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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川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人叫什么

发布时间: 2022-06-15 05:08:23

⑴ 越界采矿的违法所得,该如何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规定,对越界采矿应没收其违法所得,但在基层具体执法过程中,对违法所得的理解却不同。
一种观点认为,越界采出的矿产品所形成的销售收入即为违法所得,应予全部没收。
另一种观点认为,越界采矿的违法所得,应当扣除向国家上缴的税费,也就是说利润部分是违法所得,应予没收。
请问,越界采矿的违法所得该如何确定?山西省陵川县国土资源局 冯金堂
答:笔者同意越界采出的矿产品所形成的销售收入即为违法所得的观点。原国家土地管理局1991年4月8日对原湖北省土地管理局《关于对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几个问题的答复》规定,构成非法转让土地行为,其所得的款额都属非法所得。同理,越界采出的矿产品所形成的销售收入全部为违法所得。这里,笔者认为还应该补充一句:因为违法采矿与非法转让土地不同,越界采出的矿产品即使没有销售也应该确定为违法所得。在具体处理上,如果该越界采出的矿产品因为已出卖并开出了销售发票,并且税务部门根据该销售发票计收了税款,则除已收税款外的剩余为违法所得,但不应该理解为利润部分是违法所得,因为这样会造成除去税务部门已收缴的税款部分,还要扣除企业留成和各项企业基金后的利润部分为违法所得的错误认识。
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 白新亚

⑵ 秦兵马俑的真正主人是谁

1974年,西安临潼县西杨村发现了一座举世罕见的秦代兵马俑坑。经过仔细勘探和研究,认定俑坑是秦始皇陵墓的陪葬,而俑坑中这些按照真人大小塑造的陶俑,正是当年跟随秦始皇征战四方、统一六国的神勇之军。然而,一个叫做陈景元的人却不同意这个观点,他对兵马俑属于秦始皇提出了种种质疑。
那么,在他心中,谁才是兵马俑的真正主人呢?
质疑一 俑坑离秦陵那么远,是秦始皇的吗?
那是1974年11月初,陈景元到南京博物馆办事,博物馆的同志把发现兵马俑的消息告诉了陈景元。一直对秦陵抱有浓厚兴趣的陈景元特意跑到西安进行考察。
陈景元是建筑学方面的一名普通学者,退休前在江苏省国土局工作。在兵马俑发掘现场考古队员的帐篷里,陈景元幸运地见到了当年兵马俑考古队队长、秦始皇兵马俑前任馆长袁仲一教授,然而,陈景元和袁仲一在学术观点上的分歧也正是从这次会面开始的。
陈景元在这次西安考察当中发现了一个重大疑点:从秦始皇陵到俑坑最近也要1.5公里,如果再加上俑坑本身的宽度,这个距离还要远一些。从常理上讲,谁会把陪葬坑放在这么远的一个位置上呢?骊山是块风水宝地,除了秦陵外,周边经常会发现其他墓葬。既然这一带墓葬密度相对较大,怎么敢肯定兵马俑是秦始皇的陪葬?
他把这些疑问写出来转给考古队,希望得到信服的解释,然而没有得到回信。
那么为什么袁仲一一直没有回信呢?其实,在袁仲一看来,他和陈景元初次见面时就已经回答了陈景元的疑问。袁仲一说,秦陵范围广阔,除地宫之外,还环绕有内城和外城。兵马俑虽然在外城之外,与秦陵貌似很远,但从面积看,它们的距离是合乎比例的。对于这个解释,陈景元仍不甘心。终于,他又发现了几条有力的证据。
质疑二 秦始皇为什么放着铁兵器不用,而选择落后的青铜兵器陪葬?
在兵马俑1号和2号坑,大量的步卒围绕着战车排成一列列整齐的大小方阵,陈景元由此推断,战车是这支部队的主力。
然而,自殷周以来直至春秋时期,随着战争规模的不断扩大,车战的弱点逐渐暴露,常常是顾得了左边顾不了右边。那么,秦始皇还会在交战时大量使用落后的战车吗?
陈景元指出,秦始皇当政以后,连年的战争迫使他对军队结构进行了优化调整,大量采用骑兵和步兵相配合,使之更加轻便,易于作战。从这点判断,兵马俑坑中的那支部队应该不是秦始皇的军队,它的年代肯定更早一些。
对于此,袁仲一认为,不能因为俑坑中出现战车就否定它属于秦始皇。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文字记载说秦国取缔了战车。战车虽然有它的局限性,但两军交战时,它在速度和冲击力上的优势是步兵和骑兵无法比拟的。兵马俑坑的军阵,正是战车、骑兵和步兵有机组合的典范。
陈景元显然并不同意这个解释,他又指出了另一个疑点:俑坑中发现了很多笨重的青铜兵器,秦始皇这样一位善于征战、统一六国的国君,会放着先进的铁兵器不用而去选择落后、笨重的青铜兵器陪葬吗?这显然有悖于常理。
对于这一观点,袁仲一认为,铁兵器代替铜兵器是有一个过程的,因为冶炼技术的普及需要一定时间。所以从目前的考古资料来看,秦代出土的兵器基本上是铜兵器,铁兵器极少,整个秦陵也只出土了两三件,以此认为铁兵器代替铜兵器与实际情况不符。
质疑三 秦始皇的强者之师,竟然连头盔都不戴?
陈景元的质疑仍没结束:秦始皇的军队既然是一支能统一六国的强者之师,在装备上也应该是一流的,然而,俑坑里的这些兵俑没有任何头盔保护。难以想象,这种简陋的武装能在近距离厮杀的战场上获取胜利。
的确,在秦陵附近考古人员发现了一个石铠甲坑。从已经拼合起来的石盔石甲,我们似乎看到了秦国军队的威武英姿。奇怪的是,既然秦国军队配有头盔,那兵俑为什么没一个人戴呢?
袁仲一认为,秦人出身于大西北的草莽之间,习性尚武,与游牧民族混居。而且,当时商鞅为秦国制订了一套任何别的国家都无法忍受的严苛法律:秦兵只要斩获敌人一个首级,就可以获得爵位一级、田宅一处和仆人数个。或许正是在这种利益的驱使下,尚武的秦军干脆脱掉了笨重的头盔和重甲,冲上战场去杀。《史记》对秦军的这一行为也有描述:战场上的秦军竟然袒胸赤膊,索性连仅有的铠甲也脱掉了。
陈景元对兵马俑的质疑并没因此而结束。
质疑四 兵俑身上的奇异文字,暗示兵马俑属于秦宣太后?
1975年,《临潼县秦俑坑试掘第一号简报》中一幅图片引起了陈景元的注意。这张图片是兵马俑的局部,上面刻有一个奇怪的文字: 。虽然陈景元对秦国文字并不陌生,但这样奇异的文字还是头次见。
在秦兵马俑考古队撰写的《试掘简报》中,专家把这个字解释成“脾”字。陈景元并不认同。他翻阅了容庚编着的《金文编》和徐文镜编写的《古籀汇编》,发现构成“脾”字右半部分的“卑”字有很多形式的写法。但众多字形当中,没有一种写法符合佣坑中的那个字。
就是这个字,引出了陈景元对兵马俑主人的惊人发现。
1976年,陈景元在得知西安发现兵马俑的消息后跑到了西安,在西安文管会办公室里,有关负责人小心地拿出一块秦代桶瓦给陈景元看。这块瓦上也刻着一个奇异的文字,左边的字陈景元不认识,但右边的月字还是很容易就能辨认出来。陈景元带着拓下来的文字回到住地南京,但之后的两年,面对浩如烟海的古代文字,他一筹莫展。
一个偶然的机会,陈景元在图书馆结识了南京师大古文字专家段熙仲教授。经过仔细查对,段教授认为,秦代桶瓦上左边的字为“芈”(毕)的变体字。这应该是两个独体字,读作“芈月”。这消除了长久以来陈景元心头的困惑,“芈”字对他来说并不陌生,秦始皇的祖母、秦惠文王的王妃——秦宣太后就姓“芈”。因此,陈景元断定,兵马俑的主人并不是秦始皇,而是他的祖母秦宣太后。袁仲一却认为,字不能这样拆,一个字拆了之后,意思就大为不同了。
质疑五
秦人尚黑,兵俑衣服为何五颜六色?
专家的解释似乎让陈景元有些失望,但他又提出了一条令人意想不到的证据——秦人以黑为贵,而兵俑的衣服却五颜六色。
在发掘时,很多俑的身上还残留着一些颜料,并且从颜料的位置和颜色判断,他们的衣服是五颜六色的。在秦始皇生活的年代,金木水火土五行说十分盛行。当时周朝崇尚火德,秦始皇灭周后认为是自己的水攻克了周的火,因此把水德作为崇拜对象。而在秦代,五行里水相对应的颜色就是黑色。秦始皇还把“尚黑”作为一项法令颁布。既然如此,俑坑中出土的这些衣着五颜六色的兵俑如果放在秦始皇时代就很难解释得通,但如果放在宣太后的时代,就会得到合理解释。
袁仲一却认为,秦代尚黑,只能说明秦人以黑为贵,要求在重大场合中着黑衣,并不是要求全国人民不能穿其他颜色的衣服。陈景元觉得袁仲一缺乏直接有力的证据。那么,面对陈景元一次又一次的质疑,袁仲一在想什么?
质疑六
陪葬的戈,为什么会在淤泥层发现?
袁仲一说,1号坑出土了很多秦代兵器,其中在一种被称做“戈”的兵器表面,明确刻有“五年相邦吕不韦戈”的铭文。
吕不韦是秦始皇的丞相,职责之一就是负责兵器生产。而陈景元指出,在俑坑的考古报告中一共就提到过5个有“相邦吕不韦”字样的戈,其他兵器都没有明确的年代标志。比如,俑坑中还出土了一些被称做“铍”的秦代兵器,这些兵器上只注明了“十七年”“十八年”,仅凭这很难判断它们属于哪个历史时期。吕不韦在任不过10年,在秦始皇12年时就死了。所以,标有“十六年”的铜铍肯定不是指“吕不韦十六年”,由此推断,除了5个刻有“相邦吕不韦”铭文的戈外,其他没明确纪年的兵器应该都不是秦始皇时代所造。
袁仲一则指出,在很多兵器上都能看到刻有“寺工”字样的铭文。寺工是秦始皇设立的专门负责制造兵器和车马器的国家机构,这明确说明兵马俑是秦始皇时期所建,主人是秦始皇。
陈景元拿出一张照片来支持自己的观点,这张照片泄露了“吕不韦戈”出土时的一个小秘密——它不是在俑坑的地砖上出土,而是在离地砖有一定距离的淤泥层上被发现的。如果“戈”和俑坑处于一个年代,为什么它没出现在俑坑的地砖上,而是跑到距离地砖29厘米到250厘米的淤泥层上了呢?
对此,兵马俑研究专家说,铜戈最初是由兵俑拿着,处在一个悬空的位置。近2000年来,俑坑可能因为地面渗水和洪水等自然原因涌入大量的水流而形成淤泥层。有一天,悬空的铜戈因为失去载体,掉到了淤泥层上。专家对这个问题作出了近乎完美的解释,有关谁是兵马俑主人的讨论似乎也有了一个明确的结果。
虽然,俑坑的考古工作至今还没结束,但随着进程的不断推进,笼罩在秦陵上的迷雾将逐渐淡去,呈现在大家眼前的将是一个恢宏的地下王国。

⑶ 煤炭的征收范围是哪些

根据国家财政部、发改委、工商总局《关于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临政发号文件的煤炭税费征收项目中的工商管理费项目。

二、调低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标准,将原来的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收标准35元/吨煤调至10元/吨煤。

三、调整后的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合并到煤炭税费统一征收。调整后的煤炭税费征收项目暂定为七税八费四代征。

七种税收项目:增值税(预征)、营业税(预征)、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个人所得税、耕地占用税;八项规费项目:矿产资源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企业达标排污费、防洪保安资金、育林基金、森林植被恢复费、土地复垦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四项代征项目:煤矿安全技术服务费、乡镇煤矿维简费、工伤保险费、煤炭价格调节基金。调整后的煤炭税费征收标准为70元/吨煤。

四、严格征管办法。

煤炭税费按照“源头控制,煤矿购票,过磅征收,据实验证”的原则,实行过磅征收。具体操作办法仍按临政发号文件执行。

五、这次煤炭税费征收项目和标准的调整,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级各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协调,互相支持和配合,特别是各有关职能部门和有关乡镇更要顾全大局,扎实做好各自的工作,促进我县矿产品税费据实征收工作顺利进行。

六、调整后的煤炭税费征收项目和标准,自2011年12月13日起执行

⑷ 秉公执法的人物有哪些

相关秉公执法的名人有:

1、包拯:

包拯廉洁公正、立朝刚毅,不附权贵,铁面无私,且英明决断,敢于替百姓申不平,故有“包青天”及“包公”之名,京师有“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之语。后世将他奉为神明崇拜,认为他是奎星转世,由于民间传其黑面形象,亦被称为“包青天”。

2、任长霞:

任长霞是河南省商丘市睢县人,20世纪末至21世纪初的中国警察界先进人物,曾被作为先进典范在全国学习。工作期间,被誉为“警界女神警”。她始终把人民群众的疾苦和安危放在心上,解决了十多年积累的控申积案。

3、郭占利:

郭占利1957年4月生,中专文化,中共党员,山西省偏关县地方税务局会计师。从1994年担任编关县地税局局长以来,带领全局职工秉公执法,大胆改革,使该局的各项工作走在了全区的前列。

(4)陵川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人叫什么扩展阅读:

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还要靠制度来保障,让执法司法权在制度的笼子里运行。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有了制度没有严格执行就会形成“破窗效应”。要在执法办案各个环节都设置隔离墙、通上高压线,谁违反制度就要给予最严厉的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牢固确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不要去行使依法不该由自己行使的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要建立健全违反法定程序干预司法的登记备案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⑸ 山西省年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分析报告

2006年,全省国土资源系统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土资源部的要求,按照“守土尽责,依法行政,保障发展,服务基层”的总体思路,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全面推进改革、发展与稳定,切实做到了“抓大事,办实事,不出事”,实现了保护资源更加严格规范、保障发展更加持续有力、维护权益更加切实有效、服务社会更加全面优质,在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 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实现预定目标

● 土地开发整理成效明显

● 重点项目建设资源保障有力

● 土地供应和资产处置更加完善

● 矿产规划和地质勘查得到空前加强

● 地质环境保护与灾害防治扎实有效

● 国土资源管理基础工作稳步推进

● 测绘工作取得新的重要进展

● 土地矿产开发利用秩序进一步规范

● 领导班子队伍作风建设得到加强

一、土地资源

(一)土地资源状况

山西省土地总面积15.68万平方千米,约占全国土地总面积的1.64%。土地资源主要有四个特点:一是山地多川地少,山地、高原、丘陵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80.3%,且60%以上地区水土流失严重;二是人均占有耕地1.8亩,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39亩,但耕地单位面积产量不高,这几年全省粮食总产量一直在90亿~100亿千克之间徘徊,人均占有粮食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三是耕地质量总体较差,全省有2/3的耕地为中低产田,79.44%的耕地为旱地,64%的耕地分布在坡度7度以上的自然坡面上,60%的耕地有机质含量低于1%;四是近几年耕地和未利用地大幅度减少,林地面积明显增长。

1.土地利用现状及结构

根据土地利用调查结果,到2006年底,山西省有农用地15 211.45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64.71%;建设用地1 287.51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5.48%;未利用地7 007.73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29.81%。与2005年同期相比,农用地和建设用地面积增加,未利用地面积减少。

在农用地中,耕地6 081.45万亩、园地442.96万亩、林地6 626.18万亩、牧草地987.47万亩、其他农用地1 073.39万亩,分别占农用地总面积的39.98%、2.91%、43.56%、6.49%、7.06%。

图1 2006年山西省土地利用构成情况

图2 2006年山西省农用地构成情况

在建设用地中,居民点及工矿用地 1 145.02 万亩,交通运输用地92.89万亩、水利设施用地49.60万亩,分别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88.93%、7.22%、3.85%。

在未利用地中,未利用土地6 598.97万亩、其他土地408.76万亩,分别占未利用地总面积的94.17%、5.83%。

图4 2006年山西省国土资源从业人员学历构成情况

2006年参加学历教育的有745人,其中硕士5人、本科303人、大专437人。取得学位(学士学位)的有2人,参加党校、行政学院、国外及其他培训的1 105人。随着国土资源部门机构改革的逐步的到位,行政人员编制逐年有所下降,国土资源管理人员素质有很大提高。

九、2007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2007年,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之年,是落实国家严格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推进资源节约和集约利用的关键之年。全省国土资源系统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学习贯彻省第七次党代会、省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国土资源厅局长会议精神,按照“守土尽责,依法行政,保障发展,服务基层”的总体要求,积极参与宏观调控,努力提高管理水平,着力增强政府对土地、矿产资源的调控力度,有效提高国土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力,大力加强国土资源系统班子、队伍和作风建设,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集约节约,有保有压,保障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用地。

(2)深化整合,科学规划,优化矿产资源配置。

(3)选好项目,用好资金,力争地质找矿实现更大突破。

(4)以建促保,造地复垦,新增耕地30万亩。

(5)以人为本,集中统筹,实施农村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6)依靠科技,信息共享,提高基础工作管理水平。

(7)明确责任,强化执法,进一步规范土地、矿产开发利用秩序。

(8)充分激励,严格要求,切实加强行业管理。

(9)完善体制,提高素质,全面加强领导班子、队伍、作风建设。

⑹ 土地被别人确权怎么办

1、如果你本人户口和原来分地时的户口分开,但还没有去办理分户手续,只是口头协商了哪块地归你的话,这个在法律上来讲是还没有进行家庭承包地分割。遇到这个情况在确权之前一定要跟村里讲清楚并及时补办分户手续,拿着分户协议再去村里重新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后再确权。
2、但是如果你本人在外地,家人也没告知你,目前已经完成确权且拿到新证的情况下,这时你就要先和家人商量土地的划分情况,待商量一致就可以到派出所办理分户手续并重签合同,再向村里申请变更登记。
3、对于土地确权证上没你的名字,也是可以到所在地的县级国土部门申请补登的。
土地确权中的典型问题。
1、由于耕地类别、土质、远近等原因,对承包土地实行按折率计算,造成承包面积比实际种植面积小,各村尊重农民意愿,按确权登记的实际面积给原承包户,超出承包地不能强制收回。
2、有些承包地被依法征用,且已得到相应补偿,在确权登记工作中必须从承包地块的面积中减除,进行变更登记。
3、对村组内所建公路、塘、坝、办公室等公益事业所占用的承包地,且已给予补偿的是不能计入到承包地中。对于没有享受一次性补偿的,可按农村二轮可承包面积确权登记且备注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