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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幼儿园投资款怎么分摊成本

发布时间: 2022-07-25 22:50:58

① 房地产期间费用如何分摊

1、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属于期间费用,不需要在开发项目中分配,月末直接结转到本年利润科目中。
2、工资分配:
(1)行政管理人员的工资,分配到“管理费用--工资”科目。
(2)销售人员的工资,分配到“销售费用--工资”科目。
(3)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工资,分配到“开发成本--开发间接费”科目。

2011-03-30 10:50 补充问题
我的意思是有两个项目相续开发,但没同时完工,也没同时清算,但同一公司开发,同一办公室,那么这些费用不需要分到各个项目吗?
1、期间费用不用分到各项目中。月末直接结转到本年利润科目中。
2、开发成本核算的内容:
(1)土地成本:用于核算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契税以及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费用。
(2) 拆迁补偿费:用于核算项目范围内劳动力安置费用以及地上、下附着物的拆迁补偿、安置动用房支出等。
(3) 前期工程费:用于核算项目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和水文、地质、勘察、测绘、三通一平等支出。
(4)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于核算项目以出包方式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以及以自营方式发生的建筑安装工程费。
(5) 基础设施费:用于核算项目范围内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污、通讯、环卫、绿化等工程发生支出。
(6)公共配套设施费:用于核算项目范围内不能有偿转让的公共配套设施发生的支出。

② 如何做幼儿园投资回报测算投资多久回本比较合理

看你做多大规模以及档次的了。

③ 房地产企业怎么结转成本

房地产企业结转成本的流程:

1、确认的销售收入做凭证:

借: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2、预提时候:

借:开发成本

贷:应付账款-预提

3、按照这个金额结转到开发产品

借:开发产品

贷:开发成本

4、结转开发产品到产品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开发产品

(3)房地产幼儿园投资款怎么分摊成本扩展阅读

房地产企业商品房的成本核算过程:

1、商品房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土地费用、规划设计、基础设施、建安费等所有支出: 借:开发成本(按明细核算) 贷:银行存款等。

2、商品房开发完工后 借:开发产品--XXX商品房 贷:开发成本。

3、计算商品房每平米单位成本。即: 元/平方米=完工后开发成本科目总金额/商品房总建筑面积。

4、结转销售商品房成本:销售总面积* 元/平方米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开发产品。

④ 房地产财务处理,如何结转成本

房子竣工验收后结转。

1、结转收入时:

借: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本年利润

2、结转成本时:

借:开发产品

贷:开发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开发成本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

(4)房地产幼儿园投资款怎么分摊成本扩展阅读: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当期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

二、企业期(月)末结转利润时,应将各损益类科目的金额转入本科目,结平各损益类科目。结转后本科目的贷方余额为当期实现的净利润;借方余额为当期发生的净亏损。

三、年度终了,应将本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结出的本年实现的净利润,转入“利润分配”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为净亏损做相反的会计分录。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本年利润账户的余额表示年度内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或净亏损,该账户平时不结转,年终一次性地转至利润分配一未分配利润账户,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如为亏损则作相反分录。年终利润分配各明细账只有未分配利润有余额,需将其他明细账转平,

借:利润分配一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 — 提取盈余公积、向投资者分配利润等

至此,所有结转分录可以划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为了使“本年利润”科目能准确、及时地提供当期利润额又不增加编制分录的工作量,单位在实际工作中“本年利润”账页采用多栏式。

把“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等项科目,由一级科目转变为“本年利润”下的二级科目使用,减少了结转时的工作量。

但“收入”、“成本”下设的产品明细账仍需按数量和金额登记。按“附表”账页中期末结出发生额,在编制损益表时不用查看多本账簿,只通过“本年利润”就能满足编制损益表的需要。

“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项费用,每月的发生额不大或业务笔数不多,也可直接作为“本年利润”的二级科目使用,以减少结转的工作量。

如果上述费用较大或发生的业务笔数较多,仍需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明细账,期末结转“本年利润”科目中。

⑤ 房地产企业土地成本及其他成本如何分摊

论房地产开发中的成本控制

摘要:商品房价格持续居高不下,房地产投资不断增大,引起社会各阶层广泛关注。针对这一社会热点问题,本文从我国房地产市场开发现状入手,阐明政府及消费者不同态度,并针对房地产行业特点,较为详细地论述了房地产行业的成本构成即土地费用、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市政公共设施费用,管理费用,贷款利息,税费及其他费用。从土地供应价格,政府行政性收费,市政公共设施分摊,企业税收负担,信贷政策,物价水平等方面分析引起房地产开发成本加大的主要原因,重点揭示商品房价格上涨与其开发成本不断增加紧密相关。在上述基础上,提出通过控制土地供应总量,降低地价;清理不合理行政收费;合理分摊市政公共设施费用;降低税收负担;拓宽融资渠道;保持物价稳定;维持合理利润空间等主要措施来真正有效实现平抑商品房价格过高之目的。

关键词:开发成本 合理利润空间 平抑房价

近几年来,随着福利分房制度的结束,商品房便成为众所瞩目的焦点。它不仅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并且成为居民消费支出的重点和投资领域的全新选择。居民改善居住条件的“主动型”需求,城市改造房屋拆迁带来的“被动型”需求,城市化加速农民进城带来的“自动型”需求,使得房价在短短几年内,一路攀升。根据国家计划发展委员会和国家统计局最新公布的数据表明,2003年四季度,中国房地产市场价格持续上涨,与上年同季相比,房屋销售价格上涨5.1%,土地交易价格上涨8.9%,房屋租赁价格上涨2.2%。政府、金融部门、开发商、建筑商建材行业对此都有不同的认识和准备。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成为拉动GDP快速增长的重要因素,也成为政府和金融部门关注的重点。同时,房价的每次波动,也无不触动消费者敏感的神经,房价居高不下,成为压在百姓心头的一座大山。毕竟一套好房子是百姓圆一个幸福家园的梦想。因此,如何正确处理房价与居民消费水平的关系,在不影响国家税收前提下有效控制房价的攀升,创造房地产业良性循环的运行机制,已成为房地产业规范发展的一个迫切问题。

一、我国房地产市场开发现状

1、市场现状

1998~2002年,中国房地产业发展速度始终保持在20%左右,其中商品房销售额和销售面积增长速度接近25%。从国际到国内,都可以看出房地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支柱地位和作用。根据建设部提供的数据显示,2003年度全国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8285亿元,同比增长32.5%,占同期固定资产投资的23.9%,高于同期固定资产投资增幅近3个百分点。供销总量基本平衡,全年实现商品房销售1.99亿平方米,占同期竣工面积的95%,其中,销售面积增幅为32%,竣工面积增幅为29%,销售面积增幅大于同期竣工面积增幅3个百分点。商品房销售价格稳中有涨,去年商品房价格每平方米2458元,同期上升4.7%,全国有近20个地区商品房销售价格有较大幅度上涨。

以上数据充分显示中国的房地产正处在一个发展的热潮中,供求两旺,产业兴旺是无可否认的。但中国的房地产市场既处于高速发展期,又处于转型、过渡期,市场发育还不成熟,行为还不规范,市场运行中还存在诸多风险。既需要警惕房地产市场的“泡沫性过热”现象出现,还需要警惕由于政府工程规模过大造成商品房空置率居高不下的“盲目性过热”危险。现实要求政府和企业要共同把握市场脉搏,通过“无形的手”和“有形的手”,共同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的发展。
可售总成本是指应归属于可售房地产的土地使用费,拆迁补偿费,七通一平、勘察设计等开发前期费用;建筑安装费;基础设施费,公用设备,绿化、道路等配套设施费以及企业为直接开发建设工程而发生的其他间接费用。可售面积不能去除物管面积,因为物管面积实际上也是已经售了的,全部算在公共面积上面已经全部分摊给全体业主了。

⑥ 幼儿园前期投入的款项、装修怎么入账怎么摊销

仿照会服企业建账就好,核算业务,这个民办幼儿园目前属于民办非企业,在国内不尴不尬,没有行业准则。收入分摊到各月,费用以工资和租金、其他费用为主,收入是免税的,但是所得税不是免税的,注意筹划。

⑦ 土地成本如何分摊

分摊方法一:占地面积法

占地面积法,指按已动工开发成本对象占地面积占开发用地总面积的比例进行分配。即按照房地产土地使用权面积占土地使用权总面积的比例计算分摊。

一次性开发的,按某一成本对象占地面积占全部成本对象占地总面积的比例进行分配;分期开发的,首先按照本期全部成本对象占地面积占开发用地总面积的比例进行分配。

然后再按某一成本对象占地面积占期内全部成本对象占地总面积的比例进行分配。期内全部成本对象应负担的占地面积为期内开发用地占地面积减除应由各期成本对象共同负担的占地面积。

属于多个清算单位共同发生的扣除项目金额,原则上按建筑面积法分摊,如无法按建筑面积法分摊,应按占地面积法分摊或税务机关确认的其他合理方法分摊。

土地成本分摊方法为不同清算单位按占地面积法,土地成本分摊基本原则:分期开发,可以按占地面积分摊。

对占地相对独立的不同类型房地产,可以按该类型房地产占地面积占该项目房地产总占地面积的比例计算分摊土地成本。

(一)按独立占地的每栋建筑物占地面积占该项目占地总面积的比例计算分摊土地成本:每栋可转让建筑物分摊的土地成本=每栋可转让建筑物占地面积÷可转让建筑物占地总面积×土地总成本

(二)对于同一建筑物中包含不同类型房地产的,应当首先确定该建筑物占地的总土地成本,然后根据该建筑物中某一类型房地产建筑面积占该建筑物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土地成本:

1、普通住宅应分摊的土地成本=∑(每栋可转让建筑物普通住宅建筑面积÷每栋建筑物可售建筑面积×每栋建筑物应分摊的土地成本)

2、非普通住宅应分摊的土地成本=∑(每栋房地产非普通住宅建筑面积÷每栋房地产可售建筑面积×每栋房地产应分摊的土地成本)

3、其他类型项目应分摊的土地成本=∑(每栋房地产其他类型项目建筑面积÷每栋房地产可售建筑面积×每栋房地产应分摊的土地成本)

(三)占地总面积为可转让地上建筑物占地面积之和,不包括道路、绿化等公共设施用地面积。对于独立占地的不同类型房地产。

土地成本首先按可转让建筑物占地面积占可转让建筑物占地总面积的比例计算分摊;同一建筑物中包含不同类型房地产的,再按照各类型房地产建筑面积计算分摊。

对于裙楼土地成本的分摊,裙楼与主楼为同一基础(即基础对裙楼和主楼均有承重作用)的,则裙楼和主楼应作为同一建筑物计算分摊;裙楼与主楼各有独立基础的应作为独立占地的建筑物计算分摊。

适用范围:对占地相对独立的不同类型房地产,或成片受让土地使用权后,分期分批开发、转让房地产的,应按分期开发项目占地面积占该成片受让土地总占地面积的比例计算分摊。

分摊方法二:建筑面积法

建筑面积法,是指按已动工开发成本对象建筑面积占开发用地总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配。即按照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计算分摊。

(一)一次性开发的,按某一成本对象建筑面积占全部成本对象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配。根据本期开发的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计算本期开发项目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二)分期开发的,首先按期内成本对象建筑面积占开发用地计划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配,然后再按某一成本对象建筑面积占期内成本对象总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配。

(三)同一清算单位发生的扣除项目金额,原则上应按建筑面积法分摊。对于纳税人能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单独签订合同并独立结算的成本,可按直接成本法归集。

对同一项目里不同类型的建筑物土地成本是按照建筑面积分摊的。同一清算单位不同类型按建筑面积法。

具体分两步分摊土地成本:

第一步,先将占地相对独立(一般是指有道路、围墙等分隔)的不同类型房地产,按该类型房地产实际占地面积占该项目房地产总占地面积的比例计算分摊土地成本。

第二步,对于剩余混建的不同类型房地产,应当首先确定混建房屋占地的总土地成本,然后根据混建房屋中某一类型房地产建筑面积占该项目混建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土地成本。

分摊方法三:售价比率法

售价比率法是以房屋单位售价为基础计算分摊开发房屋土地成本的方法。一般而言,房屋售价的高低,除取决于房屋结构外,更主要是取决于房屋的地理位置,同样结构的房屋,门面房售价高于住宅房。售价比率法需要分步骤实施:

(一)计算或预估不同结构、不同用途房屋的总售价和平均单位售价。

(二)应运用售价成本比率计算非住宅房超额成本售价,以剔除房屋不同结构对售价的影响。运用售价成本比率计算分摊土地成本时。

应将开发的商品房划分为价格相对低的住宅房和价格相对高的非住宅房两大类,将非住宅房高于住宅房的成本称为超额成本,将与超额成本相对应的售价称为超额成本售价:

超额成本售价=超额成本×(1成本毛利率)

各类非住宅房超额成本售价=(该类非住宅房单位建筑成本-住宅房单位建筑成本)×该类非住宅房总面积×(全部房屋售价总额÷全部房屋成本总额)。

(三)计算土地成本比率。土地成本比率是指土地成本与剔除超额成本售价后的售价总额的比率,计算公式为:

土地成本比率=占用土地的全部成本(土地使用权价值)÷(全部房屋售价总额-超额成本售价合计)×100%

(四)计算不同用途房屋应分摊土地成本。公式为:

1、住宅房应分摊土地成本=该类房屋售价×土地成本率

2、非住宅房应分摊的土地成本=(该类房屋售价-该类房屋的超额成本售价)×土地成本率

适用范围:计算既有住宅用房又有商业用房的地块开发,或者纯商业用房开发的土地成本时,采用售价比率法较为适宜。

(7)房地产幼儿园投资款怎么分摊成本扩展阅读:

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开发成本包括五方面的内容,具体内容及其核算如下:

1、土地费用

指直接与购置土地有关的费用,包括受让费用、拆迁费用、填海造地费及其他有关手续费和税费支出等。这些费用直接计入本科目。

2、基础设施费

一般情况下,是指达到预期使用功能的熟地状态所投入的线性建设费用,主要包括通电、通路、供水、通讯、排水(上下)和土地平整费用等,此类费用属直接费用,直接计入本科目。

3、配套设施费

一般指水、电、大市政和公建配套的建筑物建设费用,如学校、邮电、银行、供电的开闭所、公厕等。配套设施的核算分两种情况。

其一,经有权机关批准建设且房地产企业不能有偿转让的公共配套设施,房地产开发企业可按照建筑面积或投资比例采取预提办法从开发成本中计提公共配套设施费。

即借记本科日,贷记“预提费用”,预提的公共配套设施费只能用于相关的工程建设,不得挪作他用,预提数与实际支出数的差额,待工程完工后再调整有关科目。

其二,单独立项且已落实投资来源、能够有偿转让的公共配套设施,不得从开发成本中预提公共配套设施费。

4、筹资费用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开发土地而借入的资金所发生的利息等借款费用,在土地开发完工之前,计入本科目,土地开发完工之后而发生的利息等借款费用,计入财务费用。

5、应由开发土地负担的间接费用它是指企业所属单位直接组织、管理开发项目所发生的费用,主要包括工资、福利费、劳动保护费、办公费等。

如某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地产分公司所发生的间接费用应计入土地开发成本。应由开发土地负担的间接费用,应在“开发间接费用”科目进行归集,月末再按一定的分配标准分配计入本科目。

企业行政管理部门(总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管理费用,应作为期间费用,不在本科目核算。

⑧ 房地产开发企业结转成本的方法有哪几种可以按预计销售收入比例分摊成本

对于房地产来说,结转成本是其最重要的步骤。只有结转了成本,才能知道房地产项目实现了多少收入,取得了多少利润。利润该怎样分配。而房地产成本的结转,因为涉及到房地产销售、认购协议、销售清单、施工、结算单等一系列的资料,和工程部、预算部、销售部、财务部等部门,工程量浩大。结算成本的前期准备工作很重要,准备好了,才能按照步骤一步步的进行结算。

结算第一步:整理销售资料,确认销售收入

就是把销售清单跟账面上的收款金额进行核对,看看销售清单的金额是否跟账面金额“预收账款”金额一致。销售清单应该包括房屋面积、房屋位置、销售单价、销售总价、已经收款、欠款金额等要素。核对一致后,确认一下销售收入和已经销售面积,算出平均单价。按照.确认的销售收入做凭证:

借: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结算第二步:整理工程施工清单和结算单。

这个步骤比较麻烦,因为施工比较多,结算单有的可能有,有的可能没有。一般应该把按照成本类别分别进行整理。也就是按照土地征用费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建设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公共配套设施费等类别,列出清单。清单的要素一般有编号、名称、金额、增加减少金额、结算数。整理出来之后,分别算出各个类别的结算数。

结算第三步:整理好的清单跟账面金额进行核对。

各个类别的金额与账面同类别的科目余额进行核对,找出它们的差异原因,一般有以下原因造成金额与账面金额不一致。

  1. 款项已经支付,但是施工单位没有开具,由于在预付账款挂着,造成账面金额比金额要少。这样的话,督促施工单位在结算之前,把开具过来。

  2. 2. 施工单位还没有结算,也没有开具,造成账面金额比金额少。这样的话,可以按照国税发2008年41号文进行不超过10%的预提,进入到成本。

  3. 3. 施工单位质保金没有开具。这个可以督促施工单位把质保金开过来。4. 施工单位因为疏忽,多开了,但是没有付款,这样的情况下,一般要把成本冲回

  4. 5. 有一部分成本,由于金额较小,既没有签,也没有做结算。但是实际上已经发生。把这一部分成本按照类别,添加到清单里面。

  5. 最后,清单金额和预提之后的账面金额完全一致。

  6. 预提时候:

  7. 借:开发成本

  8. 贷:应付账款-预提

  9. 按照这个金额结转到开发产品。

  10. 借:开发产品

  11. 贷:开发成本

  12. 结算第四步:计算出开发产品成本单价,结转开发产品到产品销售成本。

  13. 这一步最重要的一点是确定结转产品面积,这个面积应该等于可销售面积+车库面积+开发商可以办理房产证的公共配套面积。开发产品单价=开发产品/结转产品面积

  14. 根据第一步算出来的销售金额,计算出来产品销售成本

  15. 产品销售成本=开发产品单价*已经销售面积

  16. 账务处理:借:主营业务成本

  17. 贷:开发产品

  18. 这里面一定要注意,开发产品和主营业务成本是有区别的,开发产品归集的是全部成本对象,也就是说,开发产品是发生的全部的成本。而主营业务成本仅仅归集的是已经销售的产品的成本。只有在全部物业已经售馨,并且开发商没有自留物业的时候,两者才相等。

  19. 结算第五步:把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结转到本年利润。这一步跟其他行业的账务处理一样,不在赘述。

⑨ 房地产企业的管理费用在不同项目中的如何分摊

国税发[2006]187号第四条(五)规定:属于多个房地产项目共同的成本费用,应按清算项目可售建筑面积占多个项目可售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计算确定清算项目的扣除金额。
国税发[2009]91号第二十一条(五)规定:纳税人分期开发项目或者同时开发多个项目的,或者同一项目中建造不同类型房地产的,应按照受益对象,采用合理的分配方法,分摊共同的成本费用。
国税发[2009]31号第二十九条规定:共同成本和不能分清负担对象的间接成本,应按受益的原则和配比的原则分配至各成本对象。同时第三十条规定,土地成本一般按占地面积法进行分配;公共配套设施开发成本应按建筑面积法进行分配;借款费用按直接成本法或按预算造价法进行分配;其他成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建设费和开发间接费)的分配法由企业自行确定。

⑩ 房地产开发企业如何进行成本核算

如何进行成本核算:
一、房地产开发成本的组成
房地产开发成本是指房地产企业为开发一定数量的商品房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就其用途来说,大致可分为三部分:
1.土地、土建及设备费用。这是房地产开发成本的主体内容,大致占总成本的80%.其中最重要的是土地费用。土地费用主要包括置换成本、批租费用、动迁费用等。房产商在决定是否开发一个项目前,必须将预计的土地费用通过土地面积和容积率的换算,计算出未来所开发的每平方米商品房所占的土地成本(俗称楼板价),以此来进行项目的可行性评估。
2.配套及其他收费支出。主要是指水、电、煤气、大市政和公建配套费,学校、医院、商店等生活服务性设施也是不可缺少的。其他收费支出中有些虽属于押金性质,如档案保证金、绿化保证金等,但难以全部收回。这类收费项目种类繁多,标准不一,许多项目由垄断性企事业单位执行,随意性很强,标准普遍偏高。配套及其他收费项目是房地产开发成本中受外界因素影响最大的一块费用支出,一般占项目总投资的10%~15%.
3.管理费用和筹资成本。房地产开发与其他行业相比,有建设周期长、投资数额大、投资风险高等特点,因此,大多数开发企业必须通过贷款来解决资金需要,这样就产生数额较大的利息支出。如何把这部分费用核算好,对正确计算开发成本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二、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成本核算策略
1.加强房地产企业成本核算的规章制度建设和组织落实。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仅要遵守国家的有关法规和制度,还应该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行业特点,建立和健全企业的规章制度,加强和完善房屋成本核算的规章和制度建设,使成本核算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从而保证成本会计资料的真实、可靠,促进企业成本核算水平和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同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该考虑自身规模大小和开发项目的规模特点等因素,在保证成本会计工作质量的前提下,合理地设置会计机构,配备必要的成本核算人员。每一房地产项目应由专人负责成本核算工作,大型项目应设立成本工作组专门负责成本预测、成本决策、成本计划、成本核算、成本控制、成本报表编制和分析等主要工作,使成本核算和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算为管用、算管结合的有效机制。成本工作组的工作方式也应根据项目具体实际,确定分别采用集中和非集中工作方式。
2.确定成本核算对象。
对于建设一个现代的多功能小区,其成本核算对象就显得复杂。这就需要成本核算人员深入实际,研究分析总体项目的特点、管理要求、经济用途、标准、建设交付期以及预决算的主体分项确定。成本核算对象的设置必须坚持“便于核算,利于管理”的原则。一般来说,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确定成本核算对象时,应结合开发工程的地点、用途、结构、装修、层高、施工队伍等因素,分别做如下处理:一般的开发项目,应以每一独立编制的设计概(预)算或每一独立的施工图预算所列的单项开发工程作为一个成本核算对象;同一开发地点、结构类型相同的群体开发项目,如果开竣工时间相近,又由同一施工队伍施工,可以合并为一个成本核算对象;对个别规模较大、工期较长的开发项目,可以结合经济责任制的需要,按开发项目的一定区域或部位划分成本核算对象。比如,大型项目首先要分批分期,在分批开发的商品房中再按经济用途和建设标准适当分类,对区内公共建筑配套设施中属于营业性公建设施,应单设成本对象核算,这样就会形成多个成本核算对象。
3.设立合理的成本核算项目。
正确划分成本项目,如: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和开发间接费等。可以客观地反映产品的成本结构,便于分析、研究降低成本的途径。按现行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开发成本属一级科目,在该科目下企业应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和管理需要,确定成本项目,进行明细核算。成本项目不宜开列太多,对于发生次数较少的成本费用,特别是单笔发生的费用,应尽量合并;对金额较大并陆续发生的费用应单独设立科目核算。土建费用如属于合同发包的,还应该按合同进行明细核算,以便随时了解工作量进度和付款情况,为工程的竣工决算提供资料。
4.准确的进行成本的归集、分配与转结。
对于单一的房地产项目由于成本对象简单,归集成本费用就容易得多,通过分配间接计入成本对象的内容就相对较少。然而一项大型综合性小区开发就显得十分复杂,成本核算对象比较细化,很多成本费用不可能直接归集到各个成本核算对象,就需要采用一定方法和程序进行分配,再间接地归集到各个成本核算对象。直接归集的成本费用主要是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其他成本费用则需要按期进行分配,而对于间接分配的费用需要在日常归集时按各自成本项目的细目分别归集核算,然后按各个成本对象和对应成本项目进行分配。例如:大型综合性房地产项目的成本核算对象直接归集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日常发生的成本费用可不按成本对象直接分配,而在此成本明细科目中分细目归集,每月末按各成本对象的实际占地面积计算比例分摊当期所发生的费用,在分配时无需按细目分摊,若成本管理需要可以再按细目结构还原。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和开发间接费用中的现场管理性费用则按各成本对象的建筑面积计算比例分摊。当月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其归集和分配程序同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用。对于利息支出则按各成本对象归集的上月末成本实际发生额计算比例分摊;对于预付款项中若属于预决算范围的按合同支付的款项,应直接进入成本项目归集,并及时取得发票;对于工程决算后欠付的款项应按标准预提,包括应付未付的商品房维修基金等。
5.重视项目竣工成本结转核算。
已完土地开发项目应根据其用途,采用不同的方法进行成本结转。比如:(1)为销售或有偿转让而开发的商品性建设场地。开发完成后,应将其实际成本转入“开发产品——土地”账户。(2)开发完成后直接用于本企业商品房等建设的建设场地。应于开发完成投入使用时,将其实际成本结转计入有关的房屋开发成本中。(3)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验收取得交付使用许可证后三个月内,应当取得经过审价后的工程决算书,这样成本核算人员即可按照各成本核算对象所归集的费用核对各项合同和工程决算书确定的价款支付情况,按权责发生制要求计提相应的成本费用,从而结转完工实际总成本,并计算各独立核算对象的单位成本进行完工开发产品的明细核算。若属于出租经营的项目,则转入出租开发产品的明细核算。商品房的预售业务在前,竣工交付在后,工程决算若不及时完成,成本核算则不可能真实和及时,进而影响企业盈利水平的正确性。商品房销售成本核算应按配比原则,以各个独立销售单元(独立核算对象)进行明细核算,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为销售成本转账依据结转销售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