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路邊停車位屬公共資源你支持收費嗎
個人覺得,從自私角度出發,不支持收費,但從大局考慮,收費是必須的,因為畢竟是公共資源。如果免費了,管理上難度更大,就怕有人把停車位當成自家的。 查看原帖>>
② 在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投標要交哪些費用按照什麼規定收取的
在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投標要交的費用及按照收費標准如下:
1、投標保證金,一般由交易中心代收,如果無違規行為,開標後一個月內退回;
2、交易費,由中標單位支付。按投標價遞增有百分之四、百分之三、百分之二、百分之零點八等標准收取,具體的交易中心公示有收費標准;
3、綜合服務費,由代理機構支付;
3、此外還有信息咨詢服務費等,這個費用投標一般不用交。總的來說,如果中標了,需要交納交易費;如果未中標,不需要交納任何費用。
投標保證金的提交方式:
1、進入中心交易的招標項目,由中心統一管理建設工程項目應提交的投標保證金;
2、投標人需在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內,一次性足額存入中心投標保證金專用賬戶,並依資金實際到賬時間為准;
3、投標保證金需採用銀行轉賬或電匯等繳納方式,不直接收取現金、個人存摺;
4、投標人在繳納投標保證金時,需在進賬憑證上寫明投標項目名稱、投標單位名稱全稱、聯系人及聯系方式,以便核對查實。
《公共資源交易平台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九條 公共資源交易平台運行服務機構提供公共服務確需收費的,不得以營利為目的。根據平台運行服務機構的性質,其收費分別納入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經營服務性收費管理,具體收費項目和收費標准按照有關規定執行。屬於行政事業性收費的,按照本級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八條 公共資源交易平台運行服務機構未公開服務內容、服務流程、工作規范、收費標准和監督渠道,由政府有關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通報批評。
第四十六條 公共資源交易平台運行服務機構是指由政府推動設立或政府通過購買服務等方式確定的,通過資源整合共享方式,為公共資源交易相關市場主體、社會公眾、行政監督管理部門等提供公共服務的單位。
③ 社會公共資源有償使用是什麼意思
顧名思意,社會公共資源是全社會所共有,必須為全社會共享。但這在實際中很難做到,為了充分發揮它的作用,而又要彰顯公平,所以當某人要佔有公共資源時必須付出代價,即:有償使用。
計程車:同樣的道理,不可能人人都從事這個行業,那麼你要從事這個行業就必須有付出。
④ 為什麼城市公共道路停車位要收費呢,這樣對老百姓公平嗎
需要取得審批手續。
一、路側停車收費的合理性問題。
車主平常交納這稅那費,相當於已經預先為路側停車埋了單,當他們臨時佔用道路資源時,便不應該重復交費,這是路側停車收費與停車場收費的不同。很多國家的公共停車位都是免費的,例如日本,政府給司機劃定路邊停車位,司機可以在裡面免費停車。很多城市也是如此,絕大多數路邊停車位並不收費。
二、路側停車收費的合法性問題。
我國《立法法》規定,財政基本制度只可由國家立法機關制定法律予以規定,行政機關不得自我授權設定財政收入項目。當前而言,包括《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在內,暫無任何法律規定路側停車需要收取費用。根據「法無授權不可為」原則,無論城管部門還是交管部門收取路側停車費,都存在法律依據不明確問題,難免讓人懷疑其合法性。
⑤ 四川攀枝花市仁和區廣場附近公路兩邊公共停車位憑什麼要收費
作為國家公共土地的道路兩側,其土地所有權,毫無疑問當屬中華人民共和國所有。 你自己都說了歸國家所有,那你停車是不是要給錢啊?收費的如果有收費許可證那就說明國家賦予他權利在公共土地的停車位上面收錢。
⑥ 地理信息數據屬公共資源是否必須收費
地理信息數據屬公共資源不是必須收費。在我國的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將實行免費或低收費政策。
根據《國家基礎地理信息數據使用許可管理規定》的規定,「國家基礎地理信息數據按照不同使用部門、單位和不同使用目的實行無償使用或者有償使用,有償使用的收費標准由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物價主管部門制定。」
2014年的《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地理信息產業發展的意見》,將實施基礎地理信息免費或低收費政策,同時鼓勵企業充分利用基礎地理信息開展社會化應用和增值服務。
⑦ 由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組織的招投標工作為什麼要收費
因為組織專家評標,召集招標代理,發布招標文件,公告是需要話費用的。
一般只是收取中標單位,場地費。收取的標准也是有規定的。
《招標代理服務費 收費標准》根據國家計委關於印發《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計價格 [2002]1980號)和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招標代理服務收費有關問題的 通知(發改辦[2003]857號),本次招標由中標人支付招標代理服務費。收費 標准如下: 招標代理服務費標准 中標價(萬元) 工程招標費率 備注 100以下 1.0% 100-500 0.7% 500-1000 0.55% 1000-5000 0.35% 招標代理服務費按差額定率累進法計算,招標代理服務費須包含在投標總 報價中,投標人不得在投標報價中單列此項費用。中標人接到已中標的通知後在 領取中標通知書前向招標代理機構一次性交清招標代理服務費,才能領取中標 通知書,超過期限不領取中標通知書的中標人被視為自動放棄中標資格。
《湖北省公共資源 交易中心—招投 標場地租賃和信 息資料費》
本合同工程招投標場地租賃和信息資料費原則上由中標單位、招標人各一半 支付給湖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收費標准:鄂價工服規[2011]54號、鄂價工 服規[2012]83號。本項目招標人費用由中標單位持招標人委託書進行支付。 招投標場地租賃和信息資料費標准 中標價(萬元) 費率 (‰) 備注 100以下 1.0 100-1000(含1000,下 同) 0.8 1000-5000 0.6 5000-10000 0.4 10000以上 0.2 場地租賃和信息費以招投標中標金額為基數,按交易項目,採取差額定率分 檔累進方式收取,投標人不得在投標報價中單列此項費用。
⑧ 公共資源應該怎麼定義比如土地的使用資料是否屬於公共資源公民在公共資源的查詢、了解需要附付費嗎
公 共 資 源
為一定社區的人們共同擁有的財產,稱為公共財產,是用於公共服務的資源。它在名義上是每個人都享有的財物,但實際上任何個人都不可能完整地得到它、佔有它和使用它。公共財產作為公共物品,是由公共財政支出的,其來源是納稅人的稅收。因此,每個公民都有享有的權利,但它不是單個個人所購買的產品,故只能作為公物存在。
作為公共管理內容的資源是有特定含義和范圍的。一般說,為一定社區的人們共同擁有的有形財產和無形財產,都屬於公共管理資源的范疇。這些資源,在名義上是每個人都可以享有的財物,但實際上任何人都不可能完整地佔有它。這些資源主要包括:自然資源、公共設施、公共信息、公共企業以及人力資源等。
納入公共管理對象的公共財產和資源主要包括以下幾類:
1. 公共設施、公共物品。也就是特定社區所有人們都有可能享用和受益的物質性存在,而且本身就是產品,如圖書館、學校、醫院、城市道路、路燈、橋梁等。如果不是一定社區所有人們都可能享用,而僅僅是部分人可能享用的公共產品,則不屬於公共管理的范圍,所以,對大范圍和更高級別的公共管理機構來說是公共財產的東西,對小范圍和較低級別的公共機構必然是公共財產,但對小范圍和較低級別的公共機構來說是公共財產的東西,對更高級別的公共機構卻不一定是公共財產,但它們都是「公物」。
公共產品是指一定社區內所有人都可以享用和受益的公共設施、公共物品的總稱。它與自然資源的區別在於,公共產品首先必須是一種生產品。如果不是一定社區所有成員都可享用、而只為部分人享用的公共產品則不在公共管理的范圍之列。比如能源、道路、橋梁、交通標志、城市的公園等都屬於公共產品;而那些有一定限制條件的公共物品如專用道路等,則不屬於公共管理的范圍。
2. 公共信息資源。即一定社區的人們共同擁有和可能享用的各種精神產品,包括文化產品、科技成果、經濟信息等等。人們一般把信息、物資、能源三者共同作為現代人類社會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基礎。其中,信息居於首要地位,這足可以看出,信息是一種極為重要的資源。信息資源也有兩大類,一是一定社區人們所共同擁有和可能享用的信息資源,二是只有局部范圍內人們可享用的信息。只有前者才是公共管理的對象。
公共信息是指一定社區的全體成員共同擁有和可以享用的各種精神產品,如經濟信息、科技成果、文化產品等。作為一種資源,信息在現代社會中的作用顯得愈加重要。納入公共管理范圍之內的信息,是指那些為一定社區的成員共同擁有和可以享用的信息,而不是指供部分人擁有和享用的信息。
3. 公共人力資源。公共人力資源也就是由勞動力、人才所形成的社會資源。在種種社會資源中,人力資源是最活躍和最寶貴的財富。因此,人力資源的利用、開發和發展成為特定的公共管理機構必須重視的方面。對人力資源的管理包括人力資源的形成(培訓、激勵、更新、引導)、利用和開發等諸多方面。當然,這是作為公共管理對象的人力資源,不是指公共管理機構對其內部人才的管理、開發、培訓和利用,只有社區共有的人力資源管理才屬於公共管理的范疇。
4. 公共自然資源。即一定社會賴以存在和發展的各種自然性物質條件和基礎,如礦產資源、水資源、土地資源、森林資源等等。這些資源顯然不屬於個人所有,而是一定社區的共同財產,對它們的合理利用與開發、保護與再造對社會的整體發展影響極大。所以,理應成為公共管理中的重要內容。
5. 公共企業和公司。公共企業主要是指由國家投資興辦的國有企業,公共企業屬於公民共同所有,它是由納稅人的稅收所建立起來的,是由公共投資所建立的。因此,對其進行良好管理是公共管理機構應盡的責任。當然,不同性質的公共機構所管理的公共企業范圍不盡相同。公共管理機構管理公共企業的基本職責之一就是要讓其保值和增值,產生公共收益,這也是公共投資的目的。中國作為一個社會主義國家,具有龐大的國有企業和公共企業的財產資源。
⑨ 路邊停車是公共資源,各地出台政策收費這個是否有依據合理嗎
從理論上來說,這種情況是不合理的,因為馬路上本質上也是屬於公共地帶,政府要修路或者規劃的話,都是要出資處理的,那麼資金從哪來?都是納稅人的錢,作為公民,你納稅了,那自然是有享受使用權。
馬路邊的停車位屬於公共場地,為什麼停車還收費?這個回答很合理
但是即便是這樣說,你認為的也只是你認為的,人該收費的還是得收費,那你說這事怎麼處理呢?你去跟他理論,跟他講這是公共地帶,收費不合理,人家根本不搭理你,你愛停不停,如果是人工收費的話。
馬路邊的停車位屬於公共場地,為什麼停車還收費?這個回答很合理
你要耍下嘴皮,該停就停,該走就走,但現在有種更節約成本的,路邊直接安裝一種監控機器。你不交費,那就一直計費,下次你停車還得繼續交。總之逼著你交。一句話,小眾服從大眾。
馬路邊的停車位屬於公共場地,為什麼停車還收費?這個回答很合理
當然從另一個角度來說,停車收費也是為了維持公共秩序,現在車越來越多,不像以前,車怎麼停,只要不影響交通,交警不貼你罰單,你怎麼停,停多久不存在什麼收費這一說。
但現在不一樣了,車太多,空間還是原來的空間,怎麼樣有效去有效管理呢?貼警示牌:此處禁止亂停亂放?還是找個人在那守著?監視車主不要亂停?前者肯定是沒什麼效果的,至少對於某些人來說,基本是無視。
馬路邊的停車位屬於公共場地,為什麼停車還收費?這個回答很合理
後者,你找人守著,那這個人工成本誰買單?政府嗎?也許有可能,但是如果有種方法,既能維持車輛的公共秩序,又能解決成本問題,豈不兩全其美?那麼停車收費自然就出現了。
所以說,這種事還是一樣,兩面性,不收費,秩序維持不了,收費,必然導致很多人心生不滿。但畢竟誰都不想交通秩序混亂,兩害相權取其輕。只不過有些地方收費太過離譜,這事還是得有解決的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