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退運為什麼要沖減收入啊什麼原理呢
你當初銷售貨物是進的銷售收入啊,退運回來沖減收入是正確的,符合權責發生制原則
Ⅱ 退貨沖減成本
先開紅票沖紅
借:應收帳款或銀行存款(紅字)
貸:主營業務收(紅字)
應交稅金(紅字)
再沖成本
借:庫存商品
貸:主營業務成本
Ⅲ 入庫退貨單如何會對庫存成本價產生如何影響
產生什麼樣的影響和你公司採用的存貨發出成本計算方法有關系,比如你採用個別計價法\先進先出法\後進先出法就不會有影響,因為退貨肯定是按照實際采購成本退的(這種情況是在該批貨物並未.發出的時候).但是如果採用月末一次加權平均法或者移動加權平均法的話,就會有影響,肯定回影響到已經發出存貨的成本,如果該批貨物的價格偏高,退貨會導致已經發出存貨的成本虛高,如果價格偏低則會導致已經發出存貨的成本虛減.
但是實際核算當中如果真的要調整的話會很麻煩,畢竟生產成本的核算已經夠麻煩的了.所以建議你以實際成本做退貨處理,按照原有方法處理發出存貨成本.
不存在差價紀錄在利潤中的問題,因為退貨肯定是按照實際成本來退的.
你說的差價應該是發出存貨的成本與實際成本的差,但是除了採用個別計價法其他都會存在這種差異.因此沒有必要.
直接做退貨就行了
Ⅳ 銷售退貨 還要結轉成本嗎
1、在那個月退回的就直接沖減該月的主營業務收入。分錄為貸:主營業務收入(紅字)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紅字) 退回貨款貸:銀行存款(藍字)退貨方欠你單位貨款則貸:應收賬款—退回方名稱(藍字)2、例如本月銷售甲商品1000件,不含稅銷售額是20000元,另外有一筆銷售退回甲商品,數量是100件,不含稅金額是2000元,甲商品每件成本是18元。則本月銷售甲商品數量=1000-100=900件本月銷售額=20000-2000=18000元本月銷售成本=900(件)×18=16200元轉成本時借:主營業務成本16200元
貸:庫存商品—甲商品16200元轉入本年利潤時 借:主營業務收入18000元
貸:本年利潤18000元
借:本年利潤16200元
貸:主營業務成本16200元
Ⅳ 倉庫發生領料退回時,為什麼應將退貨沖紅發票用紅字記帳。這個紅字帳是應該記收入,還是記支出
領料退回用紅字沖減,在支出項用紅字記錄
這是為了不影響發生額及余額
Ⅵ 在銷售收入確認之後發生的銷售退回,要沖減收入,也要沖減成本。的問題
銷售退貨可能發生在企業確認收入之前,這時處理比較簡單,只要將已計入「發出商品」等賬戶的商品成本轉回「庫存商品」賬戶;如企業確認收入後,又發生銷售退回的,不論是當年銷售的,還是以前年度銷售的,除特殊情況外,一般應沖減退回當月的銷售收入,同時沖減退回當月的銷售成本;如該項銷售已經發生現金折扣或銷售折讓的,應在退回當月一並調整;企業發生銷售退回時,如按規定允許扣減當期銷項稅額的,應同時用紅字沖減「應交稅金--應繳增值稅」賬戶的「銷項稅額」專欄。
1.尚未確認銷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發生銷售退回的,應將已記入「發出商品」科目的商品成本金額轉入「庫存商品」科目,借記「庫存商品」科目,貸記「發出商品」科目。
2.已確認銷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發生銷售退回的,除屬於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外,一般應在發生時沖減當期銷售商品收入,同時沖減當期銷售商品成本,如按規定允許扣減增值稅稅額的,應同時沖減已確認的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如該項銷售退回已發生現金折扣的,應同時調整相關財務費用的金額。已確認收入的售出商品發生銷售退回時,按應沖減的銷售商品收入金額,借記「主營業務收入」科目,按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應沖減的增值稅銷項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按實際支付或應退還的價款,貸記「銀行存款」、「應收賬款」等科目,如已發生現金折扣的,還應按相關財務費用的調整金額,貸記「財務費用」科目,同時,按退回的商品成本,借記「庫存商品」科目,貸記「主營業務成本」科目。
Ⅶ 老師您能解釋一下對已經售出存貨結轉跌價准備的意義嗎 為什麼要沖減成本
因為存貨跌價准備是存貨的一部分,出售存貨是要將存貨賬面的所有金額全部結轉,也包括計提的跌價准備,跌價准備是在貸方計提,所以結轉的時候是在借方,所以要沖減主營業務成本。您也可以這樣理解,計提存貨跌價准備的時候,是計入資產減值損失的,因此視同存貨的一部分成本已經計入了利潤,所以出售的時候要沖減成本,這樣,成本才是真實的。
Ⅷ 退貨入庫的成本,發生客戶退貨後,退貨入庫的成本應該怎麼計算
摘要 您好,退貨的實際成本不需要減
Ⅸ 因產品質量問題銷售退貨如何處理,倉庫和財務如何銜接
因產品質量問題銷售退貨,應沖減當期主營業務收入,沖減當期成本。
倉庫應當將退回商品入庫;
財務分錄為:
借: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貸:應收賬款
同時沖減成本,商品入庫:
借:庫存商品
貸:主營業務成本
(一)銷售折讓的定義:
銷售折讓是指由於商品的質量、規格等不符合要求,銷售單位同意在商品價格上給予的減讓。在核算時,由於銷售折讓不具備費用的屬性,因此,應當將其作為收入的抵減數處理。實際發生銷售折讓時,沖減企業的銷售收入。
(二)銷售折讓的賬務處理:
1、購買方未付貨款並且未作賬務處理的;
購買方須將原增值稅專用發票第二聯(稅款抵扣聯)和第三聯(發票聯)及產品(商品)銷貨單主動退還給銷售方,銷售方則應視不同情況作下述處理:
⑴銷售方在會計上未入賬時,應將所有專用發票聯次註明作廢,並將發票聯和抵扣聯粘貼於存根聯後面。
⑵銷售方已入賬時,開具一張相同金額的紅字(負數)發票,將記賬聯撕下入賬,作為沖減當期銷售收入和銷項稅額的
依據,將退回的藍字發票聯和抵扣稅粘於紅字(負數)發票的發票聯後,並註明藍字發票記賬聯的原有憑證號,便於備查。另一種情況,產品(商品)銷售單價發生
了變化,例如銷售方與買方商量一致同意將上月發出產品價格調高或調低(當上月已按原價開票,並已作賬務處理和報稅),購買方應將上月開的發票聯和抵扣聯退
回後,銷售方本月重新按現價開一張藍字發票,將新開的藍字發票聯和抵扣聯撕下,郵寄給買方,記賬聯在本月補記上月少記(沖回多記)的賬款,將變更後的合同
或協議附於其後。並註明上月原記賬聯的出處(憑證號)。退回的藍字發票聯和抵扣聯粘貼於本月重開藍字發票存根聯後。未收到購買方退還的專用發票前,銷售方不得扣減當期銷售收入和銷項稅額。
2、購買方已付貨款或者貨款未付但已作賬務處理,發票聯及抵扣聯無法退還的情況:
購買方必須取得當地主管稅務機關開具的進貨退出或索取折讓證明單,遞交銷售方,作為銷售方開具紅字(負數)專用發票
的合法依據。銷售方在未收到證明單以前,不得開具紅字(負數)專用發票;收到證據單後,根據退回貨物的數量、價款或折讓金額向購買方開具紅字(負數)專用
發票。紅字(負數)專用發票的存根聯、記賬聯作為銷售方扣減當期銷售收入和銷項稅額的憑證,其發票聯、稅款抵扣聯作為購買方扣減庫存商品和進項稅額的憑
證。
(三)發生銷售折讓的會計分錄:
⑴若該公司未入賬,應將該發票所有聯次註明作廢,並將發票聯和抵扣聯粘貼於存根聯後面。
⑵若該公司已入賬並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則應按以下方法調整:
①另開具一張相同金額的紅字發票,將紅字發票記賬聯撕下入賬,沖減當期銷售收入和銷項稅額,作會計分錄:
借:應收賬款 (紅字)
貸:主營業務收入 (紅字)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紅字)
②將退回的藍字發票聯和抵扣聯貼於紅字發票聯後,並在上面註明藍字發票記賬聯所在記賬憑證編號。
(a)銷售方在收到《證明單》後,應根據退回貨物的數量、價款開出紅字專用發票,並作賬務處理,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應收賬款 (紅字)
貸:主營業務收入 (紅字)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紅字)
銷售方收到退回的貨物後,應作沖減銷售成本的賬務處理:
借:主營業務成本 (紅字)
貸:庫存商品 (紅字)
(b)購買方(乙方)在退還對方紅字發票和退貨後,也調整相應的會計處理:
借:庫存商品 (紅字)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紅字)
貸:銀行存款/應付賬款 (紅字)
Ⅹ 銷售發生退貨該重新入庫還是沖減出庫
要根據業務性質來做分錄:
銷售商品後,發生退貨,應做沖減出庫,倉庫做紅字出庫單。
分錄為
借:主營業務成本 -100
貸:庫存商品 -100
購進商品後,已經入庫,發生退回,應做沖減入庫,倉庫做紅字入庫單。
分錄為
借:庫存商品 -100
貸:應付帳款(或銀行存款等)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