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生产成本 » 服务行业暂估成本后如何冲减
扩展阅读
哪个app购买电子产品靠谱 2025-06-17 05:31:41

服务行业暂估成本后如何冲减

发布时间: 2023-02-19 19:02:34

Ⅰ 主营业务成本暂估怎么冲账

暂估是企业这个月的存货已经入库了,但是发票还没有收到,不能确定这批存货的入库成本,到了月底需要将这批存货进行暂估入账处理,以便正确核算企业的库存成本。

暂估冲回一般是在收到发票的时候再进行冲回,如果当月没有收到发票就做了冲回,到月末还需要暂估一次,工作量就很大了。

暂估入账的账务处理如下:

1、暂估入库

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

提醒:如果没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就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2、暂估回冲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1)服务行业暂估成本后如何冲减扩展阅读

暂估的注意事项:

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不得多计资产或收益、少计负债或费用。材料暂估的会计处理应在材料到达时和材料发票到达时分别作会计处理,企业资产和负债同时得到反映,通过“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材料)可以及时了解到企业当时未达发票账单金额。

以便企业了解当时的负债情况,及根据做材料暂估的入库单据查明未达账单的单位,了解发票账单不能到达的原因,及时与对方单位进行沟通。

Ⅱ 我在21年做了一笔费用暂估112万,22年想冲回怎么做

1.你给了3次业务的会计分录,后2次已经冲销。这里就只介绍第1次的会计分录。
2.如果没完成2021年结账流程,可以直接原路冲回。
借:主营业务成本112万(红字)
贷:应付账款112万(红字)
3.如果已经完成2021年结账流程,不可以直接原路冲回。可以参考以下方式。
(1)如果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冲销2021年度暂估成本需要做2次会计分录。
借:应付账款112万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必须计算,可能没有金额)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单位,冲销2021年度暂估成本需要做1次会计分录。
借:应付账款112万
贷:主营业务成本112万

Ⅲ 暂估跨年成本结转如何冲回

跨年冲减暂估成本时,因为主营业务成本属于损益类的科目,跨年调整的时候需要用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其调整分录为,

借:库存商品—暂估,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另外企业冲减了主营业务成本后,还应该按实际发生的金额做结转,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库存商品—XX商品。

Ⅳ 暂估入账结转成本后怎么冲回

取得发票红冲暂估入库分录,
借:应付账款—暂估,
贷:库存商品或原材料。
根据发票做购进分录,
借:库存商品或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等科目。
如果之前结转的成本有错误,还需要做相应的成本结转调整分录。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应答时间:2021-08-11,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平安银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来看“平安银行我知道”吧~
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

Ⅳ 暂估入库结转成本后如何冲红

暂估入库后冲红,是常规会计处理,直接编制负数金额分录冲减原暂估分录。冲红和暂估入库时的成本结转处理并没有直接联系。
但是在如常冲红并按照实际金额入库后,如果实际入库金额与暂估入库金额存在差异的,那么,就需要另行计算影响额并编制会计分录调整原结转成本金额。

Ⅵ 当月暂估入账之后,下月如何冲销上月暂估入账的凭证

下月初,冲销上个月的暂估,会计分录为(红字):
借: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暂估款
收到发票正常入账,会计分录为:
借:库存商品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供应商
结转成本,会计分录为: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购入存货,月底时,若发票未到,应分别存货科目,抄列清单,暂估入账,借记“库存商品”、“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科目,下月初用红字作同样的记录,予以冲回。

(6)服务行业暂估成本后如何冲减扩展阅读: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对于已验收入库的购进商品,但发票尚未收到的,企业应当在月末合理估计入库成本暂估入账。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购入存货,月底时,若发票未到,应分别存货科目,抄列清单,暂估入账,借记“库存商品”、“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科目,下月初用红字作同样的记录,予以冲回。
《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是月底暂估,月初再冲回。之所以规定要冲回,是因为这时债权尚未成立,因此不能确认应付。但若企业客户很多或发票长期未到,每月都要估入和冲销一次,太繁琐,工作量也大。
发票未到的当月月底暂估,发票到达的当月月底再冲回,不必以后每月月初冲回,月底再暂估,这样可减少一些工作量。但使用这种方法时财务人员应再设一套备查账,对估入的金额、户名等逐笔登记,以便发票到达时逐笔查找,找到后划销,防止漏户、错户。
税法对此没有明确规定,相关的原则规定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84号)中第三条:纳税人申报的扣除要真实、合法。
实务中税务较多运用的原则是: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前发票已到达的或能提供能充分证明暂估入账真实性的其他原始凭证如合同等就不必做纳税调整,否则应做纳税调整,以防止企业滥用暂估入账。
《企业会计制度》中没有提到要暂估增值税,这是因为企业只有在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时,才算取得了这种抵扣销项增值税的权利。
实务中暂估入账时有将增值税金额,暂估入账包含增值税的做法有:
将暂估的增值税放在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金中核算,发票到时作红字冲销。
设专门的待抵扣税金户反映;
在其他应收款——暂估进项税金核算等。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暂估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