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出口文件费是怎么产生的单证费又是怎样产生的两者有什么区别
文件费是船东的行为,用以提高承运人与订舱者的效率,以及弥补单证中心的运营成本,这个一般由船公司收取。
出口单证是指出口地的企业及有关部门涉及的单证,包括贸易合同、出口许可证、出口报关单、包装单据、出口货运单据、商业发票、保险单、汇票、检验检疫证书、产地证等。
货运公司收取的往往是单证费,这个是货运公司的一种服务费,尤其是nvocc
他们会大面积的收取这种费用,以弥补与国外代理往来单据信函的成本。
船公司一般收取的单证费是出单的费用,还有更改提单的费用
2. 出口单证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出口 单证 包括:票据,运输单证 ,商业发票与包装单,海关 发票,保险单据,产地证明书,商品检验证明书,EDI无纸贸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十九条 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
3. 什么是单证
单证就是指在国际结算中应用的单据、文件、证书,凭借这种文件来处理国际货物的支付、运输、保险、商检、结汇等。
狭义 :单据和信用证
广义 :各种文件和凭证。
就出口贸易而言,出口单证是出口货物推定交付的证明,是结汇工具。
单证作为一种贸易文件,它的流转环节构成了贸易程序。单证工作贯穿于企业的外销、进货、运输、收汇的全过程,工作量大,时间性强,涉及面广,除了外贸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外,还必须和银行、海关、交通运输部门、保险公司、商检机构、有关行政管理机关发生多方面的联系。环环相扣,相互影响,互为条件。
单证(Documents)是指在国际结算中应用的单据、 文件 与 证书 的统称,凭借它来处理国际 买卖 货物的交付、 运输 、 保险 、 商检 、 报关 、 结汇 等。狭义的单证指单据和信用证;广义的单证则指各种文件和凭证。就国际贸易而言,单证是出口货物推定交付的 证明 ,是结算的工具。单证作为一种 贸易 文件,它的流转环节构成了贸易程序。
单据是办理货物的交付和货款支付的一种依据。单据可以表明出口商是否履约,履约的程度。进口商品以单据作为提取货物的货权凭证,有了单据,就表明有了货物。
4. 外贸单证国际贸易结算知识
外贸单证国际贸易结算知识
在国际贸易中,越来越多的进出口商选择汇款与保函相结合的方式,因为其不仅可节约成本、加快收款时间,而且还可以通过保函所提供的银行信用,合理、有效地平衡、分摊交易风险。下面是我为大家分享外贸单证国际贸易结算知识,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发展成果
发展一:信用证业务合规管理意识增强
根据UCP600第2条款关于“信用证是指一项不可撤销的安排,无论其名称或描述如何,该项安排构成开证行对相符交单予以承付的确定承诺”的规定,在信用证实务中,开证行、保兑行、被指定银行承担付款责任的前提,是受益人提交了相符单据。显然,单据是信用证运作机制的一个核心内容。因此,长期以来,国际商会、银行、进口商、出口商、法律司法人士等对信用证业务的关注点都更多地集中在如何根据信用证条款、UCP的相关适用条款以及国际标准银行实务来确定受益人提交的单据是否是相符单据。
在过去的一年里,为了进一步防范虚假贸易或利用构造贸易进行不当套利,有效打击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等犯罪行为,银行与监管机构均进一步加强了对信用证业务的合规管理,不仅强化了对开证申请人和受益人的尽职调查,而且仔细审核信用证所涉及的基础交易,包括海关数据核查、提单核查、通过银行数据系统进行敏感信息筛查等。我国人民币汇率双向浮动的宏观汇率政策以及银行和监管机构共同采取措施对贸易背景真实性实施的严格审查,有效地制止了企业利用进口跟单信用证进行不当套利,确保了进口贸易能够真实反映实体经济的运行情况,维护了金融秩序,净化了与进口贸易相关的金融生态环境。
发展二:银行见索即付保函(包括备用信用证)业务快速增长
银行见索即付保函,是银行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向受益人开立的保证文件,一旦受益人提交了符合保函条款和条件的单据,保函开立行即须履行其付款的确定承诺。备用信用证和银行见索即付保函在性质和操作层面基本相似,只是适用的国际惯例和法律有所差异。银行保函项下,受益人提交的单据一般是表明申请人在哪些方面违反了基础关系项下义务的受益人声明,且按照《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URDG758)第15条款,“该声明可以在索赔书中做出,也可以在一份单独签署的随附于该索赔书的单据中做出,或在一份单据签署的指明该索赔书的单据中做出”。因此,与跟单信用证项下一般会要求提供发票、装箱单、运输单据、保险单据等相比,银行见索即付保函所要求的单据比较简单,所涉及的单据不符点纠纷也相应比较少,操作成本比较低,交易效率则比较高。
在国际贸易中,越来越多的进出口商选择汇款与保函相结合的方式,因为其不仅可节约成本、加快收款时间,而且还可以通过保函所提供的银行信用,合理、有效地平衡、分摊交易风险。特别是随着我国“一带一路”战略的逐步推进,我国基础设施建设能力将不断对外扩展,将会为银行保函、备用信用证业务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
发展三:信用证与保函实务、国际惯例与法律融合的研究
长期以来,我国进出口企业和银行十分重视对国际惯例和规则的学习和研究,包括《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国际标准银行实务》等。随着在解决国际贸易结算纠纷方面不断积累的实践,我国企业和银行愈加认识到学习和研究国外信用证法律、保函法律、货物买卖法律等的重要性。在国际商会中国委员会的积极支持与推动下,我国企业、银行以及学术界在过去的一年里已着手启动新维度研究项目,将实务操作、国际惯例与规则与相关法律融合在一起,积极进行专题、动态回顾与分析,以助力我国的进出口商和银行更有效地维护其合法权益。
未来趋势
纵观国际贸易的发展历史,国际贸易结算方式的发展经历了从现金结算到非现金结算,从“交货”付款到“交单”付款以及从基于商业信用结算到基于银行信用结算的历程。而从这一发展历程中我们可以看到,实现货币收付的安全与高效、降低买卖双方的交易成本以及平衡买卖双方的风险负担,是国际贸易结算发展的核心与主旋律。展望国际贸易结算发展的未来趋势,以下四个方面值得我们关注,并需要我们采取更多的行动。
趋势一:电子信用证业务是必然之路
电子信用证是指利用电子技术等先进科技技术开展信用证全流程业务,是从电开信用证、电子通知信用证、电子交单、电子审单及至电子付款的全流程电子化运作。信用证早期是以纸质材料通过信函方式开立的;随着通讯技术的发展,信用证的开立逐步通过电报、电传方式开立,如今信用证几乎都是通过SWIFT(环球同业银行电讯协会)系统开立的。
目前在电子信用证全流程运作过程中,最薄弱的环节是电子交单。国际上已建成的一些第三方系统平台,如BOLERO(Bill of Lading Electronic Registry Organization)系统、ESS(Electronic Shipping Solutions)系统、TSU(Trade Services Utility)系统和TRADECARD、CCEWEB、CARGODOCS等,都在积极推动电子交单。以BOLERO系统为例。该平台以互联网为基础,支持包括进出口商、银行、保险公司、承运人、运输行、港务机构、海关和检验机构等传输、交换、核查电子单据与数据;同时,客户可以通过权利注册申请实现货物所有权的在线转让,银行可以通过该平台进行开证、信用证通知、审单等。中国很多知名的公司都已加入BOLERO系统,如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信银行、中国海运、中国五矿、中化、宝钢等。
当前,推动电子信用证的全流程运作的关键并不是技术与共识的问题,而是要重点做好以下两方面的工作:
一是修订与完善EUCP。国际商会分别于2002年和2007年相继发布了《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关于电子交单的附则》的EUCP1.0版本和EUCP1.1版本,用以指导和规范电子交单与电子审单。但即使是EUCP1.1版本,总体来说也非常简单,不能解决电子信用证全流程运作所面临的问题,因此,尽快丰富和完善EUCP十分必要。
二是防范单据伪造与变造。与纸质单据不同,在电子信用证项下,由于所有单据的缮制与提交都是通过电子信息方式,因此单据的伪造与变造变得非常容易。如果根据UCP600第34条关于“银行对任何单据的形式、充分性、准确性、内容真实性、虚假性或法律效力,或对单据中规定或添加的一般或特殊条件,概不负责”的规定,那么在电子信用证全流程运作中,防范单据伪造与变造就成为势必要解决的问题。
趋势二:汇款或托收方式与银行信用相结合
前文提到的汇款与托收,是基于商业信用而使用的结算方式。相比信用证而言,这两种结算方式更加简单,操作成本相对更低,但是对进口商和出口商的风险分配是不均衡的。例如:在货到付款的结算方式项下,进口商收到货物后可能由于财务困难而不能付款;在承兑交单的结算方式下,进口商获得单据提取货物后,在承兑到期日可能因现金短缺而无法付款。因此,将汇款或托收方式与银行信用相互融合的结算方式或将成为新的发展方向。具体有三个发展方向:
方向一,汇款与银行见索即付保函(包括备用信用证)相结合。
方向二,托收与银行保付相结合。银行对以进口商为付款人的票据进行保付,当进口商不能按时付款时,由提供保付的银行进行付款。
方向三,银行付款责任(Bank Payment Obligation,BPO)。在以赊销为基础的'汇款方式下,根据国际商会(ICC)发布的《银行付款责任统一规则》(Uniform Rules for Bank Payment Obligation, URBPO),当通过贸易服务平台(Trade Service Utility,TSU)产生的数据相匹配后,由一家银行(通常是买方银行)向另一家银行(通常是卖方银行)发出了一项不可撤销的在特定日期的付款承诺。这种新型结算方式的核心是将汇款方式与银行付款责任相结合。在BPO项下,银行无需再开立信用证,受益人无需准备单据并提交单据给银行,银行也无需审核发票、装箱单、运输单据和保险单据等;买卖双方的银行需要做的就是通过贸易服务平台(Trade Service Utility,TSU)进行核心数据匹配。一旦数据相符,买方银行即承担付款责任,并在约定的特定日期进行付款。BPO极大地减少了单据的缮制时间、传递时间和审核时间,从而可更有效地减少单据的不符点纠纷。鉴于这种结算方式的原理与信用证的原理相似,有同仁预测,银行付款责任(BPO)的结算方式有朝一日会取代信用证结算方式。
在BPO的发展与推广过程中,需要关注以下三点:其一,核心数据的真实性。与信用证项下的电子交单不同,在BPO的运作机制下,银行仅是进行核心电子数据的匹配,因而这些核心数据该如何采集、如何传递以及如何保证这些数据的真实性与时效性就成为关键。只有清晰、合理地界定卖方及卖方银行、买方及买方银行以及相关被指定方的权利与义务,上述问题才能得到妥善解决。其二,货物所有权的在线转移。在国际贸易中,无论选择哪种结算方式,买卖双方都需要实现货物所有权的转移。在BPO项下,如何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及时转让并控制货物所有权是至关重要的安排。其三,不断、及时修订与完善《银行付款责任统一规则》。尽管《银行付款责任统一规则》已在全球范围内实施,但是该规则尚未经过实践的考验,特别是考虑到《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已经历近百年的发展过程,几经修改直至UCP第600号出版物,仍存在一些争议之处的情况。
趋势三:强化合规管理与尽职调查
根据国际标准银行实务和国际惯例与规则,在处理信用证和见索即付保函时,银行不会越过单据表面而介入单据所涉及的基础交易,而仅仅是审核信用证和保函所要求的单据,并对相符交单进行付款,除非知晓存在单据欺诈或基础交易欺诈;而在托收和汇款方式项下,银行提供结算服务时甚至不会审核与贸易相关的单据,如发票、运输单据、保险单据等。但是进口商和出口商是银行所服务的客户、是银行业务往来的交易对手,本着“审慎与尽职调查”的原则,银行必须详细调查进口商和出口商的合法经营范围、交易能力与生产能力、贸易背景的真实性与合规性,以积极防范、有效制止虚假贸易、构造贸易;同时,要坚决杜绝为与洗钱和恐怖主义活动相关的贸易提供结算服务。
趋势四:跨境人民币贸易结算发展前景广阔
2015年10月8日,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一期)成功上线运行。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可以为境内外金融机构人民币跨境和离岸业务提供资金清算、结算服务,是重要的跨境人民币结算金融基础设施。目前,人民币已经成为中国第二大跨境支付货币和全球第四大支付货币。有理由相信,随着人民币在对外直接投资、对外项目贷款等方面越来越广泛的使用,随着与人民币汇率及利率相关的金融衍生产品的发展,将有越来越多的进出口商在其国际贸易中使用人民币进行结算。
;5. 合规成本是什么
为了合乎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而需要付出的成本
6. 出口单证的概念
出口单证,即单据证书,英文称“export documents.有时简称为“单据”,是指在出口业务中使用的单据与证书,凭此来处理货物的支付、运输、保险、商检、结汇、报关等工作。贸易合同签订后,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每一环节都需要有相应的单证编制、交换、传达,以满足商业运输、保险、商检、海关、政府等有关部门多方面的需要。外贸结算使用的单据的证书以及与信用证有关的所有单据包括:汇票(Draft)、发票(CommercialInvoice)、提单(BillofLading)、保单或保险凭证(Insurance Policy / Cerificate)、检验证(Inspection Certificate)等。
广义上的单据,既包括了说明当事人债权债务的关系或资金转移关系的资金单据——汇票(Draft),也包括了说明商品情况的商业单据(Commercial Document)。它们代表了所售商品的品名、数量、价值、包装、产地、运输、保险等方面的情况。另外通过附属单据(Additional Documents),如船籍证明,海关发票,商检单证,又反映了不同国家的法规和政策。
与单证有关的工作包括了审证、制单、审单、交单、考核、归档等一系列的业务活动。
7. 什么是单证做单证员要具备什么样的条件
单证就是指在国际结算中应用的单据、文件、证书,凭借这种文件来处理国际货物的支付、运输、保险、商检、结汇等。
狭义:单据和信用证
广义:各种文件和凭证。
就出口贸易而言,出口单证是出口货物推定交付的证明,是结汇工具。
单证作为一种贸易文件,它的流转环节构成了贸易程序。单证工作贯穿于企业的外销、进货、运输、收汇的全过程,工作量大,时间性强,涉及面广,除了外贸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外,还必须和银行、海关、交通运输部门、保险公司、商检机构、有关行政管理机关发生多方面的联系。环环相扣,相互影响,互为条件。
单证(Documents)是指在国际结算中应用的单据、文件与证书的统称,凭借它来处理国际买卖货物的交付、运输、保险、商检、报关、结汇等。狭义的单证指单据和信用证;广义的单证则指各种文件和凭证。就国际贸易而言,单证是出口货物推定交付的证明,是结算的工具。单证作为一种贸易文件,它的流转环节构成了贸易程序。
单据是办理货物的交付和货款支付的一种依据。单据可以表明出口商是否履约,履约的程度。进口商品以单据作为提取货物的货权凭证,有了单据,就表明有了货物。
做单证必须懂英语和UCP600, 实践中最重要的是要细心~
8. 出口单证是什么-出口单证的分类
出口单证是什么-出口单证的分类
出口单证是指出口地的企业及有关部门涉及的单证,那么出口单证的分类又有哪些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1.票据行为
(1)出票
(2)背书。背书是受款人在票据的背面签字或作出一定的批注,表示对票据作出转让的行为。转让人称为背书人,被转让人称为被背书人。被转让人可以再加背书,再转让出去,如此,一张票据可以多次转让。背书的种类有:a.空白背书。背书人只签名,不加注。b.记名背书。背书人签名后并加注该票转让给指定的人。c.限制背书。背书人签名后并加注该票的限制性条件。
(3)提示。票据在付款或远期的请求签见或承兑时,应由持票人将票据向付款人提示。
(4)签见。持票人必须先向付款人要求签见,付款人见到票据后,除即期的即予付款外,远期的须在票据上签注签见字样,下签签名、日期及一些注解如“自见票之日起计算30天后付款”等。(5)承兑。远期票据规定承兑的,在付款前,必须由持票人向付款人要求承兑,即付款人在票据前面批注承兑字样,后加签名、日期及一些注解等。
(6)参加承兑。当票据提示给付款人被拒绝承兑时,在持票人同意下,参加承兑人作为参加承兑行为,由他在票据上批注“参加承兑”字样和签名、日期。参加承兑人不像承兑人一样成为票据的.主债务人,他只在付款人拒绝付款时,始负付款的义务。(7)保证。票据的保证是保证人对票据的特定债务人支付票款的担保。
(8)付款。即期是经提示即予付款,远期是到期付款。
(9)拒绝承兑和拒付。持票人以票据提示,被承兑人拒绝承兑;或到期被付款人拒付,都应作成拒绝证书。拒绝证书是由持票人在法定期限内要求付款地法定公证人或其他有权出具证书的机构签发的证明付款人拒绝承兑或拒付的法律文件。持票人在取得拒绝证书后不须再作付款提示,即可向前手背书人行使追索权。
(10)追索。日内瓦票据法规定,票据因时效消灭而丧失追索权。例如汇票承兑人的权利自到期日起有效期为3年,持票人对前手追索权自作成拒绝证书日起或到期日起1年;汇票背书人因被追索而清偿票款并向前手转行追索,自清偿日起6个月内有效。
2.票据的种类
(1)汇票。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并由付款人按约定的付款期限(即期或远期)对指定的受款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指令。
(2)本票。本票的付款人是出票人本人。
(3)支票。支票的付款人是银行。
运输单证
1.托运单据种类
(1)外销出仓单或提货单
(2)出口货物报关单或出口货物明细单
(3)出口货物托运单
2.货运单据种类
(1)海运提单
(2)委托订舱更改单
(3)铁路运单
(4)承运货物收据
(5)大陆桥联运承运收据
(6)航空运单
(7)邮包收据
商业发票与包装单
1.发票的作用
(1)买卖双方收发货物,收付货款和记帐的凭证。
(2)买卖双方办理报关。
(3)卖方缮制其它单据的依据。
(4)在即期付款不出具汇票的情况下,卖方即凭发票向买方收款。
2.发票内容
(1)应载明“商业发票”或“发票”的字样。(2)应署有出口单位的全称和详细地址。(3)应写明进口商的名称、地址。(4)载明发票号码和合同号码。(5)载明起运地和目的地。(6)载明商品的描述。(7)唛头及件号。(8)必要的声明。(9)进口证号码。(10)出口商签章。(11)贸促会认证。(12)领事签证。
海关发票
1.海关发票的作用
(1)供进口商报送核查货物与估价征税之用。(2)提供货物原产地依据。(3)供进口国海关核查货物在其本国市场的价格,确认是否倾销等。(4)便于统计。
2.各国的海关发票格式有许多不同,请具体操作时留意。
3.海关发票的缮制
(1)与商业发票的相应项目必须完全一致。(2)须列明国内市场价或成本价时,应注意其低于销售的离岸价。(3)经准确核算的运费、保险费及包装费。(4)海关发票应以收货人或提单的被通知人为抬头人。(5)签具海关发票的人可由出口单位负责办事人员签字,证明人须另由其他人员签字,不能是同一人。
保险单据
保险单背后印有保险条款,正面应载明如下内容:
(1)被保险人名称(2)唛头标记(3)货物名称(4)保险金额。一般按发票金额加10%。(5)船名或装运工具(6)开行日期(7)费率,一般填“As arranged”。(8)运输起止点。(9)险别。一般按C.I.C.条款承保。(10)赔款地点。一般在保险的目的地支付赔款。(11)投保日期。产地证明书
我国有多种不同签发机构签发的产地证,它们是:
1.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产地证
2.普遍优惠制产地证明书
3.欧洲经济共同体产地证明书
4.对美国出口原产地声明书
5.其它产地证明书商品检验证明书
中国国家检验机构检验证书
(1)品质检验证明书(2)重量检验证明书(3)数量检验证明书(4)兽医证明书(5)卫生检验证书(6)消毒检验证书(7)产地证明书(8)衡量检验证书(9)温度检验证书(10)植物检验证书
非国家检验机构检验证书
(1)SGS(瑞士通用鉴定公司)检验证书。(2)OMIS(日本东京一家公司)检验证书。(3)BV(总部在法国)检验证书。(4)进口商代表签发的运前检验证书。
EDI无纸贸易
EDI电子数据交换是将进出口贸易双方与银行、海关、运输、保险和商检等国际贸易有关环节之间的信息,用彼此公认、相互约定的标准格式,通过计算机网络以实现彼此间的数据交换的处理,从而完成贸易的全过程。 EDI无纸贸易的推广取决于: 1.电子计算机的广泛应用 2.标准的建立。包括通信标准、单证标准、文件格式标准等。 3.EDI协调中心的建立.
;9. 出口单证和进口单证有什么区别分别有什么流程
出口单证是指出口地的企业及有关部门涉及的单证,包括贸易合同、出口许可证、出口报关单、包装单据、出口货运单据、商业发票、保险单、汇票、检验检疫证书、产地证等。 出口单证,即单据证书,英文称“export documents".有时简称为“单据”,是指在出口业务中使用的单据与证书,凭此来处理货物的支付、运输、保险、商检、结汇、报关等工作。贸易合同签订后,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每一环节都需要有相应的单证编制、交换、传达,以满足商业运输、保险、商检、海关、政府等有关部门多方面的需要。外贸结算使用的单据的证书以及与信用证有关的所有单据包括:汇票(Draft)、发票(Commercial Invoice)、提单(Bill of Landing)、保单或保险凭证(Insurance Policy / Cerificate)、检验证(Inspection Certificate)等。 广义上的单据,既包括了说明当事人债权债务的关系或资金转移关系的资金单据——汇票(Draft),也包括了说明商品情况的商业单据(Commercial Document)。它们代表了所售商品的品名、数量、价值、包装、产地、运输、保险等方面的情况。另外通过附属单据(Additional Documents),如船籍证明,海关发票,商检单证,又反映了不同国家的法规和政策。 与单证有关的工作包括了审证、制单、审单、交单、考核、归档等一系列的业务活动。 编辑本段分类 出口 单证 包括:票据,运输 单证 ,商业发票与包装单, 海关 发票,保险单据,产地证明书,商品检验证明书,EDI无纸贸易。 票据 1.票据行为 (1)出票 (2)背书背书是受款人在票据的背面签字或作出一定的批注,表示对票据作出转让的行为。转让人称为背书人,被转让人称为被背书人。被转让人可以再加背书,再转让出去,如此,一张票据可以多次转让。背书的种类有: 1)空白背书:背书人只签名,不加注。 2)记名背书:背书人签名后并加注该票转让给指定的人。 3)限制背书:背书人签名后并加注该票的限制性条件。 (3)提示票据在付款或远期的请求签见或承兑时,应由持票人将票据向付款人提示。 (4)签见持票人必须先向付款人要求签见,付款人见到票据后,除即期的即予付款外,远期的须在票据上签注签见字样,下签签名、日期及一些注解如“自见票之日起计算30天后付款”等。 (5)承兑远期票据规定承兑的,在付款前,必须由持票人向付款人要求承兑,即付款人在票据前面批注承兑字样,后加签名、日期及一些注解等。 (6)参加承兑当票据提示给付款人被拒绝承兑时,在持票人同意下,参加承兑人作为参加承兑行为,由他在票据上批注“参加承兑”字样和签名、日期。参加承兑人不像承兑人一样成为票据的主债务人,他只在付款人拒绝付款时,始负付款的义务。 (7)保证票据的保证是保证人对票据的特定债务人支付票款的担保。 (8)付款即期是经提示即予付款,远期是到期付款。 (9)拒绝承兑和拒付持票人以票据提示,被承兑人拒绝承兑;或到期被付款人拒付,都应作成拒绝证书。拒绝证书是由持票人在法定期限内要求付款地法定公证人或其他有权出具证书的机构签发的证明付款人拒绝承兑或拒付的法律文件。持票人在取得拒绝证书后不须再作付款提示,即可向前手背书人行使追索权。 (10)追索日内瓦票据法规定,票据因时效消灭而丧失追索权。例如汇票承兑人的权利自到期日起有效期为3年,持票人对前手追索权自作成拒绝证书日起或到期日起1年;汇票背书人因被追索而清偿票款并向前手转行追索,自清偿日起6个月内有效。 2.票据的种类 (1)汇票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并由付款人按约定的付款期限(即期或远期)对指定的受款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指令。 (2)本票本票的付款人是出票人本人。 (3)支票支票的付款人是银行。 二. 运输 单证 1.托运单据种类 (1)外销出仓单或提货单 (2)出口货物 报关单 或出口货物明细单 (3)出口货物托运单 2.货运单据种类 (1)海运提单 (2)委托订舱更改单 (3)铁路运单 (4)承运货物收据 (5)大陆桥联运承运收据 (6)航空运单 (7)邮包收据 三. 商业发票与包装单 1.发票的作用 (1)买卖双方收发货物,收付货款和记帐的凭证。 (2)买卖双方办理报关。 (3)卖方缮制其它单据的依据。 (4)在即期付款不出具汇票的情况下,卖方即凭发票向买方收款。 2.发票内容 (1)应载明“商业发票”或“发票”的字样。 (2)应署有出口单位的全称和详细地址。 (3)应写明进口商的名称、地址。 (4)载明发票号码和合同号码。 (5)载明起运地和目的地。 (6)载明商品的描述。 (7)唛头及件号。 (8)必要的声明。 (9)进口证号码。 (10)出口商签章。 (11)贸促会认证。 (12)领事签证。 四. 海关 发票 1. 海关 发票的作用 (1)供进口商报送核查货物与估价征税之用。 (2)提供货物原产地依据。 (3)供进口国海关核查货物在其本国市场的价格,确认是否倾销等。 (4)便于统计。 2.各国的海关发票格式有许多不同,请具体操作时留意。 3.海关发票的缮制 (1)与商业发票的相应项目必须完全一致。 (2)须列明国内市场价或成本价时,应注意其低于销售的离岸价。 (3)经准确核算的运费、保险费及包装费。 (4)海关发票应以收货人或提单的被通知人为抬头人。 (5)签具海关发票的人可由出口单位负责办事人员签字,证明人须另由其他人员签字,不能是同一人。 五. 保险单据 保险单背后印有保险条款,正面应载明如下内容: (1)被保险人名称 (2)唛头标记 (3)货物名称 (4)保险金额,一般按发票金额加10%。 (5)船名或装运工具 (6)开行日期 (7)费率,一般填“As arranged”。 (8)运输起止点。 (9)险别,一般按C.I.C.条款承保。 (10)赔款地点,一般在保险的目的地支付赔款。 (11)投保日期。 六. 产地证明书 我国有多种不同签发机构签发的产地证,它们是: 1.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产地证 2.普遍优惠制产地证明书 3.欧洲经济共同体产地证明书 4.对美国出口原产地声明书 5.其它产地证明书 七. 商品检验证明书 1.中国国家检验机构检验证书 (1)品质检验证明书 (2)重量检验证明书 (3)数量检验证明书 (4)兽医证明书 (5)卫生检验证书 (6)消毒检验证书 (7)产地证明书 (8)衡量检验证书 (9)温度检验证书 (10)植物检验证书 2.非国家检验机构检验证书 (1)SGS瑞士通用鉴定公司)检验证书。 (2)OMIS(日本东京一家公司)检验证书。 (3)BV(总部在法国)检验证书。 (4)进口商代表签发的运前检验证书。 八. EDI无纸贸易 EDI电子数据交换是将进出口贸易双方与银行、海关、运输、保险和商检等国际贸易有关环节之间的信息,用彼此公认、相互约定的标准格式,通过计算机网络以实现彼此间的数据交换的处理,从而完成贸易的全过程。 EDI无纸贸易的推广取决于: 1.电子计算机的广泛应用; 2.标准的建立,包括通信标准、单证标准、文件格式标准等; 3.EDI协调中心的建立。 进口单证是指进口地的企业及有关部门涉及的单证,包括贸易合同、进口许可证、信用证、进口报关单、保险单等。
10. 什么是单证费
单证费就是在国际结算中应用的办理单据、文件、证书等所产生的费用。例如:文件费,签单费都可以叫单证费。
单证是指通过研究生教育的硕士从学校毕业时拿到硕士学位证,没有学历证。在国际贸易中,单证就是指在国际结算中应用的单据、文件、证书,凭借这种文件来处理国际货物的支付、运输、保险、商检、结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