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聯產品、副產品和等級產品的定義及其之間的聯系和區別
一、聯產品、副產品和等級產品的定義:
1、聯產品:指用同一種原材料,通過同一個生產過程、生產出的兩種或兩種以上經濟價值較大的主要產品。
2、副產品:指企業在生產主要產品的同時,從同一種原材料中,通過同一生產過程附帶生產或利用生產中的廢料進一步加工而生產出來的非主要產品。
3、等級產品:指使用相同原材料,在同一生產過程中生產相同品種但在質量上有差別的產品。
二、聯產品、副產品和等級產品之間的聯系:
只經過一次加工,沒有經過二次加工,這三者都是一次投料後產生的不同的產品。
三、聯產品、副產品和等級產品之間的區別:
1、產品的主次程度不同:
聯產品也是企業的主要產品;副產品是企業的次要產品;等級產品則主要根據其質量好壞來分析其主次程度,質量好的則為主要產品,質量次的則為次要產品。
2、產品的銷售價格不一:
聯產品銷售價格較高;副產品銷售價格遠低於主要產品;等級產品質量好的銷售價格高,質量次的銷售價格低。
3、成本分配方法不同:
(1)聯產品主要按照售價法進行分配:
聯合成本是以分離點上每種產品的銷售價格為比例進行分配的。採用這種方法,要求每種產品在分離點時的銷售價格能夠可靠地計量。
如果聯產品在分離點上即可供銷售,則可採用銷售價格進行分配。如果這些產品尚需要進一步加工後才可供銷售,則需要對分離點上的銷售價格進行估計。此外,也可採用可變現凈值進行分配。
(2)副產品主要按照聯合成本法在主副產品間分配:
如果副產品在企業銷售額中還能占據一定的比例,可以按照聯產品分配的辦法來分配聯合成本,使副產品佔少量成本,副產品所分配的聯合成本加上繼續加工成本就是副產品的成本。
(3)等級產品主要按實際產量進行分配:
如果不同的等級品是運用相同的材料,經過相同的生產過程而製造出來的,是生產和管理的原因(如違反操作規程、技術不熟練等)造成了不同等級,那麼應負擔相同的成本,就可按實際產量直接把總成本分到每一種等級品中,各種等級品的單位成本相同。
不同售價要負擔相同的成本,等級較次的產品,售價低,成本就相對高了,正可以從低利或虧損來發現生產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什麼叫聯產品的聯合成本分配法擴展閱讀:
1、聯產品需要經歷的三個階段:
聯產品從原料投入到產品銷售要經過三個階段:分離前、分離時和分離後。
(1)分離前在聯合生產過程發生的費用匯總後確定聯合成本。
(2)聯產品分離時的分離點或分裂點是最關鍵的,它是聯合生產過程的結束。在分離點就必須採用可行的分配辦法,將聯合成本分配於各聯產品。
(3)分離後,不需進一步加工即可銷售或結轉的聯產品,其成本就是分配的聯產品成本。分離後如需進一步加工的,繼續加工費用為直接費用的可直接計入,為間接費用的應在相關的產品間分配計入。聯合成本加上繼續加工成本為該產品的銷售成本。
Ⅱ 聯復產品的成本分配的方式
第一,分割點售價法:按照分離的每一種產品的銷售價格比例來分攤聯合成本。
第二,可變現凈值法,按照分離點每種產品的可變現凈值來區分聯合成本。
第三,實物數量法,按照數量重量的佔比分攤聯合成本。
Ⅲ 聯產品的成本分配方法有哪些
聯合成本分配率=待分配聯合成本/(A產品分離點總售價+B產品分離點總售價)
A產品分配成本=聯合成本分配率*A產品分離點總售價
B產品分配成本=聯合成本分配率*B產品分離點總售價
(3)什麼叫聯產品的聯合成本分配法擴展閱讀
許多成本可通過分配直接追溯到各責任單位、各產品。為了確定各責任單位的業績,需要進行成本分配,但有些成本分配到各責任單位是有一定難度的,特別是那些間接成本或約束性固定成本。因此從成本分配的精確性角度來分析,往往會陷入困境。
但如果通過成本分配,在明確責任單位業績的同時起到了激勵作用,則成本分配的主要目標就算達到了。當然有些成本本身是可以不分配的,要針對責任單位的性質作具體分析。
Ⅳ 聯合成本的分配方法
聯產品在經過同一生產過程後,是在某一個「點」被分別確認的,通常稱這個點為分離點,分離後的聯產品,有的直接對外銷售,有的進一步加工後再出售。我們把分離前發生的成本稱為聯合成本。
聯合成本的分配方法,常用的有實物量分配法、系數分配法、銷售價值分配法和可實現凈值分配法等等,企業可根據實際情況選用。
1、實物量分配法
實物量分配法是以產品在分離點處相應產出份額為基礎來分配聯合成本的方法。其實物量可採用產品總產量的重量或容積等等。
2、系數分配法
系數分配法是將各種聯產品的實際產量按規定的系數折算為標准產量,然後將聯合成本按各聯產品的標准產量比例進行分配。
3、銷售價值分配法
銷售價值分配法是按各聯產品的銷售價值的比例分配聯合成本的方法。這種方法一般適用於分離後不再加工的聯產品。
4、可實現凈值分配法
可實現凈值分配法就是按各聯產品的可實現凈值比例分配聯合成本的方法。可實現凈值是指產品的最終銷售價值減去其可分成本的余額。也被稱為NRV(Net Realisable Value)法.
NRV=final sales - split-off value
Ⅳ 聯合成本的分配方法一般有哪些
聯產品成本的分配一般有以下方法:(一)按實物單位分配;(二)按分離後的售價分配;(三)按最終可實現價值分配。
Ⅵ 舉例說明什麼是聯合成本和共同成本
共同成本是指企業各利潤中心的邊際貢獻總額之和,減去未分配的共同成本(以及各利潤中心自身發生的不可控成本之和),經過調整後才是企業的利潤總額。
聯合成本是與可分成本相對立的成本,是指在未分離前的聯產品生產過程中發生的,應由所有聯產品共同負擔的成本。
共同成本是管理會計中的概念,聯合成本是財務會計中的概念。
1.共同成本的發生,主要為考慮經濟效益,共同使用可節省若干成本。
2.共同成本有合理的分攤方法,而聯合成本是用武斷的方式將其分攤至各項聯產品,應謹慎處理。
聯合成本是與可分成本相對立的成本,是指在未分離前的聯產品生產過程中發生的,應由所有聯產品共同負擔的成本。
聯合成本是由多個產品或部門共同負擔的成本,因此不屬於相關成本,決策時應予以考慮。
拓展資料:
從概念上來說,聯合成本指在一種生產過程中同時出現兩種或兩種以上的產品時所發生的生產成本;而共同成本的出現則往往意味著多種產品的生產正在使用同一種不可分離的資源。
1.聯合成本是當兩種產品或服務以某種無法避免和改變的比例關系被生產出來時所產生的成本;關鍵:各產品能保持一定比例生產或服務,如:空車回程。
2.共同成本是使用資源提供某一種服務並非不可避免地導致另一種服務;
關鍵:可使部分成本追溯到另一使用者,如道路的共同使用。
二者共同點:不可分割。
拓展資料:
聯產品在經過同一生產過程後,是在某一個「點」被分別確認的,通常稱這個點為分離點,分離後的聯產品,有的直接對外銷售,有的進一步加工後再出售。我們把分離前發生的成本稱為聯合成本。
聯合成本的分配方法,常用的有實物量分配法、系數分配法、銷售價值分配法和可實現凈值分配法等等,企業可根據實際情況選用。
1.實物量分配法
實物量分配法是以產品在分離點處相應產出份額為基礎來分配聯合成本的方法。其實物量可採用產品總產量的重量或容積等等。
2.系數分配法
系數分配法是將各種聯產品的實際產量按規定的系數折算為標准產量,然後將聯合成本按各聯產品的標准產量比例進行分配。
3.銷售價值分配法
銷售價值分配法是按各聯產品的銷售價值的比例分配聯合成本的方法。這種方法一般適用於分離後不再加工的聯產品。
4.可實現凈值分配法
可實現凈值分配法就是按各聯產品的可實現凈值比例分配聯合成本的方法。可實現凈值是指產品的最終銷售價值減去其可分成本的余額。
Ⅶ 聯合成本指的是什麼成本呢
同學你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聯合成本是指為多種產品的生產或為多個部門的設置而發生的,應由這些產品或這些部門共同負擔的成本。如在企業生產過程中,幾種產品共同的設備折舊費、輔助車間成本等,都是聯合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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Ⅷ 聯產品的成本計算
聯產品從原料投入到產品銷售要經過三個階段:分離前、分離時和分離後。分離前在聯合生產過程發生的費用匯總後確定聯合成本。聯產品分離時的分離點或分裂點是最關鍵的,它是聯合生產過程的結束。在分離點就必須採用可行的分配辦法,將聯合成本分配於各聯產品。分離後,不需進一步加工即可銷售或結轉的聯產品,其成本就是分配的聯產品成本。分離後如需進一步加工的,繼續加工費用為直接費用的可直接計入,為間接費用的應在相關的產品間分配計入。聯合成本加上繼續加工成本為該產品的銷售成本。 又稱「相對銷售價格分配法」。在此方法下,聯合成本是以分離點上每種產品的銷售價格為比例進行分配的。採用這種方法,要求每種產品在分離點時的銷售價格能夠可靠地計量。
如果聯產品在分離點上即可供銷售,則可採用銷售價格進行分配。如果這些產品尚需要進一步加工後才可供銷售,則需要對分離點上的銷售價格進行估計。此外,也可採用可變現凈值進行分配。 採用實物數量法時,聯合成本是以產品的實物數量為基礎分配的。這里的」實物數量「可以是數量、重量。實物數量法通常適用於所生產的產品的價格很不穩定或無法直接確定。
Ⅸ 什麼是聯產品,副產品說明聯產品和副產品的聯系和區別。 求解答謝謝。
聯產品是用同一種原材料,通過同一個生產過程、生產出的兩種或兩種以上經濟價值較大的主要產品。副產品是企業在生產主要產品的同時,從同一種原材料中,通過同一生產過程附帶生產 或利用生產中的廢料進一步加工而生產出來的非主要產品。
聯系:副產品是隨著聯產品的生產而產出的。
區別:
一、成本計算不同
1、聯產品成本計算:採用實物數量法時,聯合成本是以產品的實物數量為基礎分配的。這里的」實物數量「可以是數量、重量。實物數量法通常適用於所生產的產品的價格很不穩定或無法直接確定。
2、副產品成本計算:把副產品的銷售價格扣除繼續加工成本、銷售費用、銷售稅金及合理利潤後作為扣除價格,再從聯合成本中扣除。
二、特點不同
1、聯產品特點:
(1)都是企業的主要產品,是企業生產活動的主要目標。
(2)銷售價格較高,對企業收入有較大貢獻。
2、副產品特點:原來的副產品,由於新的用途而提高售價,就可能從副產品上升為主產品。例如,焦炭與煤氣就取決於企業的生產目標,以生產煤氣為主的企業,煤氣為主產品,焦炭為副產品;以生產焦炭為主的企業,則反之。
(9)什麼叫聯產品的聯合成本分配法擴展閱讀:
副產品扣除成本為0。當副產品價值很小時,假設分攤的共同成本為0,共同成本全部由主產品承擔,副產品收入直接計入利潤表其他業務利潤。副產品只承擔進一步加工的費用。共同成本屬於主產品,副產品收入列為其他業務收入,副產品繼續加工成本列為其他業務支出。
聯合產品從原材料投入到產品銷售有三個階段:分離前、分離時和分離後。分離前,在對聯合生產過程中發生的費用進行匯總後確定聯合成本。分離點或分離點是聯合產品分離的最關鍵點,是聯合生產過程的終點。在分離點,必須採用可行的分配方法將聯合成本分配到每個聯合產品。
Ⅹ 聯產品分配成本
聯產品的成本計算,就是聯產品分離以前共同生產費用的歸集以及分離時共同成本的分配。分離前共同生產費用的歸集應根據生產的特點和成本管理的要求確定。聯產品聯合成本的分配,常用的有系數分配法,實物量分配法、相對銷售值分配法等等。其中系數分配法是確定各聯產品系數,將各聯產品產量折算成標准產量,然後按標准產量比例進行分配,這種系數分配法使用比較廣泛。實物量分配法是將聯產品的共同成本按照各聯產品之間的重量比例進行分配。實物量分配法又可以分為簡單平均單位成本法和加權平均單位成本法。前者是將共同成本除以各聯產品的產量之各得到平均單位成本,這種方法計算出的各種聯產品的單位成本是一致的。後者是將各聯產品的重量換算成相對重量以後再按比例分配各聯產品的總成本,最後分別計算各種產品的單位成本,這一方法類似於系數分配法。相對銷售價值分配法是分別按各種聯產品的銷售價格的比例分配聯產品的共同成本,其目的是使這些聯產品能夠取得一致的利潤率。這一方法將聯合成本的分配和聯產品的銷售收入聯系起來,按各聯產品的銷售收入比例來分攤聯產品的共同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