》正式將地熱以法律形式納入征稅范圍,業內對此普遍持異議。另有不願具名的地熱開發企業負責人對記者直言:「如果稅務部門真要收,我們就考慮申請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