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没有成本发票怎么做账
主要看您是什么行业了,不同的行业有不同的方式,从企业主体上来说,不同的形势缴纳的税种也是不一样的。您肯定是有成本,但是成本无法列支,不知道怎样才能合规列支对吧。所有要么从您的经营主体想办法,要么从您的成本构成上想办法。
B. 没有发票的费用怎么入账
1、把没有正式发票的金额记入"其他应收款",待有了其他发票冲抵即可.
借: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2、如果经过相关管理人员签字,也可记入相应的费用,但这部份费用属白条支出,税务是不认可的.年末,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这部份支出应做纳税调整增加.
借:相关费用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已付款没有发票的费用怎么处理?
有两种方法:
一、先记入"其他应收款--***",再自己拿现金以其他应收款单位名称交到银行
借: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二、到税务局开发票入账,但是开票是要交税的噢.
付款后没有发票如何做账?
如果是费用,那就一定要有发票才行.像这种不开票的往来尽量不要走公户走.如果是往来款,就挂往来科目,不要放在预付款中,往来款是在后期要归还的.
在实际工作中,很多企业或多或少的都会遇到这种情况,如租赁个人房产,支付房租时无法取得发票;餐饮企业直接从农民手中或菜市场购买的蔬菜无法取得发票;建造固定资产时,雇佣的农民工的劳务费无法取得发票等等.
在工作中,有的企业财务人员,认为只有发票才是会计处理的唯一原始凭证,有的拿别的发票来冲抵此项无发票的费用;也有的直接将费用计提后,不做支付处理;甚至有些财务人员只要没有发票就不做账务处理.这些处理方式,都是不正确的,也是不可取的.
1、无论发票开具的内容是什么,也无论是否取得发票,均应按实际的经济业务入账.
凡是学过财务知识的财务人员,在刚接触财务会计课程,首先都会学到《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内容,这也是《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对企业财务报告中所提供的会计信息质量的基本要求,它主要包括可靠性、相关性、可理解性、可比性、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和及时性等.
2、未取得发票的成本费用支出,影响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多交企业所得税.
企业购买商品或劳务过程中,如果发生的相关的支出,没有取得发票,列入成本费用或资产时,很难被税务机关认可,也就是说很难在税前扣除.如企业建造厂房,雇佣农民工,支付给农民工的劳务费很难取得发票,在账务处理,该劳务费应作为该厂房原值的一部分,应按其原值计提折旧.但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其税收确认的原值中应扣减这一部分,同时税收确认的折旧也是以扣除值后的金额计算的.二者折旧的差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交纳企业所得税.
3、一点建议
建议企业在发生的相关支出,对方无法开具发票时,请对方到主管税务机关代开发票.这样即便于企业进行账务处理,也能税前扣除.如果对方不愿意去税务机关代开,企业可以自行去税务机关开具,同时代缴各项税费,向对方支付费用将代缴税费从中扣除.
C. 无票支出怎么做账
法律分析:1、企业发生支出未取得对应发票时,会计分录为,借:应收账款——公司名称(或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银行存款。2、企业取得对应的发票后,会计分录为,借:管理费用等(根据款项所属部门计入相关科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应收账款——公司名称(或其他应收款等科目)。企业发生支出,在对方公司没有开出对应发票之前,应当通过“应收账款”等科目进行核算,待对方公司开出相关的发票后,企业再根据款项所属部门计入相关科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六条: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 第六条 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D. 没有发票怎么做账
没有发票要这样做账:
没有发票入账要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如果实际成本费用已经发生,按照准则就要确认成本,账务处理上满足成本确认条件就要进行账务处理,而成本确认不受发票的影响,也就是说即使企业没有收到发票,但是实际成本已经发生也要进行账务处理。即进行暂估入账。
企业发生购货业务没有发票时,应对收到的原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等先进行暂估入账处理,待企业收到发票后冲销原分录,再根据发票的内容编制正确分录。
在税务角度,如果一项成本没有取得合法发票,是不能进行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如果在企业汇算清缴前取得了发票,可以进行所得税前扣除,不用进行调整;如果在汇算清缴前没有取得发票,则需要进行纳税调整,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以下情况支出不需发票就可税前扣除:
1、工资薪金支出。
2、现金性福利支出。
3、支付差旅津贴。
4、支付员工误餐补助。
5、支付的未履行合同的违约金支出。
6、最新政策,企业缴纳的相关责任险也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E. 公司没成本票怎么处理
一、正面回答
可以通过其他成本费用进行抵扣,但是这必须是企业了解其所有的税务情况,才能采取的办法。具体通过补开发票;降低企业税负;寻找一些有税收优惠政策的园区。
二、具体分析
企业如果是真实发生的业务,却没有取得相应的成本发票,这时候可以要求对方补开发票的,还有就是企业养成发生业务往来时索要发票的习惯。可以通过自然人代开的方式来解决,凭借业务合同和自然人身份证到能代开的税务机关或者税务代征点代开需要的发票。
排除企业自身原因造成企业无法及时取得成本发票的时候,有些企业本就是利润较高的企业,成本发票不管怎么都欠缺,这时候企业账面利润高,企业可以通过一定方法来降低企业税负,比如将企业的利润以借款的形式借出去,或者将企业的利润分包出去,进行投资理财这些,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企业的税负问题。
除此外企业还可以寻找一些有税收优惠政策的园区,有些在产业扶持园区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是可以核定征收的,不同园区的征收方式不同,一些园区时定额核定,一些园区时定率核定,不管采取的那种方式,对于企业来说税率都极低。
三、什么是成本票?
成本票是公司销售商品或者加工商品过程中所消耗的费用。主要是指直接或间接计入“生产成本”、计入“制造费用”等方面的发票和票据。
F. 小规模建筑公司没有成本票怎么做账
小规模建筑企业应该按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所发生的业务入账报税,如果企业发生的成本费用等没有取得发票的,也应该正常入账,对于没有发票的部分,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候调增。另外,其也可以尝试申请核定征收。
G. 没有成本票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企业没有成本发票的时候,根据实际发生的成本金额,计入到主营业务成本进行核算,比如企业购进库存商品,但是没有取得成本票的时候,做如下分录,
借: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等。
销售后,结转成本时,分录为,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但是企业没有成品票,不能税前扣除。
H. 个体户查账征收没有成本票怎么办
个体户查账征收没有成本票的解决办法如下:
1、如果是核定征收的,可以做简单流水,那么就按税局核定的每月或每季的税额直接上缴就可以;
2、如果是查账征收,个体户没有成本发票可以入账,但是税法上是不允许所得税税前扣除,需要成本支出需要调增。
通常情况下,企业缺成本票,都会选择花高价钱去买发票,从而进行入账抵扣。但是买发票是严厉禁止的,是违法的,而且风险性很高,不建议这样去做。企业缺成本票除了买发票以外,还有另一种方式解决成本票问题,那就是个体户核定征收。个体户设立在税收园区可以享受核定征收,0.6%定额核定个人经营所得税,增值税1%,附加税0.06%,综合总税率1.66%。企业将业务合理分包给个体户,改变一下操作模式,无法获得成本票的业务,通过个体户获取。例如:企业向个人进行材料采购,无法获得成本票,我们就先用个体户去进行采购,然后企业再向个体户进行采购,这样企业就能获得成本发票了。通过个体户核定征收获得成本票的方式有很多种,只需改变下操作模式。另外注册在税收园区的个体户,不需要实地办公,只需注册一个地址就行。注册办理的时候,法人如不能实地到场,可以远程提供相关资料,办理等一系列的操作,都无需企业自己操办,非常的简单省事,办理流程最快10个工作日就能完成。企业享受税收政策,合理节税。
核定征收税款是指由于纳税人的会计账簿不健全,资料残缺难以查账,或者其他原因难以准确确定纳税人应纳税额时,由税务机关采用合理的方法依法核定纳税人应纳税款的一种征收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I. 无票支出如何账务处理
无票支出的账务处理方法如下:
1、如果是因为合同并未履行,经营业务也未发生,因此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所以无法取得发票。对于这类费用可以凭借与合作方签订的购销协议、赔偿协议以及合作方开具的收款凭证进行账务处理;
2、如果是向员工发放的过节费、福利费等费用,进行账务处理时也不需要让员工开具发票,入账时附上公司的相关文件、员工签字的福利费发放名单以及现金付款清单和银行转账凭证即可;
3、如果是企业中支付金额未超过500元的零星花费,进行税前扣除时,只需要取得个人开具的收据即可。但是收据需注明收款单位名称、收款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