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资源成本包括哪些
资源成本又称自然资源耗减成本,是指在经济活动中被利用消耗的价值。
根据自然资源的特征,有些自然资源具有一次消耗性质,如不可再生的矿产资源、部分可再生的森林资源(用材林)和北方及西部的水资源,这些资源的使用为资源耗减成本,具有中间消耗的性质。有些自然资源具有多次消耗性,如土地资源、部分可再生的森林资源(特用林、防护林等)和南方的水资源,这些资源多次消耗的使用类似于固定资产使用的性质,其资源耗减具有“固定资产折旧”的性质。
B. 矿产资源补偿费计入什么科目
矿产资源补偿费是企业生产成本的一部分,应当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合理计入相关科目。具体而言,该费用可以归入管理费用或制造费用中的其他生产成本。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生产成本包括材料成本、直接人工成本、制造费用以及其他生产成本。矿产资源补偿费作为其他生产成本的一部分,应当被合理核算。
对于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具体核算方法,需要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和会计准则来确定。对于较小的费用,可以归入管理费用;而对于较大金额的费用,则可以归入制造费用中的其他生产成本。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计入哪个科目,都必须遵守会计准则的规定,并按照规定程序处理。同时,企业应当遵守国家关于矿产资源补偿费的收费标准,并按时缴纳相关费用。
如果企业未按时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可能会面临一系列风险,包括被要求缴纳滞纳金和罚款、被要求补交拖欠费用、可能被暂停或撤销采矿权和许可证,甚至可能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责任的追究。
因此,企业在采矿过程中应当认真履行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的义务,避免可能产生的各种问题。总的来说,矿产资源补偿费的计入是企业生产成本核算中必须考虑的一部分,但具体的处理方法应当根据企业情况和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