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什麼是成本
生產某一產品所耗費的全部費用
成本就是某項具體投資項目的總花費
人們的生活消費不叫成本
1.成本屬於商品經濟的價值范疇
即成本是構成商品價值的重要組成部分
,是商品生產中生產要素耗費的貨幣表現;
2.成本具有補償的性質
它是為了保證企業再生產而應從銷售收入中得到補償的價值;
3.成本本質上是一種價值犧牲
它作為實現一定的目的而付出資源的價
成本的構成值犧牲,可以是多種資源的價值犧牲,也可以是某些方面的資源價值犧牲;甚至從更廣的含義看,成本是為達到一種目的而放棄另一種目的所犧牲的經濟價值,在經營決策中所用的機會成本就有這種含義。
B. 成本高企是什麼意思
就是說企業成本占企業收入的比率長期處於一個比較高的水平,包括原材料成本、管理成本等等,也就是說企業的利潤沒有多少
C. 什麼是成本成本價
成本,是指生產活動中所使用的生產要素的價格,成本也稱生產費用。
成本價:產品成本+增值稅款進項稅額
D. 地勘工作成本
一、地勘工作成本概念
費用是會計基本要素之一,它反映了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各種資源耗費,最終導致地勘單位凈資產的減少,成本則是費用的對象化。前者是期間概念,即一定時期內發生的各種耗費,後者是對象化的概念,即發生的各種耗費按成本對象進行的歸集分配,以揭示具體對象的耗費水平。地勘單位在完成地勘工作過程中發生的各種耗費,即是地勘工作費用,把發生的各種耗費按成本對象進行歸集分配,便是地勘工作成本。
地勘工作成本從地勘工作程序上講,包括從前期收集資料、調查論證、編寫設計、組織勘查施工、整理分析資料、綜合研究、編寫地質報告到提交地質成果等全過程所發生的各種費用支出。
地勘工作成本從費用內容構成上講,由於國家預算內地勘工作與社會地勘工作及自籌地勘工作的管理要求不同,其成本費用內容構成也有所不同。國家預算內地勘工作成本,不僅包括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還包括應分配的管理費用,即計算完全成本;社會地勘工作成本和自籌地勘工作成本則只包括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不包括管理費用,即只計算製造成本。現行制度之所以這樣規定,主要基於以下考慮:①在當時相當一段時期內地勘單位仍然是以完成國家地勘工作任務為主,國家地勘工作撥款與支出實行預算管理,地質項目預算包括了管理費用,對國家預算的地勘工作成本也應採用完全成本法,以保持核算口徑上的一致;②地勘工作和地質成果逐步進入市場,實行有償服務和使用,是改革不斷深化的必然結果。為了適應這一改革與發展要求,現行制度對經營性業務成本費用的核算採用製造成本法,是與企業會計制度相一致的,同時也符合地勘單位經營活動的特點。
二、地勘工作成本核算對象的確定
地勘工作成本核算對象,應根據所承擔的地勘工作性質及費用補償方式的不同加以確定。
(1)承擔國家預算內地勘工作,其經費由國家預算撥款,其成本核算對象包括兩個層次:
第一層次,即地質項目,處於最高層次,是地勘工作成本核算的最終對象。
第二層次,即為完成地質項目而施用的工作項目(工作手段),處於中間層次,是地勘工作成本核算的中間對象。
地質項目成本計算完全成本,即包括工作項目成本和應分配的管理費用;工作項目成本計算製造成本,即包括直接成本和間接成本。
(2)承包社會地勘工作及自籌資金進行的地勘工作,屬於經營性質,其費用是以取得的結算價款進行補償,其成本核算對象可以區分情況加以確定:構成地質項目的,應按地質項目(合同項目)、工作項目兩個層次作為成本核算對象;如果僅為單項勘查工程施工,則以工作項目作為成本核算對象。
社會地勘工作和自籌地勘工作計算製造成本。
三、工作項目的成本項目設置
按照地勘工作手段劃分,工作項目包括地形測繪、地質測量、物化遙、槽井探、坑探、鑽探、實驗測試、綜合研究及報告編寫、其他地質工作、工地建築等10項。不同地勘單位及不同地質項目所採用的手段不完全相同,地勘單位可以根據核算需要增減工作項目。
現行地勘單位會計制度規定,地勘單位在核算工作項目成本時,應按費用的經濟屬性設置成本項目。
(1)人工費:包括直接從事地勘工作人員的工資、獎金、職工福利費、工資性質的津補貼、勞動保護等。
(2)材料費:包括地質勘查過程中耗用的材料、燃料、動力、生產用具、器具、零配件、管材攤銷即其他消耗性物品等。
(3)其他直接費:包括地質勘查過程中發生的運輸費、外部施工費、資料圖件費、礦區搬遷費,生產用的固定資產折舊費及修理費。生產設施及設備現場安裝費,土地、青苗、樹木賠償費及土地復墾費等。
(4)間接費用:包括地勘單位所屬分隊(或項目部)等二級單位為組織和管理地勘工作所發生的全部支出,如管理人員的工資、獎金、職工福利費、工資性質的津補貼、取暖費、水電費、辦公費、差旅費、財產保險費,行政和管理用的固定資產折舊費及修理費等。
四、地勘工作成本的核算
(一)工作項目成本的核算
地勘單位應設置「地勘生產」科目,用以歸集、計算和結轉各工作項目成本。地勘生產賬簿的設置,應以滿足地勘單位工作項目成本核算需要為前提,一般按工作項目(或社會勘查工程項目)設置賬戶,按成本項目設置專欄,還可以在工作項目下按生產單位設置賬戶。由於中央專項資金項目和省級專項資金項目在核算上都有具體要求,也可以按費用項目進行核算,設置工作項目為輔助核算(對於專項資金項目的核算將作為專門章節進行介紹)。
1.地勘生產費用的歸集與分配
(1)直接費用的歸集和分配。地勘生產過程所發生的各項直接費用,凡是可以直接確定其歸集對象的,應直接計入有關工作項目成本,對於共性費用或需要匯總分配的費用,應根據費用支出的原始憑證或費用匯總分配表,如工資及職工福利費分配表、材料費及勞動保護用品費用分配表、管材攤銷費分配表、折舊費分配表及輔助生產費用分配表等分配計入有關工作項目成本。
(2)間接費用的歸集和分配。地勘單位所屬分隊或項目部等二級單位發生的各項費用支出,應在「間接費用」科目歸集。「間接費用」科目應按費用項目進行明細核算。月份終了,再按一定的分配標准(如直接費用比例、人工費用比例等)分配計入各工作項目成本。分配間接費用時,應編制分配表。
2.工作項目成本的結轉
工作項目成本不是地勘工作成本核算的終結,而只是其中間環節,還需要將工作項目成本按其歸屬對象分配計入有關地質項目成本。不同工作項目成本的結轉應區別情況而定:
(1)對國家預算內地勘工作,為了滿足預算管理需要,及時反映地勘工作支出情況,現行制度單獨設置了「已完地質項目支出」、「未完地質項目支出」兩個科目。因此,屬於國家預算內地質項目應負擔的工作項目費用,一般在月末進行結轉。
(2)對社會地勘工作,應根據合同規定的結算方式確定其成本的結轉時間。合同規定項目完成驗收後一次辦理價款結算的,應在項目完成驗收和確認其結算收入實現時,結轉其成本;合同規定按單項工程結算的,應在每項工程完工驗收辦理結算時,結轉該項工程收入應負擔的成本;合同規定實行分期結算的,應在分期結算時,結轉本期實現的收入應負擔的成本。由此可見社會地勘工作成本的結轉時間取決於結算方式和收入的確認。此外,社會地勘工作在沒有竣工前,或雖已竣工驗收但尚未辦理結算手續前,均應作為未完項目在「地勘生產」科目保留余額,在資產負債表中作為存貨予以反映。
(3)對自籌地勘工作,應在項目完成驗收後,結轉其實際成本,作為「地質成果」入賬。
地勘單位在進行工作項目成本結轉時,應編制「地質項目成本費用分配表」,通過該表計算各地質項目的本期和累計成本費用,並作為結轉的依據。
(二)地質項目成本的核算
地質項目成本是以每個地質項目為具體對象分別進行核算的。地質項目成本的核算過程也就是地質項目成本費用的歸集過程,由於各地質項目之間的成本沒有可比性,因此只計算地質項目總成本,不計算單位成本。
在成本費用構成上,由於管理要求不同,國家預算內地質項目與社會地質項目及自籌地質項目也有所不同,如前所述,國家預算內地質項目成本由工作項目製造成本和管理費用兩部分構成,而社會地質項目和自籌地質項目成本只包括工作項目製造成本,應由經營收入負擔的管理費用,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地質項目成本的核算,主要是工作項目成本按受益對象向有關地質項目進行結轉和分配計入應負擔的管理費用,通過上述成本費用的歸集和分配,計算出各地質項目的本期成本和累計成本。
1.結轉工作項目成本的賬務處理
(1)國家預算內地質項目成本費是先通過「未完地質項目支出」科目進行歸集的,項目完成時再由「未完地質項目支出」轉入「已完地質項目支出」科目。因此,在結轉工作項目成本時,按照本期發生數,借記「未完地質項目支出」科目,貸記「地勘生產」科目。
(2)社會地勘工作是在辦理價款結算後才結轉其實際成本。在結轉時,應區別情況處理:凡是以提交地質成果作為結算依據的項目,應在完成時先將地質成果作為資產入賬,辦理價款結算後,再由「地質成果」科目轉入「經營成本」科目。將地質成果入賬時,借記「地質成果」科目,貸記「地勘生產」科目。辦理價款結算時,借記「經營成本」科目,貸記「地質成果」科目。對於以勘查工程作為價款結算依據的項目,應根據合同規定的結算方式,在辦理價款結算後,將其實際成本直接轉入「經營成本」科目,即借記「經營成本」科目,貸記「地勘生產」科目。
(3)對自籌地質項目,在完成驗收時,應按其實際成本轉入「地質成果」科目,借記「地質成果」科目,貸記「地勘生產」科目。
2.管理費用分配計入的賬務處理
國家預算內地質項目按規定應負擔管理費用,應在月末計入各地質項目成本,即按應分配的管理費用,借記「未完地質項目支出」科目,貸記「管理費用」科目。
E. 成本高是什麼意思
成本是商品經濟的價值范疇,是商品價值的組成部分,也稱生產費用。人們要進行生產經營活動或達到一定的目的,就必須耗費一定的資源(人力、物力和財力),其所費資源的貨幣表現及其對象化稱之為成本。並且隨著商品經濟的不斷發展,成本概念的內涵和外延都處於不斷地變化發展之中。給人們帶來更多的方便。
F. 什麼是可控成本和不可控成本
不可控成本:不能為責任單位行為所制約的成本。
不可控成本和可控成本是對立的,區分可控成本和不可控成本,要考慮成本發生的時間范圍。在消耗或支付的當期成本是可控的,一旦消耗或支付就不再可控。
可控成本:在特定時期內、特定責任中心能夠直接控制其發生的成本。
可控成本是針對特定責任中心來說的。一項成本,對某個特定的責任中心來說是可控的,對另外的責任中心則是不可控的。
(6)高層次成本是什麼擴展閱讀:
可控成本的確定原則:
1、假如某責任中心通過自己的行動能有效地影響一項成本的數額,那麼該中心就要對這項成本負責。
2、假如某責任中心有權決定是否使用某種資產或勞務,它就應對這些資產或勞務的成本負責。
3、某管理人員雖然不直接決定某項成本,但是上級要求他參與有關事項,從而對該項成本的支出施加了重要影響,則他對該成本也要承擔責任。
G. 什麼叫成本太大
就是投入的金額或者時間等,例如投入的時間長,或者是投入的金額高,或者是投入的人員多,再有投入的職場辦公室,還有公關費用等,都算是投入成本。
H. 成本是什麼意思成本高又是什麼意思
就是投入產出不成比例。
比如投入了10元,拿回來9元,相對於投入10元,拿回來20元,就是成本高。
I. 成本分為哪幾類什麼是機會成本
1.按概念形成可分為理論成本和應用成本。
2.按應用情況可分為財務成本和管理成本。
3.按產生依據可分為實際成本和估計成本。
4.按發生情況可分為原始成本和重置成本。
5.按形成時間可分為歷史成本和未來成本。
6.按計量單位可分為單位成本和總成本。
7.按計算根據可分為個別成本和平均成本。
8.按包括的范圍可分為全部成本和部分成本。
9.按生產過程中的順序關系可分為車間成本和工廠成本。
10.按生產經營范圍,可分為生產成本和銷售成本。
11.按與收益的關系可分為已耗成本和未耗成本。
12.按與決策的關系,可分為相關成本和非相關成本。
13.按與現金支出關系,可分為付現成本和沉沒成本。
14.按與計劃的關系,可分為計劃成本和預計成本。
15.按數量變化關系,可分為邊際成本、增量成本和差別成本。
16.按可否免除,可分為可避免成本和不可避免成本。
17.按可否推遲發生,可分為可遞延成本和預計成本。
18.按發生可否加以控制,可分為可控成本與不可控成本。
19.按形態,可分為變動成本和固定成本。
20.按發生與產品生產的關系,可分為直接成本和間接成本。
21.按產品成本的構成情況,可分為主要成本和加工成本。
22.由於過去的決策已經發生了的,而不能由現在或將來的任何決策改變的成本稱為沉沒成本
機會成本是指為了得到某種東西而所要放棄另一些東西的最大價值;也可以理解為在面臨多方案擇一決策時,被舍棄的選項中的最高價值者是本次決策的機會成本;還指廠商把相同的生產要素投入到其他行業當中去可以獲得的最高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