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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法有哪些

发布时间: 2022-05-14 14:48:05

1. 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的主要法律法规有哪些

一、环境保护方面:
包括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
二、资源保护方面:
包括森林法、草原法、渔业法、农业法、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水法、水土保持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煤炭管理法。
三、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
主要有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防治陆源污染物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自然保护区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线保护条例、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管理条例、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四、新刑法在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罪》中增加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2. 自然资源法和环境法的内容体系有哪些

这是指有关自然资源、环境保护、污染防治以及其他防止公害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我国目前有关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的法律规范主要是:森林法、草原法、渔业法、矿产资源法、水法、水土保护法、土地管理法、节约能源管理条例、环境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

自然资源法律体系

自然资源法是调整人们在保护、管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自然资源法是国家保护、管理、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的法律工具,属于经济管理法,是经济法体系中一个专门性的法律部门。它包括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水法、渔业法、野生动植物保护法、自然保护区法、矿产资源法等。

环境法

环境保护法是解决环境问题、实行环境保护的法律工具。环境问题主要表现为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因此环境保护法所要保护的环境对象是十分广泛的。“上管天,下管地,中间管大气”,从自然环境到社会环境,从生物到非生物,从人到动物,从人的生产到生活,整个“生物圈”内的生态平衡问题,都是环境保护法的保护范围。

但是,不应把环境保护法的保护对象和环境保护法的调整对象等同起来。环境保护中人与自然的关系,归根到底仍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问题,即社会关系问题(自然界本身原因造成的环境问题除外)。由于无知或出于狭隘利益而污染和破坏环境的行为,必然影响社会和他人的权益,也必然会使国家和有关组织采取防治、管理和制裁的措施。所以说环境保护法的调整对象仍是一定的社会关系。环境保护法是调整在保护和改善环境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

目前我国环境保护法主要有环境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

3. 中国资源法律有哪些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2011年修正)
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的决定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修订)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2009年修正)
6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的决定

7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
8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2009年修正)
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09年修正)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9年修正)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09年修正)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09年修正)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2009年修正)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2009年修正)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09年修正)
可能还有其他的地方法规和规章,不过你知道这些法律有要做什么呢!

4. 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的主要法律法规有哪些

环境与 资源保护法,是 环境法和 自然资源法的统称。“环境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关于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 法律规范的总称” 。自然资源法是调整人们在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自然资源过程中发生的各种 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环境与资源保护的主要法律法规有:

一、环境保护方面: 包括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 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

二、资源保护方面: 包括森林法、草原法、渔业法、农业法、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水 法、水土保持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煤炭管理法。

三、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 主要有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防治陆 源污染物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自然保护区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线保护条例、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管理条例、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5. 自然资源保护法都有哪些法组成

自然资源保护法是指调整人们在自然资源的管理,保护和利用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一般是有《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森林法》,《草原法》。野生动植物保护法谁法和《渔业法》,海洋法?空间法等法律法规组成。

6. 哪些法律来保障各种资源不被破坏或浪费

目前我国已制定了以下6部侧重于防治环境污染的法律
1.《环境保护法》
2.《水污染防治法》
3.《大气污染防治法》
4.《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5.《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6.《海洋环境保护法》
以及12部侧重于资源保护的法律
1.《水法》
2.《森林法》
3.《草原法》
4.《野生动物保护法》
5.《矿产资源法》
6.《水土保持法》
7.《土地管理法》
8.《渔业法》
9.《节约能源法》
10《防洪法》
11.《煤炭法》
12.《防震减灾法》
另外,其他一些法律中也有合理开发、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内容,如《乡镇企业法》、《电力法》、《文物保护法》、《城市规划法》等。
在我国,除了以上所列的环境与资源保护的专门性法律外,在其他许多法律中也有不少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的法律规定。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4条关于“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旨在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因环境损害行为而产生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1997年通过的新刑法中,专门增设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一节共9条,对一些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的行为规定了刑事处罚条款,在一段程度上改变了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在刑事处罚方面的空白,增强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的权威性。另外在其他许多法律法规中也都有不少关于环境与资源保护的法律规范,如《乡镇企业法》、《城市规划法》、《农业法》、《对外贸易法》、《公路法》、《电力法》等。这些法律规定涉及某一具体领域的环境与资源保护问题,因此针对性较强,也较易于操作,对于解决相关领域的环境与资源破坏起到了积极作用。
从1973年至今,中国已经制定了为数众多的环境保护法律文件,其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内容和任务各不相同,其制定机关以及法律效力也不尽一致。从整体看,它们共同构成了一个相互联系、比较协调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它是由宪法关于环境保护的规定、环境保护基本法、其它以保护自然资源和防治环境污染为宗旨的一系列单行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以及国际条约所组成的一个完整而又相对独立的法律体系。

7. 有关自然资源的法律

自然资源的法律:《土地管理法》 、《水资源保护法》、《海洋资源法》、《防沙治沙法》、《渔业资源保护法》。

一、《土地管理法》:

1、土地管理法指对国家运用法律和行政的手段对土地财产制度和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所进行管理活动予以规范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

2、土地管理法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水资源保护法》:水资源保护法以保护水资源和改善,水环境状况为宗旨。结合流域及区域水资源保护监测规划编制工作实践。

1、针对水资源保护监测规划中的站网规划。

2、针对水资源保护监测规划中能力建设规。

三、《海洋资源法》

海洋资源是指在利用一切技术及经济条件,在海洋中寻找的对人有使用价值的物质和能量。海洋资源法主要针对海洋污染、海洋生态破坏、海洋资源浪费的问题。

四、《渔业资源保护法》

1、为了加强渔业资源的保护、增殖、开发和合理利用,发展人工养殖,保障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渔业生产的发展,适应社会主义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特制定本法。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内水、滩涂、领海、专属经济区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一切其他海域从事养殖和捕捞水生动物、水生植物等渔业生产活动,都必须遵守本法。

五、《防沙治沙法》

为预防土地沙化,治理沙化土地,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8. 关于保护自然资源的法律法规都有哪些

1.1宪法有关规定
《宪法》第26条:“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 这一规定是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总政策,说明了环境保护是国家的一项基本职责。
《宪法》第9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
《宪法》第10条第1、2款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上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第10条第5款规定:“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这些规定强调了对自然资源要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以防止不合理开发自然资源而导致的环境破坏。
1.2自然保护区
1.2.1专业性立法政策
为了加强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保护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1994年10月9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自1994年12月1日起施行。
1998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的通知
1.2.2相关法律法规
1)森林类资源保护类
1984年9月2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决定》修正 1998年4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号公布 自1998年7月1日起施行
2000年11月29日国务院278号令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1986年4月28日国务院批准、1986年5月10日林业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1985年6月21日经国务院批准1985年7月6日林业部公布施行《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2)森林防火
《森林防火条例》已经2008年11月19日国务院第36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森林防火条例》公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3)野生动植物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1988年11月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1988年11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公布 1989年3月1日起施行
国务院1996年9月30日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务院1992年2月12日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1992年3月1日林业部发布实施

9. 有关环境资源有关的法律条文有哪些

主要有水法、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矿产资源法等,以及行政处罚法、刑法中有关处罚破坏环境资源行为的条文。如刑法:
第六节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第三百三十八条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三十九条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未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许可,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用作原料,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以原料利用为名,进口不能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五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四十条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第三百四十二条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三百四十三条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第三百四十四条违反森林法的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四十五条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以牟利为目的,在林区非法收购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四十六条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10. 自然资源保护法有哪些

自然资源保护法有《土地法》、《森林法》、《草原法》、《矿产资源法》、《水法》、《渔业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珍稀植物保护法》、《自然保护区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