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诈骗案为什么越来越多
诈骗案为什么越来越多?个人觉得不信言,不信谁,不信鬼,不传言,不传谬论,不传说,不参加少数活动,这样是不会受到伤害,不会受到诈骗的。
小偷少了,诈骗的多了。
因为犯罪成本低。比如诈骗一千万,罚没几十万,坐个几年牢就出来了。若有关系“活动”一下还可以“立功”减刑。
因为立案难,破案率低,追赃难,惩罚力度不够狠,骗子把人们的心理研究透了,一步步下套,骗子一旦得手,就是暴利,有的骗一次就够吃一辈子的了,现在的年轻人不愿吃苦耐劳,期望不劳而获, 社会 上拜金主义严重,以财富的多少论英雄,歪曲了人们的价值观。老百姓在合法的理财渠道上,获利少,贪心重,人性又是贪婪的,最后占小便宜吃大亏,易上当。
因为诈骗案难取证!
信息时代让信息传播和更新的速度飞快,超出了大多数人的认知范围,形成了信息差。诈骗犯罪分子就是利用信息差所导致的无知,骗取财物。
可以讲,信息传播渠道越发达、越高效,诈骗现象就会越频繁,诈骗手段也会变着花样翻新,让人防不胜防。
诈骗案增多的原因有三,一、网络诈骗抓住的不多,比较隐蔽,破案难。二、得利大,来钱快。三、即使抓住也判得不重,犯罪成本低。
现在网络诈骗案破案难度大,有在境外的更是难追捕,而且诈骗犯多为网络高手,诈骗犯用的各种证件、手机卡、银行卡都是假的,从别人手里买来的,骗来的钱到了骗子提供的银行卡上会立即分散到很多张银行卡最后洗白,警方追踪交易流水也很难查。而且就算抓到了诈骗犯也没有判重刑的,罚点钱多关几年又出来了。无形中助长了诈骗犯的气焰。特别是诈骗犯研究的一些诈骗手法让我们普通人防不胜防。
我们无法阻止诈骗犯诈骗,但我们可以提高自己的防诈骗意识,不要让诈骗犯骗到我们,对于陌生的电话不要随便接听,遇到网络上的兼职广告不要轻信,陌生人让转账一定不要转,看到投资赚钱的不要碰,要记住天上没有掉馅饼的好事,钱是靠自己努力赚出来的。遇到一些冒充机关单位的电话一定要自己再打电话到相关部门核实,不要轻易相信,总之对于诈骗犯我们时刻要警惕,不要落入骗子的圈套。
成本问题。屡屡得手,曝光的只是少数。利益驱动,富贵险中求。普遍情况是人傻钱多,疏于防范,人人精明是不可能的,骗子玩的就是概率,总有人傻傻分不清楚来上当。不经事不长心,被骗过就长记性了。
怎么说呢,人做事天在看,早晚是要还的。
因为老赖不能入刑
㈡ 为什么抓了那么多,做电信诈骗的还是那么多
为什么抓了那么多,做电信诈骗的还是那么多?
的确,电信诈骗犯,抓了很多。
打击这么给力,电信诈骗案件仍然高发的原因,笔者认为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近几年公检法对于刑事犯罪保持高压态势,一些常见的刑事犯罪受到打击,被迫转型。例如公交车的扒手,流窜乡里的小偷等等,因为治安力量的加强、破案手段的改进、视频监控的普及,使他们逃无可逃,被迫转型为电信诈骗。毕竟,与那些犯罪相比,电信诈骗风险小获利大,还是有不少的诱惑。
第二、电信诈骗隐蔽性强、技术转型快、跨地区甚至跨国家,打击难度比较大。例如前几年电信诈骗骨干多数躲在台湾,后来转移到东南亚地区,现在又躲到一些边境的三不管地区,打击这些犯罪活动,仅凭一地的公安部门难以凑效,需要国家层面集中各种资源进行打击。
第三、有些部门由于利益关系,消极对待打击电诈。电信诈骗活动,没有这些部门开绿灯是行不通的,而这些部门之所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关键问题在于他们也是获利者。例如诈骗犯使用冒名电话卡,每天拨打大量的诈骗电话,是需要支付电话费的,诈骗犯使用收购来的他人银行卡转移资金,银行也会从中获利。他们要是不配合,打击电信诈骗就非常困难。
第四、电诈猖獗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这一行当投资小、收益大、风险相对小。一个破手机,不厌其烦地拨打电话,总有一些上网的,一旦得手就是成千上万甚至十万百万,这个诱惑不能不说大。另外他们作案躲在边远地区甚至境外,警方不采取终极手段难以查明他们的住处,相对风险不大。
总的来讲,从政府层面,最近几年打击电诈的力度在持续加力,有些地区甚至采取了某些非常态措施,例如最近湖北省天门市干驿镇和广西省宾阳县公布了两批拟注销户籍的人员。注销户籍,意味着电信诈骗今后在国内已经没有立足之地,这些电诈分子们,今后要悠着点了,伸手必被捉。
能抓到的都是低级错误的。一般人都在国外,东南亚最多。现在国家也开始从根儿上打击他们,手机卡,银行卡,禁止买卖,已经入刑了。
犯罪成本低,犯罪收益极高,这是电信诈骗泛滥的主因。马克思说过,资本如果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它就会铤而走险,如果有百分之百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人间一切法律。这句话同样适用于电信诈骗。一张电话卡,一张银行卡,一部话术,就可以实施电信诈骗。犯罪分子一天打1000个电话,只要有一个人上当受骗,那就可能会有成千上万的收益,极端一点的案例甚至可能会达到几十万上百万。犯罪分子大多在境外实施作案,由于国家之间的法律壁垒问题,导致警方难以打击及追赃,这也是电信诈骗猖獗的一个客观因素。目前我国公安机关转变思路,从斩断犯罪工具源头着手,开展了断卡行动,已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步开展的还有强化对涉电诈重点人员的管控,多措并举下,电信诈骗案多发的势头已得到扭转,但打击之路任重道远,言胜为 时尚 早。
根本原因是抓太少判太轻,很多人去做电信诈骗赚了很多钱。国家要主动出击,去国外一次抓几百人回来,一半以上判10年以上,这样才有用。
首先, 社会 风气变坏,笑贫不笑娼。一切向钱看。使人们不惜一切手段追求金钱财富。出卖灵魂,尊严,甚至挺而走险的人越来越多,越疯狂。其次,犯罪成本太低。打击不力,惩罚不够。导致电信诈骗依然过多。
很多诈骗窝点隐匿在国外,给公安机关打击犯罪增加了难度,尽管公安机关打击成效是明显的,但是还远远没有实现“天下无诈”的目标。
个人感受,很多人其实并没意识到自己行为性质,没有预想到后果的严重性。
时代在发展,经济犯罪的手段也一样在进化,所谓团队分工就是其中重要一点。
事实上,纯粹意义上的“坏人”总归是极少数,团伙老大招兵买马的时候,明盘说:“我这是诈骗团伙”,其实拉人头并不容易。
以我个人办案经历来说,某团伙运作模式如下:
虚线的上半部分,其实和生活中大量存在的投资交流群没什么区别。
当合适的目标“客户”出现后,团伙会针对性地组建“高级群”和“专业平台”,诈骗活动由此进入实质阶段。
这其中会有几类“工作”岗位:
1.技术人员
2.对投资市场有一定见解的“老师”
3.群众演员
上述这三类人员,“入伙”的原因多种多样,但是很多时候都有一定的侥幸心理,认为自己做的事不犯法。
真正团队核心是下半部分,一般针对单一受害人,只需要2-3名核心人员,就可以扮演“老师”、“客服”和“热心投资群友”等多个角色,通过话术引诱被害人开户注资。
到了“收网”阶段,还需要人把系统里的钱“取”出来,个人WXZFB等账户转账有额度,这里又需要拉大量的“人头”来处理。
实践中,上述人员主要定罪量刑方向:
1.核心人员:诈骗罪主犯(重)
2.技术或者起辅助作用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轻罪)
3.后期“取钱”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轻罪)
有些因为行为轻微,还可以得到免于刑事处罚的结果。
个案中具体划分,争议可能很大,这也就是律师的工作方向。
虚拟网络给人以侥幸心理,认为即使是违法犯罪行为,也不能轻易破案。
网络诈骗成本低、回报丰厚,在利益的趋使下,很多人不惜以身试法、铤而走险。
很多人防骗意识低,让犯罪分子很容易得手,尝到甜头的犯罪分子,不惜前赴后继。
来钱太容易了。不好抓,抓到的被认为是点子背。因此,漏网的,学到窍门的,便接着招人继续骗。如此循环,就越多了,而且花样不变,道具翻新,给人以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之感!
网络时代的负面必生品吧,只能自己擦亮眼睛了。
世界这么大 总有几个傻
贪图小便宜 幻想能发家
美女谈恋爱 外公在卖茶
网货无利息 定金先抵押
恭喜中大奖 链接手机下
兼职不费事 躺着把单刷
自己长得丑 裸聊不尴尬
亲人生大病 没钱氧气拨
海外消费高 假冒警官查
炒股有内幕 要听老师话
领导不方便 事后再提拨
富婆登广告 和你生个娃
社会 好单纯 是人太复杂
和谁当了真 套路真狡猾
社会 好单纯 是人太复杂
你我不贪心 再骗也不怕
写了这么多 三百不够呀
不够就继续水够三百字,上面说的几种电信诈骗方式,相信大家或多或少都遇到过几种,我曾经微信就遇到一个女的,看照片都是女神级别的,对我是嘘寒问暖的,不时给我发个工作照,还时不时暗示想和我搞对象,把我激动地鼻涕泡都冒出来了,她曾经说我是世上最真的男人,我要为她保留着那一份认真,关上爱别人的门,也是这个被我深爱的女人,差点把我变成世上最笨的男人。要不是我照了照镜子,要不是她说她爷爷在武夷山炒茶。
总之,大家要现实一点,不会天上掉馅饼,不会有美女无缘无故地喜欢你(不确定的话再去照下镜子,没镜子的话撒泡尿也行),遇到不明电话不要随便接,遇到富婆重金求子的,直接叫妈让她把钱打过来就行,方便迅捷不麻烦。
㈢ 男子连续遭遇4次网络诈骗,各类网络诈骗的本质是什么
各类网络诈骗的本质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第六,网络诈骗成本低廉性。网络诈骗常用的工具无非是计算机、网络、手机等设备,即便在网络中购买网站或服务器都成本相对较低,极大的降低了犯罪门槛,也让网络诈骗犯罪更加普遍化。
㈣ 现在电信网络诈骗怎么那么多
一、成本低高回报,电信诈骗是一种低成本、高回报的犯罪,诈骗的手法很简单,很容易传播、仿效。诈骗分子不劳而获,却过着花天酒地的生活。
二、作案隐蔽性及防骗意识不强。犯罪分子的匿名和流动性强等特征使得公安机关对这类违法犯罪现象无法像在客观现实世界一样有效地实施调查、侦查和取证工作,作案具有相当的隐蔽性,这对犯罪分子也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群众防诈意识不强,诈骗每天都在进行中,被骗群众欲哭无泪。
三、电信网络和金融系统没有完全尽职尽责。只注重效益,没尽到管理的职责。从电信网络层面看,部分电信网络运营商、电信网络增值服务商在将业务层层转包后,并未采取有效的监管机制。诈骗信息充斥网络,一搜一大把,好象没人管理监督。从金融层面看,有些银行对批量开卡、委托办卡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犯罪分子可以通过一些渠道轻松获得“无名银卡”在作案后将其扔掉,逃避追捕。
㈤ 诈骗犯罪成本太低,害了多少家庭家破人亡,为什么国家法律不杀一敬佰,刑法太轻了!
从目前法律规定来讲,只能如此了,因为公检法必须按照法律规定侦查公诉审判,除非变更法律规定。
㈥ 电信诈骗团伙明知是违法,为什么还要去做
穷,不好赚钱,诈骗成本低,利润高,侥幸心理, 综合因素
我认为电信诈骗团伙的动机主要是因为收益高,随便一单都是几千块,很多几百上千万的都有,这利润实在是太高了。
电信诈骗团伙,只需要投入一定的设备,一些人,在一些简陋的办公场地,甚至只需要一个简易的背包,就能实施一本万利的诈骗生意。
2、受骗人方面,各种媒体连篇累牍的报道和曝光, 社会 舆论如此大规模的轰炸,依旧有人被已经用了好多年的骗术所欺骗,我们是该说他们单纯呢?还是没脑子呢?如果有一个两个人我们可以如此认为,但是大量的人被骗,这样说不通,分析起来,我觉得不外乎三点:缺少 社会 经验、贪心、心里有鬼;第一类人以老年人为主(刚踏入 社会 的人由于财富有限的问题,通常被诈骗的几率和数额都很少);第二类人就是所谓的贪小便宜吃大亏类型;第三类则以被查税、犯罪等事由诈骗居多,属于自己心里有鬼的情况;
3、个人信息的泄露。诈骗集团成立了,想要诈骗,第一步就是要取得受骗人的个人信息,你打电话来所说的事情和我风马牛不相及,鬼才信你呢!通常的情况也是如此,电话打来,你的家庭住址、工作情况、收入、毕业学校、最近干了点什么事门清,自然让你不自觉的认为不是很好的朋友就是来自官方(公安、派出所、银行等等)部门,那我们的个人信息是怎么泄露出去的呢?银行可能出卖我们的信息、淘宝卖家可能、联通移动电信可能、人人QQ甚至知乎也可能,总之所有我们填写过真实信息的地方都有可能。信息遭到泄露,就会出现,你昨天买了个新车,连最好的朋友都没来得及告诉,诈骗电话已经说出了你车的型号和价格;
4、诈骗的渠道。这个通常被人所忽视,诈骗集团有了我们的个人信息,必然需要通过一定的渠道来找到我们,诈骗集团不会跑到你家门来骗你的,电话和短信就是他们最常用的渠道,这中间牵扯过多的利益。
搞电诈的并非都知道自己做的事违法,有些人单纯只是缺少法制并非治观念和相关信息渠道;有的前几年被骗出国,说什么高薪买卖的,出去就把护照给你扣了,你不做也得做,这些都是新闻上有报道的。
台湾电诈的犯罪成本极低,而且犯罪性质本身就是一本万利近乎无成本的暴利买卖,才导致许多人愿意铤而走险步入歧途。
没听过枪声。子弹电视剧里比不上花生米,可用手捏住。
来钱太快了
犯罪成本:两高一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共同犯罪论处,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5.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 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二) 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的;(二) 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的;(三) 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的。”、“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上述法条是目前国家层面关于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技术人员的处罚规定,由此我们可以得出如下信息:技术人员可能涉嫌诈骗罪、帮助信息网络诈骗犯罪活动罪或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而成立犯罪要求其主观上对于接受服务方所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处于“明知”状态。
但犯罪情况的认定在办案过程中还是有非常多的因素和环节必须举证十分清晰,基本认定明知故犯有下面几点,一是结合全案证据反映的客观事实及一般人的认知水平推定主观“明知”。二是所提供的技术支持系下游接受服务方实施犯罪活动的关键或必要环节。三是收费明显异常(获利不符合市场规律)、存在故意规避调查的行为。四是所提供的技术服务本身涉嫌违法犯罪或者提供专门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程序工具。五是事先提供正常技术服务但并不明知被用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接到举报或投诉后不履行法定管理职责,或者经监管部门告知后仍然实施有关行为。
实施这类诈骗犯罪成本低,隐蔽性强,通过一些反侦查手段犯罪分子容易把水搅混,就可达到脱罪的目的,简直就是痴心妄想。
所有挣大钱,挣快钱的方法都写在刑法里,他看过
㈦ 被10余人举报诈骗,唐山徐敏称自己也是受害者,受骗人如何才能挽回损失
被10余人举报诈骗,唐山徐敏称自己也是受害者,当遭遇到诈骗时,想要挽回损失其实是非常难的一件事情,尤其是网络上的诈骗,而且现在的诈骗分子也非常的聪明,尤其是在骗取受害者的资金之后,会马上进行资金转移,所以对于诈骗这件事情想要通过事后拦截其实是非常难的,对此情况一定要提前做好心理准备。当遭遇到诈骗之后,一定要及时报警,让自己和骗子的聊天内容以及相关的证据提供给警方,全力配合警方进行查找诈骗分子,还要注意的是有些人可能会非常的急迫,想要将自己的钱追回来,挽回自己的损失,所以就会在网络上去找一些律师或者所谓的专业人,帮助追回自己的损失,其实这些人也都是诈骗犯,只会给自己造成更大的损失,所以一定要及时止损。
最后现在每个人都想要走捷径获得财富和金钱,所以对于诈骗这个问题,就需要提高自己的防骗意识。
㈧ 为什么电信诈骗那么多
呵呵,这是因为电信诈骗投入很少,即使有很小的成功率,也可能诈骗较多的钱财,另外电信诈骗查证困难,逃避打击的可能性很大,从而让一些骗子滋生横行。
㈨ 诈骗犯罪成本太低,害了多少家庭家破人亡,为什么国家法律不杀一敬佰,刑法太轻了!
犯罪和制止犯罪总的来说需要一种平衡,就像你说的诈骗罪,如果把诈骗犯定为死刑,犯罪后罪犯明知自己死刑,很可能做些更疯狂的事,更不用说不利于下一步追款了,反之罪犯想处理的轻些,配合办案部门追回款物,也能尽最大努力挽回些损失,再说法律是对所有人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