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包括哪些
一般是两大部分,具体有以下几项: 1、土地取得费。分三种情况:1)征用农村集体土地时,土地取得费就是征地费用;2)城镇国有土地的土地取得费按拆迁安置费计算;拆迁安置费主要包括拆除房屋及构筑物的补偿费、拆迁安置补助费及相关税费;3)从市场取得土地使用权时,土地取得费就是土地使用权的取得价格。 2、土地开发费。土地开发费有三种:1)基础设施配套费;2)公共事业建设配套费;3)小区开发配套费。
拓展资料:
1.土地开发成本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土地(即建设场地)所发生的各种费用支出。一级开发监管主要依靠有关法规和合同约定来约束,监管主要目的是控制成本、控制开发进度以及开发质量。
2.为了既有利于土地开发支出的归集,又有利于土地开发成本的结转,对需要单独核算土地开发成本的开发项目,可按下列原则确定土地开发成本的核算对象:对开发面积不大、开发工期较短的土地,可以每一块独立的开发项目为成本核算对象;对开发面积较大、开发工期较长、分区域开发的土地,可以一定区域作为土地开发成本核算对象。成本核算对象应在开工之前确定,一经确定就不能随意改变,更不能相互混淆。企业开发的土地,因其设计要求不同,开发的层次、程度和内容都不相同,有的只是进行场地的清理平整,如原有建筑物、障碍物的拆除和土地的平整;有的除了场地平整外,还要进行地下各种管线的铺设、地面道路的建设等。因此,就各个具体的土地开发项目来说,它的开发支出内容是不完全相同的。企业要根据所开发土地的具体情况和会计制度规定的成本项目,设置土地开发项目的成本项目。对于会计制度规定的、企业没有发生支出内容的成本项目,如建筑安装工程费,配套设施费,可不必设置。
2. 土地取得成本与土地开发成本有何不同
土地取得成本就是开发商通过招、拍、挂等方式取得土地的价格,比如120万/亩。土地取得成本是取得开发用地所需的费用、税金等。在完善的市场经济下,土地取得成本一般是由购置土地的价款和在购置时应由开发商(买方)缴纳的税费构成。在目前情况下,土地取得成本的构成,根据房地产开发取得土地的途径分为下列3种:
1.通过征用农地取得的,土地取得成本包括农地征用费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
2.通过在城市中进行房屋拆迁取得的,土地取得成本包括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费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
3.通过在市场上“购买”取得的,如购买政府出让或其他开发商转让的已完成征用拆迁的熟地,土地取得成本包括购买土地的价款和在购买时应由买方缴纳的税费(如交易手续费、契税)等。
土地开发成本--指开发区内的市政工程建设费,包括开发区内的供水、供电、排洪、排污、供气、
通讯
及道路建设费用,这些费用按开发单位价目成本总额包括以下几种,归集并计算出单项总造价后,按土地开发受益面积平摊到土地开发成本中去。
1、土地征用及拆迁费 新区开发含对土地所有者的安置资、树木青苗补偿费、土地附加物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及迁坟、鱼塘。养殖场的拆迁赔偿费等。旧城区开发含动迁户临时安置的安置费、自行安置的补助费、私房征购费等。
2、土地购置费 双方在土地交易中发生的价款。
3、出让金 国家收取的款项。包括市国土资源局收取的和国家收取的两部分。
4、七通一平费 指开发区内的市政工程建设费,包括开发区内的供水、供电、排洪、排污、供气、通讯及道路建设费用,这些费用按开发单位价目成本总额包括以下几种,归集并计算出单项总造价后,按土地开发受益面积平摊到土地开发成本中去。
① 场地平整
② 勘察设计
③ 临时设施
④ 桩基工程
⑤ 土建安装
⑥ 管理费 七通一平费用单独施工、计算时计入。
⑦ 利息 七通一平费用单独施工、计算时计入。
5、耕地占用税
6、耕地开垦费
7、征地管理费 指为组织与管理土地开发工程而支付的各种费用。包括管理人员工资、生产工人辅助工资、工资附加费、办公费、差旅费、职工教育费、固定资产使用费、检验试验费、劳保技安费等。
8、占耕地教育附加费
9、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
10、南水北调费
11、新菜田开发基金
12、出让金业务费
13、契税
14、利息 目前国内外银行提供贷款均是以复利法计算利息的。所以开发工程的贷款利息,应以复利计息计人成本。
二、建筑及安装工程费
1、建筑及安装工程费 指新建全部建筑物、构筑物的施工及设备购置费用。主要包括:
① 人工费 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工人和在现场为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操作服务的辅助工人的基本工资。
② 材料费 工程施工所耗用的并构成工程实体的主要材料、其它材料、结构物及零件的成本,以及周转材料的摊销费。
③ 机械使用费 工程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机械动力设备发生的费用。包括折旧费、大修费、附属工具费。动力及燃料费等。
④ 施工管理费 为组织和管理工程施工和为施工服务而支付的各种费用。主要包括:
- 工作人员工资
- 工资附加费
- 办公费
- 差旅费
- 检验试验费
⑤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包括各种设备的购置及安装费。
- 供热及换热站
- 供电设备、安装(外接及配电室、配电箱费用)
- 电梯
2、小区内公共服务及建设费 指按规划要求兴建
① 中小学校、幼儿园
② 健身设施或用房
③ 医院
④ 派出所
⑤ 环境卫生用房
⑥ 物业管理用房(保安监控室)
⑦ 居委会
⑧ 商店
⑨ 停车场(洗车场)
⑩ 其他服务设施
3、小区内公共设施配套工程建设费 (单指工程施工费用)
① 道路 停车场 地面硬化 围墙
② 排水、排污管道
③ 供水管道、二次加压
④ 监控系统
⑤ 供电线路、路灯
⑥ 宽带及机房
⑦ 有线电视
⑧ 通讯线路
⑨ 供热管道及换热站
⑩ 园林、绿化
三、基础工程费
(主体工程基础费用)
四、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1、渣土费
2、人防费
3、中学增建费
4、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5、旧城改造费
6、公建地费
7、墙改费
8、便道占用费
9、环境保护监察费
10、城市绿化费
五、前后期费用
1、勘察设计费
2、监理费
3、招标费
4、质检费
5、测量、放线费
6、价格评估费
7、综合开发管理费
8、房屋所有权登记费
9、房屋所有权登记工本费
10、物业前期费
11、散装水泥限袋费
12、工程质量监督费
13、工程造价管理费
14、安全监督费
15、劳动定额测定费
16、外省承包工程管理费
17、施工图纸审查费
18、预算费
19、施工噪音管理费
20、专家评审费
六、预备费
1、热力补贴费
2、供暖
3、煤气集资
4、煤气施工
5、供电
6、供水外接
7、排污费
七、经营管理费 企业运行项目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
1、监察审计费
2、资质年审费
3、营业执照年审费
4、治安费
5、卫生费
6、行业管理部门培训费
7、城市交通集资费
8、报刊费
9、街道管理费
10、计划生育管理费
11、社会统筹
12、教育基金
八、贷款利息 项目贷款或投资款项的计息,各银行是以复利计息的。
九、不可预见费
十、销售、广告费
1、销售提成费用
2、广告费
3、销售营业税
十一、各种税费
国家和地方政府征收的投资方向调节税、工商统一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
十二、总投资额
十三、利润额
3. 土地成本主要包含哪些方面
包括土地使用权取得费及土地开发费,应与建筑费提取折旧费,而不能将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摊入管理费用。这样,在土地使用到期时,产权人才能够重新购置同等效用的房地产进行再生产。
按项目研究详细程度的不同,可行性研究可分为投资机会研究 、初步可行性研究和详细可行性研究三个阶段,各阶段的内容是一致的,只是指标的详细程度存在差别。
当然,房地产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具体内容因项目的复杂程度、环境状况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但一般包括项目的必要性分析、实施的可能性分析和技术经济评价。
为了既有利于土地开发支出的归集,又有利于土地开发成本的结转,对需要单独核算土地开发成本的开发项目,可按下列原则确定土地开发成本的核算对象:
1、对开发面积不大、开发工期较短的土地,可以每一块独立的开发项目为成本核算对象。
2、对开发面积较大、开发工期较长、分区域开发的土地,可以一定区域作为土地开发成本核算对象。成本核算对象应在开工之前确定,一经确定就不能随意改变,更不能相互混淆。
4. 土地取得成本与土地开发成本有什么不同
土地取得成本就是开发商通过招、拍、挂等方式取得土地的价格,比如120万/亩。土地取得成本是取得开发用地所需的费用、税金等。在完善的市场经济下,土地取得成本一般是由购置土地的价款和在购置时应由开发商(买方)缴纳的税费构成。在目前情况下,土地取得成本的构成,根据房地产开发取得土地的途径分为下列3种:
1.通过征用农地取得的,土地取得成本包括农地征用费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
2.通过在城市中进行房屋拆迁取得的,土地取得成本包括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费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
3.通过在市场上“购买”取得的,如购买政府出让或其他开发商转让的已完成征用拆迁的熟地,土地取得成本包括购买土地的价款和在购买时应由买方缴纳的税费(如交易手续费、契税)等。
土地开发成本--指开发区内的市政工程建设费,包括开发区内的供水、供电、排洪、排污、供气、
通讯
及道路建设费用,这些费用按开发单位价目成本总额包括以下几种,归集并计算出单项总造价后,按土地开发受益面积平摊到土地开发成本中去。
1、土地征用及拆迁费 新区开发含对土地所有者的安置资、树木青苗补偿费、土地附加物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及迁坟、鱼塘。养殖场的拆迁赔偿费等。旧城区开发含动迁户临时安置的安置费、自行安置的补助费、私房征购费等。
2、土地购置费 双方在土地交易中发生的价款。
3、出让金 国家收取的款项。包括市国土资源局收取的和国家收取的两部分。
4、七通一平费 指开发区内的市政工程建设费,包括开发区内的供水、供电、排洪、排污、供气、通讯及道路建设费用,这些费用按开发单位价目成本总额包括以下几种,归集并计算出单项总造价后,按土地开发受益面积平摊到土地开发成本中去。
① 场地平整
② 勘察设计
③ 临时设施
④ 桩基工程
⑤ 土建安装
⑥ 管理费 七通一平费用单独施工、计算时计入。
⑦ 利息 七通一平费用单独施工、计算时计入。
5、耕地占用税
6、耕地开垦费
7、征地管理费 指为组织与管理土地开发工程而支付的各种费用。包括管理人员工资、生产工人辅助工资、工资附加费、办公费、差旅费、职工教育费、固定资产使用费、检验试验费、劳保技安费等。
8、占耕地教育附加费
9、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
10、南水北调费
11、新菜田开发基金
12、出让金业务费
13、契税
14、利息 目前国内外银行提供贷款均是以复利法计算利息的。所以开发工程的贷款利息,应以复利计息计人成本。
二、建筑及安装工程费
1、建筑及安装工程费 指新建全部建筑物、构筑物的施工及设备购置费用。主要包括:
① 人工费 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工人和在现场为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操作服务的辅助工人的基本工资。
② 材料费 工程施工所耗用的并构成工程实体的主要材料、其它材料、结构物及零件的成本,以及周转材料的摊销费。
③ 机械使用费 工程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机械动力设备发生的费用。包括折旧费、大修费、附属工具费。动力及燃料费等。
④ 施工管理费 为组织和管理工程施工和为施工服务而支付的各种费用。主要包括:
- 工作人员工资
- 工资附加费
- 办公费
- 差旅费
- 检验试验费
⑤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包括各种设备的购置及安装费。
- 供热及换热站
- 供电设备、安装(外接及配电室、配电箱费用)
- 电梯
2、小区内公共服务及建设费 指按规划要求兴建
① 中小学校、幼儿园
② 健身设施或用房
③ 医院
④ 派出所
⑤ 环境卫生用房
⑥ 物业管理用房(保安监控室)
⑦ 居委会
⑧ 商店
⑨ 停车场(洗车场)
⑩ 其他服务设施
3、小区内公共设施配套工程建设费 (单指工程施工费用)
① 道路 停车场 地面硬化 围墙
② 排水、排污管道
③ 供水管道、二次加压
④ 监控系统
⑤ 供电线路、路灯
⑥ 宽带及机房
⑦ 有线电视
⑧ 通讯线路
⑨ 供热管道及换热站
⑩ 园林、绿化
三、基础工程费
(主体工程基础费用)
四、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1、渣土费
2、人防费
3、中学增建费
4、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5、旧城改造费
6、公建地费
7、墙改费
8、便道占用费
9、环境保护监察费
10、城市绿化费
五、前后期费用
1、勘察设计费
2、监理费
3、招标费
4、质检费
5、测量、放线费
6、价格评估费
7、综合开发管理费
8、房屋所有权登记费
9、房屋所有权登记工本费
10、物业前期费
11、散装水泥限袋费
12、工程质量监督费
13、工程造价管理费
14、安全监督费
15、劳动定额测定费
16、外省承包工程管理费
17、施工图纸审查费
18、预算费
19、施工噪音管理费
20、专家评审费
六、预备费
1、热力补贴费
2、供暖
3、煤气集资
4、煤气施工
5、供电
6、供水外接
7、排污费
七、经营管理费 企业运行项目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
1、监察审计费
2、资质年审费
3、营业执照年审费
4、治安费
5、卫生费
6、行业管理部门培训费
7、城市交通集资费
8、报刊费
9、街道管理费
10、计划生育管理费
11、社会统筹
12、教育基金
八、贷款利息 项目贷款或投资款项的计息,各银行是以复利计息的。
九、不可预见费
十、销售、广告费
1、销售提成费用
2、广告费
3、销售营业税
十一、各种税费
国家和地方政府征收的投资方向调节税、工商统一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
十二、总投资额
十三、利润额
5. 土地成本包括哪些
一般是两大部分,具体有以下几项:
1、土地取得费。
征用农村集体土地时,土地取得费就是征地费用。城镇国有土地的土地取得费按拆迁安置费计算;拆迁安置费主要包括拆除房屋及构筑物的补偿费、拆迁安置补助费及相关税费。从市场取得土地使用权时,土地取得费就是土地使用权的取得价格。
2、土地开发费。
基础设施配套费。公共事业建设配套费。小区开发配套费。
土地开发成本核算应注意事项
1、土地开发成本归集对象的确定问题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具体确定成本归集对象时,应结合本企业的土地开发特点和实际情况,在满足成本计算的基础上加以确定,成本归集对象确定后,要有利成本计算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正确反映成本的构成,并能及时结算成本对象的竣工成本。
一般而言,都以成片开发土地中的具体运作项目或土地区域作为成本归集对象。如某一成片开发土地上规划有紫荆花园、千*假日酒店等十个具体运作项目,则每一具体运作项目可作为成本归集对象。
2、共同成本的分配问题
对成片开发土地而言,肯定存在共同成本。那么,如何将共同成本分配至每一具体成本对象呢?分配方法有个别认定法,按面积分配法和按价值分配法。在选择方法时应考虑配比原则并且要保持使用方法的一致性。
6. 急急急!!土地开发成本和房屋开发成本的区别
土地开发成本构成要点如下:
1、土地征用及拆迁费新区开发含对土地所有者的安置资、树木青苗补偿费、土地附加物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及迁坟、鱼塘。养殖场的拆迁赔偿费等。旧城区开发含动迁户临时安置的安置费、自行安置的补助费、私房征购费等。
2、土地购置费 双方在土地交易中发生的价款。
3、出让金国家收取的款项。包括市国土资源局收取的和国家收取的两部分。
4、七通一平费指开发区内的市政工程建设费,包括开发区内的供水、供电、排洪、排污、供气、通讯及道路建设费用,这些费用按开发单位价目成本总额包括以下几种,归集并计算出单项总造价后,按土地开发受益面积平摊到土地开发成本中去。
① 场地平整 ② 勘察设计③ 临时设施 ④ 桩基工程 ⑤ 土建安装 ⑥ 管理费 七通一平费用单独施工、计算时计入。 ⑦ 利息七通一平费用单独施工、计算时计入。
5、耕地占用税
6、耕地开垦费
7、征地管理费指为组织与管理土地开发工程而支付的各种费用。包括管理人员工资、生产工人辅助工资、工资附加费、办公费、差旅费、职工教育费、固定资产使用费、检验试验费、劳保技安费等。
8、占耕地教育附加费
9、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
10、南水北调费
11、新菜田开发基金
12、出让金业务费
13、契税
14、利息目前国内外银行提供贷款均是以复利法计算利息的。所以开发工程的贷款利息,应以复利计息计人成本。
一、土地开发支出划分和归集的原则
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土地,按其用途可将它分为如下两种:一种是为了转让、出租而开发的商品性土地(也叫商品性建设场地);另一种是为开发商品房、出租房等房屋而开发的自用土地。前者是企业的最终开发产品,其费用支出单独构成土地的开发成本;而后者则是企业的中间开发产品,其费用支出应计入商品房、出租房等有关房屋开发成本。现行会计制度中设置的“开发成本——土地开发成本”科目,它的核算的内容,与企业发生的土地开发支出并不完全对口,原则上仅限于企业开发各种商品性土地所发生的支出。企业为开发商品房、出租房等房屋而开发的土地,其费用可分清负担对象的,应直接计入有关房屋开发成本,在“开发成本——房屋开发成本”科目进行核算。如果企业开发的自用土地,分不清负担对象,应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成本核算对象负担的,其费用可先通过“开发成本——土地开发成本”科目进行归集,待土地开发完成投入使用时,再按一定的标准(如房屋占地面积或房屋建筑面积等)将其分配计入有关房屋开发成本。如果企业开发商品房、出租房使用的土地属于企业开发商品性土地的一部分,则应将整块土地作为一个成本核算对象,在“开发成本——土地开发成本”
账户中归集其发生的全部开发支出,计算其总成本和单位成本,并于土地开发完成时,将成本结转到“开发产品”账户。待使用土地时,再将使用土地所应负担的开发成本,从“开发产品”账户转入“开发成本——房屋开发成本”涨户,计入商品房、出租房等房屋的开发成本。
二、土地开发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和成本项目的设置
(一)土地开发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
为了既有利于土地开发支出的归集,又有利于土地开发成本的结转,对需要单独核算土地开发成本的开发项目,可按下列原则确定土地开发成本的核算对象:
1.对开发面积不大、开发工期较短的土地,可以每一块独立的开发项目为成本核算对象;
2.对开发面积较大、开发工期较长、分区域开发的土地,可以一定区域作为土地开发成本核算对象。
成本核算对象应在开工之前确定,一经确定就不能随意改变,更不能相互混淆。
房屋的成本核算对象,应结合开发地点、用途、结构、装修、层高、施工队伍等因素加以确定:
1.一般房屋开发项目,以每一独立编制设计概(预)算,或每一独立的施工团预算所列的单项开发工程为成本核算对象。
2.同一开发地点,结构类型相同的群体开发项目,开竣工时间相近,同一施工队伍施工的,可以合并为一个成本核算对象,于开发完成算得实际开发成本后,再按各个单项工程概预算数的比例,计算各幢房屋的开发成本。
3.对于个别规模较大、工期较长的房屋开发项目,可以结合经济责任制的需要,按房屋开发项目的部位划分成本核算对象。
开发企业对房屋开发成本的核算,应设置如下几个成本项目:
(1)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或批租地价;(2)前期工程费;(3)基础设施费;(4)建筑安装工程费;(5)配套设施费;(6)开发间接费。其中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是指房屋开发中征用土地所发生的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劳动力安置费,以及有关地上、地下物拆迁补偿费,或批租地价。前期工程费是指房屋开发前期发生的规划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水文地质勘察、测绘等支出。基础设施费是指房屋开发中各项基础设施发生的支出,包括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排洪、照明、绿化、环卫设施等支出。建筑安装工程费是指列入房屋开发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图预算内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设备费用)。配套设施费是指按规定应计入房屋开发成本不能有偿转让公共配套设施如锅炉房、水塔、居委会、派出所、幼托、消防、自行车棚、公厕等支出。开发管理费是指应由房屋开发成本负担的开发间接费用。
7. 土地开发成本
是指
房地产开发企业
开发土地(即建设场地)所发生的各种费用支出;
核算应注意的问题
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成本的核算过程是指企业将开发一定数量的土地所支出的全部费用进行归集和分配,最终计算出某个项目的总成本或单位成本的过程。对于开发规模小,周期短的企业,只要按前面所讲的成本内容进行核算,就能较容易解决问题。但对于企业进行规模较大、周期较长的成片土地开发而言,土地成本核算过程就不那么简单了,在成本核算过程中就应该注意以下三个问题:
8. 房地产开发成本包括什么
开发成本包括以下8点:
1.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国家以土地所有者身份,将一定年限内的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给土地使用者。
土地使用者支付土地出让金的估算可参照政府前期出让的类似地块的出让金数额并进行时间、地段、用途、临街状况、建筑容积率、土地出让年限、周围环境状况及土地现状等因素的修正得到;
也可依据所在城市人民政府颁布的城市基准地价或平均标定地价,根据项目所在地段等级、用途、容积率、使用年限等因素修正得到。
2、土地征收及拆迁安置补偿费。
(1)土地征收费。国家建设征收农村土地发生的费用主要有土地补偿费、劳动力安置补助费、水利设施维修分摊、青苗补偿费、耕地占用税、耕地垦复基金、征地管理费等。农村土地征收费的估算可参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进行。
(2)房屋征收安置补偿费。在城镇地区,国家和地方政府可以依据法定程序,将国有储备土地或已由企、事业单位或个人使用的土地出让给房地产开发项目或其他建设项目使用。
因出让土地使原用地单位或个人造成经济损失,新用地单位应按规定给以补偿。它实际上包括两部分费用,即房屋征收安置费和征收补偿费。
3、前期工程费。前期工程费主要包括:
(1)项目的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所需费用。一般可以按项目总投资额的一定百分比估算。通常规划及设计费为建安工程费的3%左右,水文地质勘探费可根据所需工作量结合有关收费标准估算。
(2)“三通一平”等土地开发费用。主要包括地上原有建筑物、构筑物拆除费用、场地平整费和通水、通电、通路的费用等。这些费用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量,参照有关计费标准估算。
4、建安工程费。它是指直接用于建安工程建设的总成本费用。主要包括建筑工程费(建筑、特殊装修工程费)、设备及安装工程费(给排水、电气照明、电梯、空调、燃气管道、消防、防雷、弱电等设备及安装)以及室内装修工程费等。
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建安工程费可采用单元估算法、单位指标估算法、工程量近似匡算法、概算指标估算法以及类似工程经验估算法等估算。
5、基础设施费。它又称红线内工程费,包括供水、供电、供气、道路、绿化、排污、排洪、电讯、环卫等工程费用,通常采用单位指标估算法来计算。
6、公共配套设施费。它主要包括不能有偿转让的开发小区内公共配套设施发生的支出。其估算可参照“建安工程费”的估算方法。
7、不可预见费。它包括基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依据项目的复杂程度和前述各项费用估算的准确程度,以上述1~6项之和为基数,按3%一5%计算。
8、开发期间税费。开发项目投资估算应考虑项目在开发过程中所负担的各种税金和地方政府或有关部门征收的费用。在一些大中城市,这部分费用在开发建设项目投资构成中占较大比重。应根据当地有关法规标准估算。
(8)未开发土地成本什么意思扩展阅读:
此外,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还有间接费用,一般有以下几种。
1、行政管理费
该项费用是直接从事项目开发管理的人员与部门产生的工资薪金、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招待费、通讯费、差旅费、保安服务费、职工教育经费等费用。
2、工程管理费
该项费用是所开发项目直接发生的工程监理费、预结算编制审核费、工程质量监督费、安全监督费、工程保险费、合同外奖励等间接费用。
3、周转房摊销
周转房摊销是指将开发商品或自有房屋用于安置拆迁户的摊销费或折旧费,但目前也有一些公司租用房屋来安置拆迁户,所支付的房屋租金也应计入周转房摊销科目。租用房屋需要按拆迁户的要求进行装修费、工程改造费、布线费等相关支出并由开发企承担部分也应计入本科目。
4、项目营销设施建造费
该项费用是所开发项目直接发生的广告设施及发布费、销售环境改造费、售楼处装修装饰费、样板间费用等间接费用。
5、资本化借款费用
资本化借款费用包括:直接用于项目开发所借入资金的利息支出、折价或溢价摊销和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汇兑差额。其中,因借款而发生的辅助费用还包括手续费等。
6、物业管理完善费
未出售的房子产权归开发商所有,物业公司进驻后,需要产权人缴纳物业管理费,开发商作为未售房屋的产权人,就该部分承担的物业管理费,以及针对配套设施不完善,需要给物业公司支付的一部分补贴费用。
9. 企业为开发而获得的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在未开发时记入无形资产还是记入开发成本。
根据现行《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实行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后,企业为新建办公楼等而获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在“无形资产”科目核算;企业为房地产开发而获得的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在“开发成本”科目核算。即记入到所建的固定资产价值之中,但不单独作为“固定资产—土地”入账。
10. 土地开发成本怎么计算
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是指按照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进行土地开发所发生的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劳动力安置费,及有关地上、地下物拆迁补偿费等。但对拆迁旧建筑物回收的残值应估价入账并冲减有关成本。开发土地如通过批租方式取得的,应列入批租地价。前期工程费是指土地开发项目前期工程发生的费用,包括规划、设计费,项目可行性研究费,水文、地质勘察、测绘费,场地平整费等。基础设施费是指土地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基础设施费,包括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排洪、通讯等设施费用。开发间接费指应由商品性土地开发成本负担的开发间接费用。土地开发项目如要负担不能有偿转让的配套设施费,还应设置“配套设施费”成本项目,用以核算应计入土地开发成本的配套设施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