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暂估成本,怎么估会计分录
具体分录如下:
1、购进商品(有发票)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应付账款
附件:后附发票、入库单、验收单
2、购进商品(无发票)
借: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
附件:后入库单、验收单(按不含税采购金额进行暂估)
3、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附件:后出库单或发货单、成本结转明细表。
4、下月收回发票
借:库存商品 (红字)
贷:应付账款 (红字)
附件:后入库单(红字)
5、同时: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应付账款
附件:后附发票、入库单
(1)发票暂估成本怎么算扩展阅读:
货到单未到的情况,因为实物已经验收入库,但是发票还没收到就不知道价款和税金是多少,一般这种情况是不做帐的,等发票到了一起做;但是如果等到月底单还没到就需要暂估入库来保持账实相符(有些单位月末盘存)。
⑵ 什么是暂估成本
暂估成本:就是购进的物品已入库,但是结算用的发票等手续没有到,为了账实相符,库存商品先入上账。待以后月份发票收到后,将原先入账分录用红字原笔重回,再按发票重新做一回购进即可。
⑶ 暂估成本的账务处理 暂估成本怎么进行账务处理
一、暂估入库:借方是原材料(暂估金额),贷:应付账款 —暂估 / 无票( XX 供应商)(暂估金额);
二、暂估回冲:
1 、红字冲回暂估入库:借方是原材料(原暂估金额,红字),贷方是应付账款—暂估 / 无票 XX 供应商(原暂估金额,红字);
2 、收到发票,做入库处理:借方是原材料(发票不含税金额)、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税额),贷方是应付账款— XX 供应商(发票含税金额)。
以上就是暂估成本的账务处理的相关内容。
暂估成本是什么
暂估成本是企业当月购买的材料已经验收入库,但没有收到对方开具的正式发票。因此,在计算本月底材料成本时,会计只能根据合同中的单价金额暂估入库,材料成本为暂估成本。暂估也是本月存货已入库,但采购发票没有收到,存货入库成本费不确定。因此,要使月底能够计算出准确的企业库存成本,需要把这部分的库存暂估入账,就成为了暂估凭证。暂估业务可以理解为货到票未到的业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已验收入库的购买商品,但未收到发票的,企业需要在月底合理估计入库成本,如合同协议价格、当月或近期同类商品的购买成本、当月或近期同类商品的购买成本、当期市场价格或同类商品流通环节的平均成本率。本文主要写的是暂估成本的账务处理的有关知识点,内容仅作参考。
⑷ 怎样算暂估,具体一点,我对这有点懵。谢谢
暂估,通常为月末发票没有开进来,而本月销售发票已开,发票次月能开进来!暂估一般是 市场购进价格,或者是上次购入的价格进行暂估,
摘要:暂估入库 借: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 (月末根据暂估的价值结转成本)
次月发票到时: 把上月暂估冲掉 红字!
再做一笔 正确的 借:库存商品 应缴税费 贷:银行/应付账款 成本有差异的进行成本调整!
⑸ 暂估成本的金额怎么来的
《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财会[2016]22 号)
第二条第(二)项第 4 目规定,一般纳 税人购进的货物等已到达并验收入库,但尚未收到增值税扣 税凭证并未付款的,应在月末按货物清单或相关合同协议上 的价格暂估入账,不需要将增值税的进项税额暂估入账。 因此,你单位根据合同金额暂估入账时,入账金额不包 含增值税进项税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 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1 年第 34 号)
第六条规定,企业当年度 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 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 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因此,你单位在预缴季度企业所得税时,可以按照账面 金额核算成本并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但在汇算清缴时应 取得供货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否则需要做纳税调整
⑹ 暂估成本指的是什么
暂估成本就是购进的物品已入库,但是结算用的发票等手续没有到,为了账实相符,库存商品先入上账.待以后月份发票收到后,将原先入账分录用红字原笔重回,再按发票重新做一回购进即可.
一、编制的会计分录为:
借:库存商品;贷:应付账款--暂估款;
必须注意的是,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能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因此,不存在进项税额的暂估抵扣问题,且上述分录中,暂估金额应当按照不含税价格口径暂估。
因此,首先应当按照上述规定暂估入账,然后,与其他正常入库入账的库存商品一样,一并计算库存商品发出(包括说的销售出库)成本。
二、编制会计分录为:
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
三、收到发票后的处理:
次月初,冲回暂估入库成本,以红字编制如下分录:
借:库存商品;贷:应付账款--暂估款
四、取得发票后,编制正式入帐分录:
借:库存商品;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应付账款--**公司 等。暂估成本的账务处理对所得税的影响:
按照《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有关规定,纳税人申报的扣除要真实、合法。真实是指能提供证明有关支出确属已经实际发生的适当凭据;合法是指符合国家税收规定,其他法规规定与税收法规规定不一致的,以税收法规规定为准。
因此,发票未收到前,可以暂估成本。暂估入帐的成本在汇算清缴前,若是没有取得合法凭证,则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这部分暂估的成本在进行年度所得税汇算时必须调增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