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核定方法包括哪些
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核定方法包括:投入產出法、成本法、參照法等。核定扣除的核心是以銷售產品為核心核定進項稅額——實耗扣稅法。
(1)試點納稅人以購進農產品為原料生產貨物的,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可按照以下3種方法核定:
①投入產出法:參照國家標准、行業標准確定銷售單位數量貨物耗用農產品的數量(農產品單耗數量)
當期允許抵扣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當期農產品耗用數量×平均購買單價×扣除率/(1+扣除率)
當期農產品耗用數量=當期銷售貨物數量(不含采購除農產品以外的半成品生產的貨物數量)×農產品單耗數量
當期農產品進項稅額=當期銷售貨物數量×農產品單耗數量×平均購買單價×扣除率/(1+扣除率)
②成本法:(價稅分離,與實耗相關)
依據納稅人年度會計核算資料,計算確定耗用農產品的外購金額占生產成本的比例(農產品耗用率)。
當期允許抵扣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當期主營業務成本*農產品耗用率*扣除率/(1+扣除率)
農產品耗用率=上年投入生產的農產品外購金額/上年生產成本
農產品外購金額(含稅)不包括不構成貨物實體的農產品(包括包裝物、輔助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等)和在購進農產品之外單獨支付的運費、入庫前的整理費用。
③參照法:
新辦的試點納稅人或者試點納稅人新增產品的,試點納稅人可參照所屬行業或者生產結構相近的其他試點納稅人確定農產品單耗數量或者農產品耗用率。
(2)試點納稅人購進農產品直接銷售的,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按照下列方法核定扣除:
當期允許抵扣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當期銷售農產品數量/(1-損耗率)*農產品平均購買單價*13%/(1+13%)
損耗率=損耗數量/購買數量
(3)試點納稅人購進農產品用於生產經營且不構成貨物實體的(包括包裝物、輔助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等),增值稅進項稅額按照以下方法扣除:
當期允許抵扣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當期購進農產品數量*農產品平均購買單價*13%/(1+13%)
農產品單耗數量、農產品耗用率和損耗率統稱為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扣除標准(以下稱扣除標准)
自2012年7月1日起,以購進農產品為原料生產銷售液體乳及乳製品、酒及酒精、植物油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納入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范圍,其購進農產品無論是否用於生產上述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均按照《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2-38號)的規定抵扣。
B. 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核定方法包括哪些
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核定方法包括:投入產出法、成本法、參照法等。核定扣除的核心是以銷售產品為核心核定進項稅額——實耗扣稅法,具體的含義如下:
投入產出法:參照國家標准、行業標准確定銷售單位數量貨物耗用農產品的數量(農產品單耗數量);
參照法:新辦的試點納稅人或者試點納稅人新增產品的,試點納稅人可參照所屬行業或者生產結構相近的其他試點納稅人確定農產品單耗數量或者農產品耗用率;
成本法:(價稅分離,與實耗相關)依據納稅人年度會計核算資料,計算確定耗用農產品的外購金額占生產成本的比例(農產品耗用率)。
C. 農產品如何計算增值稅的進項和銷項稅
購進稻穀1000公斤,幣1900元,抵扣13稅金。=1900*13%=247元。
銷售稻穀300公斤,銷售收入600元;餘下的700公斤稻穀加工為大米後銷售,其銷售收入為1600元,為初步加工按照13%稅率=(600+1600)/(1+13&)*13%=253.10
繳納稅金=253.1-247=6.10元。
(3)按照成本法如何計算農產品進項稅擴展閱讀:
購進農產品,取得的增值稅扣稅憑證除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外,還有農產品收購發票、農產品銷售發票。可以按照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上註明的農產品買價和13%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
其相關的計算公式如下:
進項稅額=買價×扣除率
同時,如果屬於農產品的貨物,分不同情況處理:
(1)從一般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憑專用發票開具的稅額抵扣。
(2)進口農產品取得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的,憑繳款書開具的稅額抵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八條第三款的規定,購進免稅農業產品准予抵扣的進項稅額計算公式為:進項稅額=買價×扣除率.
因此,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在購進免稅農業產品計算抵扣進項稅額時,無需將收購價格人為地劃分為"不含稅價格"和"稅額"兩部分.
再者,購進的免稅農業產品本身不存在已經繳納的增值稅問題,認為地將收購價劃分為兩個部分,亦沒有實際意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八條,納稅人購進貨物或者接受應稅勞務(以下簡稱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支付或者負擔的增值稅額,為進項稅額.
下列進項稅額准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三)購進農產品,除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外,按照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上註明的農產品買價和13%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
D. 我市生活服務業、建築業試點納稅人採取「成本法」抵扣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具體扣除標準是什麼
根據《北京市國家稅務局關於公布生活服務業、建築業試點納稅人採取「成本法」抵扣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扣除標準的公告》(北京市國家稅務局公告2016年第25號)規定:「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在部分行業試行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辦法的通知》(財稅〔2012〕38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在部分行業試行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辦法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35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及《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明確營改增試點若干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26號)的規定和要求,現將我市生活服務業、建築業試點納稅人採取「成本法」抵扣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扣除標准(見附件,以下簡稱扣除標准)予以公布。試點納稅人應當按照《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2〕38號文件發布)的規定,依扣除標准中所適用的農產品耗用率,計算當期允許抵扣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
E. 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方法
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核定方法包括:投入產出法、成本法、參照法等。
核定扣除的核心是以銷售產品為核心核定進項稅額——實耗扣稅法。
(1)試點納稅人以購進農產品為原料生產貨物的,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可按照以下3種方法核定:
①投入產出法:參照國家標准、行業標准確定銷售單位數量貨物耗用農產品的數量(農產品單耗數量)
當期允許抵扣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當期農產品耗用數量×平均購買單價×扣除率/(1+扣除率)
當期農產品耗用數量=當期銷售貨物數量(不含采購除農產品以外的半成品生產的貨物數量)×農產品單耗數量
當期農產品進項稅額=當期銷售貨物數量×農產品單耗數量×平均購買單價×扣除率/(1+扣除率)
②成本法:(價稅分離,與實耗相關)
依據納稅人年度會計核算資料,計算確定耗用農產品的外購金額占生產成本的比例(農產品耗用率)。
當期允許抵扣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當期主營業務成本*農產品耗用率*扣除率/(1+扣除率)
農產品耗用率=上年投入生產的農產品外購金額/上年生產成本
農產品外購金額(含稅)不包括不構成貨物實體的農產品(包括包裝物、輔助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等)和在購進農產品之外單獨支付的運費、入庫前的整理費用。
③參照法:
新辦的試點納稅人或者試點納稅人新增產品的,試點納稅人可參照所屬行業或者生產結構相近的其他試點納稅人確定農產品單耗數量或者農產品耗用率。
(2)試點納稅人購進農產品直接銷售的,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按照下列方法核定扣除:
當期允許抵扣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當期銷售農產品數量/(1-損耗率)*農產品平均購買單價*11%/(1+11%)
損耗率=損耗數量/購買數量
(3)試點納稅人購進農產品用於生產經營且不構成貨物實體的(包括包裝物、輔助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等),增值稅進項稅額按照以下方法扣除:
當期允許抵扣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當期購進農產品數量*農產品平均購買單價*11%/(1+11%)
農產品單耗數量、農產品耗用率和損耗率統稱為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扣除標准(以下稱扣除標准)
自2012年7月1日起,以購進農產品為原料生產銷售液體乳及乳製品、酒及酒精、植物油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納入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范圍。
F. 農產品進項稅額計算扣除的方法是什麼
農產品進項稅額計算扣除方法: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取得(開具)農產品銷售發票或收購發票的,以農產品銷售發票或收購發票上註明的農產品買價和9%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其計算公式為,進項稅額=買價×扣除率。
按照簡易計稅方法,依照3%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的小規模納稅人,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以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金額和9%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拓展資料
購進農產品進項稅的計算方法,具體包括如下幾個方面:
一是企業購進的農產品,取得的是一般納稅人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海關進口專用繳款書的,那麼以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註明的增值稅稅額為進項稅額,在計算增值稅時可以抵扣。
二是企業購進的農產品,是從簡易計稅法依照3%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的小規模納稅人,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在計算進項稅時,不是按照3%的徵收率計算扣除率,而是按照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采購金額和9%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三是企業購進的農產品,取得或自行開具農產品銷售發票或收購發票的,以農產品銷售發票或收購發票上註明的農產品買價和9%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現實時,自行開具農產品收購發票的企業也很多,比如生豬屠宰企業,收購的毛豬,均是企業自行開具的農產品收購發票。稅務機關對自行開具的農產品收購發票的管理也很嚴格。
四是企業購進的農產品,用於生產銷售或委託加工執行增值稅13%稅率貨物的農產品,按照10%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企業購進農產品進項稅額的計算公式:進項稅額=買價*適用的扣除率。
G. 採用成本法計算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時,當期主營業務成本是指本期生產存貨對應結轉的成本
根據《福建省財政廳福建省國家稅務局關於發布<福建省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暫行實施辦法>的通知》(閩財稅〔2017〕40號)第十條規定,採用成本法核定的,當期允許抵扣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是依據試點納稅人年度會計核算資料,按耗用農產品的外購金額占生產成本的比例(以下稱農產品耗用率)、當期主營業務成本和扣除率計算得出。
……
『當期主營業務成本』,是指剔除農產品進項稅額前,從庫存商品科目結轉到主營業務成本科目時,主營業務成本科目借方發生額。
『當期主營業務成本』、『生產成本』,不包括其未耗用農產品的產品的成本。」
因此,當期主營業務成本是指本期由於銷售存貨,庫存商品結轉主營業務成本,使主營業務成本增加對應的部分, 不包括其未耗用農產品的產品的成本。
H. 農產品核定扣除進項稅成本法
這里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辦法的計算公式中使用1+扣除率的原因是:
這里的購買單價是含稅價格,在進行進項稅額的核算扣除時,要將其含稅價格剝離為不含稅價格後,再乘以其扣除率,這樣取得的才是其當期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
這里與傳統的農產品的內扣13%的差別就在於,原本的內扣13%是直接用含稅價格內扣即可,目前正在試行的核定扣除進項稅額是要將支付的價款進行增值稅與價款的剝離的,這是兩種計算的不同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