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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发生的成本费用今年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 2022-09-19 00:19:33

❶ 如何处理跨年度成本费用

由于发票传递的时间差异以及各种客观情况的影响,不少企业在会计年度结束前,已经发生了费用支出,而发票往往在年后才取得,即跨年度取得发票入帐,或者12月份发生的费用支出,由于发票邮寄和出差等特殊情况的存在,不能在12月31日结账前取得并报销入账,这种现象在企业很普遍,这部分费用该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和所得税处理呢?笔者通过对成本费用跨年度取得发票的情况进行了研究,对有关成本费用跨年度取得发票的税法规定进行了梳理,现归纳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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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法对费用列支期间的要求

跨越年度取得发票入账,在税收方面主要影响企业所得税。由于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期预缴,在纳税年度内发票跨月入账,并不影响当年度所得税的计算。对跨越年度取得发票入帐,虽然不过是时间性差异,但影响不同纳税年度的配比和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有关税法的要求:

(一)对内资企业的要求

1.费用税前列支的一般原则

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规定,税前扣除的确认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

(1)权责发生制原则。即纳税人应在费用发生时而不是实际支付时确认扣除。

(2)配比原则。即纳税人发生的费用应配比或应分配的当期申报扣除。纳税人某一纳税年度应申报的可扣除费用不得提前或滞后申报扣除。

2.以前年度应计未计费用的处理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6〕7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91号)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内应计未计扣除项目,包括各类应计未计费用、应提未提折旧等,不得移转以后年度补扣,是指年度终了,纳税人在规定的申报期申报后,发现的应计未计、应提未提的税前扣除项目。

3.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间发现漏计费用的处理

根据《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200号)规定,企业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限内,发现当年度所得税申报有误的,可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重新办理年度所得税申报和汇算清缴。

4.对广告费扣除的限制

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规定,内资企业申报扣除的广告费支出,必须符合的条件包括:已实际支付费用,并已取得相应发票。即广告费支出没有取得发票一律不允许在所得税前列支。

(二)对外资企业的要求

1、费用税前列支的一般原则

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

2、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间发现漏计费用的处理

根据《关于印发新修订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3]13号)规定,企业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限内,发现当年度所得税申报有误的,可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重新办理年度所得税申报和汇算清缴。

这一点内、外资企业的处理是一致的。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

1、按税法的要求,费用只能在所属年度扣除,不能提前或结转到以后年度扣除。

2、当年的费用当年没有取得发票,并不意味着这笔费用就不能在当年的所得税前列支。如广州地税穗地税发[2005]276号文件的规定。会计的结账日期为每年的12月31日,但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间为每年的1月1日到4月30日。根据上述规定,在汇算清缴期间取得发票的,可以重新办理年度所得税申报和汇算清缴,调减应纳税所得额。在汇算清缴结束后取得发票的,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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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跨年取得发票的财务和税务处理

目前,对于跨年度取得发票的情况,企业有不同的会计处理方式,其相应的所得税处理如下:

(一)作为预提费用处理

目前对企业预提的费用,外资企业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处理,对从事信贷、租赁等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根据国税发[2002]31号文件规定,除可按规定提取的坏账准备金基金外,其他情况不得在所得税前再预提其他项目的准备金、基金、未来费用等。

对内资企业,国税函〔2003〕804号文件规定,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费用必须遵循真实发生的原则,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提取准备金或其他预提方式发生的费用均不得在税前扣除。对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预提的费用余额,在申报纳税时应作纳税调整,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广东地税对预提费用的处理:根据合同预提到纳税年度12月止的预提贷款利息、场地租金等准予税前列支,其他预提费用或者超过纳税年度预提的费用需要纳税调整。

预提费用当年做纳税调整的,下一年度实际支付时可在实际支付年度税前扣除。一般收到发票才付款的(即下一年度付款)可以采用这种做法。由于新会计准则取消“预提费用”科目,不允许预提费用了,但可以用“预付帐款”科目代替。

(二)先计入费用,收到发票后再附到记账凭证

先将费用计入当年的费用,符合会计处理的及时性,但不能取得发票的话,这部分费用就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要做纳税调整。对纳税年度以后才取得发票的,缴纳所得税分以下情况处理:

(1)在汇算清缴期间取得发票的,不需要做纳税调整,已经办理纳税申报和汇算清缴的,可以重新办理年度所得税申报和汇算清缴。

(2)在汇算清缴结束后才取得发票的,仍可以作为所属年度的费用在所得税前扣除。当年多缴纳的所得税,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以下是广州地税的规定,可供参考:穗地税发[2005]276号文件规定,税务机关在税务检查工作中发现纳税人以不合法凭证列支成本费用的,并有根据认为纳税人该成本费用税前扣除的确认遵循权责发生制、配比、相关性、确定性、合理性原则的,可要求纳税人在规定期限内从销货方或提供劳务方重新取得合法有效的凭证。能够重新取得合法有效的凭证,可根据凭证上注明的价款,允许纳税人作为业务发生年度的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

(三)实际收到发票时再入帐

对于这种情况,目前税法没有统一的规定。费用入账年份与发票开具年份不一致,虽然只是时间性差异,严格按税法的要求,上年度的费用不能在实际入账年度扣除,但企业出现这种情况也是客观原因引起的。目前比较普遍的做法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1、非会计差错

按照会计制度的要求,发票入帐应该遵循会计核算的及时性、客观性等原则,原则上讲,发票日期与入账时间应一致。但实际业务中,对方当月开出的发票可能要到下个月才能取得,甚至跨越年度,比如12月份开出的发票,12月31日还在邮寄过程中,但当天必须结账,这笔费用无法在当年度入账;有员工12月份出差,但12月31日仍无法赶回公司,其12月份发生的差旅费就无法在当年报销入账。以上是由于客观原因的特殊情况,发票日期与入账日期一般相差很小,比如12月份开出的发票,1月份入账。这种情况不属于会计差错,可以在实际取得发票时入账。

考虑到这是客观存在的特殊情况,对这种情况一般不做纳税调整,直接作为入账年度的费用扣除,只要金额不大,不属于所得税前限额扣除的费用,税务机关一般也认可。因此,对这种情况的处理,取决于主管税务机关的自由裁量权。

2、会计差错

另外一种情况是因为管理不善导致发票不能及时入帐,比如对方8月份就把发票开了,当时没有及时索取,等下年1月拿回发票已经结帐了。或则员工拿很久以前的发票出来报销。这些都是企业内部控制上的漏洞导致漏记支出,在会计核算应作为会计差错处理,所得税处理同上述“先计入费用,收到发票后再附到记账凭证”的情况一样,不再重复。

(四)购进货物跨年取得发票的处理

到期末货物已经入库但发票账单未到,会计制度规定期末暂估入账。《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使用说明》的规定,月度终了,对于尚未收到发票账单的收料凭证,应当分别材料科目,抄列清单,并按计划成本暂估入账,借记“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科目,下月初用红字作同样的记录,予以冲回,以便下月付款或开出、承兑商业汇票后,按正常程序,借记“物资采购”科目和“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票据”等科目。

下一年度在取得发票时,这批材料的成本不一定转入损益,可能还是存货或在产品、产成品等,这种情况不影响损益,不存在纳税调整的情况。如果年底材料的成本已经结转到损益,也不需要进行纳税调整,这时候原材料在账上可能出现负数,实际收到发票时正常入账就可以了。下面是宁波地税的规定,可参考:《关于明确200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甬地税一[2004]222号)规定,对企业已经验收入库但发票账单尚未到达的材料物资应按计划成本、合同价格或其他合理价格暂估入账,年度按规定已计入当前损益部分允许所得税前扣除。税务机关应对暂估入账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审核,发现长期未取得发票账单,估价明显不合理等情况且无合理理由的有权予以调整。

(五)购进固定资产跨年度取得发票对所得税的影响

购买固定资产,按会计制度和税法的要求,应在购进固定资产的下月开始计提折旧。因此,12月购进固定资产在1月份取得发票,不影响所得税,不需要对所得税进行调整。

总之,跨年度取得发票入账是否需要进行所得税调整,要根据具体情况处理。纳税人可以通过加强内部管理,以避免跨年度取得发票入账引起的麻烦。

1、快到年底的时候,检查是否有当年的费用支出还没有取得发票的情况,没有取得发票的及时向对方索取并查明原因。比如是否有对方已经开票但没有寄出,或则发票丢失等情况。

2、要求对方开具发票后通知你公司,以便及时取得发票。

3、年底合理安排业务,尽量避免下年度才能取得发票的情况。

❷ 收到去年的费用发票,今年怎么做账啊

1. 根据业务内容写清楚:“收到去年的发票”。
2. 根据业务内容填写借方的科目编号和借方科目“应收账款/应交税费”及金额。
3. 根据业务内筒填写贷方编号及科目“应收账款”及金额。
4. 写好借贷方后,再填写编制人并交予复核人复核。
执行的又是企业会计准则的话,需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来处理。 分录为 借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 应付账款 借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同时,这个费用需要在去年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需要修改提交去年的汇算清缴套表。 如果金额比较小,简化处理,计入到2021年的期间费用也可以。在2021年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拓展资料:
一,单从帐务处理来说,跨年度的帐是可以报销的。但从企业经济管理及会计制度的要求来说,有的是可以报的,有的是不允许报销的。
1、单纯从企业利益来考虑:对于增值税发票的认证是有严格要求的,一般要在当月或一定的期限内认证,如果超过时间,对于本来按正常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能会因为超过税务认证期限其而进项税不能抵扣销项税额。这会给企业增加成本或费用。
2、从财务会计准则及管理报帐制度来考虑:会计上要求每一会计期间收入与成本费用的配比,各会计期间的收入与费用不得跨期记帐。这就要求业务人员及采购人员报帐要及时,会计管理上有自己严格的财务制度,会计人员处理对于帐务要及时处理,合理地记入每一会计期间。
3、上面为什么说从"单从帐务处理上来说是可以报销的"呢,这是因为既然收入成本费用已经发生,会计上只要收到发票,总可以用正确的会计处理方法,将每笔业务都记入帐中,没有什么不可以的。
二,按照权责发生制的会计处理方法,只要发票不是跨年,一般按照正常报销制度报销就可以了。
1、账目报销,一般需要的有费用发生的原始凭证,如发票等证明材料。
2、还要有具备审批权限的审批人员的签字。
3、只要这些要件达到,也是合理入账的费用,次月报销也是可以的。
4、也牵扯计提费用问题,看数目大小,是要计入当期费用,还是要计入待摊费用,一般非工业会计记账,都是计入当期的。

❸ 收到去年的费用发票,今年怎么做账啊

去年发生的费用今年收到发票账务处理:一般情况或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在今年按正常会计处理。无需调整上年利润(亏损)。

具体有以下两种情况
如果金额比较大: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视情况增设该科目)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收到专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贷:其他应付款,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如果金额比较小: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收到专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贷:其他应付款。

❹ 上年的成本可以在今年结转吗

上一年实际发生的成本不能在今年结转,一定要结转到上一年。不然有涉嫌人为操纵利润的嫌疑。
如果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可以利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处理,涉及留存收益或所得税的,还需要进行同步处理。

❺ 请问去年4月的费用,去年报销完了,今年才做账违反了什么规定有具体准则吗

请问去年四月的费用去年报销完了今年才做帐违反了什么规定有具体准则吗?
去年的费用今年是不能入账的。也就是说去年的费用不能在今年的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当年的费用要当年记入到会会计科目核算。这个是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的。
即使是入账,但是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所以会计科目要用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核算,这样不涉及当年的企业所得税。能有效的规避税务风险。这个不应该是涉及有关的会计准则。而是涉及到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在做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候要做调增处理。
有些费用是可以递延纳税的。比如当年发生的广告费。可以在以后未来的五年内递延纳税。递延纳税的就是分段的进行缴纳税款,不能一下子缴税不能一次性全额的在税前扣除。分五年进行在税前扣除。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谢谢!

❻ 去年忘记结转成本 在今年如何处理

分2种情况来说:
一是如果去年已经缴纳了企业所得税的账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主营业务成本
借:应缴税费--应缴企业所得税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多缴的企业所得税可申请退税,也可以抵减你以后年度应纳税)
二是去年亏损,则不存在多缴企业所得税的问题,不做第三个分录就可以了。

❼ 会计知识:去年暂估的费用,今年收到费用发票,怎么做分录

会计知识:去年暂估的费用,今年收到费用发票,怎么做分录
1、先将去年的预计费用冲减到红笔,然后将实际收到的发票金额记入。不需要“往年损益调整”科目。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是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重大差错的更正。 此类错误包括计算错误、会计分录错误和遗漏。
2、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估计和计量的,也可以按照当月的估计价值入账; 例如,月末发票未到而货物已到时,应暂记相关原材料或材料; 下月初,该笔账款按预计红字金额冲销。 发票到达后,按实际发票所列金额办理。
拓展资料:
1、层析法
层析法是指将事物的发展过程划分为若干个阶段和层次,逐层递进分析,从而最终得出结果的一种解决问题的方法。利用层析法进行编制会计分录教学直观、清晰,能够取得理想的教学效果,其步骤如下:分析列出经济业务中所涉及的会计科目。分析会计科目的性质,如资产类科目、负债类科目等。分析各会计科目的金额增减变动情况。根据步骤2、3结合各类账户的借贷方所反映的经济内容(增加或减少),来判断会计科目的方向。此种方法对于学生能够准确知道会计业务所涉及的会计科目非常有效,并且较适用于单个会计分录的编制。
2、业务链法
所谓业务链法就是指根据会计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组成一条连续的业务链,前后业务之间会计分录之间存在的一种相连的关系进行会计分录的编制。此种方法对于连续性的经济业务比较有效,特别是针对于容易搞错记账方向效果更加明显。
3、记账规则法
所谓记账规则法就是指利用记账规则“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进行编制会计分录。

❽ 今年开的属于去年的费用发票怎样入账

一般来说,企业发生跨年度取得发票的情况有三种:第一种情况是上年度发生的费用等税前扣除项目,由于种种原因到次年才取得对方开具的发票,发票的项目栏填写的仍是上年发生的费用;第二种情况是上年度发生的费用等税前扣除项目,由于种种原因到次年才取得对方开具的发票,但发票的项目栏只填写相关的费用内容,并没有注明费用的所属期,很容易混淆为次年的费用;第三种情况是对方在上年度已经开具了发票,由于款项未全额支付等原因而拖延至次年才给发票。一般情况下,会计处理体现的是权责发生制原则,比如 2013年取得的发票,如果列支到2014年的费用是不允许的。但有例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如果2014年真的发现2013年未入账的费用,可以作为前期差错处理,如果金额小,可以直接计入2014年当年费用,但如果 金额大的话就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进行核算。去年发生的费用今年收到发票账务处理:一般情况或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在今年按正常会计处理。无需调整上年利润(亏损)。具体有以下两种情况如果金额比较大: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视情况增设该科目)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收到专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贷:其他应付款,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如果金额比较小: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收到专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贷:其他应付款。

❾ 去年已计提的成本未支付今年做预算还要考虑吗

要考虑。
如果是已经发生只是未支付,应计入应付,算作今年的。不在明年费用预算考虑,但要考虑进去现金流。
如果是还未发生,就是到明年发生,应该做进明年的预算中。
一般情况下,预算会计分录,借:事业支出-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等科目,贷:资金结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❿ 去年的费用,今年才开票,如何做账务处理

对于暂估入账,次月初冲回;跨年且过了汇算清缴期的,应向税务局申请汇算清缴更正申报退税或抵交后续企业所得税。直接计入当月费用。 借:管理费用;贷:现金。
账务处理的内容
(一)账务处理程序:
银行账务处理程序包括明细核算和综合核算两个系统的全部处理过程,具体步骤如下:
1.根据经济业务受理、填制与审核凭证,依据业务所涉及的会计科目确定会计分录。
2.一方面根据传票逐笔登记分户账(或登记簿),涉及现金收、付的应登记现金收入、付出日记簿;另一方面根据同一科目的传票进行汇总,编制属于综合核算系统的科目日结单,轧平当天业务涉及的所有科目的借方和贷方发生额。
3.根据分户账编制余额表。
4.根据科目日结单登记总账。
5.根据总账编制日计表,轧平当日所有科目的借、贷方余额。
(二)账务核对程序:
账务核对是防止账务差错,保证账务记载正确,保护资金安全的必要措施。从核对的时间和内容上分有每日核对和定期核对两种。
1.每日核对。每日营业终了进行有关账簿间的核对,核对的内容主要有:
(1)总账各科目余额和发生额合计借贷方相等;总账按科目应与所辖分户账和余额表的余额合计核对相符。
(2)现金收付日记簿借贷各方的合计数应与现金科目日结单、现金科目总账借贷方发生额核对相符;现金库存簿的库存数,应与实际库存现金和现金科目总账余额核对相符。
(3)联行往来科目总账上日余额、本日借贷方发生额、余额分别与联行往账、联行来账报告表上日余额、本日借贷方发生额、本日余额核对相符。
(4)表外科目余额应与有关登记簿核对相符,对其中空白重要凭证、有价单证经管人员必须核对当日领人、使用、出售及库存实物数,保证准确无误。
使用计算机作业的行处,根据凭证输入有关资料后,自动产生分户账、科目日结单、总账、日计表的借贷方发生额和余额。由于数据共享,为保证账务准确,应由手工核打凭证与科目日结单借贷方发生额核对相符。配备事后监督机构的行处,专柜则只清点凭证张数和科目日结单核对相符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