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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元是石油進口多少倍 2025-05-19 23:31:57

代加工的成本怎麼寫分錄

發布時間: 2022-08-14 20:26:29

⑴ 代加工企業的會計賬務怎樣處理,別人提供的材料要不要入賬,自己公司買的材料要怎樣做分錄

一、根據企業會計准則及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代加工企業的會計賬務怎樣處理,別人提供的材料要不要入賬,只在備查簿中進行登記。

會計分錄如下:

1、購買材料:

借:原材料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等

2、收取加工費並墊付原材料時:

借:應收賬款/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3、結轉成本:

借:主營業成本

貸:原材料

二、別人提供的材料要不要入賬:不用入賬(材料是人家購買的代加工只收取加工費,不屬於自己公司的費用當然不用入賬)

1、自己公司買的材料分錄:

借: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包裝物等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現金(購買時已支付貨款)應付帳款(貨款尚未支付)

2、收取加工費並墊付原材料時:

借:應收賬款/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借:主營業成本

貸:原材料

(1)代加工的成本怎麼寫分錄擴展閱讀:

為了核算企業應交增值稅的發生、抵扣、交納、退稅及轉出等情況,應在「應交稅費」科目下設置「應交增值稅」明細科目,並在「應交增值稅」明細賬內設置「進項稅額」、「已交稅金」、「銷項稅額」、「出口退稅」、「進項稅額轉出」等專欄。

企業從國內采購物資或接受應稅勞務等,根據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記載的應計入采購成本或應計入加工、修理修配等物資成本的金額,借記「材料采購」、「在途物資」、「原材料」、「庫存商品」或「生產成本」、「製造費用」、「委託加工物資」、「管理費用」等科目,

根據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可抵扣的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照應付或實際支付的總額,貸記「應付賬款」、「應付票據」、「銀行存款」等科目。購入貨物發生的退貨,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企業購入免稅農產品,按照買價和規定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買價扣除按規定計算的進項稅額後的差額,

借記「材料采購」、「原材料」、「庫存商品」等科目,按照應付或實際支付的價款,貸記「應付賬款」、「銀行存款」等科目。

購進生產用固定資產所支付的增值稅額,應計入增值稅進項稅額,可以從銷項稅額中抵扣,購進的貨物用於非應稅項目,其所支付的增值稅額應計入購入貨物的成本。

⑵ 委託加工如何做會計分錄

1、發出原材料時:
借:委託加工材料
貸:原材料
2、支付加工費時:
借:委託加工材料
借:應繳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3、收回加工入庫:
借:產成品
貸:委託加工材料
4、退回應作相反的會計分錄;
借:產成品(-)
貸:委託加工材料(-)
特此回答!

⑶ 一般納稅人代加工的會計分錄咋樣做

根據企業會計准則及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
1.收到受託加工物資時:
不作會計處理,但對收到的受託加工物資,應當在備查簿中進行登記。
2.實際加工時:
借:生產成本
貸:製造費用

3.完工入庫時:
借:庫存商品——受託加工完工商品
貸:生產成本
4.交付完工物資時:
借:應收帳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貸: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
同時,結轉庫存商品: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受託加工完工商品
另外:在備查簿上登記

⑷ 給人代加工產品原材料會計該怎麼入賬

根據企業會計制度(2001)的有關規定:
1、企業對外進行來料加工裝配業務而收到的原材料、零件等,應單獨設置「受託加工來料」備查科目和有關的材料明細賬,核算其收發結存數額,不包括在「原材料」科目核算范圍內。
2、工業企業接受外來原材料加工製造的代製品,,在製造完成驗收入庫後,視同企業的產品,在「庫存商品」科目中核算。
因此,受託加工業務的會計處理為:
1、接受客戶交付的原材料等
不進行會計處理,但應當設置「受託加工來料」備查科目,核算其收發結存數額。
2、發生的加工人工、製造等費用
借:生產成本——代製品
貸:應付職工薪酬、製造費用
等科目
3、完工入庫
借:庫存商品——代製品
貸:生產成本——代製品
4、收取加工費
借:銀行存款(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⑸ 委託外加工的會計分錄怎麼寫的

對於委託外單位加工的材料,應設置「委託加工物資」科目予以反映。該科目用於歸集委託加工材料所發生的實際成本,包括撥發的材料成本和外地運雜費、保險費及加工費等。如果材料按計劃成本計價,還應分攤成本差異。為了簡化賬務處理,分攤的成本差異可按上期成本差異率計算。加工完成、驗收入庫的材料等貨品,應按實際成本結轉至相應的存貨賬戶。如果按計劃成本計價,應同時結轉由此發生的成本差異。加工完成後剩餘未用的撥出材料應由加工單位退回,驗收入庫時轉入相應的存貨賬戶。「委託加工物資」賬戶的期末余額反映委託外單位加工但尚未完成的物資的實際成本,該科目應按加工合同和受託加工單位設置明細賬,反映各種委託加工物資的詳細資料。
1、發出材料委託外單位加工:
借:委託加工物資
貸:原材料等相關科目
2、發生支付的運費、加工費等均計入委託加工成本
借:委託加工物資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銀行存款等
3、加工完畢回來辦理入庫入續
借:原材料、庫存商品
貸:委託加工物資

⑹ 代買材料代加工的會計分錄從代買材料到客戶付款怎麼做分錄

1代購材料
借:應收賬款-委託方
貸:銀行存款等科目
2收到來受託加工材料物資時:
可不作會計處理,但對收到的受託加工物資要在備查簿中進行登記,記錄其收到、投入加工等材料增減。
3.將受託的材料發到生產車間加工後,將人工、輔自助材料等記:
借:生產成本
貸:製造費用等
4.加工完成入庫時,結轉本批加工成本
借:庫存商品—受託加工產品
貸:生產成本
5將加工完成的產品交付,並就加工費知開出發票時:
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或其他業務收入
加工費÷(1+3%)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道項稅額)加工費÷(1+3%)×3%
6收取材料款和加工費
借:銀行存款等科目
貸:應收賬款—委託方
7.
在備查簿上登記受託加工材料物資收付情況,並結轉庫存商品:
借:營業成本或其他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受託加工產品

⑺ 委託加工產品的會計分錄

企業發生委託加工業務時,如何進行相關的會計處理?

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定額消費稅)÷(1-消費稅比例稅率)

應納消費稅=組成計稅價格×消費稅比例稅率+定額消費稅

應納增值稅=組成計稅價格×增值稅稅率

⑻ 委託加工會計分錄

委託加工會計分錄:

1、發給外單位加工的物資,按實際成本:

借:委託加工物資

貸:原材料

庫存商品等

材料成本差異(或借方)

2、需要交納消費稅的委託加工物資,收回後直接用於銷售的,應將受託方代收代繳的消費稅計入委託加工物資成本:

借:委託加工物資

貸:銀行存款等

3、收回後用於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按規定受託方代收代繳的消費稅准予抵扣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貸:銀行存款等

核算

為了核算和反映企業存入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各種存款,企業會計制度規定,應設置"銀行存款"科目,該科目的借方反映企業存款的增加,貸方反映企業存款的減少,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期末存款的余額。

企業應嚴格按照制度的規定進行核算和管理,企業將款項存入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現金"等有關科目;提取和支出存款時,借記"現金"等有關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銀行存款

⑼ 委託外單位加工物資的賬務處理 加工後用於直接銷售的和加工後連續加工的分別如何寫會計分錄

委託加工賬務處理(就委託方而言):
1、發出材料委託他人加工
借:委託加工材料
貸:原材料
2、支付加工費
借:委託加工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 應付賬款
3、支付代扣代繳消費稅(如果沒有消費稅不用做此筆)
借:委託加工材料
貸:銀行存款
4、委託加工物資收回入庫繼續加工
借:原材料
貸:委託加工材料
5、委託加工產品直接銷售
借:應收賬款 / 銀行存款 等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拓展資料:
一、受託加工的賬務處理
1.收到受託加工材料物資時:
可不作會計處理,但對收到的受託加工物資要在備查簿中進行登記,記錄其收到、投入加工等材料增減。
2.將受託的材料發到生產車間加工後,將人工、輔助材料等記:
借:生產成本
貸:製造費用等
3.加工完成入庫時,結轉本批加工成本
借:庫存商品—受託加工產品
貸:生產成本
4.將加工完成的產品交付,並開出發票時:
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或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如果涉及消費稅的,要代扣代繳消費稅)
5. 在備查簿上登記受託加工材料物資收付情況,並結轉庫存商品:
借:營業成本或其他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受託加工產品
二、委託加工的賬務處理
1.轉材料到加工單位
借:委託加工物資
貸:原材料
2. 計算支付加工費
借:委託加工物資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如果加工收回後用於連續生產)
貸:應付賬款
3.收回加工完成產品
借:庫存商品
貸:委託加工物資(包括材料及加工費)
註:
①凡屬於加工物資收回後直接用於銷售的,其所負擔的消費稅計入加工物資成本。
②凡屬於加工物資收回後用於連續生產的,其所付的消費稅先計入「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科目的借方,按規定用以抵扣加工的消費品銷售後所負擔的消費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