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我們小產權房要轉正了要交土地出讓金,請問怎麼收啊
土地出讓金的徵收標準是由各地依據當地土地價值確定徵收標准。一般依據房產所在地區參考價、房產使用剩餘年限、房產的性質不同確定徵收系數。
計算出讓金的方式:
1、出讓金=房屋參考價格×房產證上的建築面積×徵收系數;
2、出讓金=基準地價×分攤土地面積×徵收系數
土地出讓金,實際上就是土地所有者出讓土地使用權若干年限的地租之總和。現行的土地出讓金的實質,可概括為它是一個既有累計若干年的地租性質,又有一次性收取的似稅非稅性質的矛盾復合體。
土地出讓金具有地租而非稅性質。稅收是國家作為管理者對納稅人為國家繳納的經濟義務,具有強制性、無償性和固定性。土地出讓金,將累計若干年地租總和,採取一次性收取,則又似有稅收的非租性質。土地出讓金自身就是這樣一個內在矛盾的復合體。
(1)小產權轉正費用多少擴展閱讀:
土地出讓金返還政策
一、對開發企業為政府建造學校、幼兒園等公共配套設施而取得土地金返還款的處理意見。
有的認為應該視同銷售處理,徵收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和土地增值稅;有的則認為,開發企業建造的學校、幼兒園等公共配套設施是無償贈送給政府部門的,與土地出讓金返還沒有直接的聯系,所以不應徵收營業稅。
二、對開發企業取得土地出讓金返還用於「七通一平」基礎設施工程的處理意見。
有的認為對開發企業應視同建築總承包人,徵收建築業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而有的則認為,開發企業已將「七通一平」的基礎設施工程分別承包給相關專業部門或專業施工隊伍,所以對開發企業不應徵收建築業營業稅。
三、對一些外來的開發企業將土地出讓金返還款直接匯入集團總公司或其他關聯企業的,是否計入開發企業應納稅所得額出現了不同的意見。
四、對開發企業取得土地出讓金返還款計算繳納土地增值稅的處理意見。
一種意見認為,開發企業為政府建造的學校、幼兒園等公共配套設施取得的土地出讓金返還款,除視同銷售收入計算徵收土地增值稅外,對其他開發企業取得的土地出讓金返還款,實質是政府給予企業土地價款的優惠折讓。
所以,在土地增值稅清算時,應將土地出讓金返還款抵減房地產開發成本中的土地徵用及拆遷補償費。而另一種意見則認為,既然將開發企業土地出讓金返還款作企業所得稅的應稅收入處理,那麼在土地增值稅清算時,也應按收入處理,就不應抵減開發成本、費用。
此外,對於將土地出讓金返還款匯入集團總公司或其他關聯企業的開發企業,由於未實際收到財政的返還款,所以此項收入既不能作為土地增值稅的計稅收入,也不能抵減開發企業的開發成本和費用。
B. 小產權房轉正要補費用該怎麼算
1、土地出讓金的徵收標準是由各地依據當地土地價值確定徵收標准。
2、一般依據房產所在地區參考價、房產使用剩餘年限、房產的性質不同確定徵收系數數。
3、有實際成交價的,且不低於所在級別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按成交價不低於40%的標准計算出讓金,若成交價低於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則依照全部地價40%計算。
4、發生轉讓的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時,按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40%計算。
5、通過以上方式計算的土地出讓金數額,土地使用權受讓人有異議的,由受讓人委託有資質的土地估價機構進行評估,按評估價的40%計算土地出讓金。
6、劃撥土地使用權成本價格占土地價格的最高比例不得高於60%,在以劃撥土地使用權價格計算出讓金時,必須將成本價格換算成市場土地價格,再按不低於40%的標准計算土地出讓金。
7、經常使用的計算出讓金的方式:
(1)出讓金=房屋參考價格×房產證上的建築面積×徵收系數;
(2)出讓金=基準地價×分攤土地面積×徵收系數。
(2)小產權轉正費用多少擴展閱讀
產權區分
國家發產權證的叫「大產權房」,國家不發產權證的叫「小產權房」。大、小產權房的爭議不在房屋所有權,而是土地使用權。對小產權的解釋主要有3種:
1、是針對發展商的產權而言,將發展商的產權叫大產權,購房人的產權叫小產權,這種叫法是因為購房人的產權是由發展商一個產權分割來的。
2、是按房屋再轉讓時是否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來區分的,不用再繳土地出讓金的叫大產權,要補繳土地出讓金的叫小產權。按這種解釋普通商品房就是大產權房,經濟適用房就是小產權房。
3、是按產權證的發證機關來區分的,國家發產權證的叫大產權,國家不發產權證的,由鄉鎮政府發證書的叫小產權,又被稱為鄉產權,鄉產權並不構成真正法律意義上的產權。
前兩個解釋的小產權是合法的,只要交足購房款,或轉讓時補繳土地出讓金即可自由買賣,其法律規定較為明確。而第三個解釋的小產權的法律屬性存在較大爭議,拿不到真正法律意義上的產權證。
C. 小產權怎麼過戶,收多少過戶費
小產權房不收法律保護,不能過戶,可以轉贈。
1、贈與人及受贈人到房屋所在公證處對贈與事實進行公證,贈與人與受贈人簽署贈與合同,公證處將會按照房產估價的2%收取公證費;。
2、向房管局申請估價,估價後向房屋所在地稅局申請免稅(免的是營業稅等),另外由受贈方繳納房屋估價3%的契稅,雙方繳納0.05%的印花稅;。
3、上述手續辦理完畢後,憑過戶申請書、身份證件、房地產權證、贈與公證書、有關稅費的收據向房管局遞件,繳納相關的交易費、登記費及印花費用後,受贈人一般當天或者第二天即可領到房產證。
小產權房是指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未辦理相關證件,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其產權證不是由國家房管部門頒發,而是由鄉政府或村政府頒發,亦稱「鄉產權房」。「小產權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們在社會實踐中形成的一種約定俗成的稱謂。
該類房沒有國家發放的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購房合同在國土房管局不會給予備案。所謂產權證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產權證。
小產權房的出現與城市房價躥升密不可分,其成為社會關注的熱點亦是從房價上漲邁入快速之年的2007年開始的。按照國家的相關要求,「小產權房」不得確權發證,不受法律保護。
一、法律規定
中國實行二元制土地所有權結構,即國有土地所有制和集體土地所有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農村宅基地屬集體所有,村民對宅基地只享有使用權,農民將房屋賣給城市居民的買賣行為不受到法律的認可與保護,即不能辦理土地使用證、房產證、契稅證等合法手續。
因此,小產權房不能向非本集體成員的第三人轉讓或出售,只能在村集體成員內部轉讓、置換。
二、房產轉讓
「小產權房」拿不到正式的房產證,因此並不構成真正法律意義上的產權。即小產權房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小產權房不能向非本集體成員的第三人轉讓或出售,即購買後不能合法轉讓過戶。其同時對房屋的保值和升值也有一定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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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風險
法律效力
「小產權房」買賣合同的效力一般認定無效為原則。但也區分不同情況:
對於發生在本鄉范圍內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間的農村房屋買賣,該房屋買賣合同認定有效。
對於將房屋出售給本鄉以外的人員的,如果取得有關組織和部門批準的,可以認定合同有效。
對於將房屋出售給本鄉以外的人員,未經有關組織和部門批准,如果合同尚未實際履行或者購房人尚未實際居住使用該房屋的,該合同應作無效處理。
D. 小產權5年後轉大產權
小產權房屋是不能轉正為大產權房屋的,因為小產權房屋是指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產權證不是由國家房管部門頒發的,而是由村委會或者鄉政府頒發的,是一種鄉產權房。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因為小產權房是在集體土地上修建的,只有本集體內成員具有使用權,不具有所有權。大產權房是國家頒發房產證,其建設用地是當地政府劃撥或者轉讓的,可以向任何人銷售,購買者持有產權證並可以使用、自由買賣的房屋。小產權房如果要轉為大產權房的可能性只有國家將集體土地轉為國有土地,除此之外小產權房是不能轉為大產權房的。
法律依據;《土地管理法》第九條第二款: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
E. 如果小產權房可以轉正,土地出讓金怎麼算
每個城市裡不同地段的土地價格是不同的,可分為一、二、三、四、五級土地,每個等級的地價也不同,一級地價格最高,二級次之......。如果小產權可以轉正,那就要看你的房子坐落的地段屬於幾級地,按地價的60%左右補交土地出讓金。
F. 小產權房辦房產證需要花費多少錢
法律分析: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一般來說小產權房是拿不到真正的房產證的。辦理房產證需要繳納以下費用:
(1)契稅
購買一套房,如果面積小於90,契稅一般按照房款的1%徵收,超過90平米按房款的1.5%徵收。
購買二套房契稅按房款3%徵收;
(2)登記
住宅登記費80元/套,非住宅登記費550元/套;
公共資金是用於小區管理、小區物業建設的費用,框架結構按照16.8元/平米繳納,磚混結構按照15.6元/平米繳納,居民住宅一般每套80元,如有共有權證增收工本費10元/本。
其它房產建築面積500(含500)平米以下的每宗200元,500~1000㎡的為300元,1000~2000㎡的為500元,2000~5000㎡的為800元,5000平米以上的為1000元;如共有權證增收工本費10元/本。
(3)印花稅
印花稅:分為「產權轉移書據」印花稅和「權利、許可證照」印花稅。「產權轉移書據」稅目稅率為萬分之五,計稅依據為書據中所載的金額,買賣雙方均要交納:「權利、許可證照」稅目適用5元/件的定額稅率,買方交納。
契稅:由購房人交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第二百一十條 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
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統一登記的范圍、登記機構和登記辦法,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第二百一十一條 當事人申請登記,應當根據不同登記事項提供權屬證明和不動產界址、面積等必要材料。
G. 小產權轉正要補多少錢
小產權轉正要補的費用如下:1、土地出讓金的徵收標準是由各地依據當地土地價值確定徵收標准;2、一般依據房產所在地區參考價、房產使用剩餘年限、房產的性質不同確定徵收系數數;3、經常使用的計算出讓金的方式:出讓金等於房屋參考價格乘以房產證上的建築面積,再乘以徵收系數;出讓金等於基準地價乘以分攤土地面積,再乘以徵收系數。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第二百一十條
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
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統一登記的范圍、登記機構和登記辦法,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H. 小產權房變成大產權需要交什麼費用
【法律分析】
小產權房不能更名過戶。小產權房是指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未辦理相關證件,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其產權證不是由國家房管部門頒發,而是由鄉政府或村政府頒發,亦稱「鄉產權房」。「小產權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們在社會實踐中形成的一種約定俗成的稱謂。該類房沒有國家發放的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購房合同在國土房管局不會給予備案。所謂產權證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產權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十條 城市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屬於集體所有。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佔、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
《辦公廳關於加強土地轉讓管理嚴禁炒賣土地的通知》 第二條 加強對農民集體土地的轉讓管理,嚴禁非法佔用農民集體土地進行房地產開發;農民集體土地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農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佔用農民集體土地建住宅,有關部門不得為違法建造和購買的住宅發放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