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房地產的開發成本包括哪些
房地產開發產品成本根據它的用途,可分為以下四類:
1.土地開發成本,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土地(即建設用地)所發生的各項費用。
2.房屋開發成本,房屋開發成本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各種房屋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支出。
3.配套設施開發成本,它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能有償轉讓的配套設施及不能有償轉讓、不能直接計入開發產品成本的公共配套設施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支出。
4.代建工程開發成本,它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接受委託單位的委託,代為開發除土地、房屋以外其他工程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支出。
(1)房地產的什麼成本比較高擴展閱讀:
核算開發成本項目:
1、土地徵用及拆遷補償費或批租地價:指因開發房地產而徵用土地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征地費、安置費以及原有建築物的拆遷補償費,或採用批租方式取得土地的批租地價。
2、前期工程費:指土地、房屋開發前發生的規劃、設計、可行性研究以及水文地質勘察、測繪、場地平整等費用。
3、基礎設施費指:土地、房屋開發過程中發生的供水、供電、供氣、排污、排洪、通訊、照明、綠化、環衛設施以及道路等基礎設施費用。
4、建築安裝工程費:指土地房屋開發項目在開發過程中按建築安裝工程施工圖施工所發生的各項建築安裝工程費和設備費。
5、配套設施費:指在開發小區內發生,可計入土地、房屋開發成本的不能有償轉讓的公共配套設施費用,如鋼爐房、水塔、居委會、派出所、幼托、消防、自行車棚、公廁等設施支出。
6、開發間接費: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內部獨立核算單位及開發現場為開發房地產而發生的各項間接費用,包括現場管理機構人員工資、福利費、折舊費、修理費、辦公費、水電費、勞動保護費、周轉房攤銷等。
參考資料:網路-房地產成本
『貳』 房地產公司的成本有哪些
房地產企業成本包括直接成本和間接成本,直接成本又分為不變直接成本和變動直接成本,間接成本則有機會成本和管理成本兩項內容。一般說來,土地成本、設計成本、建安成本等均可以計入不變直接成本,這些成本在一個項目中是相對固定且可以預測的,並且一旦發生就固定不變。土地成本一般在招拍掛過程中確定,一旦拿到地,它的成本就確定了,在不考慮建築材料上漲的因素下,建安成本在設計風格確定、建築級別確定的情況下就可以做出比較精確的預測,相對穩定。變動直接成本則主要是融資成本,一般是銀行貸款利息。目前銀行貸款是房地產企業的重要融資渠道。即使在前期策劃過程中比較精確地計算了某個項目在一定時間內所需要的資金,但由於精確的還款日期難以計算,這種成本還是與項目的進展密切相關,不斷變動。
在房地產行業的成本管理部門,做好企業的成本控制,就是要把房地產建設過程中的任務分解到最易控制的程度,並明確每個子任務的所需因素。任務的目標就是指明該任務需要實現的要求,包括資源要求(如各種資源計劃,人員、設備等)、資金計劃、時間計劃、質量要求、驗收標准和上下關聯任務,這些因素是描述一個任務的重要信息,只有把每個任務的成本控制好了,才能實現成本的綜合控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二十五條房地產開發必須嚴格執行城市規劃,按照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環境效益相統一的原則,實行全面規劃、合理布局、綜合開發、配套建設。
第二十六條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進行房地產開發的,必須按照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土地用途、動工開發期限開發土地。超過出讓合同約定的動工開發日期滿一年未動工開發的,可以徵收相當於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閑置費;滿二年未動工開發的,可以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關部門的行為或者動工開發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動工開發遲延的除外。
第二十七條房地產開發項目的設計、施工,必須符合國家的有關標准和規范。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
第二十八條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可以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作價入股,合資、合作開發經營房地產。
『叄』 房地產項目的成本分哪些建安成本等專業名詞不太懂,謝謝!
房地產項目成本主要有一下幾個方面:
1.土地成本:為取得土地開發使用權而發生的各項費用;
2.前期工程費:在取得土地開發權後,項目開發前期的水文地質勘探、測繪、規劃、設計、可行性研究、籌建、三通一平等前期費用;
3.基礎設施費:建築物紅線內;
4.建築安裝工程費:項目開發過程中發生的主體內列入預算的各項費用;
5.公建配套設施費:開發過程中,根據有關法規,產權及其收益權不屬於開發商,開發商不能有償轉讓也不能轉作自留固定資產的公共配套設施支出;
6.資本化利息:直接用於項目開發所借入資金的利息支出、匯兌損益,減去利息收入和匯兌收益的凈額;
7.開發間接費:與項目開發有直接相關、但不能明確屬於特定開發環節的成本費用性支出;以及與項目推廣銷售有關,但發生在樓盤開盤前得費用支出。
『肆』 房地產開發有哪幾項大的費用
一、房地產開發成本的組成
房地產開發成本是指房地產企業為開發一定數量的商品房所支出的全部費用。就其用途來說,大致可分為三大部分:
1、土地、土建、設備費用。這是房地產開發成本的主體內容,大致占總成本的80%。其中最重要的是土地費用。土地費用的大小是評價一個房地產開發項目是否可行,是否有預期利潤的最主要經濟指標。土地費用主要包括土地出讓金、置換成本、批租費用、動遷費用、拍賣傭金、契稅等。房產商在決定是否開發一個項目前,都必須將預計的土地費用通過土地面積和容積率的換算,計算出未來所開發的每平方米商品房所佔的土地成本(俗稱樓面地價),以此來進行項目的可行性評估。
2、配套及其他收費支出。主要是指水、電、煤氣、小區綠化和道路、大市政和公建配套費。學校、醫院、商店等生活服務性設施也是不可缺少的。其他收費項目中有些雖然屬於押金性質,如檔案保證金、綠化保證金等,但由於種種原因,企業大多難以全部收回。這類收費項目種類繁多,標准不一,許多收費項目由壟斷性經營企業或事業單位執行,任意性很強,標准普遍偏高。配套及收費項目是房地產開發成本中受外界因表影響最大的一塊費用支出,一般占項目總投資的10-15%。房地產開發商通過各種途徑,運用各種方法減少這部分費用支出,是降低開發成本取得經營效益的一項重要手段。
3、管理費用和籌資成本。房地產開發與其他一般行業相比,具有建設周期長、投資數額大、投資風險高等特點。因此,大多數開發企業必須通過銀行貸款來解決資金需要,這樣就產生數額較大的利息支出。如何把這部分費用核算好,對正確計算開發成本、體現經營成果,將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二、房地產開發成本的核算
房地產開發成本的核算是指企業將開發一定數量的商品房所支出的全部費用按成本項目進行歸集和分配,最終計算出開發項目總成本和單位建築面積成本的過程。企業進行開發成本核算,除了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制定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會計制度和財務制度外,根據筆者的經驗,還應該注意解決以下幾個問題。
1、成本歸集對象。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進行成本核算時,象其他行業一樣.首先應該確定成本歸集對象,即成本核算單位。對於小規模的開發,如單幢或幾幢房屋的開發,這個問題比較容易解決,可以將全部開發量作為成本歸集對象,設立一個成本核算單位。但是對大規模的開發,如街坊改造或小區開發,就必須科學地確定成本歸集對象。在這種情況下,筆者認為成本核算對象不能過細(如以單幢為單位),因為這樣做勢必會增加工作量,使核算工作繁瑣化。相反,也不能簡單地以整個小區為核算單位,因為一個小區從開始建設到完全建成往往需要幾年甚至十幾年的時間,這樣做勢必使成本核算資料滯後,失去其在管理上的作用。筆者認為:應該以房地產開發項目的工程內容和工期進度作為確定成本歸集對象的主要依據。對大的開發項目應該適當分塊,比如將一個小區內不同類型的商品房按不同的開發期進行分塊,便於費用的歸集和成本結算,這樣才能充分發揮成本核算的作用。
2、成本項目的設立。正確劃分成本項目,可以客觀地反映產品的成本結構,便於分析研究降低成本的途徑。按現行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會計制度規定,「開發成本」作為一級成本核算科目,企業應在該科目下,根據自己的經營特點和管理需要,選擇成本項目,並據此進行明細核算。如何確定成本項目?筆者認為成本項目不能太多,對於發生次數較少,特別是單筆發生的費用,應盡量合並。如各種配套費用支出,可設立一個「配套費用」明細科目進行核算。而對金額較大並陸續發生的費用應單獨設立科目核算。如土地費用、土建費用及設備費用,特別是土建費用,如系分合同發包的還應該按合同進行明細核算,以便能隨時了解工作量進度和付款情況,並為工程的竣工決算提供資料。
3、間接費用的核算。企業的間接費用主要包括管理費用、財務費用和銷售費用。按現行房地產開發企業會計制度規定,這些費用應作為期間費用,直接計入當期損益。筆者認為,這樣處理,對部分費用來說,有悖於會計的配比性原則。比如,為項目貸款而支付的利息以及項目的前期銷售費用,這些費用的特點是數額較大、受益對象明確,如果在受益對象實現銷售之前,就將其列入損益類科目進行核算,勢必會形成虛假的財務成果,不能客觀地反映企業的實際經營情況。因此,筆者認為,對受益對象明確的貸款利息和前期銷售費用應視同資本性支出進行核算。前者列入「開發成本」,作為成本項目的一個組成部分;後者可在「遞延資產」科目下開設明細專戶進行核算,待開發產品實現銷售後,再轉入「銷售費用」科目。
4、項目的竣工決算。房地產開發成本核算的最終目的是計算出項目的總成本和單位可銷售面積的開發成本,以便企業結出經營利潤。可是現在房地產開發企業較普遍存在的現象是重視工程決算而忽視項目決算。因為工程決算在施工完成後進行,時間性比較明確,而且涉及到工程款的支付,不易拖拉。而項目決算有可能因為各種原因變得遙遙無期,比如小區個別配套沒有完成(不影響銷售),計劃中的公建設施暫時不能實施,或者押金的收回久拖不決等,都會影響整個開發項目的完全建成,進而影響項目決算。如何解決這個問題,筆者認為,可以通過「預提費用」科目將尚未實施的工程預算計入成本,使項目決算能按計劃進行,以後待工程完成再按實際支出調整項目成本。由於這部分工程支出,通常在項目總投資中所佔的比例很小,這樣做對項目的總成本和單位成本不會造成較大的影響。
『伍』 房地產開發的成本有哪些
開發成本包括土地徵用及拆遷補償費,前期工程費,建築安裝工程費,基礎設施費,公共配套設施費,開發間接費用等。
其中:
1.土地徵用及拆遷補償費,包括土地徵用費,耕地佔用稅,勞動力安置費及有關地上、地下附著物拆遷補償的凈支出,安置動遷用房支出等。
2.前期工程費,包括規劃、設計、項目可行性研究和水文、地質、勘察、測繪、「三通一平」等
3.建築安裝工程費,指以出包方式.自營方式支付給承包單位的建築安裝工程費等
4.基礎設施費,開發小區內的道路,供水,供電,供氣,排污,排洪,通訊,照明,環衛,綠化等費用。
5.公共配套設施費,指不能有償轉讓的開發小區內的公共配套設施發生的支出。
6.開發間接費用包括,組織管理開發項目所發生的費用,包括工資、職工福利、折舊費、修理費、辦公費、水電費、勞動保護費、周轉房攤消等。
至於比例尚無
『陸』 房子的材料成本是不是很貴為何很多城市房價動不動就好幾萬
其實不是房子材料成本高,而是地價高,現在出現很多地王,直接就把地皮的價格給炒起來。成本高了,再加上房子材料,人工也都漲價,還有炒房客的瘋狂。所以房價就被拉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