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合同履約成本屬於什麼科目
①屬於資產②企業為取得合同發生的增量成本預期能夠收回的,應當作為合同取得成本確認為一項資產;但是該資產攤銷期限不超過一年的,可以在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根據財會(2017)22號的規定(財政部關於修訂印發《企業會計准則第14號——收入》的通知),企業為履行合同發生的成本,不屬於其他企業會計准則規范范圍且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應當作為合同履約成本確認為一項資產:(一)該成本與一份當前或預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關,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製造費用(或類似費用)、明確由客戶承擔的成本以及僅因該合同而發生的其他成本;(二)該成本增加了企業未來用於履行履約義務的資源;(三)該成本預期能夠收回。
B. 新會計准則2021會計科目編碼是什麼
新增的會計科目及編碼。
1473合同資產、1474合同資產減值准備、1475合同履約成本、1476合同履約成本減值准備、1477合同取得成本、1478合同取得成本減值准備、1485應收退貨成本、2205合同負債。
1、會計科目:合同履約成本。核算內容:核算企業為履行當前或預期取得的合同所發生的、不屬於其他企業會計准則規范范圍且按照本准則應當確認為一項資產的成本。合同履約成本列報在資產負債表「存貨」或「其他非流動資產」中。
2、會計科目:合同取得成本。核算內容:核算企業取得合同發生的、預計能夠收回的增量成本。合同取得成本列報在資產負債表「其他流動資產」或「其他非流動資產」中。
3、會計科目:合同取得成本減值准備。
核算內容:核算與合同取得成本有關的資產的減值准備。
4、會計科目:應收退貨成本。
核算內容:核算銷售商品時預期將退回商品的賬面價值,扣除收回該商品預計發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價值減損)後的余額。應收退貨成本列報在資產負債表「其他流動資產」或「其他非流動資產」中。
5、會計科目:合同資產。
核算內容:核算企業已向客戶轉讓商品而有權收取對價的權利。僅取決於時間流逝因素的權利不在本科目核算。
6、會計科目:合同負債。
核算內容:核算企業已收或應收客戶對價而應向客戶轉讓商品的義務。
同資產和合同負債同時還是報表項目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資產和合同負債應當以凈額列示,其中:凈額為借方余額的,應當根據其流動性在「合同資產」或「其他非流動資產」項目中填列,已計提減值准備的,還應減去「合同資產減值准備」科目中相關的期末余額後的金額填列。
凈額為貸方余額的,應當根據其流動性在「合同負債」或「其他非流動負債」項目中填列。
合同資產與合同負債合同資產與應收賬款。
合同資產:是指企業已向客戶轉讓商品而有權收取對價的權利,且該權利取決於時間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
應收賬款:代表的是無條件收取合同對價的權利。
合同負債與預收賬款合同負債:是指企業已收或應收客戶對價而應向客戶轉讓商品的義務。合同負債與預收賬款的區別在於:在合同成立前已收到的對價仍作為預收賬款,合同一旦正式成立,及時將預收賬款轉入合同負債中。
此外,確認預收賬款的前提是收到了款項,確認合同負債則不以是否收到款項為前提,而以合同中履約義務的確立為前提。
合同履約成本與合同取得成本合同履約成本。
如果企業發生的成本,不屬於其他企業會計准則規范范圍且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應當作為合同履約成本確認為一項資產。
(1)該成本與一份當前或預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關。
(2)該成本增加了企業未來用於履行履約義務的資源。
(3)該成本預期能夠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
企業為取得合同發生的增量成本預期能夠收回的,應當作為合同取得成本確認為一項資產。
這里注意一下,合同取得成本必須是增量成本,也就是企業不取得合同就不會發生的成本,如銷售傭金等。
企業發生的銷售傭金,會計分錄如下。
借:合同取得成本。
貸:應付職工薪酬。
需要說明的是,為簡化實務操作,合同取得成本攤銷期限不超過一年的,可以在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
C. 合同履約成本計入什麼會計科目
合同履約成本發生的時候計入合同履約成本這個科目核算。該成本與一份當前或預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關。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製造費用或類似費用、明確由客戶承擔的成本以及僅因該合同而發生的其他成本。
合同履約成本核算:
1.合同履約成本核算企業為履行當前或預期取得的合同所發生的、不屬於其他企業會計准則規范范圍且按照本准則應當確認為一項資產的成本。企業因履行合同而產生的毛利不在合同履約成本核算。
2.合同履約成本可按合同,分別「服務成本」「工程施工」等進行明細核算。
拓展資料:合同履約成本和主營業務成本的區別是什麼?
1、"合同履約成本"核算企業為履行當前或預期取得的合同所發生的、不屬於其他企業會計准則規范范圍且按照本准則應當確認為一項資產的成本.企業因履行合同而產生的毛利不在本科目核算.本科目可按合同,分別"服務成本""工程施工"等進行明細核算。
企業發生上述合同履約成本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應付職工薪酬""原材料"等科目;對合同履約成本進行攤銷時,借記"主營業務成本""其他業務成本"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涉及增值稅的,還應進行相應的處理.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結轉的合同履約成本。
2、"主營業務成本"核算企業確認銷售商品、提供服務等主營業務收入時應結轉的成本。期末,企業應根據本期銷售各種商品、提供各種服務等實際成本,計算應結轉的主營業務成本,借記本科目,貸記"庫存商品""合同履約成本"等科目。
綜上,可以理解為合同履約成本是個過渡性科目,最後還是會轉入主營成本等。
D. 合同履約成本主要對資產負債表中的什麼科目有影響
合同履約成本主要對資產負債表中的當期損益科目有影響。
企業為取得合同發生的增量成本預期能夠收回的,應當作為合同取得成本確認為一項資產;但是該資產攤銷期限不超過一年的,可以在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本科目可按合同,分別「服務成本」「工程施工」等進行明細核算。
定義解釋
資產負債表是反映企業在某一特定日期(如月末、季末、年末)全部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情況的會計報表,是企業經營活動的靜態體現,根據「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這一平衡公式,依照一定的分類標准和一定的次序,將某一特定日期的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的具體項目予以適當的排列編制而成。
E. 為什麼要設置【合同履約成本】科目,而不直接把原材料消耗計入【主營業務成本】(cpa,會計
首先我們要知道,為啥要制定新收入准則。根本原因是為了讓財務報表更加接近真實,反映真實企業狀
況,表象是原收入准則已經不能滿足實務中日益復雜的交易業務的需求,外在需求是准則需要與國際會計
准則趨同。總之就是讓會計真實反映業務。
其次為啥不直接通過費用進入主營業務成本,因為發生的成本費用,何時進入主營業務成本/其他業務成本,必須是與收入匹配關聯起來。通俗說不是本期發生的成本費用,都是一次性進入主營業務成本的,所以建立合同履約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科目,其實是先歸集成本費用,然後按照收入准則,相應轉入成本。
以建安企業為例子:
1:歸集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借:合同履約成本-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
貸:現金/銀行存款/原材料/應付職工薪酬
2:收入確認
借:合同結算-價款結算
貸: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
結轉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其他業務成本
貸:合同履約成本-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貸方合同履約成本並不是1分錄的借方金額,而是根據收入准則
結轉,有結余的,代表還有未確認的成本,在資產負債表中資產項目體現)
當然有人說了,建安企業以前也是通過工程施工歸集成本,但是注意在新收入准則下,不單獨存在建築施
工企業收入准則說法。統一按照新收入准則來確定。
還有人說了,有的行業之前通過其他科目也可以歸集成本啊,為啥要新設呢?比如一些物業服務企業有的
這么歸集成本。
注意:有的企業會先將費用歸集入「勞務成本」科目,然後轉入「主營業務成本」科目。
借:勞務成本
貸:現金/銀行存款/應付職工薪酬等
結轉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勞務成本
F. 建築行業新會計准則,合同結算、合同履約成本這2個科目增加到那個類目,科目代碼分別是多少
合同履約成本屬於成本類科目,但跟以前《企業會計准則15號--建造合同》(已經廢止)的「工程施工」類似,與「合同結算」構成相互備低科目,當
G. 合同履約成本既然不屬存貨,為啥報表中可以列報為存貨
企業為履行合同發生的成本,不屬於其他企業會計准則規范范圍且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應當作為合同履約成本確認為一項資產:
(一)該成本與一份當前或預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關,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製造費用(或類似費用)、明確由客戶承擔的成本以及僅因該合同而發生的其他成本;
(二)該成本增加了企業未來用於履行履約義務的資源;
(三)該成本預期能夠收回。
企業為取得合同發生的增量成本預期能夠收回的,應當作為合同取得成本確認為一項資產;但是該資產攤銷期限不超過一年的,可以在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
H. 合同履約成本應記在什麼科目
企業為取得合同發生的增量成本預期能夠收回的,應當作為合同取得成本確認為一項資產;但是該資產攤銷期限不超過一年的,可以在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
“合同履約成本”科目的介紹
1.本科目核算企業為履行當前或預期取得的合同所發生的、不屬於其他企業會計准則規范范圍且按照本准則應當確認為一項資產的成本。企業因履行合同而產生的毛利不在本科目核算。
2.本科目可按合同,分別“服務成本”“工程施工”等進行明細核算。
3.合同履約成本的主要賬務處理。企業發生上述合同履約成本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應付職工薪酬”“原材料”等科目;對合同履約成本進行攤銷時,借記“主營業務成本”“其他業務成本”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涉及增值稅的,還應進行相應的處理。
4.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結轉的合同履約成本。
“合同取得成本”科目的介紹
1.本科目核算企業取得合同發生的、預計能夠收回的增量成本。
2.本科目可按合同進行明細核算。
3.合同取得成本的主要賬務處理。企業發生上述合同取得成本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其他應付款”等科目;對合同取得成本進行攤銷時,按照其相關性借記“銷售費用”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涉及增值稅的,還應進行相應的處理。
4.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結轉的合同取得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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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你好!「合同履約成本」類似於之前的「工程施工」科目的話,按照新的財務報表格式,「合同履約成本」還是
你好,同學。
是的,合同履約成本也是存貨裡面體現的。
結轉了是直接轉營業成本了。
J. 合同履約成本是資產嗎
合同履約成本是成本類科目,在資產負債表存貨欄次體現,是企業的資產。合同履約成本是當交易雙方的交易合同達成後,由於交易的達成與交易的執行往往存在著時空上的分離,因此,如何保證交易雙方忠實地履行已達成的交易合同是保證交易達成的又一重要因素。
合同履約成本是什麼類科目?
財會(2017)22號的規定(財政部關於修訂印發《企業會計准則第14號——收入》的通知),企業為履行合同發生的成本,不屬於其他企業會計准則規范范圍且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應當作為合同履約成本確認為一項資產:
(一)該成本與一份當前或預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關,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製造費用(或類似費用)、明確由客戶承擔的成本以及僅因該合同而發生的其他成本。
(二)該成本增加了企業未來用於履行履約義務的資源。
(三)該成本預期能夠收回。
企業為取得合同發生的增量成本預期能夠收回的,應當作為合同取得成本確認為一項資產;但是該資產攤銷期限不超過一年的,可以在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
合同履約成本科目核算哪些內容?
“合同履約成本”,本科目核算企業為履行當前合同或者預期取得合同所發生的應當確認為一項資產的成本,具體包括與合同直接相關的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製造費用或類似費用(如,與組織和管理生產、施工、服務等活動發生的費用,包括人員的職工薪酬、勞動保護費、固定資產折舊費及修理費、物料消耗、取暖費、水電費、辦公費、差旅費、財產保險費、工程保修費、排污費、臨時設施攤銷費等)、以及僅因該合同而發生的其他成本(如:支付給分包商的成本、機械使用費、設計和技術援助費用、施工現場二次搬運費、生產工具和用具使用費、檢驗試驗費、工程定位復測費、工程點交費用、場地清理費等)。
本科目可以根據合同分別設置“服務成本”和“工程施工”進行明細核算,但是企業因履行合同而產生的毛利不在本科目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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