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受托方的研发费用入什么会计科目与分录怎么写
答:企业为了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而言,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
因此,受托方的研发费用,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研发支出
贷:银行存款(或 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库存现金等科目)
将研究费用列入当期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研发费用
贷:研发支出
将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开发费在无形资产达到可使用状态时转入无形资产成本:
借:无形资产
贷:研发支出
对于研发过程中需要报销的费用严格按照企业规定流程进行申报,材料设备使用时填写相应的项目领用单,注明该材料的用途,多个项目中的直接投入费用按合理规定分摊,项目完成时提供结项报告或鉴定意见书等证明材料,并附有相关部门责任人的经济责任签名;财务部门应充分了解研发项目目标、总体预算、进展情况等,合理安排资金,建立研发项目专用账户,合理界定及归集研发费用,做好研发费用的确认、计量、计录和报告等工作,以防止人为操控研发费用。
Ⅱ 对于委托加工物资受托方的账务处理
1、收到受托加工的材料时,按合同价(或不记录实际金额)登记备查簿。登记为“受托加工物资——某公司”,注明物资数量,领用时作相应的附注说明。
2、发生相关费用时,借记“生产成本”科目;贷记“原材料——辅助材料、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制造费用”等科目。
3、加工完成按合同规定发给委托方,确认销售收入时,借记“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加工费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等科目。4、受托方对于加工中实际耗用的由受托方提供辅料、生产工人的工资福利费、分配的制造费用等,应通过“生产成本”账户核算。受托加工物资制造完成,如需入库保管,可通过“库存商品”账户核算。
Ⅲ 怎么做代销商品、委托方、受托方的会计分录
委托方:(1)发出商品时:
借:委托代销商品
贷:库存商品
(2)收到代销清单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委托代销商品
借:销售费用
贷:应收账款
(3)收到支付的贷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受托方的账务处理如下:
(1)收到商品时:
借:受托代销商品
贷:受托代销商品款
2、销售时: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账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借:受托代销商品款10 000
贷:受托代销商品 10 000
(4)支付货款并计算代销手续费时: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主营业务收入
Ⅳ 受托加工的账务处理
一、受托加工的账务处理:
1.收到受托加工材料物资时:
可不作会计处理,但对收到的受托加工物资要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记录其收到、投入加工等材料增减。
2.将受托的材料发到生产车间加工后,将人工、辅助材料等记:
借:生产成本
贷:制造费用
等
3.加工完成入库时,结转本批加工成本:
借:库存商品—受托加工产品
贷:生产成本
4.将加工完成的产品交付,并开出发票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如果涉及消费税的,要代扣代缴消费税)
5.
在备查簿上登记受托加工材料物资收付情况,并结转库存商品:
借:营业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受托加工产品
Ⅳ 关于委托代销商品受托方的账务处理
(一)视同买断,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的会计处理如果双方在代销协议中约定,商品是否卖出,与委托方没有任何关系,则委托方在交付商品时确认收入,同时结转成本;受托方在收到代销商品时作为购进商品处理,将商品销售出去时,再确认收入并结转相应的成本。
(二)视同买断,主要风险和报酬未转移的会计处理该情况下,委托方和受托方如何处理,在14号准则及其讲解、应用指南中均没有明确的处理规定,但根据收入确认的条件,与该商品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并未转移,因此委托方不能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对于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发出商品的成本,在“发出商品”中核算,因此委托方在发出代销商品时,借记“发出商品”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收到受托方的代销清单时,再确认收入并结转相应的成本。
由于代销商品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并未转移给受托方,因此受托方不应作为购进存货处理。根据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针对收取手续费方式代销的商品,受托方可以设置一些会计科目,在会计科目表中的“代理业务资产” 科目,可以改成“受托代销商品”科目;
“代理业务负债”科目,可以改成“受托代销商品款”科目。由于在收取手续费方式下代销商品时,收到商品时受托方也不作为购进商品处理,因此在视同买断、商品主要风险和报酬并未转移的情况下,受托方应当采用类似的会计处理。
在收到受托代销的商品时,按照协议价,借记“受托代销商品”科目,贷记“受托代销商品款”科目;在将代销商品销售出去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实际销售的价格,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等科目,同时结转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 科目,贷记“受托代销商品”科目;
支付代销商品款时,借记“受托代销商品款”、“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根据会计科目的设置,在收取手续费方式下,“发出商品”科目可以改为“委托代销商品”科目,
因此,委托方在发出商品时,也可以借鉴收取手续费方式下的做法,借记“委托代销商品”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
(三)收取手续费方式
代销商品的会计处理在该方式下,只有委托方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受托方按照销售商品的数量或价款确认一定的手续费收入。委托方的会计处理为:
发出商品时,借记“委托代销商品”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收到受托方转来的代销清单时,借记“应收账款”、“销售费用”科目,按照协议价格,贷记“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收到代销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受托方在收到代销商品时,不作为购进处理,代销商品销售出去后,也不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在收到代销商品时,按照协议价,借记“受托代销商品” 科目,贷记“受托代销商品款”科目;
将商品销售出去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受托代销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确认手续费收入时,借记“受托代销商品款”科目(其金额为计算
(5)受托方的开发成本如何帐务处理扩展阅读
代销商品是商业企业接受外单位的委托,代委托方销售的商品。接受委托代销商品,应事先与委托方签订合同或协议,明确规定代销商品的品名、数量、单价以及手续费计算等内容。代销商品,其所有权仍属委托方。
按现行商业会计制度规定,为便于组织代销企业的商品日常核算,将代销商品列为“库存商品”的一部分,同时设立对应的资金来源帐户“代销商品价款”进行核算。
月末在编制资金表时,需将企业库存商品“帐户余额减去受托代销商品的“代销商品价款”帐户,余额后的差额,填入“库存商品”项目,以消除商品资金占用不实数额。代销商品的日常明细分类核算,可按委托方和商品品名设帐户反映。
发出商品与委托代销商品的区别:
1、发出商品:在一般销售方式下,企业对于已经发出但尚未确认销售收入的商品成本,通过“发出商品”科目进行核算。即企业对于发出的商品,在确定不能确认收入时,应按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借记“发出商品”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
2、委托代销商品:是企业委托其他企业代销商品的一种销售方式。企业委托代销发出的商品作为委托代销商品处理,借记“委托代销商品”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等科目。
企业委托其他企业代销商品时,在发出商品时,如果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比如以收取手续费方式代销或视同买断方式但对方未销售掉的可以退回的情况),那么企业发出商品时,应该先将成本由“库存商品”转入“委托代销商品”,
因此这个“委托代销商品”与“发出商品”科目的性质是类似的,而“发出商品”科目的性质与“库存商品”科目的性质是类似的,因此委托代销商品是委托方的存货。
Ⅵ 受人委托加工产品怎么账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2001)的有关规定:
1、企业对外进行来料加工装配业务而收到的原材料、零件等,应单独设置“受托加工来料”备查科目和有关的材料明细账,核算其收发结存数额,不包括在“原材料”科目核算范围内。
2、工业企业接受外来原材料加工制造的代制品,,在制造完成验收入库后,视同企业的产品,在“库存商品”科目中核算。
因此,受托加工业务的会计处理为:
1、接受客户交付的原材料等
不进行会计处理,但应当设置“受托加工来料”备查科目,核算其收发结存数额。
2、发生的加工人工、制造等费用
借:生产成本——代制品
贷:应付工资、制造费用 等科目
3、完工入库
借:库存商品——代制品
贷:生产成本——代制品
4、收取加工费
借:应收账款 等科目
贷:主营业务收入 等科目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结转代制品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等科目
贷:库存商品——代制品
(6)受托方的开发成本如何帐务处理扩展阅读:
第十二条 委托方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定做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做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委托方赔偿。
二、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做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做方不再需要的,委托方应赔偿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未按合同规包装定做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做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委托方应当偿付定做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做物毁损、灭失的,由委托方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定做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做方偿付违约金____ 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做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未经定做方同意,提前交付定做物,定做方有权拒收。
Ⅶ 软件开发费用的账务处理
1.软件开发企业如果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负超3%的部分享受即征即退。双软企业所得税免二减三,属高新企业所得税税率按15%计征。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着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税,着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增值税(即征营业税)。
2.软件企业认定标准:自行开发,从事软件开发的人员占企业员工的总数必须在50%以上,开发经费占年软件收入8%以上,年软件销售收入占总收入的35%以上,其中自产软件收入占软件收入的50%以上,达不到标准不能认定为软件企业。
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应占企业职工总数的10%以上。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生产或服务为主的劳动密集型高新技术企业,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应占企业职工总数的20%以上。研究开发的经费应占本企业当年总销售额的5%以上。高新企业技术性收入与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的总和应占本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4.办理即征即退,相关资料要齐全,数据要准确,这里不再赘述。
账务处理:
1.缴纳上月流转税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应交城建税 -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费附加贷:银行存款
2.收到退还的增值税
借:银行存款贷:补贴收入结转:借:补贴收入贷:本年利润
3.销售软件借:银行存款贷:产品销售收入——软件产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软件培训收入借:现金/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培训收入
5.外购原材料借: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
6.发生费用借: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 经营费用贷:现金/银行存款
7.发放工资借:应付职工薪酬贷:银行存款7.月末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借: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金——应交城建税 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费附加借:其他业务支出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应交城建税
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费附加
拓展资料:
IT行业会计如何做账?
1. 评估财务管理流程的成熟度和绝大多数流程一样,财务管理流程也可以根据成熟度来衡量和评估。一种简单可行的成熟度评估法可以在itsMF网站上获得,它适用于所有的IT流程。 美国典型的评估工具,是给财务管理流程提供一个单一的成熟度号码。还有一些较好的方法,是给你提供更多的细节,和与财务控制有关的多重指标,像评估管理,项目实施,成本控制等。
2. 引进配置和能力管理流程如果没有配置和能力管理流程的正常运作,你可能会随意决定IT预算。配置管理主要针对IT领域的几个组成部分(如应用、网络、服务器等)及其怎样相互作用方面。能力管理则是规划IT容量。来自这两个流程的报告,对于评价企业目前的状况(现有IT资产)及将来的发展方向(投资和预算)是至关重要的。
3. 从服务而不是功能角度来考虑应该根据正在提供的IT服务(如电子邮件,人力资源系统,远程获取服务),来确定企业的预算要求和核算体系。以往,预算常常根据功能部分(如DBAS, Unix系统, 维护框架)的需求来设置。 对IT服务预算和成本的理解越深刻,企业就越容易判断这些服务需求的类别及紧迫性。当评估外包模式时,这种方法也有助于合理地进行对比。
4. 关注一些方法和广泛搜集基准信息针对IT部门提供的各种复杂的季度数据报告或每月数据报告,只有技术专家才能明白这些晦涩难懂的报告的深刻含义。企业应设法掌握这些报告,并从商业管理的角度分析它们。 企业向IT部门提交需求报告时,主要关注那些相对于已经制订的目标(如项目投资的预期回报)来说,具有明确定义和可以获得进展的需求。
查阅有关行业分析报告或内部资源状况,以提供一些关于行业、周期或能评估企业财务管理流程的辅助机构等基准信息。要找出外包服务价格。通过比较外包服务价格和自身成本预算,这对管理IT部门也具有很大的帮助。 这种方法可以识别出IT支出的真实驱动因素,发现节约成本的机会,使预算变化易于理解和控制,有助于实现服务计费。 ABM的实施,使得企业对IT服务在公司利润影响的理解更加深刻。从某种程度上说,它的另一个好处就是能很好地切合了平衡记分卡或类似的方法。 6.使IT部门掌握一些财务知识培训员工是提高IT部门的财务管理知识的一个方法。另一个方法就是把会计人员合理地转移到IT部门。让双方相互交往,彼此学习和欣赏,并从中受益。
Ⅷ 对于企业的研发材料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要分别不同情确定会计处理:
(1)如果是委托贵单位进行研发的单位提供的材料,实际上不属于无偿赠送。但因为受托开发业务中所收到的材料以及所开发形成的成果,不严格符合贵单位资产定义,不属于受托方的资产,因此通常只对所收到的材料只需做备查登记。对于受托开发中发生的成本费用可以在“研发支出”下单设“受托开发业务成本”明细进行归集,待完成后后结算时,借记“银行存款”等,贷记“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按开发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贷记“研发支出”。研发失败,转销所发生支出以及可能涉及的赔偿,借记“营业外支出”、贷记“研发支出”、“银行存款”等。
(2)提供材料的虽然不是直接委托研发的单位,但与研发项目有关,如按协议约定可以分享研究成果的单位。这种情况下其实也不是无偿赠送材料,而是为后续分享成果而预先付出的代价,在收到材料时借记“原材料”等,贷记“其他应付款”“预收账款”等,待研发成功,对方按协议分享成果时,按支付的费用借记“银行存款”等,按之前收到原材料的价值借记“其他应付款”“预收账款”等,按两者的合计数贷记“其他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收入”等。当然,实践中要视协议约定分析确定账务处理的最佳方式。
(3)如果是与研发项目无关的单位赠送的,这种情况下要按接受捐赠进行会计处理。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在收到先计入“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接受捐赠的材料使用时,除结转成本外,同时按转入资本公积的金额,借记“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在收到材料时,借记“原材料”等,贷记“营业外收入——接受捐赠利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