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知道收入怎麼確認成本
知道收入確認成本:因為屬於小規模納稅人,所以成本簡化分貨物成本和經營成本兩部分。
貨物成本=上期庫存金額 + 本期購進貨物金額 — 期末庫存金額。
經營成本=稅額+其他所有支出。
至於比例,每個會計期間都在變的,因為經營成本隨時在變。
本會計期成本=貨物成本 + 經營成本。
本會計期利潤=實際收入—本期會計成本。
一般定義
成本是生產和銷售一定種類與數量產品以耗費資源用貨幣計量的經濟價值。企業進行產品生產需要消耗生產資料和勞動力,這些消耗在成本中用貨幣計量,就表現為材料費用、折舊費用、工資費用等。
企業的經營活動不僅包括生產,也包括銷售活動,因此在銷售活動中所發生的費用,也應計入成本。同時,為了管理生產所發生的費用,也應計入成本。同時,為了管理生產經營活動所發生的費用也具有形成成本的性質。
2. 費用確認的標准有什麼
費用的確認應當符合條件:與費用相關的經濟利益應當很可能流出企業;經濟利益流出企業的結果會導致資產的減少或者負債的增加;經濟利益的流出額能夠可靠計量。
生產費用需要直接或間接地計入產品成本,而期間費用則是直接計入當期損益,不計入在產品、產成品成本的各項費用。它們都是一種耗費,都必須從營業收入中得到補償,但是它們補償的時間不同。期間費用直接從當期收入中補償,而構成產品成本的費用要待產品銷售時才能得到補償。
配比原則:
按照配比原則,為產生當期收入所發生的費用,應當確認為該期的費用。配比原則的基本含義在於,當收入已經實現時,某些資產(如物料用品)已被消耗,或已被出售(如商品),以及勞務已經提供(如專設的銷售部門人員提供的勞務)。
已被耗用的這些資產和勞務的成本,應當在確認有關收入的期間予以確認。如果收入要到未來期間實現,相應的費用應遞延分配於未來的實際受益期間。因此,費用的確認,要根據費用與收入的相關程度,確定哪些資產耗費或負債的增加應從本期收入中扣減。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費用確認
3. 成本與費用的區別和聯系是什麼
成本與費用之間的聯系與區別:
1.成本是指企業為生產產品、提供勞務而發生的各種耗費;
2.費用是指企業為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日常活動所發生的經濟利益的流出。
成本和費用的聯系
1.成本和費用都是企業除償債性支出和分配性支出以外的支出的構成部分;
2.成本和費用都是企業經濟資源的耗費;
3.期末應將當期已銷產品的成本結轉進入當期的費用。
成本和費用的區別
1.成本是對象化的費用,其所針對的是一定的成本計算對象;
2.費用則是針對一定的期間而言的。
費用、成本和支出是三個易被混淆的概念,這里將分別對它們加以區分。
首先,費用的范圍大於成本。
會計學意義上的支出、費用和成本
(一)支出和費用
在我國會計界,支出一般指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為獲得另一項資產、為清償債務所發生的耗費資產的流出。就某一會計期間而言,支出可以是現金支出、也可能是非現金支出,就長期而言,所有支出最終由現金支出來實現。按照我國現行的《企業會計制度》(以下稱《制度》),“費用是指企業為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日常活動所發生的經濟利益的流出”。在會計上,支出仍比費用所含范圍要廣泛。只有那些在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中為取得營業收入而發生的各種支出,才是費用。而其他原因發生的支出,如償還借款、支付應付賬款、為分配利潤而支付的款項、為購買固定資產而支付的款項等等都與營業收入無關,都不能構成企業的費用,但是支出或早或遲最終會轉化為費用,但並不是所有的支出在一發生時,就是費用。
(二)費用和成本
按照《制度》規定,“成本是指企業為生產產品、提供勞務而發生的各種耗費”,它是對象化的費用,即生產成本是相對於一定的產品而言所發生的費用,是按照產品品種等成本計算對象對當期發生的費用進行歸集而形成的。費用是資產的耗費,它與一定的會計期間相聯系,而與生產哪一種產品無關;成本與一定種類和數量的產品或商品相聯系,而不論發生在哪一個會計期間。雖然,《制度》中把成本只界定為生產成本,這與我國經濟學上界定的涵義極為相似,但是,在會計實務中,成本應用不局限於此,即對象化不僅僅指產品,比如:為購買原材料而發生的費用,對象到所購材料上,即為該原材料采購成本;為購買某設備而發生的費用,對象到所購設備上,即為該設備的購置成本。因此,在會計工作中,會計上的成本涵義和一般意義上的成本一致即指一種為特定目的而發生的資產耗費。當然,成本也可理解為按一定對象所歸集的支出。某項支出,如為收益性支出,則構成產品成本;如為資本性支出,則構成某資產的成本。在會計上,我們且把《制度》界定的成本稱為狹義的成本,而把實際應用的成本稱為廣義的成本。由此不難看出:在我國會計界,費用的內涵比成本的內涵要寬廣。這里可以把成本理解為費用的一部分,但是在實際應用中,二者又是平行的,可以相互轉化。而且在支出、費用和成本中,只有費用構成一項會計要素或會計報表要素,且和收入相對應而存在,並且,只有成本常被當作一種計量費用的手段,而支出、費用則不能。
(三)支出、費用和成本的確認
由上述涵義可知:支出的確認較簡單,一般只要流出或發生了,即可確認某項支出。但是,費用和成本的確認就不一定了。費用的實質是資產的耗費,但並不是所有的資產耗費都是費用。在我國,會計上確認費用遵循了劃分收益性支出和資本性支出;權責發生制;配比等三個原則。但有一點須說明:在我國會計實務中,有些損失和費用不好區分故都將其作為費用處理,如壞賬損失等。根據上述原則,在確認費用時,一般應遵循,費用與收入的直接聯系(或稱因果關系)、直接作為當期費用、按系統的合理分攤方式等三個確認標准。
在財務會計中,狹義上的成本即為生產成本,生產成本的確認過程即為一定時期生產費用歸集和分配的過程,即為生產費用對象到某一產品的過程。一定時期所發生的生產費用構成了生產成本的基礎。產品完工並驗收入庫後的生產成本即為該產品的產品成本,它等於月初在產品(生產)成本加上本月投入的生產成本再減去月末在產品(生產)成本。已銷售的產品成本即為該產品的銷售成本。但是,在管理會計中,成本總是廣義上的成本,其確認要依其專門的界定,某一項成本總是有專門的界定或確指,如固定成本,沉沒成本,機會成本等等,現代成本管理還引入了作業成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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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建築安裝公司怎樣確認收入與成本
1、收入的確認。根據營業稅相關條例,建築安裝工程的納稅時間可以按照工程結算方式和時間來確定,換言之,就是按照建築方與承建方之間的工程款結算時間來確認收入,如按月結算的話,就按月確認收入。如果結算時開發票,那就是按開票時間來確認,如果不是,就按結算時間確認。在稅務的角度來說,你進行結算時就應該繳稅,不管你是否收到錢。據我了解,現在的建築企業一般都會遵循結算——開票——收錢這個流程來做,所以一般都會先繳稅,後收錢。也有不少是收到錢才開票和確認收入的,這可能有違法的嫌疑,不過如果稅務機關任務不緊的話,都不會太嚴的。
2、成本費用的確認。一般來說,是應該按照工程項目來歸集成本費用,也就是說A項目的成本費用要與B項目的分開來結算,這樣才能准確核算利潤。但如果實在不行,那就只能按照工程比例來核算。舉個例子:
A工程總收入100萬元,成本費用比例為80%,1月份A工程進度是40%,那麼,A工程的成本費用就是100×80%×40%=32萬元。
新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所以,除了新法和實施條例有具體規定扣除標准以外的費用,只要是合理的,都可以扣除,也就是說,只要你的成本收入比例定的合理的話,你這樣核算是被承認的。不過一定要事先與稅務機關溝通。
補充:其實你可以參考《企業所得稅法》確認收入的方法來確認,而材料的分攤也可以參考上述的方法,原理也是一樣的。
5. 怎麼確定酒店的成本和費用以什麼標准歸納
你好同學,一般是與酒店直接相關的的餐廳的人工,材料這些是成本,而管理人員的,電費這些計入費用里
6. 會計中成本如何確認
成本費用是指企業在經營管理過程中為了取得營業收入而發生的費用,分為基本業務費用、其他業務費用、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
確認成本費用應考慮兩個問題:一是成本費用與收入的關系;二是成本費用的歸屬期。具體來說,確認成本費用的標准有以下幾種:
①按其與收入的直接聯系確認成本費用。如果資產的減少或負債的增加與取得本期收入有直接聯系,就應確認為本期的成本費用。例如,已銷商品的成本是為了取得收入而直接發生的耗費,應在取得收入的期間確認為成本費用;又如,為了推銷商品發生的送貨費用,也與取得收入直接相關,也應在取得收入的期間確認為成本費用。
②按一定的分配方式確認成本費用。如果資產的減少或負債的增加與取得收入沒有直接聯系,但能夠為若干個會計期間帶來效益,則應採用一定的分配方式,分別確認為各期的成本費用。例如,管理部門使用的固定資產的成本,需要採用一定的折舊方法,分別確認為各期的折舊費用。 ③在耗費發生時直接確認為成本費用。如果資產的減少或負債的增加與取得收入沒有直接聯系,且只能為一個會計期間帶來效益或受益期間難以合理估計,則應確認為當期的成本費用。例如,管理人員的工資,其支出的效益僅作用於一個會計期間,應直接確認為當期成本費用;又如,廣告費支出,雖然可能在較長時期內受益,但很難合理估計其受益期間,因而也可以直接確認為當期的成本費用。此外,對於某些雖然受益期限較長但數額較小的支出,為了簡化會計核算,按照重要性原則,也可以直接確認為當期的成本費用,如管理部門領用的管理用具等。
7. 工程施工怎麼確認收入和成本
一、核定徵收方式下的收入與成本確認
核定徵收是由稅務機關依據施工企業經營情況,在其正常的生產經營的條件下,對施工企業生產出的產品進行核定,最終按照相關規定徵收稅款的徵收方式。核定徵收有三種形式:⑴按收入總額核定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稅務機關核定的應稅所得率;⑵按成本費用總額核定應納稅所得額:成本費用總額×稅務機關核定的應稅所得率;⑶按經費支出核算應納稅所得額:經費支出總額×稅務機關核定的應稅所得率。
(一)應稅所得率徵收方式。
計算公式為:
應納所得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25%)
應納稅所得額=應稅收入額×應稅所得率(毛利率8%~10%)
要注意的是,當用應稅所得率和收入總額對施工企業的所得率進行核定時,收入總額的構成與施工企業會計核算的收入是不一樣的。例如,「轉讓財產收入」並不是轉讓財產的凈收入,而是對財產進行處置所取得的全部收入。
(二)直接核定應納所得稅額徵收方式
採取直接核定應納所得稅額徵收時,一是要參照當地施工行業的經營規模、收入水平相似的施工企業的稅負水平進行核定;二是必須要依據成本費用支出額進行定率核定;三是需要依據耗用的原料、機器設備等加以推算。如果我們選擇前款所列的一種方法而無法對納稅額進行核定時,則可以採用兩種或者是兩種以上的方法進行核定。
二、查賬徵收方式下的收入與成本確認
查賬徵收,是指施工企業在規定的納稅期限之內,根據自己實際的經營狀況,向稅務部門申請企業的營業額與所得額,再經過稅務部門的嚴格審核後,開出繳款書,然後由施工企業在一定的期限之內繳納稅款。
查賬徵收與定額徵收都是針對所得稅的,而且查賬徵收和定額徵收都能夠預繳,由於稅務部門有時工作會過於繁忙,所以他會要求施工企業提前繳納一部分稅款,用於未來的抵減。查賬徵收施工企業所得稅的計算公式為:企業所得稅=(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成本-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其他業務利潤-管理費用-財務費用+投資凈收益+補貼收入+營業外收支凈額)×稅率。
查賬徵收方式下,施工企業按是否執行建造合同准則,收入與成本的確認又大不相同。不執行建築造合同准則的施工企業的收入與成本,通常以實際收款確認收入,實際發生的成本費用支出確認成本;執行建造合同准則的施工企業的收入與成本確認涉及因素較多,需要全面考量。現階段,我國在確認施工企業的收入與成本問題上,還沒有一個統一的行為准則進行參考,這就需要我們權衡利弊,從施工企業的實際情況出發進行選擇。
三、收入與成本確認的建議
(一)建造合同核算遵循的原則
施工企業在收入與成本核算方面的情況比較特殊、核算的過程也比較復雜,所以需要我們正確使用核定徵收與查賬徵收兩種核算方法。同時還要構建一套完整的成本核算體系,才能夠就完成合同的已經發生和即將發生的成本加以科學、全面的評估與計算,從而提高施工企業成本核算的准確性。具體如下:一是對預計發生的總成本必須做到無偏差、及時、准確;二是對企業實際發生的成本要及時歸類、入賬;三是加強計量部門、財務部門以及合同簽訂部門的交流與溝通,保證信息暢通,同時完善成本核算的監督機制,最大限度地提高成本核算的可靠性、真實性與准確性。必須注意的是,惟有在預計總成本合理且實際所發生的成本及時、有效歸類到位的情況下,核定徵收與查賬徵收的核算才會更准確,所確認的收入與成本才更真實。
(二)施工企業合同成本的分析
⒈構成:直接費、間接費、利潤、稅金。
直接費包括兩個方面:一是直接工程費,指耗用的人工費、材料費、機構使用費。二是其他直接費用,指措施費,包括環境保護費、文明施工費、安全施工費、夜間施工增加費、大型機械設備進出場及安拆費、混泥土和鋼筋混泥土模板及支架費、腳手架費、已完工程及設備保護費、施工排水降水費、二次搬運費用以及臨時設施攤銷等等。
間接費用,由規費和企業管理費組成。規費包括工程排污費、社會保障費。企業管理費包括管理人員的工資、獎金、福利費、勞動保險費,固定資產的使用費、與建築相關的設計費用、技術援助費用、辦公費、水電費、差旅交通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財產保險費、財務費用、稅金等等。
⒉對於成本的處理
直接費用在發生時直接計人合同成本;間接費用在期末按照系統、合理的方法分攤計人合同成本,間接費用的分攤方法主要有人工費用比例法、直接費用比例法等。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取得的、不計人合同收入的零星收益,這部分收益沖減合同成本。合同成本不包括下列費用:企業行政管理部門為組織和管理生產經營活動所發生的管理費用;企業籌集生產經營所需資金而發生的財務費用。
(三)加強施工企業收入與成本確認的策略
1.加大宣傳力度,促進施工企業能夠自行申報。稅收部門要充分利用好廣播、電視、網路等媒體,對施工企業展開納稅宣傳,從而使他們能夠強化建賬、建簿的意識,能夠正確對收入與成本進行核算,同時嚴格執行納稅制度,自行申報,查賬徵收。如果確實沒有建賬能力,必須在正確核算收入與成本的前提下,根據企業經營的實際情況計算應稅所得率。
2.加大力度規范建築市場。政府應該就目前建築市場比較混亂的情況出台相關的法律政策,以對建築市場的操作行為加以規范。加大與建造合同相關的法律的立法力度,防止一些企業拖欠工程款項、反復變更工程計劃等情況,保障施工企業的合法權益。督促施工企業努力提高自身的財務管理水平,爭取在建築行業建立一套標准化的財務預算制度與申報制度。
3.加強合同成本核算的體系建設。一套完善的合同成本核算體系,能夠有效確定合同之外所發生的一些成本,這對於施工企業來講是非常必要的。在構建合同成本核算的過程中,我們還可以需要參考企業發展實際情況以及創造的經營成果等因素。
8. 怎麼區分會計中的費用和成本
費用,是指企業為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日常活動所發生的經濟利益的流出;成本,是指企業為生產產品、提供勞務而發生的各種耗費。
期間費用應當直接計入當期損益;成本應當計入所生產的產品、提供勞務的成本。
費用和成本兩者之間既有聯系也有區別。成本雖說也是一種耗費 , 但和費用不是一個概念。成本是針對一定的成本核算對象 ( 如某工程程 ) 而言的;費用 則是針對一定的期間而言的。
費用與成本都是企業為達到生產經營目的而發生的支出 , 體現為企業資產的減少或負債的增加 , 並需要由企業生產經營實現的收入來補償。企業在一定會計期間內所發生的生產費用是構成產品成本的基礎 , 成本是按一定對象所歸集的費用 , 是對象化了的費用。
產品成本是企業為生產一定種類和數量的產品所發生的生產費用的匯集,兩者在經濟內容上是一致的,並且在一定情況下費用和戚本可以相互轉化。
成本和費用之間也是有區別的。企業一定期間內的費用構成完工產品生產成本的主要部分,但本期完工產品的生產成本包括以前期間發生而應由本期產品戚本負擔的費用 , 如待攤費用;也可能包括本期尚未發生、但應由本期產品成本負擔的費用 , 如預提費用;本期完工產品的成本可能還包括部分期初結轉的未完工產品的戚本 , 即以前期間所發生的費用。企業本期發生的全部費用也不都形成本期完工產品的成本 , 它還包括一些應結轉到下期的未完工產品上的支出,以及一些不由具體產品負擔的期間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