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隔離期間沒錢了怎麼辦
法律分析:隔離期間沒錢,可以求助政府。相關法律法規表明,對接觸感染新冠病毒的人員要採取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措施。不具備條件的地區亦可採取居家隔離醫學觀察。國內患者治療新冠病毒,基本上都是國家出錢的。但是,在隔離時間的費用,有個別地方是不報銷的,有個別地方給予報銷,也就是免費的。目前國家尚未出台隔離期間產生費用相關的政策法規,對於是否收費以及如何收費各地做法不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條 對已經發生甲類傳染病病例的場所或者該場所內的特定區域的人員,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實施隔離措施,並同時向上一級人民政府報告;接到報告的上級人民政府應當即時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上級人民政府作出不予批准決定的,實施隔離措施的人民政府應當立即解除隔離措施。在隔離期間,實施隔離措施的人民政府應當對被隔離人員提供生活保障;被隔離人員有工作單位的,所在單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離期間的工作報酬。隔離措施的解除,由原決定機關決定並宣布。
B. 如果沒錢交不起隔離費咋辦
若市民沒錢交不起隔離費用,只能自行跟隔離單位協商,實在是家境困難的,可以提供相關證明,向社區申請補貼或者申請豁免費用。提醒大家,在收到隔離通知的時候,就要跟有關部門反映自己的經濟情況,避免產生不必要的麻煩。
目前,我國相關法律沒有規定隔離期間產生的費用由政府承擔,因此隔離費用是需要自費的。通常情況下,隔離14天的費用大概在4000元至6000元之間。
《傳染病防治法》第41條第2款,在隔離期間,人民政府應當為被隔離人員提供生活保障,被隔離人的工作單位,不得停止支付工作報酬。不過法律沒有規定隔離費用由地方政府提供,所以隔離費用一般是自理,隔離地點由政府提供。通常情況下,隔離14天的費用大概是4000元左右。
C. 酒店隔離沒有錢怎麼辦
法律分析:根據規定,隔離費用自理,符合醫保報銷的報銷,符合商業報銷保險的報銷。除此之外,被隔離人員實在沒有錢支付,可以自行與隔離單位協商,比如說延期付款和分期付款等等。特困人員可以向國家申請補貼,或者是要求全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第四十一條 在隔離期間,人民政府應當為被隔離人員提供生活保障,被隔離人的工作單位,不得停止支付工作報酬。不過法律沒有規定隔離費用由地方政府提供,所以隔離費用一般是自理,隔離地點由政府提供。
D. 隔離自費沒錢怎麼辦
法律分析:1.目前,我國相關法律並沒有規定隔離期間產生的費用由政府承擔,因此一般來說隔離費用是需要自費的。但如果是患上新冠病毒治療的,那麼治療費用基本是由國家承擔,個人並不需要自費。但如果個人實在沒錢交不起隔離費用,也不是沒有辦法,可以自行跟隔離單位協商,實在是家境困難的,也可以提供相關證明,向社區申請補貼或者申請豁免費用。提醒大家,在隔離期間一定要配合相關規定,靜靜等候14天。
法律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二十條第二款第五項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制定傳染病預防、控制預案中,應當包括:傳染病預防、疫點疫區現場控制,應急設施、設備、救治葯品和醫療器械以及其他物資和技術的儲備與調用。而集中隔離的場所,完全可以理解為屬於應急設施之列。
《傳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對已經發生甲類傳染病病例的場所或者該場所內的特定區域的人員實施隔離期間,實施隔離措施的人民政府應當對被隔離人員提供生活保障。
《國家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第6.2.1規定,各級政府要建立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物資和生產能力儲備。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應根據應急處理工作需要調用儲備物資。第6.2.2條規定,各級政府應保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基礎設施項目建設經費,按規定落實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專業技術機構的財政補助政策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經費。
E. 被隔離沒有錢交費會怎麼處置
【法律分析】
目前,我國相關法律沒有規定隔離期間產生的費用由政府承擔,因此隔離費用是需要自費的。如果沒錢交費,可以聯系自己的家人、朋友、工作單位等籌錢。被隔離者應知曉:目前沒有法律規定隔離期間產生的費用由政府承擔,不過一些地方政府會進行補貼。實際上,目前我國法律並沒有明確集中隔離期間所產生的費用的具體收費准。許多地方是由政府進行補貼的,只不過由於各地財政收入狀況不同,有的地方願意承擔有的不願意承擔。在隔離期間,實施隔離措施的人民政府應當對被隔離人員提供生活保障;被隔離人員有工作單位的,所在單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離期間的工作報酬。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八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抱國務院備案。
第二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據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F. 被強制隔離14天沒錢交怎麼辦
被強制隔離沒錢交分兩種情況:
1、費用需要自理的,必須想法湊齊繳納,拒不繳納的依法執行;
2、費用由當地政府承擔的,則無需繳納任何費用,若有人強制收取食宿費,可以撥打12345熱線進行投訴或在繳納費用後提起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
衛生行政部門以及其他有關部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醫療機構因違法實施行政管理或者預防、控制措施,侵犯單位和個人合法權益的,有關單位和個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訴訟。在隔離期間,實施隔離措施的人民政府應當對被隔離人員提供生活保障;被隔離人員有工作單位的,所在單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離期間的工作報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六十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本級政府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傳染病預防、控制、監督工作的日常經費。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根據傳染病流行趨勢,確定全國傳染病預防、控制、救治、監測、預測、預警、監督檢查等項目。中央財政對困難地區實施重大傳染病防治項目給予補助。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行政區域內傳染病流行趨勢,在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項目范圍內,確定傳染病預防、控制、監督等項目,並保障項目的實施經費。
G. 隔離費用付不起怎麼辦
法律分析:若市民沒錢交不起隔離費用,只能自行跟隔離單位協商,實在是家境困難的,可以提供相關證明,向社區申請補貼或者申請豁免費用。提醒大家,在收到隔離通知的時候,就要跟有關部門反映自己的經濟情況,避免產生不必要的麻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第十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一切單位和個人,必須接受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機構有關傳染病的調查、檢驗、採集樣本、隔離治療等預防、控制措施,如實提供有關情況。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機構不得泄露涉及個人隱私的有關信息、資料。
衛生行政部門以及其他有關部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醫療機構因違法實施行政管理或者預防、控制措施,侵犯單位和個人合法權益的,有關單位和個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訴訟。
H. 付不起隔離費用怎麼辦
法律分析:如果個人實在沒錢交不起隔離費用,也不是沒有辦法,可以自行跟隔離單位協商,實在是家境困難的,也可以提供相關證明,向社區申請補貼或者申請豁免費用。
法律依據:《中國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第四十一條 對已經發生甲類傳染病病例的場所或者該場所內的特定區域的人員,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實施隔離措施,並同時向上一級人民政府報告;接到報告的上級人民政府應當即時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上級人民政府作出不予批准決定的,實施隔離措施的人民政府應當立即解除隔離措施。在隔離期間,實施隔離措施的人民政府應當對被隔離人員提供生活保障;被隔離人員有工作單位的,所在單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離期間的工作報酬。
I. 沒錢交不起隔離費咋辦
如果沒有能力支付隔離費用,可以和隔離單位協商,實在是家境困難的,可以提供相關證明,向社區申請補貼或者申請豁免費用。至於如何申請,隔離的時候自然有工作人員會跟你解釋的。建議在收到隔離通知的時候,就要跟有關部門反映自己的經濟情況,避免產生不必要的麻煩。
親,您好!據了解,目前大部分城市的隔離費用,均需自理,而且密切接觸者隔離費用或許也是需要自己承擔。當然,不同地區的政策規定,的確是不一樣的,這點建議你去了解一下!
每個地方的政策是不同的哦
J. 交不起隔離費用怎麼辦
法律分析:對接觸感染新冠病毒的人員要採取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措施。不具備條件的地區亦可採取居家隔離醫學觀察。目前國家尚未出台隔離期間產生費用相關的政策法規,對於是否收費以及如何收費各地做法不一。對於特別困難的,如果自費隔離沒錢,也就是經濟困難等特殊情況的,可以向政府部門相關工作人員及時提出後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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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被隔離人最終確診「新型冠狀病毒」,按照《傳染病防治法》和有關政策,一切費用由國家財政負擔,患者不需要承擔隔離和治療費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第四十九條 自然災害、事故災難或者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後,履行統一領導職責的人民政府可以採取下列一項或者多項應急處置措施:
(一)組織營救和救治受害人員,疏散、撤離並妥善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以及採取其他救助措施;
(二)迅速控制危險源,標明危險區域,封鎖危險場所,劃定警戒區,實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
(三)立即搶修被損壞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公共設施,向受到危害的人員提供避難場所和生活必需品,實施醫療救護和衛生防疫以及其他保障措施;
(四)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設備、設施,關閉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中止人員密集的活動或者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生產經營活動以及採取其他保護措施;
(五)啟用本級人民政府設置的財政預備費和儲備的應急救援物資,必要時調用其他急需物資、設備、設施、工具;
(六)組織公民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要求具有特定專長的人員提供服務;
(七)保障食品、飲用水、燃料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供應;
(八)依法從嚴懲處囤積居奇、哄抬物價、制假售假等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穩定市場價格,維護市場秩序;
(九)依法從嚴懲處哄搶財物、干擾破壞應急處置工作等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為,維護社會治安;
(十)採取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