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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如何扣减建设成本

发布时间: 2022-05-05 14:30:44

A. 建筑成本可不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前扣除

第一、土地增值税可以在企业所得税中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税金,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发生的税金是企业为取得经营收入实际发生的必要的、正常的支出,与企业发生的成本、费用性质相同,是企业取得经营收入实际发生的经济负担,符合税前扣除的基本原则。因此,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将税金和成本、费用并列为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税金是指纳税人按规定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城乡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教育费附加可视同税金。
第二、建筑成本直接计算记入相应的固定资产原值内,不允许列入产品生产成本,当然也就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

B. 在建工程可以从所得税中扣除吗

在建工程领用原材料,应计入在建固定资产价值,
1.从在建工程竣工转为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应计提折旧费用,其计提的折旧费用是通过计入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进行成本或期间费用抵消扣除的;
2.发生的在建工程成本价值是不可以直接在所得税税前扣除的。

C. 哪些成本费用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企业使用或者销售存货,按照规定计算的存货成本等费用是可以抵扣企业所得税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一)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三)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四)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五)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六)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七)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第十二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准予扣除。下列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

(一)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

(二)自创商誉;

(三)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

(四)其他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的无形资产。

第十三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

(一)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三)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四)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

第十五条 企业使用或者销售存货,按照规定计算的存货成本,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十六条 企业转让资产,该项资产的净值,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3)所得税如何扣减建设成本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第二十七条 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

D. 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有哪些

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社保、住房公积金、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以及残疾人根据各地政策不同所减免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二)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

国务院可以规定其他减税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4)所得税如何扣减建设成本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三款所称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是指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国家机关向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所称应纳税所得额,是指计算扣除捐赠额之前的应纳税所得额。

第二十条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综合所得、经营所得,应当分别合并计算应纳税额;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其他所得,应当分别单独计算应纳税额。

E. 在建期间企业所得税处理

关于企业筹建期间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事项:
第一,一般而言,筹建期是指从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的期间。公司注册成立之日为工商营业执照上注明的日期,这个时期发生的费用允许作为开办费税前扣除。而此间的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支出,但此间发生业务招待费、广告和业务宣传费,如何进行税务处理,则应根据情况予以分析审核确认。
第二,企业从事生产经营前发生的筹建费应包括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前的支出,但取得的发票上名称应该是《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上注明的公司名称(企业筹办处、投资方或经办人名称等)。如果发票上名称与后来注册公司的名称不一致,除非能够提供充分确凿证据,证明两个公司为同一公司,通常不能税前扣除。
第三,关于开(筹)办费的处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规定,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开办费在开始经营之前不是税前扣除项目,税前扣除的扣除日期为开始经营之后日的当年,开始经营之前的年份不能税前扣除,只能进行归集。
第四,筹建期间不能计算为亏损年度。《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明确,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建活动期间发生筹建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应按照国税函[2009]98号文件第九条规定执行。所以,该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建活动期间发生筹建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这里“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应是指企业的各项资产投入使用开始的年度,或者对外经营活动开始年度。
第五,企业筹建期间无须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79号)第三条规定,凡在纳税年度内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或在纳税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很明显,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主体是在纳税年度内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或在纳税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企业在筹建期,没有生产、经营,当然也就不用汇算清缴。就本例而言,该企业无须参加2011年度的汇算清缴,但如果企业的筹建期延续至2012年2月份,并从3月份开始从事生产经营,企业筹建期与开始从事生产经营日期处于同一年度,则应将2012年度作为一个汇算清缴期。
第六,筹建期间的业务招待费与广告费的处理。《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明确了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F. 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如何计算抵扣成本

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这个说法不怎么懂,既然是代扣代缴说明这个钱本来就不是你们出的,而是对方出的,所以肯定不能进成本。从做账来说,你本来应该付100块钱,代扣了税,实际支付90块钱,你拿这个代扣的税应该要去开发票,开票金额是100块钱,而不是90块钱。你做账入成本的是这个100快钱的发票而不是90快钱的发票加10块钱的完税凭证,完税凭证你应该给对方公司去入账

G. 新建厂房筹建期间的费用有哪些可以在所得税里抵扣

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包括筹建期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而目前新《企业所得税法》对于企业发生的开办费,并没有给出明确的规定。因此,企业发生的开办费应如何在税前扣除,企业可以遵循有关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来处理。
新会计准则在会计科目“管理费用”的使用说明中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借款费用等,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