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划拨土地使用权获取过程中的主要成本和税费包括哪些
划拨土地使用权成本构成:
一、土地取得费
集体土地:征地补偿、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
城镇土地:房屋及构筑物补偿费、征收安置补助、停业损失补偿费
二、相关税费
集体土地:耕地占用税、耕地开垦费、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征地管理费
城镇土地:征收管理费或服务费(评估费等)
三、土地开发费
1、基础设施配套费:毛地开发成“三通一平”或“五通一平”或“七通一平”费用;
2、公共事业建设配套费
四、开发利息(开发期投入开发资金占用利息)
五、土地开发利润(开发企业的利润)
❷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包括哪些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包括:土地价、契税
2、耕地占用税属于房地产开发成本
3、印花税属于转让房地产相关的税金
❸ 什么是土地成本土地成本包括哪些
简单说,土地成本就是为取得土地而发生的支出.一般包括:取得土地的价格、购买土地的契税、支付土地的补偿费等。一般是两大部分:1、土地取得费。2、土地开发费。
(3)取得土地使用权成本包括哪些扩展阅读
土地成本,包括土地使用权取得费及土地开发费,应与建筑费提取折旧费,而不能将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摊入管理费用。这样,在土地使用到期时,产权人才能够重新购置同等效用的房地产进行再生产。
土地开发成本核算应注意事项
1、土地开发成本归集对象的确定问题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具体确定成本归集对象时,应结合本企业的土地开发特点和实际情况,在满足成本计算的基础上加以确定,成本归集对象确定后,要有利成本计算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正确反映成本的构成,并能及时结算成本对象的竣工成本。
一般而言,都以成片开发土地中的具体运作项目或土地区域作为成本归集对象。如某一成片开发土地上规划有紫荆花园、千*假日酒店等十个具体运作项目,则每一具体运作项目可作为成本归集对象。
2、共同成本的分配问题
对成片开发土地而言,肯定存在共同成本。那么,如何将共同成本分配至每一具体成本对象呢?分配方法有个别认定法,按面积分配法和按价值分配法。在选择方法时应考虑配比原则并且要保持使用方法的一致性。
1、土地取得费。
征用农村集体土地时,土地取得费就是征地费用。城镇国有土地的土地取得费按拆迁安置费计算;拆迁安置费主要包括拆除房屋及构筑物的补偿费、拆迁安置补助费及相关税费。从市场取得土地使用权时,土地取得费就是土地使用权的取得价格。
2、土地开发费。
基础设施配套费。公共事业建设配套费。小区开发配套费。
❹ 土地成本主要包含哪些方面
包括土地使用权取得费及土地开发费,应与建筑费提取折旧费,而不能将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摊入管理费用。这样,在土地使用到期时,产权人才能够重新购置同等效用的房地产进行再生产。
按项目研究详细程度的不同,可行性研究可分为投资机会研究 、初步可行性研究和详细可行性研究三个阶段,各阶段的内容是一致的,只是指标的详细程度存在差别。当然,房地产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具体内容因项目的复杂程度、环境状况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但一般包括项目的必要性分析、实施的可能性分析和技术经济评价。
(4)取得土地使用权成本包括哪些扩展阅读
为了既有利于土地开发支出的归集,又有利于土地开发成本的结转,对需要单独核算土地开发成本的开发项目,可按下列原则确定土地开发成本的核算对象:
1、对开发面积不大、开发工期较短的土地,可以每一块独立的开发项目为成本核算对象;
2、对开发面积较大、开发工期较长、分区域开发的土地,可以一定区域作为土地开发成本核算对象。成本核算对象应在开工之前确定,一经确定就不能随意改变,更不能相互混淆。
❺ 土地划拨成本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包括土地取得费、相关税费、土地开发费、开发利息和土地开发利润等。
法律依据:《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