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分期付款销售收入确认问题
销售商品时,如同时符合以下4个条件,即确认收入:
一.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
二.企业即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
三.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四.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企业销售商品时应同时满足上述4个条件才确认收入.任何一个条件没有满足,即使收到货款,也不能确认收入.
像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商品,在每期销售实现时,
按本期应收货款金额,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
按实现的销售收入, 贷:主营业务收入
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按发票增值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同时,按商品全部销售成本与全部销售收入的比率,计算出本期应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分期收款发出商品
⑵ 分期付款,每期都是含税的,那资产如何确定成本
分期付款确定收入与成本要分情况而定。
普通的分期收款销售,期限不长,也就是实质上不具有融资性质的分期收款销售,企业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销售收入,按照收入成本配比原则,同时结转本期的销售成本。企业分期收款销售商品,通常为超过3年,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当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金额,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按照应收款项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摊销金额,冲减财务费用,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与直线法摊销结果相差不大的,也可以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
⑶ 房地产企业分期开发成本如何确认
房地产企业分期开发成本确认办法
1、房地产开发如果准备分期开发的话在报规划局审批的时候就已经分好一期、二期了,一般是按楼号分好了,比如一共开发18幢楼,其中1-9号楼为一期,10-18号楼为二期,这是决策人提前分好期的。
2、核算成本时要求做成本预算的也按楼号分期做预算,会计做账是一样的,付1-9号楼的工程款列入一期,10-18号楼的工程款列入二期。
房地产企业在土地、房屋、配套设施和代建工程的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建筑安装工程费、配套设施费和开发间接费用等,都在开发成本会计科目中核算。
开发成本科目的期末余额为在建开发项目的实际成本,房地产已经开发完成并验收合格的土地、房屋、配套设施和代建工程,应及时进行成本结转。月终结转成本时,按实际成本,借记开发产品科目,贷开发成本科目。
⑷ 房地产企业如何确认销售收入
地产公司的收入确认时间一般以商品房结算,交付客户为时点确认收入。房子没完工可以确认收入,确认收入以后按照合同结转利润以及计算成本。
房地产属资金密集型行业,投资大。为了筹集资金,房产销售往往采取预售方式,即在商品尚未建造完成时向客户收取价款。由此形成商品交付与收款存在较大时间差异。
一般来说交付的时候,就会有大量住房交付,但是销售的时候是一套一套销售的。这样造成一个结果就是,很长时间没有收入,一有收入就是大额的利润。
(4)房产分期付款怎么确认收入及成本扩展阅读
从收入确认的大环境———整个会计准则乃至会计标准体系看,我国会计准则与其他国家会计准则及国际会计准则之间还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差异,这些差异的产生,有些是由于各个国家不同的社会经济特征所决定的,有些是由于各国不同的文化法律传统所决定的。
也有些是由于各国或国际会计准则本身存在的一些技术性缺陷所造成。而随着境外公司在中国资本市场上市,必然也会面临会计准则的选择问题。
⑸ 分期收款如何确定收入与成本
全额计入收入和确认成本。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此项收入的确认和成本的结转与实际业务的发生有关,同发票的开具和收款时间无关。
⑹ 会计上,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如何确认收入
实际工作中,我们是以开出发票的时间作为收入的确认时间。也就是说如果你一次开出全额的发票,那只能一次全计入费用,如果是分开开的发票,可以分次计入。
如果是考试题,书上有答案,应该在收到款项时确认收入,和现实工作中的不一样
⑺ 买房分期付款怎么算的
分期付款买房是住房赊销业务的一种价款结算方式,是普遍的运用于住房的买卖。我国在出售旧有的公房的时候普遍的采用了相关的购房分期付款方式。
购房职工需要先交付30%—50%的房价,其余的相关款项要在5年或更长时间内付清。
一般情况下,购房职工先交付30%—50%的房价,其余款项要在5年或更长时间内付清。在新房出售结算中,分期付款方式也在大量运用。
商品房买卖一般有三种付款方式:
一次性付款、银行按揭付款及分期付款。分期付款是指根据项目的工程进度情况进行分期付款,每个项目的基本情况会不一样,分期付款一般不会计利息。
一般住宅是七成二十年,(以前还有八成三十年的,但现在基本上都取消了这种按揭方式),也就是说首付是三成,另外的七成由银行给贷款,当然有些项目可能会有一些不一样。
⑻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什么时候确认收入
企业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如果书面合同约定了收款日期,则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确认收入的实现,应该开具发票,计算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分期确认收入和结转成本,即企业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销售收入;同时按商品全部销售成本与全部销售收入的比率计算出本期应结转的销售成本。
拓展资料:
分期收款销售方式下,企业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分期确认销售收入。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1、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分期收款销售实质是企业向购货方提供免息的信贷,企业应当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金额。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通常应当按照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或商品现销价格计算确定。
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按照应收款项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金额进行摊销,冲减财务费用。
2、税法的相关规定。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和合同协议约定的价款,作为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和增值税的销售额。
3、会计与税法的差异。会计对分期收款销售每期确认收入的时点和税法一致,但是,确认收入的金额可能会低于税法规定的增值税销售额,尤其是在收款期限较长的情况下,按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计算的销售收入会远远低于约定的收款金额。
销售需要安装或检验的商品
1、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销售需要安装或检验的商品,如果企业尚未完成售出商品的安装或检验工作,且安装或检验工作是销售合同或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商品实物交付时不确认收入。
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或检验是为了最终确定合同或协议价格而必须进行的程序,企业可以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2、税法的相关规定。按销售结算方式确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增值税销售额。
3、会计与税法的差异。税法不考虑销售的商品是否需要安装或检验。由于会计和税法对收入确认标准不同,造成了会计与税法对收入确认时间的差异。
⑼ 分期收款销售在会计上如何确认收入在税法上如何确认收入
分期收款,按新会计准则,不是按合同约定期限确认收入的。
新会计准则规定:会计上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具有融资租赁性质,应以现值确认收八,分期收款额与现值的差额计入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中,销售时分录:
借:长期应收款
银行存款(所收到的增值税)
贷:主营业务收入(现值)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如果开具了全额发票,全额计税,如果销售时按当期收入额开票,以开票额计税}
未实现融资收益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按合同收到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应收款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贷:财务费用——分期确认未实现融资收益
税法上确认收入,不同的税种均有不同规定,比如: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涉及到企业所得税方面,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商品的,可以按合同约定的购买人应付价款的日期确定销售收入的实现,并据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⑽ 分期收款业务中,什么时候确认收入
企业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如果书面合同约定了收款日期,则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确认收入的实现,应该开具发票,计算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