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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地下车库如何计算成本

发布时间: 2022-05-15 04:14:52

㈠ 企业开发房产,地下车位成本如何确认

  1. 地下车位成本,是由开发商的建筑成本和购买地块成本分摊而确定的。

  2. 地下车位成本,通常来说,只有地下一层的房地产项目,车位单纯的建筑成本约为每平米2000元,按照每一车位13平米来计算,车位成本约为2.6万元。有两层以上的地下室,每增加一层,车位成本相比仅有一层地下室的房地产,每平米大约增加1500-2000元,这主要是增加了建筑成本。

㈡ 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出现的甲方可以随意收回车位,乙方还要向甲方付费用,费用怎么算的,有人会吗

这条款对乙方相当不公平,因为它少了几个字“如因非甲方原因”,导致甲方可随时违约。题主前半的理解是对的“甲方可以无理由收回乙方车位,乙方不得让甲方赔偿”,后半的金额计算不对,不是固定按一年计算的,要按实际交还日期来计算。例如移交日期和交还日期相差100天(也就是乙方使用了100天),那甲方就要返还乙方:车位使用权转让金-20x100;如果这个时间有一年的(移交日期和交还日期相差365天),那就是甲方需要返还乙方:车位使用权转让金-20x365。 管理费是物业公司另外单独收取的,不在此协议范围,也不会退。
换个方向来看,就相当于你先交了一笔押金(车位使用权转让金),租了一个一天20元租金的车位,管理费另算(每月一交)。

㈢ 房地产会计核算将地下车库和门市放一起核算其成本可以么

可以的,是可以单独核算的。 你在开发成本下单独设置核算区域, 例如 开发成本-地下车库 开发成本-地下商场

㈣ 房地产开发企业地下室如何核算成本

可以按建筑面积或可销售面积等分摊

㈤ 房开企业利用地下基础设施形成的停车场 ,其销售成本该如何结转

国税发[2009]31号文件第三十三条规定:企业单独建造的停车场所,应作为成本对象单独核算。利用地下基础设施形成的停车场所,作为公共配套设施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规定: 企业在开发区内建造的会所、物业管理场所、电站、热力站、水厂、文体场馆、幼儿园等配套设施,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一)属于非营利性且产权属于全体业主的,或无偿赠与地方政府、公用事业单位的,可将其视为公共配套设施,其建造费用按公共配套设施费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二)属于营利性的,或产权归企业所有的,或未明确产权归属的,或无偿赠与地方政府、公用事业单位以外其他单位的,应当单独核算其成本。除企业自用应按建造固定资产进行处理外,其他一律按建造开发产品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规定:第十四条 已销开发产品的计税成本,按当期已实现销售的可售面积和可售面积单位工程成本确认。可售面积单位工程成本和已销开发产品的计税成本按下列公式计算确定:
可售面积单位工程成本=成本对象总成本÷成本对象总可售面积
已销开发产品的计税成本=已实现销售的可售面积×可售面积单位工程成本

因此,地下车库的开发成本应按照公共配套设施费计入计税成本。但,如果车库是用来出售的,其面积也应计入可售面积。

㈥ 请问地一下车库平米造价是多少哪位知道

地下车库平米造价一般加上通道面积,每个车位面积约在20~25平方米,地下车库的造价约在2500元/平方米。地上部分外墙正常涂料,建安成本2000+-,挂砖另算。地下2500+-,主要是防水工程要做好。34层的如果没有超过100米,不属于超高层,不需要设避难层,那要比40层的造价小不少,小200元每平方。

㈦ 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地下车库、地下商场是否可以单独核算成本,如何核算有何政策法规

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地下车库、地下商场是需要单独核算成本的。地下车库在“开发成本-公共配套”下设地下车库(商场),之所以放在公共配套,是他属于人防设施。房地产企业出售的只是使用权,业主在土地剩余年限内享有使用权。按照配比原则,房地产企业取得地下车库(或地下商场)的出售收入,对应的应当结转相关成本,所以,需要单独核算,而不能分摊到地上建筑的成本中,以降低地上建筑物的土地增值税增值率。

㈧ 二手车库交易要交哪些费用

法律分析:1.卖方的已付成本:包括契税(3%)+维修基金(2%)+印花税(0.05%)+工本费(105);2.卖方的未付成本:土地增值税(2%)+个人所得税(1.5%)+交易服务费(300)3.买方的成本:包括契税(3%)+交易服务费(300)+印花税(0.05%)+工本费(105);4.双方中介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