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国际石油市场安全
一、国际石油市场基本特点
由于世界石油资源的储藏、生产和消费在地理上的极不平衡,产油国和消费国大多是分离的。石油资源和石油生产主要集中在经济相对落后或比较落后的少数发展中国家,他们的石油消费水平较低,而且是主要的石油输出国;而石油资源相对匮乏的许多经济发达国家,却因石油消费水平高,石油炼制能力强而成为世界显赫的石油进口国;其他广大无石油资源的发展中国家大多为很次要的石油进口国。石油作为战略物质以及它的供求在地理上的巨大差异,致使世界石油市场在19世纪跨国石油公司兴起时就得到了空前的发展。此后,随着国际石油格局的变化,国际石油市场呈现出其独有的特点。表现在:
1)高度的垄断性。同其他行业相比,石油业形成垄断最早,垄断程度最高,企业规模最大,导致国际石油价格从1875年起一直是一种垄断价格。现代石油工业处于自由竞争时期非常短,只有大约15年的时间,即1859~1875年。到19世纪70年代中叶,洛克菲勒集团就已经完成了对美国和世界石油工业的独家垄断,并在1882年组成了世界的第一个石油托拉斯,此后虽然有诺贝尔兄弟、皇家荷兰/壳牌公司集团等与其竞争,并根据美国1890年通过的“谢尔曼反托拉斯法”将洛克菲勒垄断集团改组为“新泽西标准石油控股公司”,以及1911年美国最高法院根据反托拉斯法宣判“新泽西标准石油控股公司”解散,分成了38家公司,但是后来这些石油公司的进一步发展,世界石油市场又变成由七家石油公司统领,成为世界最大的石油垄断集团,俗称石油“七姊妹”,这七大石油公司统治世界石油市场长达45年之久。20世纪70年代初期,以欧佩克为主的发展中石油产油国收回石油主权后,形成了一种由欧佩克为主体的石油卡特尔。到80年代中期以后,由于世界石油生产、贸易结构的变化,又形成了一种以欧佩克为主的世界主要产油国与美、英等西方发达国家经过斗争、妥协后形成的垄断价格。
2)极强的政治、军事色彩。进入21世纪以来,石油成为关系一国胜败存亡、关系到一国经济发展的战略物质。二战以后,石油作为重要的战略物质的性质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逐渐成为世界上主要的一次能源,在各国的经济、政治、军事生活中占据了极其重要的地位。国际石油价格的起伏,势必成为各国政府密切关注的问题。各国政府的能源政策、外交政策的制订往往与石油利益牢牢地结合在一起。中东战争、两伊战争、海湾战争无一不对国际石油市场产生过巨大的冲击。事实上从20世纪以来,世界石油工业的发展和国际石油价格的变动已同世界各国的政治、经济、外交和军事活动紧密联系在一起。小布什总统自入白宫伊始,就着手制订新的能源政策,决定对内有计划地开采阿拉斯加等地的石油,对外积极插手里海能源的争夺,推进与俄罗斯的能源合作,并把非洲石油视为“美国的国家战略目标”,迅速瞄准几内亚湾、安哥拉、尼日尔爾利亚和加蓬等产油国。这些新的能源战略与政策的出台,显然与布什政府明显的石油财团背景有关,而更深层次的原因,则反映了其为保持美国21世纪初期“一超独霸”的战略目标所做出的重大战略调整。美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石油消费国,2001年的日消费量已达2000万桶。据美国能源部预测,到2020年,它目前石油需求的55%依赖进口的百分比,将再增加1/3。之后还将继续增加,而美国本土的石油产量将下降12%。美国这次撇开联合国,悍然发动的倒萨战争,虽然主要是根据去年出台的《美国国家安全战略报告》,把“恐怖主义、大规模武器扩散和‘无赖’国家”列为其核心利益的主要威胁而采取的行动,但显然也体现了其能源战略的指向,并隐藏着其要索取世界能源主导地位、保持其世界霸权地位的居心,即通过控制伊拉克而控制占全球已探明石油储量64.5%的海湾地区,并通过控制伊拉克,而取得对欧佩克确定油价和份额分配的发言权,从而将国际能源署和欧佩克的控制权都攥在手里。
当然,任何一个市场都还要受到市场经济基本规律的约束,供求与竞争机制在国际石油市场仍在发生着作用,价格会随着这些因素的变化而产生一定程度的变化,从而进一步影响国际石油市场。
二、国际油气贸易趋势
1.国际石油贸易方向
石油贸易近年来一直保持活跃,贸易量稳定增长,年均增长率达3%。从图2-2,图2-3可以看出,1995年世界石油贸易的主要供应地是中东、非洲、东欧和中南美洲地区,其中中东地区的出口占世界石油出口的25%,北非占4%,其他国家占71%,但是到2020年,中东将是世界上石油贸易的最大供应区域,届时其石油贸易将占世界石油贸易的59%,北非保持不变,而世界其他地区的石油贸易将下降到37%,也就是说,到2020年左右,中东将成为世界石油的最主要供应区,中东也将在世界地缘政治中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必将成为世界各国争夺的最为热点的地区之一。北美地区、亚太地区和西欧地区是世界上进口石油最多的地区(图2-4),一般来说,北美地区的石油主要从中南美洲、中东和非洲进口;亚太地区的石油主要从中东地区和非洲进口;西欧地区的石油主要从中东、非洲的欧佩克国家进口。
图2-21995年中东石油出口同世界其他国家出口的对比
(据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2000)
图2-32020年中东石油出口同世界其他国家出口的对比
(据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2000)
图2-4世界各地区原油进口所占比例
(据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2000)
2.国际石油贸易价格
20世纪70年代以来,国际石油价格剧烈动荡,从1973年石油禁运开始,到1979年欧佩克两次大幅度提升石油价格,导致70年代两次油价暴涨,1980年最高时接近40美元/桶。随后,由于非欧佩克国家石油产量的大幅增加,欧佩克成员国和挪威、英国等下调油价,使得80年代的石油价格一直处于下跌过程中。1990年的海湾战争,曾一度使油价涨至30美元/桶。1997年,由于欧佩克成员国和世界石油产量的不断增长,及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油价持续下滑,1998年油价跌至谷底。1999年由于欧佩克成员国达成减产保价协议,加上亚洲经济开始复苏,带动油价恢复性上涨。2000年在全球经济全面转强的刺激及大规模国际投机基金对原油期货价格的报复性炒作下,油价暴涨。2001年“9·11”事件加重了美国经济的衰退并影响到世界经济的发展,引起以航空煤油为主的石油需求的下降,并导致石油价格下跌,2001年11月中旬一度跌至16美元/桶。2002年2月份欧佩克和非欧佩克联手减产的效果开始显现,3月份以后国际油价开始重新回到欧佩克的价格带范围内(22~28美元/桶)。随着美伊局势日益紧张,9~10月份油价开始突破价格带的上限。美国WTI油价一度突破30美元/桶,布伦特油价也几度超过29美元/桶。截止到2002年10月底,2002年以来的布伦特原油平均价格已达24.65美元/桶,超过了2001年24.46美元/桶的年均水平(单卫国,2002)。就2002全年看,由于中东局势紧张,特别是美伊战争的阴影,以及频繁的恐怖事件,导致原油价格走高,每桶产生了5美元左右的“溢价”(国际石油经济编辑部,2003)。今后俄、美能源合作的加强将增加俄罗斯在世界石油市场对沙特阿拉伯的竞争力,并进而制约欧佩克对国际油价的影响力。不过,在近期内,沙特阿拉伯在石油市场的地位仍然是不可动摇的,因为它的富余石油仍然高达250万桶/日,而俄罗斯的石油产量和出口均已达到最大限度(国际石油经济编辑部,2003)。
国际油价的长期变化趋势主要受世界石油供需关系的影响。预计2010年前世界石油供需基本平衡,油价亦基本平衡。但由于受成本和通货膨胀的影响,也有可能会出现小幅度上扬。排除欧佩克国家的集体干预行动,据美国能源部预测,2010年西得克萨斯中质油的价格可能为28美元左右/桶,2010年后,由于世界石油产量高峰年已过,常规石油产量开始下滑。如果节能技术没有大的提高,替代能源没有突破性进展,国际油价将会加快攀升。
3.国外天然气价格与定价机制
国外天然气价格一般分为三类(胡奥林,2002),即根据天然气的产、供、销环节分为井口价、城市门站价和终端用户价。井口价是天然气生产商在天然气交割点交付给管输公司的价格,对于海上气田所生产的天然气,则是到达岸边的价格。欧洲等国家进口天然气的边境价可视为井口价。城市门站价是天然气管输公司将所购天然气输往某一城市天然气门站再出售给城市配送气公司的价格。终端用户价是终端用户从管输公司购买天然气所支付的价格,包括天然气本身的商品价和输至用户的全部服务费。由于中间环节不同及服务要求的差异,不同的用户,其天然气消费价格不同。
国外天然气价格一般具有以下特点:第一,与国际油价联动,即国际原油价格的变化必然引起天然气价格波动;第二,与国家的资源丰度相关,天然气资源丰富的国家,其天然气价格较低。第三,受经济发达程度和社会需求的影响。西欧是全球经济最活跃的地区之一,目前,西欧是世界天然气平均消费价格最高的地区,此外,周边国家的天然气资源量和进口天然气输送距离的差异也会造成价格差异。
国外天然气的定价机制与天然气市场的体制密切相关,可以分为垄断性和竞争性两种。表2-1列出了不同市场体制下的天然气定价方式。垄断性定价是由于管输公司垄断了天然气的运输与销售,其定价原则是成本加利润。世界范围内以垄断性定价为主,在欧洲,垄断仍然占统治地位。竞争性定价分为管道与管道的竞争和气与气的竞争。管道与管道竞争就是允许两个以上的管道公司向同一个区域市场输送天然气,利用自己的管道争夺用户;气与气竞争是第三方(如工业大用户、发电厂和地方配送公司)有权或可以利用管输公司的输气及其相关服务,付费输送自己的天然气。第三方的进入打破了输气公司垄断购气、输气和配气的捆绑式服务,因此出现了天然气供方的竞争。天然气竞争性定价只在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阿根廷、英国实行,也有许多国家在不断采取措施,放开市场,引入竞争。
表2-1不同市场结构下天然气定价方式
(据胡奥林,2002)
② 中石油和中石化究竟属于完全垄断还是寡头垄断
寡头垄断,因为三大石油公司(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业务有明显交叉。
③ 为什么中国没有其他企业和中石化和中石油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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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为什么说石油是垄断企业 目前不是有许多的民营油站吗
垄断,有全产业链垄断,和局段控制性垄断。
烟草,盐业,是全产业链垄断,即从种植(或开采)到工业生产,再到商业流通领域,全过程控制;零售终端也是实行许可证制度,消费者没有任何话语权,只能被动接受中上游的强势控制。
石油,是控制性垄断,把持重要环节,控制上下游产业链。
由于中石化,中石油,控制了销售环节,炼油厂和民营油站没有议价权,垄断油企上、下把持,两头通吃:上游吃死炼油厂,成本倒挂,亏损严重,不愿开工;下游整死民营油站,抬高油价,增加物流运输成本,吸血广大民众,老百姓苦死累死,都不够盘剥的。
类似的还有供水,供电,公交电信,金融机构,等等,表面看上去是有竞争,但是实际上还是政府把持,不过是苏联模式的一个“病毒变种”而已。
近几年频繁暴发的出租车罢工潮,也是根缘于此。出租车公司控制了行业市场,以几十、数百倍于车价的价钱,出售经营权,并向承包人收取高额“份儿钱”,血腥盘剥驾驶司机和广大乘客。透过现象看本质,其它的所谓油价上涨,黑车泛滥,都只是表面现象。垄断才是真正的万恶之源。
油荒频发的根本原因就是在于石油行业的垄断体制,石油巨头把持了零售市场之前的各个环节,企业的逐利本性又导致他们偏重效益而忽视了市场供应的稳定,人为制造油荒局面。
至于发改委的所谓“约谈”,也不过是老子训儿子,不改革扭曲的市场,是不可能消除“油荒”的。
⑤ 为什么国家不完全垄断石油行业
中国石油和石化是垄断行业。
其优点就是产品无相对过剩的浪费,垄断者完全可以控制产品的生产和供应量。缺点就是垄断者为了自己丰厚的利润,始终控制住该种垄断产品的供应量,使这种产品不能普及,许多人享受不到这种产品。
危害是对经济自由的侵害。市场经济的本质就在于自由、平等与等价交换。市场主体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自己的经济权利,首先必须有经济活动的自由权。如果没有经济自由,市场主体将无法自主作出经济决策,无法自主地从事交易。
因此经济自由是市场经济中对个体经济权利的最基本要求,处于个体经济权利的最核心位置。经济自由是包括投资、就业、消费等在内的经济活动不受他人强制的状态。而行政性垄断可能对一切经济自由构成限制,特别是体现在对经营自由和消费者自由的侵害上。
垄断行业对法律原则的违反
(一)对平等保护原则的漠视
我国现行宪法第33条第2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在近代宪法规范上,这被表述为人在“法律面前平等”或“人在法律上平等”。
平等保护原则的终极意义在于追求宪法对各个人所保障的,各自在其人格形成和实现过程中机会的平等。即所谓的“机会上的平等”。
虽然说市场和平等有着天然的联系,但行政性垄断给予了某些产业、企业和个人以特权,使得政府以及和政府有千丝万缕联系的行业和个人在市场竞争中,有了相对于其他竞争者的特权。
例如目前在大约30个行业和领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民间资本投资“禁区”,在基础设施、大型制造业、金融保险、通讯、科教文卫、旅游等行业领域以及国有产权交易等领域则尤其如此。
过多的由行政性的机制来垄断本应由市场配置的资源,对特定的经营者实行优惠待遇,违反了平等保护原则,构成了对竞争对手的歧视,造成了限制竞争的后果。
(二)法律保留原则的违反
对经济自由的限制,应该符合法律保留原则的要求。法律保留原则的意蕴在于,只有由民主选举具有直接民主合法性的代议机关,才能对一般性的与人民有密切联系的重要事项作出决定,颁布普遍的对公民具有约束力的行为规范。
我国宪法第5条第1款也规定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治国家的原理要求应以法律规范国家与人民间的法律关系,并且应使人民能够预见并估计行政活动的效果。从学理上考察,除法律之外的其他行政规定和措施,不得对公民基本权利予以限制。
⑥ 世界石油行业背景 中国石油行业背景
我国三大石油集团或公司基本上是按地域来组建的, 石油天然气资源和下游批发市场也 是按地区划分的。在石油勘探开发环节,三大集团或公司“划地域而治” ,除了三家大型石 油公司外,还有一些小型地方企业。 成品油的批发环节实行严格的进入管制, 中国石油集团和中国石化集团拥有成品油批发 权,并被授权制订批发企业布局规划,报国家经贸委审批。从 1999 年起,两大集团公司以 外的合格成品油批发企业可由两大集团依法采取划转、联营、参股、收购等方式进行重组。 由此可见, 我国石油天然气行业的市场组织特点是, 资源和市场的区域性分割与局部过 度竞争并存。 造成这种局面的主要原因, 首先是人为的资源和市场区域分割增加了企业的竞 争成本。其次是政府指导定价扭曲了市场价格信号,缺乏石油市场机制。再次是批发市场的 人为垄断(国内油品批发市场以两大石油公司为主, 油品进口以三家大型国有公司为主)。 四 是有关市场秩序的法律不健全, 缺少独立的市场监管机构, 在某种程度上授予大企业集团行 使政府职能。 由于我国没有反垄断法和独立的石油天然气市场监管机构, 不敢也不能在石油 天然气行业放开竞争
在中东、 里海--中亚、 非洲和远东等地区, 能源消费大国为掌握全球石油资源的控制权, 保障本国经济发展和能源安全展开了激烈争夺。 (1)20 世纪 70 年代以前 世界现代石油工业诞生后的前 100 年, 美国和前苏联左右着世界石油形势, 其中美国占 据绝对优势地位。自 1859 年钻成第一口工业油井以来,美国石油工业发展迅速,石油产量 不断增加,1954 年全美石油产量占世界总产量的 60%以上,1960 年也高达 33%,达到 3.3 亿吨。这期间,美国石油不仅做到自给自足,还大量出口。 (2)20 世纪 70 年代--80 年代 随着世界石油工业飞速发展,中东石油产量迅速增加,1960 年其产量占世界总产量的
26%,约为 2.8 亿吨,到 1972 年则上升为 35%,达 9 亿吨,超过美国和前苏联产量之和(8.5 亿吨,其中美国为 4.9 亿吨) ,成为世界最大产油区,改变了长期以来美国主导的世界石油 格局,石油中心移到中东。
⑦ 中国石油和石化是垄断行业吗
中国石油和石化是垄断行业。
其优点就是产品无相对过剩的浪费,垄断者完全可以控制产品的生产和供应量。缺点就是垄断者为了自己丰厚的利润,始终控制住该种垄断产品的供应量,使这种产品不能普及,许多人享受不到这种产品。
危害是对经济自由的侵害。市场经济的本质就在于自由、平等与等价交换。市场主体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自己的经济权利,首先必须有经济活动的自由权。如果没有经济自由,市场主体将无法自主作出经济决策,无法自主地从事交易。
因此经济自由是市场经济中对个体经济权利的最基本要求,处于个体经济权利的最核心位置。经济自由是包括投资、就业、消费等在内的经济活动不受他人强制的状态。而行政性垄断可能对一切经济自由构成限制,特别是体现在对经营自由和消费者自由的侵害上。
(7)石油为什么不进入竞争机制扩展阅读:
垄断行业对法律原则的违反
(一)对平等保护原则的漠视
我国现行宪法第33条第2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在近代宪法规范上,这被表述为人在“法律面前平等”或“人在法律上平等”。
平等保护原则的终极意义在于追求宪法对各个人所保障的,各自在其人格形成和实现过程中机会的平等。即所谓的“机会上的平等”。
虽然说市场和平等有着天然的联系,但行政性垄断给予了某些产业、企业和个人以特权,使得政府以及和政府有千丝万缕联系的行业和个人在市场竞争中,有了相对于其他竞争者的特权。
例如目前在大约30个行业和领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民间资本投资“禁区”,在基础设施、大型制造业、金融保险、通讯、科教文卫、旅游等行业领域以及国有产权交易等领域则尤其如此。
过多的由行政性的机制来垄断本应由市场配置的资源,对特定的经营者实行优惠待遇,违反了平等保护原则,构成了对竞争对手的歧视,造成了限制竞争的后果。
(二)法律保留原则的违反
对经济自由的限制,应该符合法律保留原则的要求。法律保留原则的意蕴在于,只有由民主选举具有直接民主合法性的代议机关,才能对一般性的与人民有密切联系的重要事项作出决定,颁布普遍的对公民具有约束力的行为规范。
我国宪法第5条第1款也规定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治国家的原理要求应以法律规范国家与人民间的法律关系,并且应使人民能够预见并估计行政活动的效果。从学理上考察,除法律之外的其他行政规定和措施,不得对公民基本权利予以限制。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垄断行业
⑧ 石油属于完全竞争市场吗
我认为石油不属于完全竞争市场,因为现在石油往往被冠于政治目的。比如考虑到国与国之间的经贸联系,国与国之间的政治手段,特别是国际金融市场,大国之间的扳手腕。在石油市场都会有体现。所以说石油市场并没有完全市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