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生产成本 » 在建成本金额如何确定
扩展阅读

在建成本金额如何确定

发布时间: 2023-04-13 22:24:32

⑴ 投资性房地产、在建工程、开发成本该如何确定

完工后用于自用的,都在在建工程归集,等达到预定使用状态后再转入投资性房地产。如果是完工后用于出稿裤租售的,那就在开发成本下归集,完工键兆后转入纯野开发产品,出售后转入主营业务成本。
在哪个科目下归集要看你建设完成后的用途而定。

⑵ 计入在建工程的成本怎么算

1087.5
企业将自产产品用于在建工程,应按照产品败做大成本进行结转,不确认收入,但是按照税法的规定应该视同销售计算察竖增值税销项税额,将增值税计入在建工程成本。由于该产品为应税消费品,则需要计算消费税。
借:在建工程
1087.5
贷:库存商品
750
应胡并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12.5
(1250*17%)
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125
(1250*10%)

⑶ 在建工程成本怎么算

在建工含毁程成本核算是根据工程合同的内容、施工生产的特点、生产费用发生情况和管理上的要求来核算的。在建工程成本核算最好单独一个账本,详细茄老银记录人工费,材料费和其他直接,间接费用等。在报关,报税方面,需要单独列出。
更多关于在建工程成本怎么算,进颤宴入:https://m.abcgonglue.com/ask/866ca11615831219.html?zd查看更多内容

⑷ 在建工程成本计算

金额是野芹750+1250*17%=962.5。 会计分录:搏脊搭借:在建工程 962.5 贷:库存商品 750 应交税费—基拿—增(销) 212.5 不懂请追问。

⑸ 建筑工程项目成本如何核算

1、当月成本的核算
2、多个工程的成本核算
3、竣工结算的处理
一、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
成本核算对象,是在成本计算过程中,为归集和分配费用而确定的费用承担者。
1、成本核算对象确定的原则
成本核算对象一般应根据工程合同的内容、施工生产的特点、生产费用发生情况和管理上的要求来确定。有的工程项目成本核算工作开展不起来,其中的主要原因就是成本核算对象确定与生产经营管理相脱节。成本核算对象划分要合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划分的过粗,把相互之间没有联系或联系不大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合并起来,作为一个成本核算对象,不能反映独立施工的工程实际成本水平,不利于考核和分析工程成本的升降情况;当然,成本核算对象如果划分的过细,会出现许多间接费用需要分摊,增加核算工作量,又难以做到成本准确。
2、成本核算对象划分的方法
1)、建筑安装工程一般应以每一独立编制施工图预算的单位工程为成本核算对象,对大型主体工程(如发电厂房本体)应尽可能以分部工程作为成本核算对象。
2)、规模大、工期长的单位工程,可以将工程划分为若干部位,以分部位的工程作为成本核算对象。
3)、同一工程项目,由同一单位施工,同一施工地点、同一结构类型、开工竣工时间相近、工程量较小的若干个单位工程,可以合并作为一个成本核算对象。
3、工程成本明细帐的建立
成本核算对象确立后,所有的原始记录都必须按照确定的成本核算对象填制,为集中反映各个成本核算对象应负担的生产费用,应按每一成本核算对象设置工程成本明细帐,并按成本项目分设专栏,以便计算各成本核算对象的实际成本。
二、成本项目的含义
建筑安装工程成本项目划分为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和间接费用,每项费用都有其特定内容,也都有与其他费用相关之处,熟悉这些,对成本核算非常重要,仅以人工费项目为例:人工费项目包括直接从事建安工程施工的工人的工资及自工地仓库运料至施工现场的运输工人工资等内容,但不包括材料采购人员、施工机械上人员及材料到达工地仓库以前的搬运、装卸工人工资等。
三、成本核算程序
1、对所发生的费用进行审核,以确定应计入工程成本的费用和计入各项期间费用的数额。
2、将应计入工程成本的各项费用,区分为哪些应当计入的工程成本,哪些应由其他月份的工程成本负担。
3、将每个月应计入工程成本的生产费用,在各个成本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归集,计算各工程成本。
4、对未完工程进行盘点,以确定本期已完工程成本实际成本。
5、将已完工程成本转入"工程结算成本"科目中。
6、结转期间费用。
四、成本核算的科目设置
为了按照用途归集各项费用,划清有关费用的界限,正确计算工程成本,应设置"工程施工"、"机械作业"、"辅助生产"、"间接费用"、"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等科目。
1、"工程施工"科目运用应注意的问题
该科目应按工程项目或单位工程设置二级科目;间接费用项目应通过"间接费用"科目归集并分配;该科目贷方记录已完工程成本。
2、"机械作业"科目运用应注意的问题
该科目核算企业及其内部独立核算的施工单位、机械站和运输队使用自有施工机械和运输设备进行机械作业所发生的各项费用;该科目应按承包工程和机械类别设置二级科目;该科目贷方记录:分配计入"工程施工"、"其他业务支出"和"专项工程支出"等科目的费用。
3、"辅助生产"科目运用应注意的问题
该科目核算企业非独立核算的辅助生产部门为工程施工、产品生产、机械作业、专项工程等生产材料物资、提供劳务(如设备维修、构件现场制作、固定资产清理、风水电供应等)所发生的各项费用;该科目贷方记录:分配计入"工程施工"、"机械作业"和"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的费用或成本。
4、"间接费用"科目运用应注意的问题
该科目核算企业及其内部独立核算单位为组织和管理施工生产活动所发生的现场性费用支出,在实际工作中有的核算人员往往把握不住这点,比如,工资分配时,把所有的工资都计入本科目。
五、成本核算的基础工作及各部门的成本管理职责
1、成本核算的基础工作
应建立健全成本核算的原始记录管理制度、计量验收制度、财产、物资的管理与清查盘点制度、内部价格制度及内部稽核制度
2、各部门的成本管理职责
1)、计划(经营)统计部门:
编制预算及内部结算单价,按成本核算对象确认当期已完工程的实物工程量和未完工程情况,编制工程价款结算单,及时同业主和分包单位进行结算,。
2)、劳动工资部门
制定项目用工记录、统计制度,收集班组用工日报表,建立项目用工台帐,编制职工考勤统计表、单位工程用工统计表。编表时,要符合如下公式:职工人数X日历天数=各项目(生产)用工工日之和+非生产用工工日+各类休价日
3)、物资管理部门:
搞好计划采购,建立材料采购比价制度,按经济批量采购,降低存货总成本;建立健全材料收、发、领、退制度,做好修旧利废工作,耗料注明工程项目或费用项目;加强机械设备的调度平衡和检修维护,提高设备完好率和利用率,提供机械设备运输记录和机械费用的分配资料。 考试吧
4)、财务部门:
财务部门是成本核算的中心,全面组织成本核算,掌握成本开支范围,参与制定内部承包方案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开展成本预测,进行成本分析。
六、费用核算与分配
工程成本核算,就是将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根据有关资料,通过"工程施工"科目进行汇总,然后再直接或分配计入有关的成本核算对象,计算出各个工程项目的实际成本。
成本核算总的原则是:能分清受益对象的直接计入,分不清的需按一定标准分配计入。各项费用的核算方法
1、人工费的核算
劳动工资部门根据考勤表、施工任务书和承包结算书等,每月向财务部门提供"单位工程用工汇总表",财务部门据以编制"工资分配表",按受益对象计入成本和费用。
采用计件工资制度的,费用一般能分清为哪个工程项目所发生的;采用计时工资制度的,计入成本的工资应按照当月工资总额和工人总的出勤工日计算的日平均工资及各工程当月实际用工数计算分配;工资附加费可以采取比例分配法;劳动保护费的分配方法同工资是相同的。
2、材料费的核算
应根据发出材料的用途,划分工程耗用与其他耗用的界限,只有直接用于工程所耗用的材料才能计入成本核算对象的"材料费"成本项目,为组织和管理工程施工所耗用的材料及各种施工机械所耗用的材料,应先分别通过"间接费用"、"机械作业"等科目进行归集,然后再分配到相应的成本项目中。
材料费的归集和分配的方法:
1)、凡领用时能够点清数量、分清用料对象的,应在领料单上注明成本核算对象的名称,财会部门据以直接汇总计入成本核算对象的"材料费"项目;
2)、领用时虽然能点清数量,但属于集中配料或统一下料的,则应在领料单上注明"集中配料",月末由材料部门根据配料情况,结合材料耗用定额编制"集中配料耗用计算单",据以分配计入各受益对象。
3)、既不易点清数量、又难分清成本核算对象的材料,可采用实地盘存制计算实际消耗量,然后根据核算对象的实物量及材料耗用定额编制"大堆材料耗用计算单",据以分配计入各受益对象。
4)、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应按实际领用数量和规定的摊销方法编制相应的摊销计算单,以确定各成本核算对象应摊销费用数额。
3、机械使用费的核算
租入机械费用一般都能分清核算对象;自有机械费用,应通过"机械作业"归集并分配。其分配方法
1)、台班分配法。即按各成本核算对象使用施工机械的台班数进行分配。它适用于单机核算情形。
2)、预算分配法。即按实际发生的机械作业费用占预算定额规定的机械使用费的比率进行分配。它适用于不便计算台班的机械使用费。
3)、作业量分配法。即以各种机械所完成的作业量为基础进行分配。诸如,以吨公里计算汽车费用。
4、其他直接费的核算
其他直接费一般都可分清受益对象。发生时直接计入成本。
5、间接费用的核算
间接费用的分配一般分两次,第一次是以人工费为基础将全部费用在不同类别的工程以及对外销售之间进行分配;第二次分配是将第一次分配到各类工程成本和产品的费用再分配到本类各成本核算对象中。分配的标准是,建筑工程以直接费为标准,安装工程以人工费为标准,产品(劳务、作业)的分配以直接费或人工费为标准。
七、工程成本的计算
企业应在期末对未完工程进行盘点,按照预算定额规定的工序,折合成已完部分分项工程量,再乘以该部分分项工程预算单价,以计算出期末未完工程成本。
利用公式:期初未完工程成本+本期发生的生产费用期末未完工程成本=本期已完工程成本。
八、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成本的均衡性问题
施工的过程分三个阶段,人、材、物的投入也有其不同,每个阶段的成本核算也都有其特点,在实际工作中,往往不注意这些。
1)、筹建期存在的问题
施工项目在筹建期间是一般是没有产值的,费用除计入固定资产及福利费以外,其余一般应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科目,工程开工后分期摊入成本。也就是说,成本费用在当期不体现,这样可以避免工程项目在筹建期就出现人为亏损的现象。
2)、正常施工期存在的问题
北方冬季不能施工,但也要有费用发生,发生的应计入工程成本的费用属于未完工程性质的,应计入相应科目核算,如果来年开工后,有可靠的价款收入,则当期发生的费用不予结转,待开工后一次或分期结转,否则直接计入当期成本。
3)、收尾阶段存在的问题
正常施工期应对收尾的费用予以充分估计,通过预提费用计入成本,这样可以防止工程先盈后亏,也能保证工程尾工阶段有足够的资金支持。
2、分包工程核算问题
分包工程分两种形式:一种是作为自行完成工作量,另一种是不作为自行完成工作量。作为自行完成工程量的分包工程在核算上自然与自营工程相同;不作为自行完成工作量的分包工程在核算上与自营工程没有本质性的差别,只不过它讲的是总体成本,属于临建部分的需要摊销,属于主体部分的要与自营工程同步进行,体现出分包工程利润。在实际工作中,分包工程的核算往往是以款项的支付为依据,而不是采取应收应付制,造成成本不均衡,而且分包工程的利润体现在自营工程之中,无法直观反映二者各自的经营成果,与整个核算体系相分离。
3、成本口径差异问题
施工企业成本核算的特殊方式主要是通过预算成本来衡量实际成本的节约和超支,但目前二者的口径有许多不同。
1)、预算上的施工管理费项目与会计核算内容的不同
如会计上的管理费用,期末转至当期损益。该项费用只与时间相关。
2)、预算上的其他间接费项目与会计核算内容的不同
预算上的其他间接费项目中的劳动保险费与会计核算中管理费用劳动保险费相对应;其他间接费用项目中的临时设施费与会计核算有所不同,会计上通过"临时设施"科目归集临时设施费用,并通过"工程施工其他直接费"科目摊销。
3)、因为预算与会计是两个不同体系,预算成本与实际成本总是存在的一些差异。
4)、预算上没有的项目,实际中可能发生的费用。
九、成本核算与项目管理的关系
目前,水电施工企业工程项目点多、战线长、分布面广,项目上的分权管理已经造成工程局一级管理机构宏观上不同程度上的失控。项目法施工管理模式在实施过程中尚存在着一些短期行为,成本信息失真现象还普遍存在,所以,在用道德、舆论及监督机制约束项目经理行为的同时,实行目标成本管理不失为一个好办法。目标成本是预计收入与目标利润的差额,对于企业而言目标利润率应达到同类企业水平,才不至于落后。对于工程项目而言,目标利润只有达到工程局所要求的水平,企业的目标才能实现。目标成本管理强调的是有为而治,而不是问题出现了才去补救。
十、成本核算的几个相关问题
1、必须明确成本核算只是一种手段,运用它所提供的一些数据来进行事中控制和事前预测,才是它的目的。
2、必须明确成本核算不只是财务部门、财务人员的事情,而是全部门、全员共同的事情。
3、必须提高财务人员自身业务素质,成本核算人员不仅对成本很专研,而且要掌握施工流程、工程预算等相关知识。
4、必须提高财务人员地位,参与成本决策,使企业一切经济活动按照预定的轨道进行。
查看工程项目信息,请上西部工程建设网: http://www.cnxigong.com/

⑹ 计入在建工程的成本怎么算

成本价计算,企业的在建工程项目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取得的试运转过程中形成的、能够对外销售的产品,其发生的成本计入在建工程成本,销售或结转为库存商品时,按实际销售收入或按预计售价冲减工程成本。

所以在建工程试生产收入会计上应该将取得的收入冲减在建工程成本,发生的费用计入在建工程成本。

(6)在建成本金额如何确定扩展阅读

会计计量属性主要包括:

(一)历史成本。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购入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按照购入资产时所付出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负债按照因承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者资产的金额,或者承担现时义务的合同金额、或者按照日常活动中为偿还负债预期需要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二)重置成本,在重置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现在购买相同或者相似资产所需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负债按照现在偿付该项债务所需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三)可变现净值,在可变现净值计量下、资产按照其正常对外销售所能收到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扣减该资产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量。

(四)现值,在现值计量下,资产按照预计从其持续使用和最终处置中所产生的未来净现金流入量的折现金额计量,负债按照预计期限内需要偿还的未来净现金流出量的折现金额计量。

(五)公允价值。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计量。

⑺ 计入在建工程的成本怎么算

一、需要通过在建工程核算的项目

1、在建工程科目核算企业进行基建工程、技术改造工程、改建、扩建、改良工程等发生的实际支出

2、需要安装的设备应先通过本科目核算,待达到使用状态后转入固定资产。企业购置的不需要安装可直接使用的设备,通过固定资产科目核算

3、固定资产发生符合资本化条件后续支出时由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核算

4、企业支付的土地款等征地费用,在“无形资产”核算

二、在建工程的核算:

1、本科目核算企业基建、技改等在建工程发生的价值。

企业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包括固定资产发生的日常修理费、大修理费用、更新改造支出、房屋的装修费用等,满足固定资产准则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也在本科目核算;没有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2、本科目应当按照“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在安装设备”、“待摊支出”以及单项工程进行明细核算。在建工程发生减值的,应在本科目设置“减值准备”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7)在建成本金额如何确定扩展阅读:

项目成本核算是施工企业成本管理的一个极其重要的环节。认真做好成本核算工作,对于加强成本管理,促进增产节约,发展企业生产都有着重要的具体可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通过项目成本核算,将各项生产费用按照它的用途和一定程序,宜接计入或分配计入各项工程,正确算出各项工程的实际成本,将它与预算成本进行比较,可以检查预算成本的执行情况。

(2)通过项目成本核算,可以及时反映施工过程中人力、物力、财力的耗费,检查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措施费用的耗用情况和间接费用定额的执行情况,挖掘降低工程成本的潜力,节约活劳动和物化劳动。

(3)通过项目成本核算,可以计算施工企业各个施工单位的经济效益和各项承包工程合同的盈亏,分清各个单位的成本责任,在企业内部实行经济责任制,以便于学先进、找差距,开展社会主义竞赛。

(4)通过项目成本核算,可以为各种不同类型的工程积累经济技术资料,为修订预算定额、施工定额提供依据。管理企业离不开成本核算,但成本核算不是目的,而是管好企业的一个经济手段。离开管理去讲成本核算,成本核算也就失去了它应有的重要性。

⑻ 在建工程成本金额怎么样计算

成本+计税价格X增值税税率=在建工程成本
在建工程(英文:construction work in progress),指企业固定资产的新建、改建、扩建,或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和大修理工程等尚未完工的工程支出。

在建工程通常有“自营”和“出包”两种方式。自营在建工程指企业自行购买工程用料、自行施工并进行管理的工程;出包在建工程是指企业通过签订合同,由其它工程队或单位承包建造的工程。

⑼ 新会计准则下的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新会计准则下的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篇1

新会计准则下在建工程的核算方法

一、需要通过在建工程核算的项目

1、在建工程科目核算企业进行基建工程、技术改造工程、改建、扩建、改良工程等发生的实际支出。

2、需要安装的设备应先通过本科目核算,待达到使用状态后转入固定资产。企业购置的不需要安装可直接使用的设备,通过固定资产科目核算。

3、固定资产发生符合资本化条件后续支出时由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核算。

4、企业支付的土地款等征地费用,在“无形资产”核算。

二、在建工程预付款项的核算

1、根据合同和工程进度预付工程款的,付款前应事先经过集团公司审批,进行如下三级明细核算。

借:预付账款—工程款—××公司

贷:银行存款

凭证附件:合同、财务支出审批单、付款申请单、银行回单、对方收据

2、根据合同预付设备款的,付款前应事先经过集团公司审批,进行如下三级明细核算。

借:预付账款—设备款—××公司

贷:银行存款

凭证附件:合同、财务支出审批单、付款申请单、银行回单、对方收据

三、取得有关工程或设备发票后,在建工程进行如下三级明细核算

(一)企业发包的在建工程,按合同规定向承包单位预付工程款时,均先在预付账款核算,待收到承包单位发票后,借:“在建工程—建筑工程—某工程”科目,贷记“预付账款”;尚未做毕支付的工程款(含质保金),借:“在建工程—建筑工程—某工程”科目,贷记“应付账款”。

(二)企业自营的在建工程,应在各单项工程下设置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其他等三级明细纯李芹。

1、领用工程物资,按实际成本,借记“在建工程—某工程—材料费”,贷记“工程物资”科目。

2、在建工程应负担的职工薪酬,借记“在建工程—某工程—人工费”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三)企业进行的技术改造工程,应于工程开始时将被改造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转入本科目,借记“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差额借记本科目。改造过程中发生的相关支出比照自营或发包基建工程的相关会计处理。

(四)将需要安装设备交付承包单位进行安装时,应按设备的成本,借记“在建工程—在安装设备—某设备”(在安装设备),贷记“预付账款”科目。

(五)企业在建工程相关的管理费、可行性研究费、勘察费、设计费、临时设施费、公证费、监理费及应负担的税费等,借记“在建工程—待摊支出—相关明细”,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未取得发票前一律在预付账款核算,待取得发票后转入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进行负荷联合试车发生的费用,借记本科目(待摊支出),贷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试车形成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或转为库存商品的,借记“银行存款”、“库存商品款”、“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待摊支出)。

上述事项涉及增值税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六)在建工程完工时,已领出尚未使用的剩余物资办理退库手续,借记“工程物资”科目,贷记本科目。

(七)在建扰模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应计算分配待摊支出

借:在建工程—建筑工程—某工程

在建工程—安装工程—某安装工程

在建工程—在安装设备—某设备

贷:在建工程—待摊支出—具体明细;

待摊支出的分配方法,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按实际分配率分配,整个项目的所有单项工程一次竣工的建设项目。

实际分配率=累计发生的待摊支出÷(建筑工程支出+安装工程支出+在安装设备支出)×100%

某工程应分配的待摊支出=该工程的建筑工程成本、安装工程成本和在安装设备的成本合计×分配率。

(八)基建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企业应计算各项交付使用固定资产的成本,编制交付使用财产明细表。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成本,按下列内容计算:

1、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成本,包括:建筑工程成本、应分摊的待摊支出。

借:固定资产—主车间

贷:在建工程—建筑工程—主车间

2、动力设备和生产设备等固定资产成本,包括:需要安装设备的实际成本;安装工程成本;设备基础、支柱等建筑工程成本或砌筑锅炉的建筑工程成本;应分摊的待摊支出

借:固定资产—生产用固定资产—主车间××设备

贷:在建工程—安装工程—主车间××设备安装工程

在建工程—在安装设备—主车间××设备

3、确认固定资产的记账凭证应附工程或设备验收报告、决算报告、结算书、财产分配明细表等转资手续。

四、企业应当设置“在建工程其他支出备查簿”,专门登记基建项目发生的构成项目概算内容。

五、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在建工程的成本。

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的条件

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首先必须有所有的工程支出发票,没有发票不能计入在建工程科目,在固定资产完工后,要有工程验收记录、工程结算单(竣工结算单),需要强制检测安全性的固定资产(如压力管道、配电设备等)还必须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检查认定报告。以上单据齐全,就可以将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

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是指资产已经达到购买方或者建造方预定的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判断:

(一)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或者生产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者实质上已经完成。

(二)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与设计要求、合同规定或者生产要求基本相符,即使有极个别与设计、合同或者生产要求不相符的地方,也不影响其正常使用或销售。

(三)继续发生在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上支出的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

1、转固定资产是根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标准来判断,具体判断标准见以上、因此,你应该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具体标准时从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并根据实际状况提取折旧,而不应该以工程竣工验收为标准来确定、如果其成本无法准确计量,可按照其可靠金额转入固定资产,并提取折旧,如果在转入固定资产后又发生了成本,你要固定资产的入帐金额进行调整,但是以前已经提取的折旧不再进行调整、

2、工程验收手续是建筑相关法规规定的、工程在完工进行试运转后达到预定设计或施工标准施工后,正式将工程移交给建设方的程序文件、你可以向你单位的管理工程的单位或有关人员索取。

一、关于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在建工程完工后转为固定资产核算的问题

按《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在建工程在未完工时发生减值,应提取在建工程减值准备。但对工程完工后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处理则没有规定。在实务中,一般有两种处理方法:

①以历史成本作为计价基础,以在建工程账面余额作为固定资产账面余额,同时,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相应转为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会计分录为: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同时,

借: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②以账面价值作为计价基础,以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在建工程账面余额减去提取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贷:在建工程。

笔者认为,第一种方法虽然在处理上较第二种方法复杂,但比较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的规定。

理由是:第一,《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明确规定:固定资产应当按其成本入账;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入账价值。在建工程尽管发生了减值,但按照历史成本原则,实际发生的工程支出应该全额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第二,在建工程其实是一种“准固定资产”。目前并没有关于在建工程的专门的会计准则,而是将在建工程作为固定资产的一种取得形式一并在《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中规范。国际会计准则也是如此。因此,从大的范围来讲,在建工程减值准备也属于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一种。

第三,《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都规定: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在建工程价值又得以恢复的,应在原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内转回。如果采用第二种方法,按照在建工程的账面价值结转固定资产,那么在其价值恢复时,就很难处理了。

二、关于将土地使用权转为固定资产核算的问题按《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购入或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该项土地尚未开发或建造自用项目时,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并按有关规定进行摊销。企业在利用土地建造自用项目时,将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相关在建工程。

土地使用权转入在建工程后的会计处理方法一般有两种:

①土地使用权在列示于在建工程的期间内不进行摊销。但在转入固定资产后,如果土地使用权的预计剩余使用年限高于房屋、建筑物的预计使用年限,则在预计该房屋、建筑物的净残值时,应当考虑这一因素,并将其作为净残值预留。待该房屋、建筑物报废时,将净残值中相当于尚可使用的土地使用权价值的部分,转入继续建造的房屋、建筑物的价值。如果不再继续建造房屋、建筑物,则将其价值转入无形资产进行摊销。

②土地使用权在列示于在建工程的期间内继续摊销,并将其记入“在建工程”账户的借方。在转为固定资产时,仍应考虑土地使用权的预计剩余使用年限高于房屋、建筑物的预计使用年限的因素,并将其作为净残值预留。

笔者认为,第二种方法比较合理。理由是:

土地是一项有法律受益期限的有偿使用的长期资产,如何在土地使用权证规定的期限内合理承担为获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相关费用并一贯摊销,是非常重要的。在建期间,不能因为土地之上的实物形态发生了变化(在建工程开始)就改变土地使用权的摊销政策。如果在建期间,土地使用权停止摊销,待在建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房屋及建筑物)后,在其剩余使用年限内再以折旧形式摊销,会造成建造后分期摊销的土地使用权和建造前分期摊销的土地使用权不一致。而这个差异受在建工程期间的影响。我们不能因为在建期间停止摊销而对列入在建工程的土地使用权计提减值准备,那显得不合情理。如果在建期间继续摊销,则可以避免上述矛盾的产生。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32号)文件的规定,企业在建工程发生的试运行收入,应并入总收入予以征税,不能直接冲减在建工程成本。

在建工程相关明细科目的设置

(一)相关二级明细科目至少应反应的内容

以自建复杂的在建工程为例,在建工程二级明细科目至少包括进度款(预付款)、设备、材料、三通一平、土建安装、利息支出、人工工资、土地使用权、其它费用等。不同的企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设置。

(二)主要应设置的二级明细科目说明

1、进度款

建议设置“进度款(预付款)”,而不是在预付(应付)账款“中反映。主要是能在在建工程科目中汇总反映工程成本的实际发生情况(企业一般进度款是根据工程进度支付),同时准确反映企业工程资金流出信息,便于和客户对账。这主要是针对自有工程出包或部分出包的情况。

2、不再设置待摊支出科目

建议不再设置“待摊支出”,而是将其细分至相关二级明细科目“其他费用”内。因为具体操作中还有其它“隐性”待摊支出,如小额材料、部分土建安装费用、利息支出等等。

3、设备

设备反映为在建工程而购入的工程用设备,可先通过工程物资科目,再转入该明细科目。同时应包括为工程进口的成套设备检验费、相关特种设备检验费、设备所附土建及安装费等。

4、材料

反映企业工程领用各种材料,包括备品备件、低值易耗品及其他除设备外的各种材料,也包括为工程而购入及临时从生产经营所用材料中领用的材料。

5、三通一平

三通一平包括土地征用费、补偿费(房屋拆迁费)以及为达到工程项目可以正常施工的通水、通电、通路、土地平整、通讯、通煤气、通热等费用。

6、土地使用权

房地产开发企业购入的土地使用权。

7、土建及安装

包括房屋、构筑物、工艺管道、专用电线电缆等设备以外的土建安装。应与预期转固可辨认部分与不可辨认部分分开列示。

8、利息支出

其前提是符合资本化条件,建议单独设置明细科目,企业实际上许多重大工程项目都有较大的专项贷款,应根据重要性原则予以考虑。

9、其它费用

其他费用包括设计费(有些地区税法规定可列管理费)、研究试验费、工程项目管理费、工程保险费、监理费(质监费)、工程项目报建费、招标服务费、勘探费、基桩检测费、临时设施费、劳保基金、临时设施费、相关税金、工程转固费用、建设其间发生的工程物资盘亏、报废及毁损净损失及负荷联合试车费等其它与工程项目相关的费用。

(三)工程项目在方案阶段及至管理层正式批准立项设计期间发生的支出,建议列入当期损益,包括项目建议、可行性研究、方案论证、技术咨询、行业考察、经济分析等相关费用。

(四)工程竣工后发生的技术检测费、环评费、安检费、职业病评价费、房产办证费等其他工程相关费用应列入当期损益。

(五)不同的企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和经济业务重要程度设置三级及多级明细核算。

新会计准则下的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篇2

新《企业会计准则》通过两个具体会计准则对 “在建工程”进行了相关规定,全面规范了企业在建工程的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所以,如何准确运用会计准则来保证在建工程会计信息质量,是一个很值得探讨的问题。本文即分析了新会计准则下在建工程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新会计准则下在建工程会计核算的要点。

概述

2006 年我国在充分借鉴国际会计准则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于 2006 年 2 月颁布了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这次会计准则的修订既考虑会计核算的严谨性又考虑了具体核算业务的灵活性,充分体现了会计核算的客观性和谨慎性原则。其中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5 号―建造合同》,对于规范我国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行为的会计核算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但由于我国建设项目基本都实现项目流程化管理,而且企业的财务人员和基建人员基本属于分离状态,项目建设的设计、建设过程、竣工验收、预决算都鲜于会计人员的参与,这就造成了会计核算和工程实施结合不紧密的现象,成为企业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短板”。新《企业会计准则》通过两个具体会计准则对 “在建工程”进行了相关规定,全面规范了企业在建工程的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所以,如何准确运用会计准则来保证在建工程会计信息质量,是一个很值得探讨的问题。

一、新会计准则下在建工程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

(一)建筑工程与会计信息不符合

在建筑工程施工期间主要是依靠单据和凭证来进行核算投资数额,可是,会计部门与建筑施工部门相分离的,导致会计核算的账目与建筑施工实际出入较大,有的甚至严重脱节。由于这种问题的存在,不单只是会计部门核算困难,还会导致建筑工程成本增加,容易造成贪污和腐败现象的'出现。与此同时,由于是通过会计核算单据来进行对建筑工程投资的核算,所以如果一旦中间出现发票凭证遗失或者损坏,这样则会导致最终核算金额与总投资不相符合,企业有可能会承担一定的债务风险。这种核算人员监督不到位,到最终结果会有损公司的形象。

(二)企业易遭受账外资产

在这种会计部门与施工部门相分离的状态下,还有建筑施工周期性特征会容易导致企业产生账外资产,而这种账外资产的形成,意味着企业将会承受一定的资产损失,账外资产的产生主要是会计部门的核算不充分造成的。对于建筑施工本身就存在着施工周期长,工程复杂,工程项目多等特点,这样就会更加容易导致会计核算的不全面,还有监管力度低,这也是形成账外资产的其中一个原因,还有就是部门合作不顺畅,导致了账目条理不清晰,各部门与财务之间没有形成

一种紧密合作的状态,而财务部门也只是对凭证进行统计而忽视了凭证的来源和是否符合规范,容易导致企业遭受到一定的账外资产。

(三)会计准则存在着一定的漏洞

在当前社会市场经济活跃的状态下,企业重组变得越来越频繁,企业的产权开始多元化,在建筑企业上,建筑工程利润作为企业固有资产的收入来源,是必须得到核实和有条理的规范,在现今的新会计准则中,对于建筑企业固有资产的核算是存在着一定的缺陷。例如会计对于固有资产中的后续支出是纳入固有资产的一部分,但是税法对固有资产的后续支出是不认为其是固有资产中的一部分,而是将其纳入支出扩展的一部分,所以在缴纳税费的时候将是以扩展资产的一部分缴纳税收,这样就会容易造成会计计算的利润与税费计算的利润不相符,从而导致企业将增加缴纳赋税。

二、新会计准则下在建工程会计核算的要点

(一)加强在建工程会计核算

如上所述,在建工程核算的复杂性,就更需要我们加强对在建工程的会计核算。一是明确在建工程的确认时间,缩小企业进行盈余管理的空间。二是对于工程建设中的有关设备投资、工程建设等其他支出,明确在建工程的确认原则和确认时点及相关的原始依据。同时加强会计单据的传递时效性,加强会计人员与工程施工人员的信息沟通,准确进行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划分,及时全面的进行在建工程会计核算。三是房地产企业对于在建工程中发生的其他建设费用,工程财务部门必须根据有关的凭证,及时确认在建工程,在建设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需要全额确认有关的债权债务,并及时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进行会计核算。

(二)改进在建工程会计核算方法

一是不断完善会计准则规定,在在建工程确认条件上进行细化,比如应在会计准则中完善规定,将在建工程确认条件上和会计计量上比照相关规定资产的规定,这样既满足了会计准则的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又能达到规范在建工程会计核算的要求,防止企业因没有具体会计准则规定执行,而人为制造规定,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现象发生。

二是在建设工程后续支出资本化确认上,要注意会计规定和税法规定的差异,在进行纳税申报时及时进行调整,避免企业涉税风险。

三是指定专人收集有关信息,定期进行在建工程减值测试,防止因在建工程过度减值,而没有进行减值计提,而多转固定资产,多提折旧,从而加重企业日后成本负担现象发生。

(三)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素质

在建工程会计核算属于多部门进行合作,进行准确的会计计量单靠会计人员的会计知识是难以完成的,在新会计准则中,对《固定资产》以及《建造合同》会计准则规定都增加了一定的判断选择之处,增加了企业会计人员的自由裁量度,所以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素质成为全面执行新会计准则中在建工程会计核算规定的关键。

(四)明确资产管理职责

由于工程单位内部管理部门众多,在工程假设中往往因为信息不对称,造成沟通上的不顺畅。因此企业在进行在建工程会计审核工作时,首先要将技术、财务、设备等部门之间的关系理顺,明确各部门在资产交付过程中应承担的责任。其次,及时明确企业的固定资产价值,充分保证其准确性和完整性。

(五)严格落实会计审核制度

企业在实施会计审核制度过程中,对于在建工程交付的资产比较大的部门单位,应当加大对其会计信息的审核力度。在考核企业经营绩效及资产负债率等指标时,对在建工程代办业务支出、预收账款等资产的变化过程要引起高度重视,并实时关注在建工程的帐卡物是否保持一致,固定资产科目的余额是否具完整性等内容。

(六)建立政府管理资产的模式

财政部门通过资产管理软件及办公自动化系统对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集中管理,即为政府管理模式。审计及财政等相关政府部门首要工作便是对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大规模的摸底和排查,核对账务资产与实物资产是否有不符的情况,一旦发现虚有资产与帐外资产,及时进行严格的处理。与此同时,对单位的固定资产建立相应的电子账册,实时监督其资产的购入、转让及出售等活动,及时处理出现异常的情况。

结语

综上,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进程不断深入和扩大,各种企业也得到了飞速的发展,为实现企业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加强在建工程的会计审核工作尤为关键。企业应根据新制定的会计准则,明确在建工程中各主体的职责,充分规范、细化其会计核算工作内容,并严格控制、监管在建工程项目的投资成本及企业的资产,在充分保障在建工程质量的基础上,有效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

⑽ 工程施工怎么确认收入和成本

一、核定征收方式下的收入与成本确认
核定征收是由税务机关依据施工企业经营情况,在其正常的生产经营的条件下,对施工企业生产出的产品进行核定,最终按照相关规定征收税款的征收方式。核定征收有三种形式:⑴按收入总额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⑵按成本费用总额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总额×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⑶按经费支出核算应纳税所得额:经费支出总额×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
(一)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
计算公式为: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25%)
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入额×应税所得率(毛利率8%~10%)
要注意的是,当用应税所得率和收入总额对施工企业的所得率进行核定时,收入总额的构成与施工企业会计核算的收入是不一样的。例如,“转让财产收入”并不是转让财产的净收入,而是对财产进行处置所取得的全部收入。
(二)直接核定应纳所得税额征收方式
采取直接核定应纳所得税额征收时,一是要参照当地施工行业的经营规模、收入水平相似的施工企业的税负水平进行核定;二是必须要依据成本费用支出额进行定率核定;三是需要依据耗用的原料、机器设备等加以推算。如果我们选择前款所列的一种方法而无法对纳税额进行核定时,则可以采用两种或者是两种以上的方法进行核定。
二、查账征收方式下的收入与成本确认
查账征收,是指施工企业在规定的纳税期限之内,根据自己实际的经营状况,向税务部门申请企业的营业额与所得额,再经过税务部门的严格审核后,开出缴款书,然后由施工企业在一定的期限之内缴纳税款。
查账征收与定额征收都是针对所得税的,而且查账征收和定额征收都能够预缴,由于税务部门有时工作会过于繁忙,所以他会要求施工企业提前缴纳一部分税款,用于未来的抵减。查账征收施工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企业所得税=(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投资净收益+补贴收入+营业外收支净额)×税率。
查账征收方式下,施工企业按是否执行建造合同准则,收入与成本的确认又大不相同。不执行建筑造合同准则的施工企业的收入与成本,通常以实际收款确认收入,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支出确认成本;执行建造合同准则的施工企业的收入与成本确认涉及因素较多,需要全面考量。现阶段,我国在确认施工企业的收入与成本问题上,还没有一个统一的行为准则进行参考,这就需要我们权衡利弊,从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出发进行选择。
三、收入与成本确认的建议
(一)建造合同核算遵循的原则
施工企业在收入与成本核算方面的情况比较特殊、核算的过程也比较复杂,所以需要我们正确使用核定征收与查账征收两种核算方法。同时还要构建一套完整的成本核算体系,才能够就完成合同的已经发生和即将发生的成本加以科学、全面的评估与计算,从而提高施工企业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具体如下:一是对预计发生的总成本必须做到无偏差、及时、准确;二是对企业实际发生的成本要及时归类、入账;三是加强计量部门、财务部门以及合同签订部门的交流与沟通,保证信息畅通,同时完善成本核算的监督机制,最大限度地提高成本核算的可靠性、真实性与准确性。必须注意的是,惟有在预计总成本合理且实际所发生的成本及时、有效归类到位的情况下,核定征收与查账征收的核算才会更准确,所确认的收入与成本才更真实。
(二)施工企业合同成本的分析
⒈构成: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
直接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直接工程费,指耗用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构使用费。二是其他直接费用,指措施费,包括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混泥土和钢筋混泥土模板及支架费、脚手架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施工排水降水费、二次搬运费用以及临时设施摊销等等。
间接费用,由规费和企业管理费组成。规费包括工程排污费、社会保障费。企业管理费包括管理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费、劳动保险费,固定资产的使用费、与建筑相关的设计费用、技术援助费用、办公费、水电费、差旅交通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财产保险费、财务费用、税金等等。
⒉对于成本的处理
直接费用在发生时直接计人合同成本;间接费用在期末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分摊计人合同成本,间接费用的分摊方法主要有人工费用比例法、直接费用比例法等。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取得的、不计人合同收入的零星收益,这部分收益冲减合同成本。合同成本不包括下列费用: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管理费用;企业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而发生的财务费用。
(三)加强施工企业收入与成本确认的策略
1.加大宣传力度,促进施工企业能够自行申报。税收部门要充分利用好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对施工企业展开纳税宣传,从而使他们能够强化建账、建簿的意识,能够正确对收入与成本进行核算,同时严格执行纳税制度,自行申报,查账征收。如果确实没有建账能力,必须在正确核算收入与成本的前提下,根据企业经营的实际情况计算应税所得率。
2.加大力度规范建筑市场。政府应该就目前建筑市场比较混乱的情况出台相关的法律政策,以对建筑市场的操作行为加以规范。加大与建造合同相关的法律的立法力度,防止一些企业拖欠工程款项、反复变更工程计划等情况,保障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督促施工企业努力提高自身的财务管理水平,争取在建筑行业建立一套标准化的财务预算制度与申报制度。
3.加强合同成本核算的体系建设。一套完善的合同成本核算体系,能够有效确定合同之外所发生的一些成本,这对于施工企业来讲是非常必要的。在构建合同成本核算的过程中,我们还可以需要参考企业发展实际情况以及创造的经营成果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