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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借款算什么费用

发布时间: 2022-06-28 04:10:47

⑴ 法人借款用于公司经营,属于公司借款吗

法定代表人借款用于公司经营的,可以认定为公司借款。要注意法人和法定代表人的区别:1、产生方式不同,法人代表依法定代表人的授权而产生,而法定代表人则依法由上级任命或由企业权力机构依法定程序选举产生;2、人数不同,法人代表可以有多个,而法定代表人只有一个;3、权限不同,法人代表对外行使权力都要受到法定代表人授权的限制。公司法》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应当在法律、行政法规和企业法人组织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⑵ 公司法人向公司借款高达50多万 请问法人这算犯法吗

属于违法行为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公司应当定期向股东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报酬的情况。

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

(2)法人借款算什么费用扩展阅读:

公司法人的相关要求规定:

1、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2、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⑶ 公司向法人借钱开工资 会计分录借:管理费用-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法人 原始凭证是什么 急等!

原始凭证是附借款单。
按照原始凭证的来源不同,借款单属于自制原始凭证;按照填制手续及内容不同,借款单属于一次凭证

原始凭证又称单据,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记录或证明经济业务的发生或完成情况的文字凭据。它不仅能用来记录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情况,还可以明确经济责任,是进行会计核算工作的原始资料和重要依据,是会计资料中最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种文件。工作令号、购销合同、购料申请单等不能证明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情况的各种单证不能作为原始凭证并据以记账。

⑷ 公司法人借款给公司怎么做账

1、向企业法人借款,属公司内部往来账,可计入其他应付款(公司有与企业法人的往来账的,可不必另设其他科目,可计入其他应收款或其他应付款),借给公司的钱,做为公司的用途,与设押金科目无关系。

(1)借款时,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贷:其他应付款(或其他应收款)-企业法人姓名

(2)支付利息时,会计分录:

借:财务费用

贷:其他应付款-利息

(3)还款的时候

借:其他应付款-本金

其他应付款-利息

贷:应交税金-个人所得税

现金、银行存款

2、缴税:

(1)没有利息清单,根据双方的协议决定其利息;

(2)对于法人取得的利息收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3)对于企业支付的利息,必须取得税务票据和代扣个人所得税,同时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如果没有发票的,可以到当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

(4)法人借款算什么费用扩展阅读

个人借款给企业,双方应订立借款合同,但个人借款给企业时,却不能仅仅满足于打一张借条,而需要关注更多的条款设定以避免风险。

1、利息

首先,借款要收取利息的,应当在合同中写明利率标准。利率标准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法院不予保护。其次,利息不能并入本金计算复利,也不能在借款时预先将利息在本金中扣除。

如果合同中没有写明利率标准,出借人与借款人对此发生争议,一般按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但如果个人与个人之间借款没有写明是否收取利息,则按照无息借款处理。)

2、款项交付

借款一般通过现金直接交付或银行支付两种形式交付,需要在合同中写明。建议采用银行支付形式,以保留支付的凭据。小额借款(十万以下)可以用现金直接交付,但应当要求借款方开具收条,或者在合同中写明签订合同即确认已收到款项,不再另开收条。

在有的借贷案件中,出借方虽然提供了借款合同,但是借款方否认收到了借款,而双方在交付时又没有开具收条,就会出现无法收回借款的风险。

同样,在另一个借贷案件中,出借方提供了汇款凭证,但没有签订借款合同,借款方就声称此款是赠与而非借款,而出借方又不能提供其他证据证明是借款,最终也未能顺利收回借款。

3、还款期限

有的借款合同写明了还款期限,有的没有写明。写明了还款期限的借款如果到期不能收回,应在到期之日起两年内提起诉讼或发函催告,否则超过诉讼时效,法院不再保护。

没有写明还款期限的借款,出借人可以随时要求偿还。但在发出要求何时偿还的通知之后到期不能收回的,也应该在两年之间提起诉讼或再次发函催告,以避免超过诉讼时效。

⑸ 其他应付款是公司借法人的钱25000元,需交企业所得税吗

根据题主的描述,法人借款给公司,属于公司的债务,除非不再归还,则归属于公司营业外收入。

企业所得税是经营累计的过程,单纯看25000元借款不与归还,无法判断是否需要缴纳税金。如果此时企业已经盈利,则25000元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此时企业亏损,则25000元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清算时偿还公司债务,一般没有先后顺序,但公司财产必须能够清偿公司债务;

清偿公司债务。清算组通过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确认公司现有的财产和债权大于所欠债务,并且足以偿还公司全部债务时,应当按照法定的顺序向债权人清偿债务。首先,应当支付公司清算费用,包括公司财产的评估、保管、变卖和分配等所需的费用,公告费用,清算组成员的报酬,委托注册会计师、律师的费用,以及诉讼费用等;其次,支付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再次,缴纳所欠税款;最后是偿还其他公司债务。

⑹ 借法人款做帐时怎么还

法定代表人借公司款应该如何处理?首先,根据《公司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如果法定代表人不属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则可以向公司借款。

其次,如果法定代表人是公司股东则需要判断向公司借款的行为是否构成抽逃出资,如法定代表人为规避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借款方式全额抽回其出资的,应按抽逃出资行为处理,将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法定代表人与公司之间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则应当受到法律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借款合同如期偿还借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法定代表人拒不偿还,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法定代表人偿还借款并支付利息。

在法定代表人向公司借款时,应当履行相关程序,签订书面的借款协议,约定借款用途,借款期限不宜超过一年,以免被认定为抽逃出资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一条【贷款违约责任】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6)法人借款算什么费用扩展阅读:

1、单位借用法人的钱时,单位要给法人开借款收据,根据收据入账借:现金贷:其他应付款--XX法人

2、单位归还法人的借款时,法人要给单位写收到还款字据(或说明),单位根据还款说明入账。

借:其他应付款--XX法人贷:现金3、写还款说明时,单位名称和法人名都要写出来。

说明可以这样写:

今收到XXX单位归还XXX法人的借款。小写金额: 大写金额:

收款人:XXX法人

⑺ 公司法人向公司借款应该如何做账

公司法人向公司借款应计入其他应收款,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法人

贷:银行存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除存出保证金、拆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保户储金、应收代为追偿款、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应收分保保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应收款等经营活动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的款项。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其他应收款的项目和对方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发生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收回或转销各种款项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赔付成本”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

(7)法人借款算什么费用扩展阅读:

为了反映和监督其他应收账款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企业应当设置“其他应收科目进行核算。“其他应收款”科目的借方登记其他应收款的增加,贷方登记其他应收款的收回,期末余额一般在借方,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项。

一、审查其他应收款内部控制制度

对其他应收款内部控制制度检查时,应注意:

1、被查单位是否建立了明确的职责分工制度。“其他应收款”的总账和明细账户的登记应由不同的职员分别登记;现金收款员不得从事其他应收款的记账工作。

2、是否建立了备用金领用和报销制度,备用金限额的确定是否合理,实际执行是否严格按照制度控制。

3、是否建立了包装物的收受、领发、回收、退回等制度,是否设专人保管,是否有单独的账簿记录。

4、是否建立定期清理制度,其他应收款的催收工作是否及时等。

二、运用审阅法检查其他应收款

(全面审阅“其他应收款"明细账)

通过审阅摘要说明及业务内容,看其是否记有不属于“其他应收款”账户核算范围的各种应收和暂付款项;是否有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是否有长期挂账现象;是否有将其他应收款违规转销的情况等。

三、运用核对法检查其他应收款

(在审阅明细账的基础上,再核对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

不属于“其他应收款”账户核算的内容,往往通过查看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就一目了然了。通过审查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可查明垫付款项的具体内容和垫付款作坏账损失处理的依据,从而判断其账务处理正确与否。

通过核对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可查明借款部门(单位)、借款人、借款时间、借款原因、借款金额、还款情况以及长期拖欠的金额等;通过核对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可查清企业将其他应收款作为坏账损失处理的依据是否合规。

四、运用调查方法检查其他应收款

(向对方单位调查)

在核对法的基础上,对于情况不符的其他应收款,应调查对方单位,是否已将租金或押金等退回,而企业没有入账,转作“小金库”或被有关人员贪污;对于长期挂账的应收款,应询问有关人员,查清应收回款项长年挂账的原因,从而进一步搞清可能舞弊的全过程。

⑻ 法人向公司借款的规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
公司的法人是不可以向公司借款的。
我国法律已经作出规定,公司不能直接或者是通过子公司,借钱给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但是并没有禁止向法定代表提供借款,如果公司章程中,也没有规定不能向法定代表人借款的约定,履行一定的公司内部程序,那么就可以向公司借款,且要有与公司经营相关的正当理由,和在规定的时间内归还。
如果法定代表人是公司股东,并长时间迟迟不归还借款,则需要承担一定的后果。股东借款在不违反公司章程的情况下,要经过全部股东的同意,并履行法定程序,股东借款还要与公司签订借款协议,并依法履行借款人的权利、义务,按期还本付息。
企业法人借给公司资金是否可以,主要看注册资本是否已经到位。
一、如果公司的注册资本已经全部到位,为筹措资金,企业从法定代表人处借入资金用于生产经营,支付一定的资金占用费是可以的。
二、如果企业注册资本一方面未到位,另一方面又从法定代表人处借款,就显得不太合适。因为股东对公司负有足额出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⑼ 法人向公司借款5万元,分录怎么做

您好!如果借款是通过银行账户转账的,会计分录是:
借 其他应收款-XX公司 50000.00
贷 银行存款 50000.00
如果借款给付的是现金。会计分录是:
借 其他应收款-XX公司 50000.00
贷 现金 5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