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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處級怎麼調 2025-05-25 04:59:20

煤礦企業固定成本包括哪些

發布時間: 2023-03-28 14:53:04

① 煤礦固定資產如何計提折舊

煤礦固定資產計提折舊,與其他行業的固定資產計提折舊的方法一樣。沒有什麼區別。

固定資產折舊的計提:
固定資產是企業為生產商品、提供勞務對外出租或經營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壽命超過一個會計年度的有形資產,包括房屋、建築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固定資產折舊的實質是一種價值轉移過程和資金形態的變化過程,正確提取折舊,不但有利於正確計算產品成本,而且保證了固定資產再生產的資金來源。

固定資產提取的折舊額大小受計提折舊基數、凈殘值、折舊年限、折舊方法等因素的影響,《企業會計准則》(簡稱准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簡稱稅法)分別對固定資產折舊的提取作了相應規定。只有把握固定資產計提舊的因素,才能保證計提的折舊額正確,納稅不受影響。現就影響固定資產折舊額的各因素分別從准則、稅法作以比較。

一、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范圍

准則規定企業應當對所有固定資產計提折舊。但是,已提足折舊仍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和單獨計價入賬的土地除外。

稅法規定下列固定資產不得計算折舊扣除:房屋、建築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資產;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已足額提取折舊仍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與經營活動無關的固定資產;單獨估價作為固定資產入賬的土地;其他不得計算折舊扣除的固定資產。

准則規定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范圍遠比稅法規定的范圍寬。

二、計提折舊基數

企業的固定資產有不同的來源,有的是外購,有的是自建,現從不同來源的資產說明其計提折舊的基數。

(1)外購的固定資產

准則規定外購的固大咐沒定資產成本包括購買價款、相關稅費、使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可歸屬於該項資產的運輸費、裝卸費、安裝費和專業人員服務費等。

稅法則以購買價款和支付的相關稅費以及直接歸屬於使該資產達到預定用途發生的其他支出為計稅基礎。

(2)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

准則規定自行建造固定資產的成本,由建造該項資產簡扮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必要支出構成。

稅法則以竣工結算前發生的支出為計稅基礎。

(3)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

准則規定:在租賃期開始日,承租人應當將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兩者中較低者作為租入資產的入賬價值。承租人在租賃談判和簽訂租賃合同過程中發生的,可歸屬於租賃項目的手續費、律師費、差旅費、印花稅等初始直接費用,應當計入租入資產價值。

稅法規定:以租賃合同約定的付款總額和承租人在簽訂租賃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為計稅基礎,租賃合同未約定付款總額的,以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承租人在簽訂租賃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為計稅基礎。

(4)投資取得的固定資產

准則規定按照投資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入賬價值,但合同或協議約定價值不公允的除外。滾納

稅法則以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支付的相關稅費為計稅基礎。

(5)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取得的固定資產

准則規定:企業在按照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換入資產成本的情況下,發生補價的,應當分別下列情況處理:支付補價的,應當以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支付的補價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換入資產的成本,不確認損益;收到補價的,應當以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減去收到的補價並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換入資產的成本,不確認損益。

稅法則以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支付的相關稅費為計稅基礎。

(6)債務重組取得的固定資產

准則、稅法均以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支付的相關稅費為計提折舊基數。

(7)改建的固定資產

准則規定:固定資產的更新改造等後續支出,滿足「與該固定資產有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以、該固定資產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兩個條件的,應當計入固定資產成本,如有被替換的部分,應扣除其賬面價值。

稅法規定除已足額提取折舊的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和租入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外,以改建過程中發生的改建支出增加計稅基礎。

(8)盤盈的固定資產

准則規定固定資產盤盈應作為前期差錯處理,盤盈時,首先確定盤盈固定資產的原值、累計折舊和固定資產凈值,所以盤盈的固定資產根據取得時應確認的價值作為計提折舊基數。

稅法則以同類固定資產的重置完全價值為計稅基礎。

從以上各來源的固定資產看,外購的、自行建造的、投資取得的、債務重組取得的固定資產,准則、稅法規定的其折舊基數是基本一致的。

三、折舊方法

准則規定:企業應當根據與固定資產有關的經濟利益的預期實現方式,合理選擇固定資產折舊方法。可選用的折舊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雙倍余額遞減法和年數總和法等。固定資產的折舊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但是,企業至少應當於每年年度終了,對固定資產的折舊方法進行復核。與固定資產有關的經濟利益預期實現方式有重大改變的,應當改變固定資產折舊方法。

稅法規定按照直線法計算的折舊才准予扣除。但是,稅法也規定「由於技術進步,產品更新換代較快的;常年處於強震動、高腐蝕狀態的」確需加速折舊的,可以縮短折舊年限或者採取加速折舊的方法。企業確需對固定資產採取縮短折舊年限或者加速折舊方法的,應在取得該固定資產後一個月內,向其企業所得稅主管稅務機關報送資料備案。

會計對於折舊方法的選擇,給予了企業較寬的職業判斷權,而稅法限制允許加速折舊的范圍。

四、凈殘值、折舊年限

准則規定:企業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合理確定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和預計凈殘值。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預計凈殘值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但是,企業至少應當於每年年度終了,對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預計凈殘值和折舊方法進行復核。使用壽命預計數與原先估計數有差異的,應當調整固定資產使用壽命;預計凈殘值預計數與原先估計數有差異的,應當調整預計凈殘值。

稅法規定:企業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合理確定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一經確定,不得變更。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房屋、建築物,為20年;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電子設備,為3年。但是允許企業採取縮短折舊年限方法的,對其購置的新固定資產,最低折舊年限不得低於規定的最低折舊年限的60%;若為購置已使用過的固定資產,其最低折舊年限不得低於規定的最低折舊年限減去已使用年限後剩餘年限的60%,最低折舊年限一經確定,一般不得變更。

對於預計凈殘值,准則與稅法都給予了企業較大的職業判斷權。但准則規定預計凈殘值是可以調整的,而稅法規定預計凈殘值一經確定不得變更。

企業選擇超過稅法規定最低年限,只要符合合理性原則,不涉及納稅調整;企業選擇低於稅法規定最低年限,則需要進行相應的納稅調整。

固定資產凈殘值、固定資產折舊年限需會計人員做出職業判斷,才能保證固定資產折舊計提合理。不同的固定資產應當允許估計並採用不同的凈殘值率,如機器設備的凈殘值率一般可以高於電子設備的凈殘值率等。當然,同一種類的固定資產其凈殘值率原則上應當保持一致。為了使凈殘值率的估計做到統一、規范,企業應根據自身固定資產的實際情況,按種類確定凈殘值率,並在固定資產的使用期間按一貫性原則加以執行。估計固定資產折舊年限時需要考慮很多因素,例如,工作班次,工作環境,維修保養的計劃安排,與企業固定資產有關的技術進步或生產工藝改進的未來預測等,企業估計的折舊年限應符合正常的經營常規,即體現合理性原則。

全面把握影響固定資產折舊的因素,能保證計提的折舊額正確,但企業在實際生產經營中,還會遇到一些例外情況,現從以下幾種情況來說明如何計提折舊。

一、估價入賬的固定資產折舊計提

會計准則規定,已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的固定資產,應當按照估計價值確定其成本,並計提折舊;待辦理竣工決算後,再按實際成本調整原來的暫估價值,但不需要調整原已計提的折舊額。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電信企業有關企業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4]215號)規定,電信企業因按實際竣工決算價值調整原暫估價或發現原計價有錯誤等原因調整固定資產價值,並按規定補提以前年度少提的折舊,不允許在補提年度扣除,應相應調整原所屬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相應多繳納稅額可抵頂以後年度應繳的所得稅。也就是說,稅法要求固定資產的價值確定後根據實際價值調整原暫估價值,並按規定補提(沖提)以前年度少提(多提)的折舊,應相應調整原所屬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

二、計提資產減值後折舊的計提

生產經營中固定資產市價在當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顯高於因時間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預計的下跌和市場利率或者其他市場投資報酬率在當期已經下降,從而導致固定資產可收回金額大幅度降低等情況,依據准則規定,上述情況應判斷固定資產發生減值,需計提固定資產減值准備。計提固定資產減值後固定資產應按照會計估計變更處理,即按未來適用法計提折舊。而稅法規定按照會計准則計提的固定資產減值准備在發生實質性損害前不得扣除,不得調整該資產的計稅基礎,以後會計計提的折舊小於稅法計提的折舊時,應相應調減應納稅所得額。

三、折舊年限、凈殘值調整後折舊的計提

對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凈殘值的預計由於僅僅是估計,因而帶有很大的不準確性,有時偏離度還會很大。根據准則規定,企業至少應當於每年年度終了,對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預計凈殘值和折舊方法進行復核、調整。修正後採用的會計估計比修正前更合理,更能准確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因此,企業應當調整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凈殘值,按未來適用法計提固定資產折舊。但根據稅法的規定,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一經確定,不得變更,折舊年限也不能低於稅法規定的最低折舊年限。

四、資產評估增值後折舊的計提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資產評估增值有關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7]077號)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資產評估增值有關所得稅處理問題的補充通知》(財稅字[1998]050號)的規定:企業進行股份制改造發生的資產評估增值,應相應調整賬戶,所發生的固定資產評估增值可以計提折舊,但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不得扣除。企業在辦理年度納稅申報時,應將有關計算資料一並附送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在計算申報年度應納稅所得額時,可按下述方法進行調整:①據實逐年調整。企業因進行股份制改造發生的資產評估增值,每一納稅年度通過折舊,攤銷等方式實際計入當期成本,費用的數額,在年度納稅申報的成本項目,費用項目中予以調整,相應調增當期應納稅所得額。②綜合調整。對資產評估增值額不分資產項目,均額在以後年度納稅申報的成本,費用項目中予以調整,相應調增每一納稅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調整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十年。所以,資產評估增值後計提的折舊是不允許稅前扣除的。

五、企業取得已使用的固定資產折舊的計提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固定資產原值折舊年限認定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3]1095號)」規定,對於企業取得的已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應當根據適當證據(包括新舊磨損程度、使用情況以及是否進行改良等因素)確定折舊程度,再乘以稅法規定的最低折舊年限,確定該固定資產的預計最低折舊年限。也就是說,企業取得已經使用過的舊的固定資產,一般可以按其尚可使用年限確定折舊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可根據資產的磨損程度、使用狀況合理確定。取得的固定資產在原企業即使已提足折舊了,仍可以按新的計稅基礎在尚可使用年限內計提折舊。

② 煤炭企業足以彌補固定成本時的邊際產量如何計算

固定成本為TDC,每成產一噸煤的可變成本為VC,假設煤炭價格是P,生產產量為Q。
計算平衡點槐沒為:P*Q=TDC+VC*Q。
則邊際產量為Q=TDC/(P-VC)。
相對於煤炭生產企業,固定成本為前期投入機械設備等的磨損成本,人員成本。可變成本為開采一噸煤需要耗煤的油,人力成本增鉛手納加的部分。 以上薯咐內容由中煤遠大智慧煤炭產業平台提供。

③ 急求一篇煤礦企業成本的論文啊

煤礦企業成本

成本項目構成及其特點
1 煤炭企業的成本構成
按照我國現行會計制度規定,原煤生產計算採用製造成本法。原煤產品的製造成本包括以下內容(按費用要素劃分):

一、材料 指煤炭產品所耗用的各種材料,具體包括:

1、木材 指用於原煤生產並計入原選煤成本的坑木、木材等。

2、支護用品 指井下木材支護以外的其他支護材料。

3、火工用品 指用於原選煤生產並計入原選煤成本的火葯、雷管和導火線等。

4、大型材料 指原選煤生產使用的各種規格型號的鋼鐵管、鋼軌、鋼絲繩、電纜、輸送膠帶等。

5、配件 指煤炭生產維修用各種配件,包括普機、綜機配件、溜槽、大鏈和各項設備在中小維修中更換的各種配件。

6、專用工具 指原選煤生產專用的12種工具,包括風鎬、電風鑽、礦燈、電動機、水泵等。

7、自用煤 指用於原選煤生產並計入原選煤成本的生產自用煤。

8、勞保用品 指用於原選煤生產並計入原選煤成本的按老保用品發放范圍規定發給工人、幹部的勞動保護用品,如工作服、膠鞋、手套、安全帽等。

9、建工材料 指原選煤生產用於掘進、回採充填、密閉、錨噴、滅火和生產維修等方面消耗旦雀孝的磚、瓦、砂、石、水泥等。

10、油脂及乳化液 指原選煤生產使用並計入原選煤成本的各種潤滑油、潤滑脂等。

11、其它材料 凡不包括在以上各項消耗中的其他材料。

12、材料成本差異 按規定應計入當月產品成本的材料成本差異總額。

二歲差、提取的包干工資,包括:

1、使用的包干工資,指按規定計提並計入煤炭成本的包干工資。

2、結余的包干工資

三、提取的職工福利費

四、電力

五、折舊費

六、提取的井巷工程費

七、提取的維簡費

八、修理費

九、安全費用

十、其它支出

2 煤炭企業成本特點
煤炭企業屬於地下開采業,成本構成復雜且變化大,與其它產品相比具有特殊性。

①煤炭生產中消耗的材料不構成煤炭產品實體。這一特點使得煤炭生產中消耗的主要材料可以回收復用和替代,並且材料的回收復用和替代影響煤炭成本的變化。同時,由於消耗的材料不構成產品實體,所以生產中消耗的材料品種和質量不能影響產品質量,不能按質量成本的一般原理去控制煤炭質量成本。

②煤炭成本水平受地質條件、生產技術條件影響大。煤炭成本的變化與許多因素有關,如開采開拓方式、地質水文條件、服務年限、機械化程度以及煤炭產量等。在這些因素中,水平地質條件和技術條件對成本的影響程度要大於其他因素,並且產量因素引起的成本變化,往往小於其他因素引起的成本變化。這就決定了成本控制和成本核算分析的多樣性,以及煤炭成本水平在不同企業之間以及同一企業的不同階段的可比性較差。

③在礦井的整個服務年限內,煤炭成本是規律性變化的。在礦井服務年限內, 煤炭成本是由高到低,由低到高,又由高到低變化的,並且呈現總體上升趨勢。但由於煤炭生產的特殊性,生產區域范圍越來越大,開采深模稿度越來越深,單位越來越長,這就決定了下一個生產過程的消耗和佔用要大於上一個生產過程,僅僅實現對一個生產過程消耗的補償是不能保持原煤生產在原來規模上進行簡單再生產的,必須進行追加投入,增加新的生產要素,即第二次補償,這就決定了煤炭企業的成本控制更要處理好近期利益與遠期利益的關系,更加重視投資方案、技改方案的技術經濟分析,控制煤炭成本的合理增長。

④煤炭成本中的固定成本和混合成本比重大,煤炭生產中輔助生產環節多 , 非直接生產佔用高,設備及工程投資大,致使煤炭成本中固定成本和混合成本比重大。據不完全統計,煤炭成本中固定成本和混合成本約占 65 %~80 %,這就要求在煤炭成本控制中,更要加強固定成本和混合成本的控制,以提高煤炭成本控制效果。

3 煤炭企業成本管理模式
煤炭企業形成了一套「 層層分解、逐級考核」 的成本管理模式。首先根據集團公司下達的計劃指標 (計劃產量、計劃利潤、計劃噸煤成本),將成本指標進行層層分解到單位,再按單位進行成本控制與考核。成本管理的主要內容包括: 目標成本的分解、成本指標的分解、月成本計劃的制定、審批與控制、成本核算、成本考核與控制。其歸口單位有: 財務科、企管科、供應站、內部銀行、生產礦長與各生產單位。

1. 目標成本的分解

目標成本分解的歸口單位是財務科,財務科根據集團公司下達的噸煤成本指標、利潤指標和產量指標,結合歷史成本的構成情況,對噸煤成本進行分解,形成材料成本指標、工資成本指標、水電費指標和其他成本指標。將材料成本指標下達至企管科,進行材料成本指標的分解。工資成本指標、水電費成本指標與材料成本指標相掛鉤,作為日後成本考核的依據。財務科成本分解的依據主要是歷史成本構成和人為的主觀認定。

2. 成本指標的分解

成本指標的分解,是指對各成本項目指標向各單位的進一步分解。以材料為例。材料成本指標分解的歸口單位是企管科,企管科根據三年的歷史數據對財務 科分解的材料成本指標進行進一步分解,並進行一定的調整,形成各單位材料成本指標和礦廠部成本指標,經過調整後報礦長審批生效後執行。材料成本指標包括各單位日常生產耗費的物資,日常佔用的大型物資由各單位提出申請,報企管科審核,最終經礦長審批後佔用礦廠部指標。

3. 月成本計劃的制定與審批

月成本計劃的制定,是指每月根據計劃產量確定成本計劃,作為成本考核的依據。以材料為例。

各單位月底制定下月用料需求計劃,經企管科根據各單位計劃產量和年度材料成本指標進行審批後生效,佔用單位年度材料指標,下發至內部銀行進行成本控制。

各單位只能在計劃額度內領用物資,材料費超額領用,應該先向礦企管科申請追加材料費指標,再到內部銀行辦理申請貸款手續。

對於超額領料、臨時用料和大宗材料的領用,必須提交用料計劃,經礦企管科審批,再經礦長審批後,方可領料。

4. 成本控制與考核

成本控制,是指各單位在發生成本時應以月計劃成本為標准進行嚴格控制。以材料為例,材料成本控制就是各單位在領料時嚴格按月計劃成本進行控制。各單位領用物資需填制領料單,須至供應站批料、劃價,再由內部銀行進行指標審核後才能領料。成本考核,是指各單位月末根據實際產量計算出的計劃成本,與實際成本進行比較,考核差異分析原因,並與工資掛鉤。

材料成本考核方面,內部銀行、企管科根據領料單對各單位每月實際用料情況進行統計、考核。用各單位的實際產量與計劃成本相乘得出各單位當月應消耗的材料額,實際消耗額超出當月應耗額由單位工資扣除;實際消耗額小於應耗額的部分轉下月成本指標。

租賃費考核方面,各單位按當月佔用的租賃設備計算租賃費,停用的設備各單位應及時退租,如果各單位為及時退租該部分設備的租金從該單位工資中扣除。

5.成本核算

目前的成本核算採用的是以原煤為核心的製造成本法,由於煤礦只生產單一的原煤產品,並且作為集團公司的一個生產性單位,礦級的製造費用和管理費用在成本核算時全部構成原煤產品的成本。其成本項目主要包括:材料、工資、福利費、水電費、折舊費、井巷工程費、維簡費、修理費、地面塌陷賠償費和其他支出。其中材料費、工資和修理費維成本的可控項目,其他為不可控項目。

④ 煤礦生產企業技改中的管理人員費用如何記賬

財會字〔1998〕17號
國務院各部、委、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為了適應投融資體制改革和企業制度改革的要求,根據《氏早雀國務院關於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試行資本金制度的通知》(國發〔1996〕35號)和我部《關於印發〈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若干規定〉的通知》(財基字〔1998〕4號)的有關規定,我們對現行的《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和分行業的企業會計制度中,有關基本建設業務的會計處理作了補充規定,制定了《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補充規定》和《企業基建業務有關會計處理辦法》。《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補充規定》適用於實行獨立核算的國有建設單位,《企業基建業務有關會計處理辦法》適用於企業未實行獨立核算的經營性建設項目。現將《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補充規定》和《企業基建業務有關會計處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布置所屬建設單位或企業,自1998年1月1日起執行。執行中有何問題,請隨時函告我部。
附件:1�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補充規定
2�企業基建業務有關會計處理辦法
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補充規定
根據我部《關於印發〈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若干規定〉的通知》(財基字〔1998〕4號),現對國有建設單位有關會計處理補充如下:
一、會計科目
(一)將「聯營撥款」科目改為「項目資本」科目,核算經營性項目收到投資者投入的項目資本。
收到投資者投入的項目資本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項目資本」科目。支用款項時,借記「建築安裝工程投資」等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工殲早程完工交付使用時,借記「交付使用資本」科目,貸記「建築安裝工程投資」等科目。工程完工交付使用後,應於下年初建立新帳時,借記「項目資本」科目,貸記「交付使用資產」科目。工程竣工,將結余資金移交生產企業時,借記「項目資本」等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項目資本」科目應設置「國家資本」、「法人資本」、「個人資本」等明細科目,進行明細核算。
(二)增設「項目資本公積」科目,核算經營性項目取得的項目資本公積。包括投資者實際繳付的出資額超過其注冊資本的差額、接受捐贈的財產等。
投資者投入的資金,按實際收到的款項,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合同規定的出資額,貸記「項目資本」科目,按實際繳付的出資額超過其注冊資本的差額,貸記「項目資本公積」科目。
收到投資者捐贈的現金,借記「現金」、「銀行存款」科目,貸記「項目資本公積」科目;收到投資者捐贈的材料物資,應按捐贈者提供的有關憑據或同類材料物資的市場價格,借記「庫存材料」、「廢存設備」、「設備投資」等科目,貸記「項目資本公積」科目。
項目完工交付使用後,應於下年初建立新帳時,借記「項目資本公積」等科目,貸記「交付使用資產」科目。
「項目資本公積」科目應按形成類別設置明細帳進行明細核算。
(三)增設「待核銷基建支出」科目,核算非經營性項目發生的江河清障、航道清淤、飛播造林、補助群眾造林、水土保持、城市綠化、取消項目的可行性研究費以及項目報廢等不能形成資產部分的投資支出。形成資產部分的上述投資支出,不在本科目核算,應在「建築安裝工程投資」等科目核算。
非經營性項目發生的江河清障、航道清淤、飛播造林、補助群眾造林、水土保持、城市綠化等支出,借記「待核銷基建支出」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取消的項目發生的可行性研究費,借記「待核銷基建支出」科目,貸記「待攤投資——可行性研究費」科目。由於自然災害等原因發生的項目整體報廢所形成的凈損失,報經批准後,借記「待核銷基建睜粗支出」科目,貸記「建築安裝工程投資」等科目。
發生的待核銷基建支出,應在下年初進行沖銷,借記「基建撥款——以前年度撥款」等科目,貸記「待核銷基建支出」科目。
本科目應按支出的類別設置明細帳進行明細核算。
(四)在「建築安裝工程投資」科目中,增加下列核算內容:建設單位為項目配套而建造專用設施所發生的投資支出,專用設施包括專用鐵路線、專用公路、專用通訊設施、送變電站、地下管道、專用碼頭等。
建造專用設施發生投資支出時,借記「建築安裝工程投資」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廢存材料」等科目,專用設施完工後,應分別下列情況進行處理:非經營性項目建造的產權不歸屬本單位的專用設施,計入轉出投資,借記「轉出投資」科目,貸記「建築安裝工程投資」科目,產權歸屬本單位的專用設施,作為固定資產交付,借記「交付使用資產——固定資產」科目,貸記「建築安裝工程投資」科目;經營性項目建造的產權不歸屬本單位的專用設施,作為無形資產交付,借記「交付使用資產——無形資產」科目,貸記「建築安裝工程投資」科目,產權歸屬本單位的專用設施,作為固定資產交付,借記「交付使用資產——固定資產」科目,貸記「建築安裝工程投資」科目。
(五)增設「轉出投資」科目,核算非經營性項目為項目配套而建成的、產權不歸屬本單位的專用設施的實際成本。
非經營性項目建造的產權不歸屬本單位的專用設施,在完工時,借記「轉出投資」科目,貸記「建築安裝工程投資」科目。
發生的轉出投資應在下年初進行沖銷,借記「基建撥款——以前年度撥款」等科目,貸記「轉出投資」科目。
本科目應按轉出投資的類別設置明細帳進行明細核算。
(六)在「其他投資——無形資產」科目中,增加下列核算內容:經營性項目和非經營性項目為購置產權不歸屬本單位但擁有使用權的統建住房而撥付給統建單位的投資。產權歸屬本單位的,應視同出包工程,通過「預付工程款」、「建築安裝工程投資」、「應付工程款」等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建設單位撥付統建單位投資時,借記「其他投資——無形資產」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時,借記「交付使用資產」科目,貸記「其他投資——無形資產」科目。
工程完工交付後,應於下年初進行沖銷,借記「基建撥款——以前年度撥款」、「項目資本」、「待沖基建支出」等科目,貸記「交付使用資產」科目。
(七)取消「基建撥款——本年財政貼息資金撥款」科目。
建設單位收到財政撥入的貼息資金,原在「基建撥款——本年財政貼息資金撥款」科目核算,取消該科目後,收到財政撥入的貼息資金,通過「待攤投資——借款利息支出」科目核算。建設單位應先將本年度和以前年度已收到的財政貼息資金進行調帳,即將「基建撥款——本年財政貼息資金撥款」和「基建撥款——以前年度撥款(財政貼息)」科目的余額,全部轉入「待攤投資——借款利息支出」科目,借記「基建撥款——本年財政貼息資金撥款」、「基建撥款——以前年度撥款(財政貼息)」科目,貸記「侍攤投資——借款利息支出」科目。以後收到財政貼息資金時,應沖減工程成本,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待攤投資——借款利息支出」科目。
二、會計報表
(一)資金平衡表
1�在資金佔用方「其他投資」項目下,增加「二、待核銷基建支出」項目和「三、轉出投資」項目,分別反映建設單位發生的尚未沖銷的待核銷基建支出和轉出投資。分別根據「待核銷基建支出」科目和「轉出投資」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2�在資金來源方,取消原「8、本年財政貼息資金撥款」項目;將原「二、聯營撥款」項目改為「二、項目資本」項目,並在該項目下增加「三、項目資本公積」項目,分別反映建設單位收到投資者投入的項目資本和取得的資本公積金。分別根據「項目資本」科目和「項目資本公積」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本表中的其他有關項目序號順延。
(二)基建投資表
1�在「基建投資撥款及借款」項目所屬「單位撥款」欄後,增加「國家資本」欄和「法人資本」欄,分別反映自開始建設起至本年年末止累計由國家和法人投入的項目資本,分別根據上年本表該欄數字和「項目資本」科目的本年貸方發生額分析計算填列。
2�將「基建投資支出」項目所屬「其他基建支出」欄改為「待核銷基建支出」欄,並在本欄後增加「轉出投資」欄,分別反映建設單位自開始建設起至本年年末止累計發生的待核銷基建支出和轉出投資,分別根據上年本表該欄數字和「待核銷基建支出」及「轉出投資」科目的本年借方發生額分析填列。
本表其他有關項目序號順延。
(三)待攤投資明細表
將「貸轉存利息收入」項目改為「存款利息收入」項目。「存款利息收入」項目反映建設單位本年實現的各項存款利息收入以及財政撥入的貼息資金,根據「待攤投資——借款利息支出」科目本年貸方發生額分析計算填列。
企業基建業務有關會計處理辦法
為適應投融資體制改革的要求,加強企業基本建設業務的會計核算工作,現對企業未實行獨立核算的經營性建設項目有關基建業務的會計處理補充如下:
一、會計科目
將企業會計制度中的「在建工程」科目(工業、運輸、商品流通企業等會計制度中稱為「在建工程」,房地產、外經企業會計制度中稱為「固定資產購建支出」,施工企業會計制度中稱為「專項工程支出」,下同),分設為「基建工程支出」、「更改工程支出」、「大修理工程支出」和「工程物資」四個一級科目。
對於基本建設業務不多或工程量不大的企業,仍可沿用「在建工程」科目,並在本科目下設置有關明細科目進行明細核算。
(一)「基建工程支出」科目
1�本科目核算企業進行基本建設工程(包括新建、改建和擴建工程)發生的實際支出。基本建設期間根據項目概算購入不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產、為生產准備的工具器具、購入的無形資產及發生的遞延費用等,不通過本科目核算。
2�在「基建工程支出」科目下,設置「建築工程」、「安裝工程」、「在安裝設備」和「待攤基建支出」四個明細科目。
(1)「建築工程」明細科目。本明細科目核算企業在基本建設期間為建造房屋、「建築物等土建工程所發生的支出,應按照單項工程和單位工程進行明細核算。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各種房屋和建築物以及列入房屋工程預算內的暖氣、衛生、通風、照明、煤氣、消防等設備的價值及其裝設油飾工程,列入建築工程預算內的各種管道、電力、電訊、電纜導線的敷設工程。
設備基礎、支柱、工作台、梯子等建築工程,各種窯爐的砌築工程等。
為施工而進行的建築場地布置,原有建築物和障礙物的拆除、土地平整、設計中規定為施工而進行的地質勘探,以及工程完工後建築場地的清理和綠化等。
礦井開鑿工程、鐵路、公路、橋梁等工程。
水利工程,如水庫、堤壩、灌渠等工程。
防空、地下建築等特殊工程。
(2)「安裝工程」明細科目。本明細科目核算企業在基本建設期間進行設備安裝等所發生的人工、材料、機械作業等費用。應按照單項工程和單位工程進行明細核算。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生產、動力、起重、運輸、傳動和實驗、醫療等各種需要安裝設備的裝置、裝配工程,與設備相連的工作台、梯子、欄桿的安裝工程,被安裝設備的絕緣、防腐、保溫、油漆等工程。
為測定安裝工程質量,對單體設備、系統設備進行單機試運行和系統聯動無負荷試運行所發生的支出。
(3)「在安裝設備」明細科目。本明細科目核算基建工程領出的正在安裝的設備的實際成本。本明細科目應按單位工程設置明細帳,並按設備品種和規格進行明細核算。
(4)「待攤基建支出」明細科目。本明細科目核算基本建設期間發生的按照規定應分攤計入有關固定資產成本的各項費用支出。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工程管理費:包括基本建設工作人員工資、辦公費、差旅費、基建用固定資產折舊費、工器具使用費、印花稅及與工程有關的其他管理性質的支出。
征地費:指通過劃撥方式取得土地而支付的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安置補償費以及發生的土地復墾費等。不包括支付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可行性研究費:包括勘察設計費、研究試驗費、可行性研究費等。
臨時設施費:包括按照規定撥付給施工企業的臨時設施包干費,以及企業自行施工發生的臨時設施實際支出。
籌資費:包括應由基建項目負擔的借款利息、債券利息、債券發行費用、匯兌損失等。
負荷聯合試車費:指單項工程(車間)在交工驗收以前,進行投料試車所發生的試車費用減試車收入後的差額。
合同公證費及工程監理費:指支付的合同公證費及工程監理費。
稅金:包括耕地佔用稅、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等。
工程損失:由於自然災害等原因造成的單項工程或單位工程報廢損失、工程物資的盤虧及毀損等。
其他:指除上述以外的其他應計入工程成本的費用支出,如供電貼費、商業網點費等。
3�企業發包的基建工程,按合同規定向承包企業預付工程款、備料款時,借記本科目(建築工程或安裝工程——××工程),貸記「銀行存款」科目。以撥付給承包企業的材料抵作預付備料款的,借記本科目(建築工程或安裝工程——××工程),貸記「工程物資」科目。將需要安裝設備交付承包企業進行安裝時,借記本科目(在安裝設備),貸記「工程物資」科目。與承包企業辦理工程價款結算時,補付的工程款,借記本科目(建築工程或安裝工程——××工程),貸記「銀行存款」、「應付帳款」科目。
4�企業自營的基建工程,領用工程用材料物資時,借記本科目(建築工程或安裝工程——××工程),貸記「工程物資」科目。基建工程領用本企業原材料時,借記本科目(建築工程或安裝工程——××工程),貸記「原材料」、「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科目,採用計劃成本進行材料日常核算的企業,還應分配材料成本差異。基建工程領用本企業的產品時,借記本科目(建築工程或安裝工程——××工程),貸記「產成品」、「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
領用需要安裝設備時,借記本科目(在安裝設備),貸記「工程物資」科目。
基建工程應負擔的職工工資,借記本科目(建築工程或安裝工程——××工程),貸記「應付工資」科目。
企業的輔助生產部門為工程提供的水、電、設備安裝、修理、運輸等勞務,應按月根據實際成本,借記本科目(建築工程或安裝工程——××工程),貸記「生產成本——輔助生產成本」等科目。
5�基建工程發生的工程管理費、征地費、可行性研究費、臨時設施費、公證費、監理費等,借記本科目(待攤基建支出),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基建工程負擔的稅金,借記本科目(待攤基建支出),貸記「應交稅金」、「銀行存款」科目。
由於自然災害等原因造成的單項工程或單位工程報廢或毀損,扣除殘料價值和過失人或保險公司等賠款後的凈損失,報經批准後計入繼續施工的工程成本,借記本科目(待攤基建支出),貸記本科目(建築工程或安裝工程——××工程)。
工程物資在建設期間發生的盤虧及毀損,報經批准後,借記本科目(待攤基建支出),貸記「工程物資」科目。盤盈的工程物資,作相反會計分錄。
基建工程交付前進行負荷聯合試車發生的費用,借記本科目(待攤基建支出),貸記「銀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取得的試車收入,作相反會計分錄。
發生的基建工程借款利息,應根據應計利息,分別情況處理:屬於固定資產尚未交付使用之前發生的,計入在建固定資產的成本,借記本科目(待攤基建支出),貸記「長期借款」、「應付債券」等科目;屬於固定資產交付使用後發生的,計入當期損益,借記「財務費用」科目,貸記「長期借款」、「應付債券」等科目。
用外幣借款進行的基建工程,因匯率變動發生的匯兌損失,屬於固定資產尚未交付使用之前發生的,計入在建固定資產成本,借記本科目(待攤基建支出),貸記「長期借款」科目;固定資產交付使用後發生的,計入當期損益,借記「財務費用」科目,貸記「長期借款」科目。如發生匯兌收益,作相反會計分錄。
6�基建工程完工後應進行清理,已領出的剩餘材料應辦理退庫手續,借記「工程物資」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基建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時,企業應計算各項交付使用固定資產的成本,編制交付使用財產明細表。交付使用固定資產的成本,按下列內容計算:
(1)房屋、建築物、線路等固定資產的成本,包括:建築工程成本、應分攤的待攤基建支出。
(2)動力設備和生產設備等固定資產的成本,包括:需要安裝設備的實際成本;安裝工程成本;設備基礎、支柱等建築工程成本或砌築鍋爐及各種特殊爐的建築工程成本;應分攤的待攤基建支出。
待攤基建支出的分配方法,可按下列公式計算:
(1)按實際分配率分配。適用於建設工期較短、整個項目的所有單項工程一次竣工的建設項目。
實際分配率=待攤基建支出明細科目余額÷(建築工程明細科目余額+安裝工程明細科目余額+在安裝設備明細科目余額)×100%
(2)按概算分配率分配。適用於建設工期長、單項工程分期分批建成投產的建設項目。
概算分配率=(概算中各待攤基建支出項目的合計數-其中可直接分配部分)÷(概算中建築工程、安裝工程和需要安裝設備投資合計)×100%
(3)某項固定資產應分配的待攤基建支出=該項固定資產的建築工程成本、安裝工程成本和需要安裝設備的成本合計×分配率
企業根據編制的交付使用財產明細表,結轉基建工程成本,借記「固定資產」科目,貸記本科目。
7�本科目的期末余額,反映企業尚未完工的基建工程發生的各項實際支出。
(二)「更改工程支出」科目
1�本科目核算企業進行更新改造工程(包括技術改造、固定資產改良、裝飾、裝修等工程,下同)發生的實際支出。為更新改造工程准備的但尚未領用的工程材料、設備等,不在本科目核算,應通過「工程物資」科目核算。
2�企業進行更新改造工程領用的工程物資、發生的工程人員的工資、出包工程支付的工程價款、應由工程負擔的借款利息、匯兌損失、稅金以及其他有關費用支出,借記本科目,貸記「工程物資」、「應付工資」、「銀行存款」、「長期借款」等科目。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時,借記「固定資產」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3�本科目應按單項工程和單位工程設置明細帳,進行明細核算。
4�本科目的期末余額,反映尚未完工的更新改造工程發生的各項實際支出。
(三)「大修理工程支出」科目。
1�本科目核算企業進行大修理工程發生的實際支出。為大修理工程准備的但尚未領用的材料物資,不在本科目核算,應通過「工程物資」科目核算。
2�企業發生的大修理工程支出,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工程物資」、「應付工資」等科目。大修理工程完工後,結轉大修理工程支出,借記「待攤費用」、「遞延資產」、「預提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
3�本科目應按大修理工程的種類設置明細帳,進行明細核算。
4�本科目期末余額,反映尚未完工的大修理工程發生的實際支出。
(四)「工程物資」科目
1�本科目核算為基建工程、更改工程和大修理工程采購的材料,以及尚未交付安裝的需要安裝設備的實際成本。預付大型設備款和基本建設期間根據項目概算購入為生產准備的工具及器具,也在本科目核算。購入不需要安裝的設備不在本科目核算,應通過「固定資產」科目核算。
2�本科目應設置「專用材料」、「專用設備」和「預付大型設備款」、「為生產准備的工具及器具」等明細科目。
3�購入工程物資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預付大型設備款時,借記本科目(預付大型設備款),貸記「銀行存款」科目,收到設備並補設備款時,借記本科目(專用設備),貸記本科目(預付大型設備款)和「銀行存款」科目。
工程領用工程物資時,借記「基建工程支出」、「更改工程支出」、「大修理工程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工程完工後對領出的剩餘材料應辦理退庫手續,作相反會計分錄。
基建工程竣工,將為生產准備的工具及器具交付使用時,借記「低值易耗品」科目,貸記本科目。
工程竣工後剩餘的工程物資,如轉作本企業存貨的,借記「原材料」、「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如出售的,先結轉工程物資的進項稅額,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貸記本科目,出售時,作其他業務收支處理。
4�盤盈、盤虧、報廢、毀損的工程物資,扣除保險公司、過失人賠償部分,工程項目尚未完工的,計入或沖減所建工程項目的成本;工程已經完工的,計入營業外收支。
5�本科目的期末余額,反映企業為工程購入的但尚未領用的專用材料和需要安裝設備的實際成本以及為生產准備但尚未交付的工具及器具的實際成本。
(五)「其他基建支出備查簿」
企業應設置「其他基建支出備查簿」,專門登記基建項目發生的構成項目概算內容但不通過「基建工程支出」科目核算的其他支出,包括按照建設項目概算內容購置的不需要安裝設備、現成房屋、無形資產以及發生的遞延費用等。企業在發生上述支出時,應通過「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遞延資產」科目核算,但同時應在「其他基建支出備查簿」中進行登記。
二、會計報表
修改會工(或會商等)01表「資產負債表」,並增加會工(或會商等)01表附表3「基建工程明細表」、會工(或會商等)01表附表4「基建投資情況表」和會工(或會商等)01表附表5「基建借款情況表」。
(一)資產負債表
取消本表原「在建工程」項目,增加「基建工程支出」、「更改工程支出」、「大修理工程支出」和「工程物資」四個項目,分別反映期末尚未完工的基建工程、更改工程、大修理工程的實際成本和尚未領用的工程物資的實際成本。應分別根據「基建工程支出」、「更改工程支出」、「大修理工程支出」和「工程物資」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仍使用「在建工程」科目的企業,應根據有關明細科目的期末余額分析填列。
(二)基建工程明細表
本表反映企業基本建設工程的建設及完工情況,編制本表為了考核建設項目的建設進度及概算執行情況。
本表的填列方法如下:
1�「單項工程和費用」欄,按照建設項目概算所列單項工程和費用分行填列。
2�「開工日期」欄,根據工程實際開工日期填列。
3�「概算數」欄,根據批準的項目概算數分別單項工程填列。
4�「完工基建工程」欄,反映已完工並交付使用的基建工程的實際成本,根據「基建工程支出」科目貸方發生額分別單項工程逐行填列。
5�「建築工程」欄,反映尚未完工的建築工程的實際成本。根據「基建工程支出」科目所屬「建築工程」明細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額分別單項工程逐行分析填列。
6�「安裝工程」欄,反映尚未完工的安裝工程的實際成本。根據「基建工程支出」科目所屬「安裝工程」明細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額分別單項工程逐行分析填列。
7�「在安裝設備」欄,反映基建工程領出的、正在安裝的設備的實際成本。根據「基建工程支出」科目所屬「在安裝設備」明細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額分別單項工程逐行分析填列。
8�「待攤基建支出」欄,反映基建工程在建設期間發生的應分攤計入交付使用資產價值的費用支出。本欄不分行填列,只填列一個總數,根據「基建工程支出」科目所屬「待攤基建支出」明細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額填列。
9�「小計」欄,根據4至7欄的合計數計算填列。
10�「工程物資」欄,反映為基建工程購入的但尚未領用的工程物資的實際成本。本欄不分行填列,只填列一個總數,根據「工程物資」科目期末余額(應扣除為生產准備的工具及器具的實際成本)分析填列。
11�「合計」欄,反映尚未完工的基建工程的實際成本。根據8欄加9欄的合計數計算填列。
(三)基建投資情況表
本表總括反映企業基建項目的投資來源、基建項目的實際支出等情況。編制本表是為了考核建設項目年度投資計劃及概算執行情況。
本表填列方法如下:
1�「基建資金來源」類項目,反映企業用於建設項目的資金,根據「實收資本」、「長期借款」和「應付債券」等科目的有關記錄分析填列。其中,「累計發生數」欄,根據上年本表該欄數字加「本年發生數」欄數字合計填列。
2�「基建工程支出」類項目,反映企業基建工程的實際支出。根據「基建工程支出」科目及其有關明細科目的記錄以及「工程物資」科目的有關記錄分析填列。其中,「累計發生數」欄,根據上年本表該欄數字加「本年發生數」欄數字合計填列。
3�「其他基建支出」類項目,反映企業在基本建設過程中發生的雖不通過「基建工程支出」科目核算、但構成建設項目概算內容的其他支出。根據「工程物資——為生產准備的工具及器具」科目和「其他基建支出備查簿」的有關記錄,分別項目填列。
(四)基建借款情況表
本表反映企業按規定從各種渠道借入的用於基本建設的借款。本表根據「長期借款」和「短期借款」科目的有關記錄分析計算填列。

⑤ 哪位業內人士知道目前投資開發礦山一般需要多少錢包括哪些方面的費用

幾千萬至幾億元不等。這要看多大的規模、礦山類型、位置、取得方式等。主要是固定資產投資,包括建設期投資、新增固定資產投資、流動資金等等。不針對具體項目說不清楚。

礦山投資,資金實力較強,可以在地勘院買個探采礦權,自己組建實體開采,風險大,收益高,因為目前肯出讓礦權的9成都是資源不太好的,人為的把報告做得好。要找明白人給看才行。另一種合作方式就是入股實體礦業,不參與生產和管理,拿分紅。一般的新建礦山,基建期三年左右,達產穩產期三年左右,3-6年左右收回投資,回報率約3成吧。收益兌現?資源賣了就是錢啊。

投資預算:主要是買礦山花的錢和投資設備花的錢,這是投資。效益:包括每月的收入和每月的開支,兩者之差是月利潤。用年利潤除以投資總額就是投資回報率。如果是100%,就是說一年即可收回投資。基本上就是這樣~

為減少風險,建議你作如下選擇:
1、查看對方商業計劃書?審查其開發設想的可行性;
2、查看有否取得開采資質?比如合夥協議、開發協議、使用權協議、許可證等等;
3、設定合理期限的借款,取得對方提供的足額抵押或質押擔保、或可靠的人格保證;
4、根據對方資金使用情況和礦山推進進度,若的確存在比較理想的投資收益可信度,可在借款到期前重訂協議,將借款調整為債轉股性質,依法登記享受相關股東待遇。

認識一位砂石廠負責人,從他面帶笑容的介紹中能看出,生意好的沒話說,據了解,他在2018年底從其他老闆手中買了一個石礦的「四年開采權」,也是說這四年內,他可以憑借自己的能力開采,多少都算自己的,三年後老闆收回。砂石廠負責人花了6000萬買了該礦山開采權,同時又投資了四千萬建了砂石廠,包括礦山碎石設備、制砂設備、運輸車、場地修建等(該項目屬於大型礦山碎石生產線,一般的小型百十萬可以)。

歷經六個月的時間,場地完工,設備安裝緒,可進入生產狀態,三年減去這半年,時間緊任務重,有人問石礦開采一年能賺多少錢?投資成本能撈回來嗎?砂石廠年產達500萬噸砂石骨料,根據市場統計當地砂石均價在80元/噸,生產一噸砂石成本在20元/噸左右,一噸的凈利潤有60元。

三年總利潤:30(個月)*(5000000/12)*60=750000000

一年能賺多少:30個月7個多億,一年可達2億多

⑥ 煤礦常用的固定資產和支出,哪些在維簡費列支,哪些在安全費列支

1、 煤礦企業實際發生的維簡費支出和高危行業企業實際發生的安全生產費用支出,屬於收益性支出的,可直接作為當期費用在稅前扣除;屬於資本性支出的,應計入有關資產成本,並按企業所得稅法規定計提折舊或攤銷費用在稅前扣除。企業按照有關規定預提的維簡費和安全生產費用,不得在稅前扣除。

2、煤礦安全費用具體使用范圍是:(列支項目)
煤炭生產企業安全費用按照以下規定范圍使用:
(一)煤與瓦斯突出礦井落實「兩個四位一體」綜合防突措施支出,包括瓦斯區域預抽、保護層開采區域防突措施,開展突出區域和局部預測、實施局部補充防突措施、更新改造防突設備和設施、建立突出防治實驗室等;
(二)煤礦安全生產改造和重大隱患治理支出,包括「一通三防」、防治水、供電、運輸等系統設備改造和災害治理工程,淘汰禁止使用的設備,實施煤礦機械化改造,實施礦壓(沖擊地壓)、熱害、露天礦邊坡治理、采空區治理等;
(三)建立完善煤礦井下監測監控、人員定位、緊急避險、壓風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聯絡安全避險「六大系統」和應急救援技術裝備、設施配置及維護保養支出,事故逃生和緊急避難設施設備的配置和應急演練支出;
(四)開展重大危險源和事故隱患評估、安全生產檢查與評價(不包括新、改、擴建項目安全評價)及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支出;
(五)配備和更新礦井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物品和實施預防職業危害技術措施支出;
(六)安全生產適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裝備、新標準的研發及推廣應用支出。

3、煤礦維簡費,主要用於煤礦生產正常接續的開拓延深、技術改造等,以確保礦井持續穩定和安全生產,提高效率。具體使用范圍是:(列支項目)
(一)礦井(露天)開拓延深工程;
(二)礦井(露天)技術改造;
(三)煤礦固定資產更新、改造和固定資產零星購置;
(四)礦區生產補充勘探;
(五)綜合利用和「三廢」治理支出;
(六)大型煤礦一次拆遷民房50戶以上的費用和中小煤礦采動范圍的搬遷賠償;
(七)礦井新技術的推廣;
(八)小型礦井的改造聯合工程。

把上面三項規定看完,就好辦了。對號入座啊。
看你所說的絞車到底屬於那一項裡面的,如果兩者都不是的,則列入常規固定資產裡面啊。
請按照上面的清單進行處理。
供參考。

⑦ 采礦證,在財務上形成無資產,其成本都包括哪些

一、原材料及輔助材料:采礦工作原料為礦體,采礦成本中不計其價值,
選礦成本中原料為原礦石。
輔助材料是指采准、
回採、
破碎、
通風、
排水、
充填等環節的使用的炸葯、雷管、導火索、導爆索、釺鋼、坑木、硬質合
金等材料。
其計算採用當地單價乘以單位消耗量,
如外購,
則應考慮運雜
費用。

二、
動力、
燃料費:
動力燃料費是指生產工藝過程中消耗的電力、
壓氣及
汽油、
柴油、
煤油的費用。
單位電耗按設備本身功率和工作時間確定,

格按國家現行規定計算。燃料費按單價乘以單位消耗量確定。

三、
生產工人工資及附加費:
生產工人工資及附加費是指從事礦山生產直
接生產工人和輔助人員
(不包括機修和非生產性工人)
工資和國家規定按
工資總額一定比例提取的企業福利經遇。
企業生產工人基本工資能照類似
企業並結合當地情況選取。

礦山生產成本

第一節

礦山生產成本構成

礦山生產成本是在礦產品生產和銷售過程中以貨幣形式表現的全部支出。
礦山生產成本是反映礦山企業全部工作質量的綜合性指標。
勞動生產率的
高低、
開采方案的優劣、
材料消耗的多少、
設備利用的好壞以及企業的管
理水平等,最終均反映在生產成本中。

四、儲備基金。企業發展中遇到特殊情況時用於補償生產發展基金和獎勵基金。
五、社利基金。用於職工各項福利待遇和設施的基金。 六、科研基金。用於企業科研試驗、生產試驗等的基金。 更具體系統的情況見圖1 圖1 專項資金系統

什麼叫利潤?利潤指標有哪些?
利潤是指企業銷售產品或提供服務的總收入,扣除成本和營業外凈支出後所余的金額。利潤指標可分利潤額和利潤率。
利潤額是指企業在一定時期內的利潤總額。利潤總額是產品銷售利潤上營

業外收支額的總和。產品銷售利潤是指產品銷售收入中的扣除銷售成本、銷售稅金、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附加等費用的利潤。 利潤率是表示一定時期內的利潤水平的相對指標:

什麼是職工定員?職工定員編制如何確定?
職工定員是指企業為完成生產任務所需的人員。企業職工定員分直接生產人員和非直接生產人員。直接生產人員是指直接從事企業生產的采、剝、運、地測、破碎、調度、車間工程技術人員及輔助人員。直接生產人員編制可按工作量定員或按崗位要求定員。非直接生產人員指企業和理人員、服務人員等。非生產人員編制可參照類似礦山選取,或按直接生產工人的一定比例編制。此外,工傷、病假、事假、脫產學習等離崗超過六個月以上的人員不在此編制內。
勞動生產率是指工人在單位時間內生產產品的數量或單位產品消耗的勞動時間。
常用的勞動生產率表達形式有:

露天開采安全基本知識來源:
露天開采是指用一定的采裝運設備,在敞露的空間里從事開采作業。根據露天開采所採用的採掘工具和采運設備的不同,露天開采又分為人工開采、機械開采、水力開采和挖掘船開采。露天開采所形成的采坑、台階和露天溝道的總和稱為采礦場。
露天開採的生產流程包括采剝工作面穿孔、裝葯爆破、裝車、運輸,礦石運至破碎場或選礦場,岩、土運至廢石場。露天開采時,通常是把礦岩劃分成一定厚度的水平分層,自上而下逐層開采,並保持一定的超前關系。在開采過程中,各工作水平在空間上構成階梯狀,每個階梯就是一個台階或稱為階段。台階是露天采礦場的基本構成要素之一,是進行獨立剝離和采礦作業的單元體。
台階的命名一般以平盤的標高來表示,如lOOm水平。台階根據其用途可分為工作平台、安全平台、運輸平台和清掃平台等。
最終邊坡是指已開采結束到達最終界面而留下的台階所組成的邊坡,其位置一般是固定的。最終邊坡面與水平面的夾角叫做最終邊坡角,它在露天礦設計和生產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其大小直接影響露天開采境界和露天礦的生產能力。
露天礦的主要安全問題有爆破作業安全問題、機械運行時的安全問

題、交通運輸的安全問題、用電的安全問題、邊坡穩定及防排水的安全問題、階段構成的安全問題等。
成本核算是對企業生產、銷售的各項費用支出進行審核與控制,並按其用途和發生地點進行匯總和分配,最後計算出產品總成本和單位成本的工作。 礦山成本核算的項目。 成本項目
1.原材料及輔助材料 采礦車間直接成本 2.生產工人工資及附加費 采礦車間直接成本 3.動力、燃料費 采礦車間直接成本 4.采礦車間經費 采礦車間成本 5.選礦車間經費 生產成本 6.管理費 銷售成本 7.銷售費 采選車間綜合成本
1、煤礦采礦業的成本核算,月末不結轉,作為在產品,資產負債表中計入存貨。待出礦,計入開採的礦石成本。
2,製造成本通過「生產成本」、「製造費用」科目進行核算。
「生產成本」科目核算企業進行工業性生產所發生的各項生產費用,包括生產各種產成品、自製半成品、自製材料、自製工具以及自製設備等所發生的各項費用;該科目設置「基本生產成本」和「輔助生產成本」兩個二級科目。
「基本生產成本」二級科目核算企業為完成主要生產目的而進行的產品生產發生的費用,用於計算基本生產的產品成本;「輔助生產成本」二級科目核算企業為基本生產及其他服務而進行的產品生產和勞務供應發生的費用,用於計算輔助生產產品和勞務成本。該科目按成本核算對象設明細賬,明細賬用多欄式賬頁按成本項目設專欄進行明細核算。
「製造費用」科目核算企業為生產產品和提供勞務而發生的各項間接費用。按不同的車間、部門設置明細賬,明細賬用多欄式按費用項目內容設專欄進行明細核算。 2,基本生產發生的直接材料和直接人工費用,按成本項目借記「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貸記有關科目。賬務處理:

借: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 貸:原材料—直接材料 貸:應付職工薪酬
輔助生產發生直接材料和直接人工費用,按成本項目借記「生產成本—輔助生產成本」貸記有關科目。賬務處理: 借:生產成本—輔助生產成本 貸:原材料—直接材料 貸:應付職工薪酬
發生的各項間接費用,借記「製造費用」,貸記有關科目。賬務處理: 借:製造費用
貸:原材料(銀行存款、累計折舊等)
月終,製造費用分配給成本核算對象時,賬務處理: 借: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 借:生產成本—輔助生產成本 貸:製造費用
「製造費用」科目月末無余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