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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一顆牙成本要多少 2025-06-23 01:03:13

為什麼只為銷量不計成本

發布時間: 2023-01-20 07:59:07

⑴ 為什麼企業採用變動成本計算,固定製造費用不計入產品成本

因為根據變動成本法,製造費用可以分為:變動製造費用和固定製造費用,只有變動製造費用計入生產成本,即,生產成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變動製造費用,固定資產製造費用作為固定成本構成。相關公式:
銷售收入-銷售變動成本=邊際貢獻
稅前利潤=邊際貢獻-固定成本
銷售變動成本=銷售量×單位變動成本
=銷售產品變動生產成本+變動銷售費用+變動管理費用
固定成本=固定製造費用+固定銷售費用+固定管理費用+財務費用
在完全成本法下將固定成本計入產品成本不夠合理,會扭曲利潤。
例如本月產量非常少,那麼每件產品分配的固定成本就很高。如果產量非常高,每件產品分配的固定成本就很低。如果這樣的話就會因為產量的高低而讓產品成本產生較大的波動。實際情況是一種產品成本雖然有波動,但是波動並不大。
現實中生產管理人員只能夠控制原材料、人工等投入的多少,不能夠控制固定資產的投入與折舊,完全成本法顯然不符合實際情況,無法很好的計量生產人員的績效。
而變動成本法就避免了以上缺點,因為固定生產成本計入了期間費用
變動成本是指成本總額隨業務量(產量、作業量或銷量)的變動而變動,如企業的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
企業管理的科學化要求會計為企業內部管理提供信息資料,以作為對經濟活動進行預測、決策、計劃和控制的依據,傳統的全部成本核算法無法適應競爭日益加劇的市場經濟。第二世界大戰後,對會計提出更高的要求,變動成本法開始在西方企業誕生,時至今日,普及地應用於西方企業的內部管理。
變動成本法是將一定時期所發生的成本按照其成本性態分為變動成本和固定成本兩大類,其中變動成本又分為變動生產成本和變動非生產成本(即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變動製造費用),而將變動非生產成本和固定成本全部作為期間成本。
在變動成本法下,只是將變動生產成本在已售產成品、庫存產成品和在產品之間分別負擔。因此變動成本法下的在產品和產成品存貨估價必然低於全部成本法下的存貨估價。

⑵ 計算利潤中為什麼沒有生產成本

出現這個疑問,根本原因,是你對成本理解不全面,不深入:
利潤表中,體現的主營業務成本(產品銷售成本),是對當期產品銷量記載的產品成本,即銷量*單位成本(按一定方法計價的產品平均成本),是生產成品的另一種計算,根本的是這個成本是與銷量對應的,它來源於生產成本;

生產成本,是對當期 生產入庫產品消耗材料成本、製造費用的歸集,與之對應的是當期生產入庫產品的產量,核算過程中,會對生產成本總額結轉計入「庫存商品」科目,並在實現銷售量,用以核算銷售產品價格,最終轉化為銷售成本;

生產成本和製造費用是產品入為中中的核算 要素,不會在利潤表中體現。

⑶ 為什麼消費稅不計入營業成本

一、消費稅計入成本的情況有:

1、進口應稅消費品在進口環節應交的消費稅,計入該項物資的成本。

2、委託加工應稅消費品,收回後直接用於銷售的,應將受託方代收代繳的消費稅計入委託加工物資的成本。

3、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企業將生產的應稅消費品用於在建工程等非生產機構時,按規定應交納的消費稅,記入工程成本。借記「在建工程」等科目。

二、除上述情況外,企業對外銷售應稅消費品應交的消費稅,借記「營業稅金及附加」,貸記「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3)為什麼只為銷量不計成本擴展閱讀:

計稅方法

1、從價計稅時

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銷售額×適用稅率

2、從量計稅時

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銷售數量×適用稅額標准

3、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

a、用於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不納稅;

b、用於其他方面的: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照納稅人生產的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1- 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適用稅率

4、委託加工應稅消費品的由受託方交貨時代扣代繳消費稅。按照受託方的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1- 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適用稅率

5、進口應稅消費品,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組成計稅價格 =(關稅完稅價格+關稅)÷(1- 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 =組成計稅價格 ×消費稅稅率

6、零售金銀首飾的納稅人在計稅時,應將含稅的銷售額換算為不含增值稅稅額的銷售額。

金銀首飾的應稅銷售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1+增值稅稅率或徵收率)

組成計稅價格=購進原價×(1+利潤率)÷(1-金銀首飾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 =組成計稅價格×金銀首飾消費稅稅率

7、對於生產、批發、零售單位用於饋贈、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獎勵等方面或未分別核算銷售的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⑷ 不計成本是啥意思不計成本的手工業怎麼會發達

不計成本是因為我國古代以自然經濟為主。自給自足的。說我國古代的手工業不就是不計成本的,是這個意思。
而且我國古代手工業的手工藝品多半是供給皇帝奢侈享受用的,商業不發達所以老百姓買的少。
手工業發達是因為我國的農業在迅速發展,有了較多的剩餘勞動產品,就可以用於交換,於是商業才開始漸漸發展起來,而且古代對商業是要徵收重稅,為了增加稅收收入皇帝也會讓手工業有一定的發展規律

⑸ 如何理解"固定成本與銷量無關,但單位固定成本與銷量成反比"

固定成本總額是每個月必須消耗的成本,不論銷量大或者小,該金額都是必須消耗的。但單位固定成本是指平均銷售量上所銷售的每一件商品的固定成本,當銷量大時,由於固定成本的總額不變所以單位固定成本要減少。所以,固定成本與銷量無關,但單位固定成本與銷量成反比。

⑹ 為什麼委託加工物資用於銷售的,消費稅計入成本而連續生產的反而不計入呢

因為收回後繼續加工應稅消費品才不計入成本因為委託他人加工,是由受託方繳納消費稅的,委託方是代收代繳。又由於消費稅只徵收一道環節,不重復徵收,所以如果直接銷售,在加工時就繳納,銷售時不再繳納。如果繼續加工應稅消費品,那麼再銷售時這個消費品是要單獨繳納消費稅的,等於一個東西交2次稅了,所以在加工環節繳納的消費稅可以抵扣成本應為委託加工原料+加工費等。

拓展資料:

消費稅(Consumption tax/Excise Duty)(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是以消費品的流轉額作為征稅對象的各種稅收的統稱。是政府向消費品徵收的稅項,可從批發商或零售商徵收。消費稅是典型的間接稅。消費稅是1994年稅制改革在流轉稅中新設置的一個稅種。消費稅實行價內稅,只在應稅消費品的生產、委託加工和進口環節繳納,在以後的批發、零售等環節,因為價款中已包含消費稅,因此不用再繳納消費稅,稅款最終由消費者承擔。消費稅的納稅人是我國境內生產、委託加工、零售和進口《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規定的應稅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

消費稅是以特定消費品為課稅對象所徵收的一種稅,屬於流轉稅的范疇。在對貨物普遍徵收增值稅的基礎上,選擇部分消費品再徵收一道消費稅,目的是為了調節產品結構,引導消費方向,保證國家財政收入。

「消費稅是對特定貨物與勞務徵收的一種間接稅,就其本質而言,是特種貨物與勞務稅,而不是特指在零售(消費)環節徵收的稅。消費稅之「消費」,不是零售環節購買貨物或勞務之「消費」。」 ---- 《深化財稅體制改革》

⑺ 完全成本法下,為什麼會出現產品產量為零,成本不為零的現象,談談大

由於完全成本法下固定製造費用也被歸集於產品而隨產品流動,因此本期已銷售產品和期末未銷產品在成本負擔上是完全一致的。在一定銷售量的條件下,產量大則利潤高,所以,客觀上完全成本法有刺激生產的作用。

這也就是說,從一定意義上講,完全成本法強調了固定製造費用對企業利潤的影響。因為在產品單價、單位變動成本和固定成本總額不變時,其利潤的變化理應同銷售量的變化同向。

(7)為什麼只為銷量不計成本擴展閱讀:

按完全成本法計算,利潤的多少和銷售量的增減不能保持相應的比例,因而不易被人們理解,不利於短期決策、控制和分析工作,甚至會片面追求產量。

再比如上期單位成本高,利潤相應低,靠銷售量也沒有彌補應得的利潤但是本期成本低,雖銷量小但是其利潤卻能超出成本高時的差額。

⑻ 我在淘寶主圖上可以加上 「只為銷量不計成本「」 幾個字嗎

最好不要亂加,是否涉及虛假宣傳無法知道,但很容易被作為主圖牛皮癬被處理。
最好不要加這樣比較誇張的詞語。

祝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