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金融资产有哪些
如今金融资产按照业务模式收取合同现金流量还是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而有之划分为三分类。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一、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在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的业务模式下,企业管理金融资产旨在通过在金融资产存续期内收取合同付款来实现现金流量,而不是通过持有并出售金融资产产生整体回报。例如贷款、应收账款、债权投资等,这些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的金融资产被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会计科目为“债权投资”。
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在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和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的业务模式下,企业的关键管理人员认为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和出售金融资产对于企业而言都是不可或缺的。例如,企业的目标是管理日常流动性需求同时维持特定的收益率,或将金融资产的存续期与相关负债的存续期进行匹配。会计科目为“其他债权投资”。 该金融资产还有种特殊情况,企业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类型金融资产业务模式并非为本金+利息,而是不关系价格波动,长期持有获得稳定分红。该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时到终止确认,除了分得的现金股利计入损益,其他自始至终不得影响损益,全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和损失直接计入留存收益。科目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如果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不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也不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出售金融资产来实现其目标,该金融资产应当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例如,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目的是交易性的或者基于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决策并对其进行管理。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目标是通过出售金融资产以实现现金流量。即使企业在持有金融资产的过程中会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不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出售金融资产来实现其目标,因为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对实现该业务模式目标来说只是附带性质的活动。该金融资产为兜底分类,会计科目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拓展资料:
金融资产减值损失的计量: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减值损失的计量。
1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摊余成本后续计量,其发生减值时,应当在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2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应当按照该金融资产的原实际利率折现确定,并考虑相关担保物的价值(取得和出售该担保物发生的费用应当予以扣除)。
3原实际利率是初始确认该金融资产时计算确定的实际利率。对于浮动利率贷款、应收款项或持有至到期投资,在计算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可采用合同规定的现行实际利率作为折现率。 即使合同条款因债务方或金融资产发行方由于发生财务困难而重新商定或修改,在确认减值损失时,仍用条款修改前所计算的该金融资产的原实际利率计算。
总结:
金融资产包括企业的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如:企业的外汇存款、银行本票存款、银行汇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入投资款等)应收账款、应收票据、贷款、其他应收款、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和衍生金融工具形成的资产等。
❷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确认条件和会计处理要点是什么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1、企业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2、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企业一般应当设置“银行存款”、“贷款”、“应收账款”、“债权投资”等科目核算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有哪些?
什么是摊余成本?
摊余成本是持有至到期投资后续计量的方法,与它密切相关的概念是实际利率法。
它俩形影不离。没有实际利率法就无所谓摊余成本,摊余成本是实际利率法下的必然结果。
摊余成本,是指该金融资产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
(1)扣除已偿还的本金;
(2)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
❸ 什么是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是扣除已偿还金额扣除坏账准备减去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供参考
❹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有哪些
第十七条、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1、企业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2、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第十八条、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1、企业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2、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第十九条、按照本准则第十七条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按照本准则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企业应当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第十六条、企业应当根据其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有哪些扩展阅读
第三条、金融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现金、其他方的权益工具以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资产:
1、从其他方收取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权利。
2、在潜在有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权利。
3、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收到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4、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其中,企业自身权益工具不包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可回售工具或发行方仅在清算时才有义务向另一方按比例交付其净资产的金融工具,也不包括本身就要求在未来收取或交付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合同。
第四条、金融负债,是指企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负债:
1、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2、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3、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4、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企业对全部现有同类别非衍生自身权益工具的持有方同比例发行配股权、期权或认股权证,使之有权按比例以固定金额的任何货币换取固定数量的该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该类配股权、期权或认股权证应当分类为权益工具。
❺ 为什么可转债有时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计量又可以以摊余成本计量
可转债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可以划分为3类: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例如银行存款,贷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债券投资。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例如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例如股票,债券,可转债,期货,期权。(通常不能划分为前两类的就划分为此类)
金融资产的划分标准:
企业应当根据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对金融资产进行划分。
可转债不是以收取现金流量为目标,无法通过现金流量测试,应当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❻ 企业金融资产的分类有哪些
金融资产是实物资产的对称,是以价值形态存在的资产。企业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型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及持有到期投资。个人的金融资产包括:个人存款、股票、债券、基金、证券集合理财、银行理财产品、第三方存款保证金、保险、黄金、信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