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違約風險 流動風險 期限風險都是指什麼呢具體點
違約風險就是指不能按期償還本金和支付利息;流動性風險,就是指變現不容易,不能很容易的賣出;期限風險就是指期限太長,不確定性太多。
1、違約風險
違約風險指借款者未能按時支付貸款的利息或未能如期償還貸款的本金的可能性,而投資者將資金貸給借軟人後所筋承擔的這種風險稱為違約風險。違約風險越大,則投資者所要求的利率報酬就越高;反之亦然。在美國,一般以違約風險大小對債券的信用進行評級。
違約風險並不僅僅包含違約概率(PD), 也包括違約後損失的不確定性-LGD或recovery(這里不得不再次強調-在違約最終清算之前,LGD是一個不確定的隨機變數而不是常數!唯一的例外是一種叫做fixed recovery CDS的金融產品,或者稱為recovery swap - 顧名思義,是通過協議將浮動的,隨機的recovery置換為一個事先固定的contractual recovery, 類似於volatility swap)。當然,在CDS定價中,通常為了方便將recovery假定為一個常數,如40%,但這僅僅是一個假設而已。在對貸款的信用風險進行建模時,往往有兩種不同的評級,一種是僅僅考慮PD, 另一種則是同時考慮PD和LGD, 或者說是違約的預期損失(EL)。
另外一種與違約相關的風險更加復雜,即多個主體違約的相關性,同樣也屬於信用風險的范疇。市場上關於相關性的數據更加稀缺,有限的幾種包括CDO和default basket。通常在業界人們往往通過factor model對相關性進行建模,即將相關性解釋為共同影響多個主體違約的系統性因子,比如宏觀經濟,行業,地域等等。更復雜但真實的模型需要考慮違約的傳染性(contagion), 就不是一般的因子模型能夠覆蓋的了。
2、流動風險
流動性風險是指因市場成交量不足或缺乏願意交易的對手,導致未能在理想的時點完成買賣的風險。
第一,流動性極度不足。流動性的極度不足會導致銀行破產,因此流動性風險是一種致命性的風險。但這種極端情況往往是其他風險導致的結果。例如,某大客戶的違約給銀行造成的重大損失可能會引發流動性問題和人們對該銀行前途的疑慮,這足以觸發大規模的資金抽離,或導致其他金融機構和企業為預防該銀行可能出現違約而對其信用額度實行封凍。兩種情況均可引發銀行嚴重的流動性危機,甚至破產。
第二,短期資產價值不足以應付短期負債的支付或未預料到的資金外流。從這個角度看,流動性是在困難條件下幫助爭取時間和緩和危機沖擊的「安全墊」。
第三,籌資困難。從這一角度看,流動性指的是以合理的代價籌集資金的能力。流動性的代價會因市場上短暫的流動性短缺而上升,而市場流動性對所有市場參與者的資金成本均產生影響。市場流動性指標包括交易量、利率水平及波動性、尋找交易對手的難易程度等。籌集資金的難易程度還取決於銀行的內部特徵,即在一定時期內的資金需求及其穩定性、債務發行的安排、自身財務狀況、償付能力、市場對該銀行看法、信用評級等。在這些內部因素中,有的與銀行信用等級有關,有的則與其籌資政策有關。若市場對其信用情況的看法惡化,籌資活動將會更為昂貴。若銀行的籌資力度突然加大,或次數突然增多,或出現意想不到的變化,那麼市場看法就可能轉變為負面。因此,銀行籌資的能力實際上是市場流動性和銀行流動性兩方面因素的共同作用的結果。
在各個市場中均存在流動性風險,比如證券,基金,貨幣等等。
3、期限風險
期限風險是指因債務期限長短不同而形成的風險。負債到期日越長,債權人承受的不確定因素越多,承受的風險也越大。
首先,期限風險期限越長的債券。期限風險其市場價格受貨幣市場利率波動的影響也越大。當貨幣市場利率升高時,期限風險投資者將道到值券價格下跌的報失。當貨幣市場利率降低時,期限風險企業有可能按而位提前收回債券,期限風險另外再按降低後的利率發行新的債券。期限風險從而使投資者扭失了原來預期的收益。
其次,投資的時間越長。期限風險因通貨膨脹而引起的貨幣鉤買力下降的風險也越大。期限風險在物價水平連年上漲的情況下,期限風險這種風險更為明顯。
Ⅱ 一般而言,債務人在經營活動中風險越大,其違約風險越小,為什麼
一般而言,債務人在經營活動中風險越大,其違約風險越小,為什麼?這個不大可能的,風險的賺錢多。
Ⅲ 違約風險的概念
違約風險又稱信用風險,是指證券發行人在證券到期時無法還本付息而使投資者遭受損失的風險,它通常針對債券而言。違約風險,是指部分或全部初始投資不能收回的不確定性。在過去的數年中,利用新的金融工具管理信用風險的信用衍生工具(Credit Derivatives)發展迅速。違約風險固定收益證券的本金或利息不能被足額支付的可能性。違約風險越高,投資者則要求發行人為高風險支付更多利率。違約事件是指出現違約情況時,銀行有權宣布貸款立即償還,並終止按照貸款協議的繼續貸款承諾。
Ⅳ 影響債券違約的因素有哪些
一、從債券投資收益率的計算公式R=[M(1+rN)—P]/Pn
可得債券價格P的計算公式P=M(1+rN)/(1+Rn)
其中M是債券的面值,r為債券的票面利率,N為債券的期限,n為待償期,R為買方的獲利預期收益,其中M和N是常數。那麼影響債券價格的主要因素就是待償期、票面利率、轉讓時的收益率。
1.待償期(期限因素)。債券的待償期愈短,債券的價格就愈接近其終值(兌換價格)M(1+rN),所以債券的待償期愈長,其價格就愈低。另外,待償期愈長,發債企業所要遭受的各種風險就可能愈大,所以債券的價格也就愈低。
2.票面利率。債券的票面利率也就是債券的名義利息率,債券的名義利率愈高,到期的收益就愈大,所以債券的售價也就愈高。
3.投資者的獲利預期(投資收益率R)。債券投資者的獲利預期是跟隨市場利率而發生變化的,若市場利率高調,則投資者的獲利預期R也高漲,債券的價格就下跌;若市場的利率調低,則債券的價格就會上漲。這一點表現在債券發行時最為明顯。
一般是債券印製完畢離發行有一段間隔,若此時市場利率發生變動,即債券的名義利息率就會與市場的實際利息率出現差距,此時要重新調整已印好的票面利息已不可能,而為了使債券的利率和市場的現行利率相一致,就只能就債券溢價或折價發行了。
4.企業的資信程度。發債者資信程度高的,其債券的風險就小,因而其價格就高;而資信程度低的,其債券價格就低。所以在債券市場上,對於其他條件相同的債券,國債的價格一般要高於金融債券,而金融債券的價格一般又要高於企業債券。
5.供求關系。債券的市場價格還決定於資金和債券供給間的關系。在經濟發展呈上升趨勢時,企業一般要增加設備投資,所以它一方面因急需資金而拋出債券,另一方面它會從金融機構借款或發行公司債,這樣就會使市場的資金趨緊而債券的供給量增大,從而引起債券價格下跌。而當經濟不景氣時,生產企業對資金的需求將有所下降,金融機構則會因貸款減少而出現資金剩餘,從而增加對債券的投入,引起債券價格的上漲。而當中央銀行、財政部門、外匯管理部門對經濟進行宏觀調控時也往往會引起市場資金供給量的變化,其反映一般是利率、匯率跟隨變化,從而引起債券價格的漲跌。
6.物價波動(通貨膨脹)。當物價上漲的速度輕快或通貨膨脹率較高時,人們出於保值的考慮,一般會將資金投資於房地產、黃金、外匯等可以保值的領域,從而引起資金供應的不足,導致債券價格的下跌。
7.政治因素。政治是經濟的集中反映,並反作用於經濟的發展。當人們認為政治形式的變化將會影響到經濟的發展時,比如說在政府換屆時,國家的經濟政策和規劃將會有大的變動,從而促使債券的持有人作出買賣政策。
8.投機因素。在債券交易中,人們總是想方設法地賺取價差,而一些實力較為雄厚的機構大戶就會利用手中的資金或債券進行技術操作,如拉抬或打壓債券價格從而引起債券價格的變動。
二、影響債券投資價值的內部因素
內部因素是指債券本身相關的因素,債券自身有六個方面的基本特性影響著其定價:
1.期限。一般來說,債券的期限越長,其市場變動的可能性就越大,其價格的易變性也就越大,投資價值越低。
2.票面利率。債券的票面利率越低,債券價格的易變性也就越大。在市場利率提高的時候,票面利率較低的債券的價格下降較快。但是,當市場利率下降時,它們增值的潛力也較大。
3.提前贖回條款。提前贖回條款是債券發行人所擁有的一種選擇權,它允許債券發行人在債券發行一段時間以後,按約定的贖回價格在債券到期前部分或全部償還債務。這種規定在財務上對發行人是有利的,因為發行人可以發行較低利率的債券取代那些利率較高的被贖回的債券,從而減少融資成本。而對於投資者來說,他的再投資機會受到限制,再投資利率也較低,這種風險是要補償的。因此,具有較高提前贖回可能性的債券應具有較高的票面利率,也應具有較高的到期收益率,其內在價值也就較低。
4.稅收待遇。一般來說,免稅債券的到期收益率比類似的應納稅債券的到期收益率低。此外,稅收還以其他方式影響著債券的價格和收益率。例如,任何一種按折扣方式出售的低利率附息債券提供的收益有兩種形式:息票利息和資本收益。在美國,這兩種收入都被當作普通收入進行征稅,但是對於後者的征稅可以遲到債券出售或到期時才進行。這種推遲就表明大額折價債券具有一定的稅收利益。在其他條件相同的情況下,這種債券的稅前收益率必然略低於高利附息債券,也就是說,低利附息債券比高利附息債券的內在價值要高。
5.流通性。流通性是指債券可以迅速出售而不會發生實際價格損失的能力。如果某種債券按市價賣出很困難,持有者會因該債券的市場性差而遭受損失,這種損失包括較高的交易成本以及資本損失,這種風險也必須在債券的定價中得到補償。因此,流通性好的債券與流通性差的債券相比,具有較高的內在價值。
6.債券的信用等級。債券的信用等級是指債券發行人按期履行合約規定的義務、足額支付利息和本金的可靠性程度,又稱信用風險或違約風險。一般來說,除政府債券以外,一般債券都有信用風險,只不過風險大小有所不同而已。信用越低的債券,投資者要求的到期收益率就越高,債券的內在價值也就越低
影響債券投資價值的外部因素
1. 基礎利率。基礎利率是債券定價過程中必須考慮的一個重要因素,在證券的投資價值分析中,基礎利率一般是指無風險債券利率。政府債券可以看作是現實中的無風險債券,它風險最小,收益率也最低。一般來說,銀行利率應用廣泛,債券的收益率也可參照銀行存款利率來確定。
2.市場利率。市場利率風險是各種債券都面臨的風險。在市場總體利率水平上升時,債券的收益率水平也應上升,從而使債券的內在價值降低;反之,在市場總體利率水平下降時,債券的收益率水平也應下降,從而使債券的內在價值增加。並且,市場利率風險與債券的期限相關,債券的期限越長,其價格的利率敏感度也就越大。
3.其他因素。影響債券定價的外部因素還有通貨膨脹水平以及外匯匯率風險等。通貨膨脹的存在可能會使投資者從債券投資中實現的收益不足以抵補由於通貨膨脹而造成的購買力損失。當投資者投資於某種外幣債券時,匯率的變化會使投資者的未來本幣收入受到貶值損失。這些損失的可能性也都必須在債券的定價中得到體現,使其債券的到期收益率增加,債券的內在價值降低。
內部因素和債券投資價值相關關系
內部因素 因素變化 對債券投資價值的影響
期限長短 期限越長 市場價格變動的可能性越大
票面利率 票面利率越低 市場價格易變性越大
提前贖回規定 提前贖回可能性越高 內在價值越低
稅收待遇 具有稅收待遇 內在價值越高
流通性 流通性越高 內在價值越高
發債主體的信用 發債主體信用越高 內在價值越高
外部因素和債券投資價值相關關系
外部因素 因素變化 對債券投資價值的影響
基礎利率 上升 內在價值下降
市場利率風險 上升 內在價值下降
通貨膨脹水平 上升 內在價值下降
外匯匯率風險 所投資債券的幣種幣值下降 內在價值下降
Ⅳ 違約風險是什麼意思啊
違約風險又稱信用風險,是指交易對手未能履行約定契約中的義務而造成經濟損失的風險,即受信人不能履行還本付息的責任而使授信人的預期收益與實際收益發生偏離的可能性,它是金融風險的主要類型。在過去的數年中,利用新的金融工具管理信用風險的信用衍生工具(Credit Derivatives)發展迅速。適當利用信用衍生工具可以減少投資者的信用風險。業內人士估計,信用衍生市場發展不過數年,在95年全球就有了200億美元的交易量。
形成原因:
信用風險是借款人因各種原因未能及時、足額償還債務或銀行貸款而違約的可能性。發生違約時,債權人或銀行必將因為未能得到預期的收益而承擔財務上的損失。信用風險是由兩方面的原因造成的:
1、經濟運行的周期性;在處於經濟擴張期時,信用風險降低,因為較強的贏利能力使總體違約率降低。在處於經濟緊縮期時,信用風險增加,因為贏利情況總體惡化,借款人因各種原因不能及時足額還款的可能性增加。
2、對於公司經營有影響的特殊事件的發生;這種特殊事件發生與經濟運行周期無關,並且與公司經營有重要的影響。例如:產品的質量訴訟。
Ⅵ 企業債務違約風險
法律分析: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八條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九條 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報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錢債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四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
Ⅶ 違約風險是什麼
違約風險的概念。違約風險也稱信用風險,是指債券發行人無法按時支付利息和本金的風險。決定債務人是否能夠按期還款的主要是還款能力和還款意願。與企業相比,政府部門的還款能力和還款意願通常會更強,風險與地方政府或其他政府部門相比,中央政府的信譽會更好。風險不包括對風險的補償;而由於企業的還款能力和還款意紐都存在較大的不確定性,企業債券的違約風險就比較大,風險其債券利率就要對違約風險進行補償,稱為「風險滋價」。因此.風險滋價是由違約風險產生的超過無風險利率的差額,也稱為「風險升水』,風險是指人們為持有某種風險債券所需要獲得的額外利息。凡具有違約風險的頂券通常有正值的風險升水.違約風險越大,風險升水也越大。
Ⅷ 企業怎麼通過債務和財務的削減降低成本
企業通過債務和財務降低成本,不是盲目壓縮負債,而是最大程度的利用好財務杠桿
首先,科學預測未來可能影響財務杠桿效益的企業內部環境和外部環境因素的變化,並在此基礎上制定企業相應的對策。
從企業外部環境來說,由於影響財務杠桿效用的主要因素是企業的債務利息費用在企業利潤中所佔比重的大小,因此,在企業負債融資時,金融市場利率直接影響了企業的債務利息費用,它的變化勢必會對企業財務杠桿水平的選擇產生一定的影響。企業應認真關注並科學預測通貨膨脹的速度及金融市場利率的變化,判斷近期國家會不會對銀行的存款利息率進行調整,並根據預測對財務杠桿的利用水平進行及時的調整。
從企業內部環境來說,正處於快速發展過程中的企業,可以利用財務杠桿來擴大企業規模,打造企業在行業競爭中的優勢地位,以爭取更多的市場份額。具體做法是,企業永久性流動資產和部分固定資產由長期資金融通,另一部分永久性流動資產和全部短期流動資產由短期資金融通。這種籌資組合資金成本低,利息支出少,可以增加企業收益。反之,如果企業的總資產期望收益率小於負債期望收益率,則應削減債務資本,或者增加權益資本的融資能力。
其次,盡量採取增加企業資本結構彈性的融資措施,如發行企業債券融資、合資合作經營、股權出讓、產權交易、引進風險投資等方式。目前企業財務杠桿發揮正效應的企業,可利用期權性質的融資工具,如可轉換債券。當企業發展狀況良好,市場價格超過轉換價格時,投資者會選擇將債權轉變為股權。這樣,債務資本在資本結構中的比例就會縮小,企業的財務風險就會下降,使企業將更多的資金投放到效益良好的投資項目上,爭取更多的投資回報率,從而促進企業經營走上良性循環的軌道。但必須注意的是,擬發行可轉換債券的企業要使其發行規模與本企業的資本結構優化相適應,債券內部各種條款的設計要與企業的資本結構相匹配。
第三,由於在向銀行借貸時,一般需要企業用一定數量的資產作為抵押,所以企業應考慮自身的發展策略,有選擇性地增加可作為舉債抵押的資產的規模,如土地、房屋、建築物等企業的不動產。這樣既可以滿足企業進一步擴張的需要,而且在未來一旦需要增加債務資本時,企業還可利用此前儲備的固定資產向銀行舉債。
Ⅸ 債務違約的後果
債務違約後果;主權債務評級被下調,債券價格下降,收益率提高,也就是今後該國的融資成本會飛漲,最終政府無法從國際金融市場籌集到足夠的資金以應對政府支出,可能會導致更加緊縮的財政政策,降低經濟增速和產出增長。
拓展資料:
主權債務違約風險 , 即由於東道國政府停止支付或延期支付 , 致使外商無法按時、足額收回到期債權本息和投資利潤。
目前存在這一風險的主要是一些重債發展中國家 , 主要發達國家的貨幣是國際廣泛接受的清償手段 , 其政府在理論上可以開動印鈔機無限償還債務,所以外商在與主要發達國家中央政府的交易中通常不存在延遲支付風險,但外商與發達國家地方政府交易時則未必能夠高枕無憂 。
因為地方政府沒有貨幣發行權 , 完全有可能陷入財政破產 , 這方面實例並不少見 , 甚至紐約、慕尼黑等世界聞名的富庶城市政府也未能倖免。
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
賠償實際損失:
所謂實際損失,是指違約方因自己的違約行為而在事實上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一般情況下,實際損失,包括財物的減少、損壞、滅失和其他損失及支出的必要費用,還包括可得利益的損失。當因違約方的違約行為造成對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當向對方承擔賠償責任。
全面履行:
這里所說的全面履行,是指違約方承擔經濟責任(如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金等)後仍應按合同要求全面履行。也就是說,違約方承擔了經濟責任後並不能代替合同的履行,不能自然免除合同的法律約束力,不能免除過錯方繼續履行合同的責任。
只要受害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除了法律另有規定外,違約方又有能力履行,違約方就必須繼續履行未完成的合同義務。
合同違約的免責事由:
免責事由也稱免責條件,是指當事人對其違約行為免於承擔違約責任的事由。合同法上的免責事由可分為兩大類,即法定免責事由和約定免責事由。
法定免責事由是指由法律直接規定、不需要當事人約定即可援用的免責事由,主要指不可抗力;約定免責事由是指當事人約定的免責條款。有人認為,抗辯權也可成為免責事由。其實,行使抗辯權並不構成違約,因而無責可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