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生活垃圾清运后应该怎么处置
垃圾收集系统
城市生活垃圾产生后,采用布置在各处的收集容器进行收集,一般采用居民投放收集和上门收集等方式,收集方式有垃圾箱、垃圾收集站、垃圾收集管道、收集车等。
垃圾的运输
村镇和社区的垃圾运输,目前多数采用人工收集车和部分小型环保专用收集车,运输至社区小型垃圾中转站;收集到小型中转站的垃圾,每天由专用垃圾运输车运至处理处置场所;当运距较远时,一般会建设大型垃圾压缩中转站,经过压缩设备压缩去除一定水分并降低垃圾体积后,由专用密闭型垃圾运输车运输至垃圾处理处置地点,以提高垃圾运输效率、降低垃圾运输成本。
垃圾的处理处置
垃圾最终的末端处置,一般有垃圾焚烧发电、生物处理、卫生填埋等方式。
‘贰’ 车子撞到建筑物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如果事故现场距离现在位置不远的话,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复勘现场。前提是事发时距离现在不会很长时间,如果事故现场已无相关碰撞痕迹的,可以报无现场,只赔损失金额的70%。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叁’ 开车撞坏公共财物逃逸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在开车撞到公共财产后逃跑,后被查到,按照交通肇事逃逸处罚,通常吊销驾驶证、罚款、赔偿,情节严重的行政拘留。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撞到公共财产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肆’ 撞坏公共设施逃逸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
撞坏公共设施逃逸是可以吊销驾驶证的,并且保险公司也不能全额赔付。开车撞到公共设施必须报警备案,如果故意逃跑,情节轻微的可能触犯治安处罚法,情节严重造成重大损失的就犯了损坏公私财物罪,所以市民开车撞到公共设施时,最好能够自觉遵守法律,报案并作出相应赔偿。对于撞到公共设施的交通事故,基本都是车主负主要责任,但还是要交警部门开具一张事故认定书,并且妥善保存。在事件发生后,车主应该出示交警确认的事故认证书、行车证、驾驶证和保险卡,交警便与保险公司协调,作出赔偿。但是,由于有很多肇事车辆没有购买保险,就选择逃跑,如果肇事车辆逃跑后,没有负责人员,那所受损的公共设施就找市政部门维修。此外,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未处理未报警就离开现场,很容易被定性为逃逸,这种情况下,交警会判定逃逸方承担全部责任,且得不到保险公司理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伍’ 汽车撞了公共设施人走掉了车子被拖走了怎么处理
你好 如果车辆有保险保险公司会赔偿。如果只有强险最多赔偿2000块。三者险加不计免赔,保额超过赔偿价,就会全额赔偿。
‘陆’ 车撞到绿化带,市政怎么处理
车辆撞到绿化带,属于单方事故的,应由车主联系绿化公司进行定损后再协商赔偿方案。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责令停止侵害,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损坏城市树木花草的;
(二)擅自修剪或者砍伐城市树木的;
(三)砍伐、擅自迁移古树名木或者因养护不善致使古树名木受到损伤或者死亡的;
(四)损坏城市绿化设施的。
赔偿可以按照绿化带的实际损失进行。
‘柒’ 环卫处收垃圾车撞伤私人怎么赔偿
属于交通事故,可以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的责任进行赔偿。
1、如果收垃圾车因公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由环卫处担责。
2、如果收垃圾车因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由司机担责。
法律依据:
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