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如何理解“金融衍生工具是一把双刃剑”
金融衍生工具是一把双刃剑。人们最初是要利用金融衍生工具规避由于基础金融工具的价格变化所带来的风险,但随着金融衍生品的发展和演变,它在规避风险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风险,而且是难以控制的高风险。
(一)金融衍生工具风险的特点
第一,金融衍生工具具有双重风险性。金融衍生工具是从传统金融工具演变而来的金融产品,其高风险除了包含自身运作过程中各因素所形成的风险外,还要包含由传统金融工具转移过来的风险。即金融衍生工具所具有的总体风险应为金融市场各种风险与传统金融工具转移至金融衍生工具的风险之和,这就是金融衍生工具风险的双重性。
第二,金融衍生工具的风险具有隐蔽性和未知性。金融衍生工具的本质是一种尚未履行的契约,是对未来可能发生的权利和义务的一种约定,因此它的交易时间和金额具有不确定性,另外,金融衍生工具交易所产生的损益属于“表外项目”,很难甚至根本不能通过会计报表及时准确的反映金融衍生工具的交易情况和损益程度。因此,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的不透明性使得它很容易隐蔽亏损,潜藏风险。
第三,金融衍生工具的风险可以无限放大。随着金融衍生工具的发展和不断创新,其复杂程度越来越高,很多金融衍生品都要经过多次分割与包装,在市场上经过多次转手。这样,就使得金融衍生工具的危机涉及面扩大,风险也被一次次地放大。
⑵ 关于如何控制融资成本的思考
首先,应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适度宽松和基本稳定,为银行资金成本下行进而为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创造条件。近年来企业融资成本居高不下,很大程度上源于银行对自身负债成本上升的转嫁。在现行融资体系中,商业银行往往是直接的或最终的资金供给方,银行负债成本对于企业融资成本具有重要影响。近年来,利率市场化与金融深化提高了银行负债成本,在高额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与存贷比考核机制作用下,银行资金运用也受到一定限制。
其次,继续大力发展股票和债券融资,拓宽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目前,除少数企业可以通过股权融资和债券融资满足部分资金需求外,绝大多数企业发展所需的中长期资金基本上依赖于银行信贷资金。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大力发展直接融资,降低权益融资门槛,创新债券融资工具等,对拓宽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意义重大。
第三,也是更关键的是,应加强货币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有针对性地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近段时间,政府出台了一系列财政金融政策,包括运用开发性金融手段支持棚户区改造、整合金融资源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定向降准”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等,基本上可以归结为差别化的政策,目的在于引导金融资源向符合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特定领域倾斜,切实降低相关企业的融资成本,在调结构中稳增长。
除了在资金供给上下功夫之外,可辅以结构性的需求调控,坚决控制不合理资金需求,允许违约风险可控释放,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引导资金流向最需要的地方。
总体看,“总量稳定、结构优化”将是未来一段时间货币政策的基本取向,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应从结构上下功夫。如果未来经济下行压力进一步加大,可供货币当局选择的手段还包括:定向放松贷存比等监管约束;在限定银行资金运用的基础上下调存款准备金率;由央行直接或间接开展资产购买计划提供定向流动性支持;推进保障房建设等重要基建领域的“非标”转标;继续推动专项债券发行等。
⑶ 金融衍生工具是怎样套期保值、规避风险的
衍生金融资产也叫金融衍生工具 (financial derivative),金融衍生工具,又称“金融衍生产品”,是与基础金融产品相对应的一个概念,指建立在基础产品或基础变量之上,其价格随基础金融产品的价格(或数值)变动的派生金融产品。这里所说的基础产品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不仅包括现货金融产品(如债券、股票、银行定期存款单等等),也包括金融衍生工具。作为金融衍生工具基础的变量则包括利率、汇率、各类价格指数、通货膨胀率甚至天气(温度)指数等。金融衍生工具(derivative security)是在货币、债券、股票等传统金融工具的基础上衍化和派生的,以杠杆和信用交易为特征的金融工具。
套期保值是衍生金融工具的主要功能。但由于衍生金融工具的杠杆性、复杂性和投机性等特点,使其具有高收益性和高风险性并存的天然属性。使用不当,贸然参与或过度投机则很有可能给企业带来巨大损失。株冶期货事件、国储铜期货事件、中航油石油期权事件的惨痛教训还让人们记忆犹新,2007年爆发的次贷危机影响巨大,不禁令监管层和企业都闻“衍”色变。但我们不能因个别历史事件就怀疑甚至否定衍生金融工具的积极作用,创造衍生金融工具本来目的是对冲风险,使用效果取决于运用者而非工具本身。所以,针对铺天盖地的运用衍生金融工具导致巨亏的新闻报道,我们需要对企业运用衍生工具套期保值的现状和可行性进行冷静地分析和思考。
⑷ 结合当前实际,谈一下金融工具如何利用
我从一下几个方面来分析:一、人民币国际化的含义:第一,是人民币现金在境外享有一定的流通度;第二,也是最重要的,是以人民币计价的金融产品成为国际各主要金融机构包括中央银行的投资工具,为此,以人民币计价的金融市场规模不断扩大;第三,是国际贸易中以人民币结算的交易要达到一定的比重。(注:其中“三”是衡量货币全球化的标准)二、人民币流通趋势1、亚洲:a、在东南亚被称为“小美元”,并在越南全境流通 b、在与蒙古国的边境贸易中,人民币现金交易量占双边全部交易量的1/3强。2、人民币在部分发达国家和地区开始使用。随着中国游客的不断增多,在欧洲一些国家和美国、加拿大等国的机场以及饭店也开展了人民币兑换业务。如纽约的机场、唐人街以及部分华人比较集中的地区。在日本华人比较集中的地区也已经开始收人民币。三、目前人民币国际化将带来的影响:1、对中国经济金融稳定产生一定影响。2、增加宏观调控的难度。3、加大人民币现金管理和监测的难度。四、障碍:1、人民币国际流通量不足将成为最大问题2、经济实力有待进一步加强。3、现有经济体制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五、总评:尽管一国货币国际化会给该国带来种种消极影响,但长远看,国际化带来的利益整体上远远大于成本。美元、欧元等货币的国际化现实说明,拥有了国际货币发行权,就意味着制定或修改国际事务处理规则方面的巨大的经济利益和政治利益。中国宏观经济存在着众多的矛盾,还很不稳定,微观机制有待健全,金融体系较为脆弱,金融监管也比较薄弱,国际环境较为严峻。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前提条件的成熟,还有较长的路要走。在这种情况下,“渐进模式”就成为必然的选择。
⑸ 如何在金融市场实现长久稳定的盈利
要想长久盈利,必须具有富人思维。
那么,相应地就有穷人思维了?那是当然。两者的区别很大,而且是本质上的。
我也不卖关子,可以直接告诉大家:富人思维,考虑的是成功率,并结合自身情况,考虑为相应的成功率下多少赌注,保证自己从概率上胜多负少,盈大于亏。而穷人思维,是孤注一掷。
是不是很简单,甚至简单到了陈词滥调的程度?或者说,很多人认为我是在故弄玄虚?
如果你早已深刻领悟,就不必往下看了。但是根据我的观察,以及我自身的血泪经验,我发现至少90%的人根本不是这样。也就是说,90%的人是穷人思维。
金融天才,用不了多久就能领悟。但我不行,我用了九年时间,下面我好好讲讲。
讲之前请注意,“富人思维”、“穷人思维”,和“富人”、“穷人”是完全不同的概念。穷人只要有了富人思维,假以时日,完全可以变成富人;而有些人只是凭借运气好变成了富人,比如出身显贵,或者豪赌一把赢了,但满脑子都是穷人思维,那么假以时日,仍然会成为穷人。更多理财技巧请参看炎黄财经!
⑹ 央行如何通过货币政策工具保持物价稳定(每种货币政策工具如何具体运用)
你好啊,最近我在准备货币银行学的考试,刚好对这部分比较熟悉,就第一次帮别人回答这个问题啦~
中央银行有三样看家“法宝”:存款准备金率、再贴现率和公开市场业务。除此之外,还有一些非常规武器,它们被称作选择性政策工具和补充性政策工具。高居金融金字塔顶端的中央银行,若能娴熟地运用货币政策工具,便可闲庭信步,处变不惊了。
有人说,货币是现代经济社会的血液,不可或缺,无处不在。中央银行则好比心脏,吞吐万象,举足重轻。它不以赢利为目的,也不经营普通银行业务,其主要职能之一,就是运用一定的政策工具,控制货币供应量,影响信贷总规模,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
提起货币供给,人们很容易想到“发票子”。其实,中央银行控制货币供应量,不仅指流通中的现金,而且包括存款。不同的货币资产,流动性殊异。比如,活期存款比定期存款提现方便,用现金进行交易,又比活期存款少了许多麻烦。各国根据货币资产的流动性,将货币供给划分为不同的层次。在我国,将流通中的现金称为M0,它与消费物价水平变动密切相关,流动性最强。M0加上企事业单位活期存款,通称M1,也叫狭义货币供应量,其数量变化,反映企业资金松紧状况。在M1的基础上,加上企事业单位定期存款,以及居民储蓄存款,构成广义货币供应量,通称M2,它的流动性最弱,但反映社会总需求的变化,是宏观调控的重要参考指标。当经济萧条时,央行实行扩张性货币政策,增加货币供给,刺激经济复苏;经济过热时,则实行紧缩性货币政策,减少货币供给,保持经济平稳运行。
中央银行实施货币政策,有三样看家“法宝”:存款准备金率、再贴现率和公开市场业务。各国的金融法规都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必须将吸纳存款的一部分存到央行,这部分资金与存款总额的比率,就是存款准备金率。央行提高存款准备金率,流通中的货币会成倍缩减。这里边的道理不难理解:商业银行往中央银行交的准备金多了,自身可支配的资金便少了,于是银行对企业的贷款减少,企业在银行的存款相应地会更少,“存款—贷款”级级递减,整个社会的货币总量大大降低。这很像我们调试音响——降低功放机的功率,输出的音量自然会减小。反之,如果央行调低存款准备金率,流通中的货币量便会成倍增加。中央银行作为“银行的银行”,充当着最后贷款人的角色。也就是说,商业银行囊中羞涩,最后往往要向中央银行求借。借钱不是空手套白狼,总得有所付出。企业向商业银行求贷时,经常将未到期的商业票据转让给银行,取得贷款,这称为贴现。商业银行如法炮制,将手中的商业票据转让给央行,称为再贴现。中央银行接受商业银行的票据,要在原价基础上打折,折扣率即再贴现率。显然,央行改变再贴现率,相当于增加或减少商业银行的贷款成本,对其信用扩张积极性或抑或扬,货币供应量便也相应地收缩或膨胀。
存款准备金率和再贴现率,有一个相似的特点,就是力度大,显效强。1999年3月,我国人民银行将存款准备金率降了两个百分点,商业银行一下子便多出了2000多亿元的用资金。1998年,中国人民银行改革再贴现率生成机制,在内需不足的情况下,三年时间里连续四次调低再贴现率,使商业银行和企业有了大量的活钱可用。以上两项大动作,大大增加了货币供应量,对刺激投资,拉动经济,作用不可低估。但是,药猛伤身,正由于存款准备金率和再贴现率对一国金融影响至深,所以,不到重要关头,中央银行并不轻易动用。央行“三大法宝”中,使用最多的还是公开市场业务。它是指央行在金融市场上买卖有价证券(如国债)的活动。当央行买进有价证券时,向出卖者支付货币,从而增加了流通中的货币量。反之,则减少货币量。公开市场业务最大的优点,是央行可以经常运用它,对经济进行微调,操作灵活方便,对经济的震动小。所以,从20世纪50年代起,美联储90%的货币吞吐通过公开市场业务进行,德、法等国也大量采用公开市场业务调节货币供应量。但公开市场业务有效地发挥作用,需要一些重要的前提,比如央行要有雄厚的实力、利率要实行市场化、国内金融市场发达、可供操作的证券种类齐全等。
在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工具箱里,“三大法宝”威力无边,使用频繁,被称为一般性政策工具。除此之外,还有一些非常规武器,它们被称作选择性政策工具和补充性政策工具。前者指央行对某些特殊领域的信用进行调控。比如,为防止房地产投机,央行对金融机构不动产放款作出专门规定;通货膨胀时期,央行对耐用消费品信贷消费作出限制,可以抑制消费需求,缓解物价上扬;提高证券保证金率等证券市场信用控制措施,可以遏制证券市场的过度投机;要求进口商预缴进口商品总值一定比例的存款,能够控制进口的过快增长;对国家重点发展的产业和经济部门,实行优惠的利率政策,则为多数国家所采用。补充性政策工具大致可分为直接信用控制与间接信用指导两类。美国在1980年以前,有一个Q条例,规定了商业银行存贷款最高利率限制,防止银行抬高利率吸储,从事高风险融资活动。规定商业银行的流动资产对存款的比率,也是限制信用扩张的强制措施。信用配额、直接干预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等,虽然仅在特殊情况下使用,但其直接、强制性的信用控制,对于问题的解决往往立竿见影,收效神速。
中央银行采取选择性政策工具,或者使用直接信用控制时,象严厉的父亲管教不听话的孩子。而间接信用指导,则像慈母苦口婆心循循善诱。其中,道义劝告是各国央行最经常使用的工具之一。央行行长与金融巨子们见面恳谈,共进晚餐,在握手举杯之间,点明央行货币政策意图,求得理解与合作。例如,当国际收支出现赤字,央行会劝告金融机构减少海外贷款;房地产与证券市场过热时,又会要求商业银行缩减对这些市场的信贷。战后的日本,长期盛行窗口指导。中央银行根据产业行情、物价趋势和金融市场动向,规定商业银行的利率、贷款额,并要求其执行。如果商业银行不听招呼,央行则会削减向该行的贷款额度,甚至停止提供信用。从二战结束到1974年,日本通过严格规范和高度管制的窗口指导,维持了较高的经济增长率。但是,间接信用指导毕竟没有法律约束力,这种货币政策工具要发挥作用,中央银行要有较高的威望和控制力,否则商业银行便难免会为一己之利,与央行意愿背道而驰。
俗话说,尺有所短,寸有所长。央行的货币政策工具,只有合理搭配,才能取得令人满意的调控效果。比如央行试图提高再贴现率控制信用膨胀,有些商业银行却会通过同行拆借、发行票据、国外市场筹资等获得资金,而无须向央行求借。如果央行辅以公开市场业务,以市场上低价卖出证券,则商业银行便会见利而购,紧缩性货币政策目标便得以实现。由此看来,高居金融金字塔顶端的中央银行,若能娴熟地运用货币政策工具,便可闲庭信步,处变不惊了。
⑺ 怎么样运用金融工具金融工具有那些
我有以下资料: 1.避险保值
该功能也是金融衍生工具被金融企业界广泛应用的初衷所在。金融衍生工具有助于投资者或储蓄者认识、分离各种风险构成和正确定价,使他们能根据各种风险的大小和自己的偏好更有效的配置资金,有时甚至可以根据客户的特殊需要设计出特制的产品。衍生市场的风险转移机制主要通过套期保值交易发挥作用,通过风险承担者在两个市场的相反操作来锁定自己的利润。一般那些以适当的抵消性金融衍生工具交易活动来减少或消除某种基础金融或商品的风险,目的在于牺牲一些资金(因为金融衍生工具交易需要一定的费用)以减少或消除风险的个人或企业称为对冲保值者。此类主体的活动是金融衍生市场较为主要的部分,也充分体现了该市场用于进行财务风险管理的作用。
2.投机
与避险保值正相反的是,投机的目的在于多承担一点风险去获得高额收益。投机者利用金融衍生工具市场中保值者的头寸并不恰好互相匹配对冲的机会,通过承担保值者转嫁出去的风险的方法,博取高额投机利润。还有一类主体是套利者,他们的目的与投机者差不多,但不同的是套利者寻找的是几乎无风险的获利机会。由于金融衍生市场交易机制和衍生工具本身的特征,尤其是杠杆性、虚拟性特征,使投机功能得以发挥。可是,如果投机活动过盛的话,也可能造成市场内不正常的价格震荡,但正是投机者的存在才使得对冲保值者意欲回避和分散的风险有了承担者,金融衍生工具市场才得以迅速完善和发展。
3.价格发现
如果以上两点是金融衍生市场的内部性功效,那价格发现则是金融衍生市场的外部性功效。在金融衍生工具的价格发现中,其中心环节是价格决定,这一环节是通过供给和需求双方在公开喊价的交易所大厅(或电子交易屏幕)内达成,所形成的价格又可能因价格自相关产生新的价格信息来指导金融衍生工具的供给和需求,从而影响下一期的价格决定。因为该市场集中了各方面的市场参与者,带来了成千上万种基础资产的信息和市场预期,通过交易所内类似拍卖方式的公开竞价形成一种市场均衡价格,这种价格不仅有指示性功能,而且有助于金融产品价格的稳定。
4.降低交易成本
由于金融衍生工具具有以上功能,从而进一步形成了降低社会交易成本的功效。市场参与者一方面可以利用金融衍生工具市场,减少以至消除最终产品市场上的价格风险,另一方面又可以根据金融衍生工具市场所揭示的价格趋势信息,制定经营策略,从而降低交易成本,增加经营的收益。同时,拥有不同目的从事交易的参与者可以在市场交易中满足自己的需求,最终形成双赢的局面。
⑻ 怎样构建金融稳定,金融发展和公平交易的三元
当前金融乱象频生,局部金融风险频发,金融监管风暴频繁,金融业的改革与发展,牵动着各方神经。面对如此错综复杂的形势,加快金融业改革已迫在眉睫。回顾过往,抛开部门本位主义,加强顶层设计,才能切实推进国家金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纵观当前金融业的矛盾与问题,建议从以下四大问题入手,全面规划和设计金融体系和监管制度。
金融监管目标问题
近现代金融发展史,也是一部金融危机史,每一次危机,都使政府对金融监管的目标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监管基本上是双目标:金融稳定与金融发展。金融稳定是国际惯例和共识,金融发展则是我国作为后发展国家特殊的国情需要。围绕着双目标,各金融监管机构在不同时期各有侧重,特别是维护金融稳定,不管是在立法立规上,还是机构设置上都予以了重点铺陈。
然而,近年来,随着居民财富的积累,银行、证券和保险业机构纷纷下大气力挺进到针对个人财富管理的争夺中,以股票、债券、基金、私募股权等基础金融产品为标的,加上互联网金融助力,个人面对强势的金融机构和复杂的金融产品,往往沦为非法集资、金融诈骗、违规理财的受害者,并引发局部金融风险。目前中国人均GDP已接近8000美元,预计到2020年突破1万美元,家庭和个人将有更大比例的财富从存款和房地产转向复杂多样的金融产品,对消费者的金融保护将越发突显。
借鉴国际经验,着眼于金融业发展趋势,应将维护个人与金融机构间的公平交易、防范金融欺诈,作为金融监管目标的第三极,构建稳定、发展和公平交易的三元目标,唯此才能在金融立法、金融机构设置和金融市场秩序维护上,做出具有前瞻性的体制和制度安排。
金融监管体制问题
2015年春夏之交的A股市场暴跌,将中国分业监管的痛点进行了全方位曝光,“铁路警察”各管一段式的监管,既不能总揽金融市场的全貌,也不能适应汹涌扩张的混业经营现实。综合而言,当前以机构主体为监管边界的分业体制有以下弊端:
一是监整套利。以近些年急剧膨胀的资产管理业务为例,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针对实质相同或一致的业务,在合格投资者人数、投资门槛、募集方式、风险资本、投资范围等方面,标准不一,约束不同,导致市场参与者广泛借道监管偏松的机构或设计多层嵌套的产品实现跨部门、跨市场、跨机构套利。
二是监管真空。近年来,互联网金融、金融控股公司、资产证券化和私人财富管理四大新生事物强势挺进中国金融业,四大新金融、新业态都横跨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面对如此混业态势,银、证、保三会心态复杂,想管又怕管不好,最后的集体选择是扎好自己边界篱笆,而不管交叉空白地带。由于监管空白,导致新金融野蛮生长,局部风险频发。
三是监管盲区。现在对于2015年A股巨挫的一个共识是:场外资金利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的各自规则,打通了监管壁垒,而监管部门又都是信息孤岛,没有一个监管部门能够全流程、全链条地掌握入市资金的来源与集聚动态。这种监管盲区在“一行三会”以及外汇局之间的业务接头地带大量存在。
四是监管逆势。上世纪80年代以来,英、德、法、日等主要经济体全面走向混业经营与混业监管,1999年美国克林顿政府颁布《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全面结束对混业经营的限制。而当主要经济大国从分业转向混业时,我国却于1992年、1998年和2003年相继成立证监会、保监会和银监会。随着金融深化,分业经营与分业监管已不合时宜。
五是割裂市场。建设统一大市场一直是我国市场化改革的重要目标和方向。然而,分业监管体制把分机构监管自动延伸为分市场监管,规则竞争、审批竞争,但又不互联互通。
针对分业监管的不足,国内各界进行了广泛讨论。对此,笔者建议在体制改革设计上明确遵循以下三个原则:一是权力制衡原则,不允许任何一家监管机构权力过大;二是混业监管原则,混业经营是大势所趋,监管体制需要顺应发展趋势;三是金融生产者和金融消费者双保护原则,保护金融生产者稳定经营,保护金融消费者公平参与交易。
依据上述原则,在充分考虑中国国情和借鉴次贷危机后各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后,可供选择的改革方案如下:
一是充实央行两项职能,即宏观审慎管理职能、金融信息统计职能。为此,在央行内部增设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局,专司系统性金融风险的识别、分析、监测与应对预案,制定逆周期资本、行业资本等宏观审慎监管工具指标等;充实金融信息统计职能,明确所有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金融市场都有向央行报送金融信息的义务,明确央行统一制定金融行业的统计标准,明确央行是国家金融信息的统计归口部门。
二是合并“三会”为“二会”,即调整合并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成立中国金融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金融消费者保护委员会。金融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范围涵盖所有金融机构和所有场内外、本外币金融市场。可按五大板块设置业务司局,即系统重要性金控集团监管板块、银行业监管板块、证券业板块、保险业板块、金融市场板块。金融业消费者保护委员会监管范围涵盖所有与消费者发生的金融业务,包括存贷款、银行卡、支付、理财等,都同时接受消费者保护委员会的功能性监管。将现行“一行三会”内部的消费者保护局、银监会打击非法集资局等并入,从保护金融消费者公平交易、财产安全、自主选择、受教知情等权益出发,分清职责,并将信用评级机构和个人财富管理规划咨询服务纳入监管范围,成立金融消费者协会和财富管理行业协会。
金融法律问题
金融法律是金融制度的载体和保证。金融制度先进与否与金融立法密切相关,所谓国家金融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实质是金融法律的现代化。目前我国金融法律主要存在四大问题:
一是法律线条粗犷。即使将国务院制定的法规计入,我国金融法律法规与美、日、德等金融发达国家相比,仍十分有限,至今期货、外汇、金融衍生品等基础性法律我国尚未制定。
二是法律法规内容不细致,实践操作性不强。很多法律法规变成了监管部门的基本法,再由各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法律法规才能落地。
三是立法过多体现监管部门的意志。由于金融业的复杂性和专业性,立法部门在权力边界、法条表述粗细等方面常常摆脱不了监管部门的影响,甚至沦为权力法律化的工具。
四是法律更新迟缓。由于我国经济金融发展快等原因,法律法规常常显着滞后于金融发展现实,其结果要么是抑制金融创新与发展,要么是市场参与者不断试探或挑战法律与监管的底线。
解决金融法律问题需要纳入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高度予以统筹考虑,包括立法机构人才的职业化、专业化等。当前为规范混业经营,亟待优先解决《证券法》和《信托法》的修订与完善。
目前《证券法》修改在即,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强投资者保护等都为修法之必要,但更为迫切的是扩展“证券”的定义。近年来所谓的混业经营,除了金融机构跨部门持牌、跨行业经营外,更重要的是跨市场投融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公募基金子公司、私募基金、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围绕理财业务,突入对方市场,开展全面竞争。业务类似,但依据的监管规则却不同,导致监管套利盛行。
2017年我国《证券法》的修订正在加快进行中,建议为混业经营、混业监管奠定法理基础,至少将各类资产管理集合资金计划列入“证券”定义。
《信托法》是另一部管理混业经营的基本大法,特别是在大陆法系国家。2001年10月我国《信托法》正式实施。目前《信托法》在内容和实践上面临几大问题:一是将《信托法》狭义地局限为信托公司法,二是束之高阁,法院判例少,证监会、保监会怕引入《信托法》而踩了银监会的“脚”,选择视而不见,三是内容不适应金融业发展变化。
从国外经验看,《信托法》规范的是财富管理制度,而不是一类公司业务,更没有信托公司这种类型金融机构,各国通过《信托法》将“受人之托,代人理财”各方当事人的权责利进行了法律规范,尤其是对信托财产的隔离、受托人的义务进行了细致明确。当前我国财富管理市场乱象丛生,根本原因是《信托法》虚弱、虚置。
因此,建议尽快启动《信托法》修改,将目前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管理的各类资产管理业务全部纳入《信托法》的规范之下。着重完善信托登记制度、信托税收制度、委托人忠义制度、公益信托制度等。
国有金融问题
目前,在国民经济各行业中,无论是规模占比,还是影响力,国有经济在金融业中的统领地位都是第一的,而在金融业中,银行业的国有经济成分尤为突出,总资产占比超过60%。
国有经济占据金融业主导地位有利于宏观调控,有利于维护金融稳定,有利于化解局部金融风险,有利于配合国家重大经济战略部署。然而,在获得上述优势的同时,也产生了很多问题,集中可归结为低效率。由于国有经济银行在法人治理结构上存在着难以克服的缺陷,导致其在资金投向上偏好国有经济、在经营风格上过于强调稳健,在考核机制上缺乏长效激励,其结果是银行将大量低成本资金投向低效的国有企业、地方政府融资平台。
这些年融资难、融资贵主要体现在民营企业,资产管理市场上混乱的通道业务和嵌套业务,其根源也是民营企业通过正规渠道难以获得低成本资金。
过去的改革实践证明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并不能解决国企效率低下问题,说到底,国企本质上是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国有大银行之所以能从十几年前“技术上破产”的境地走向今天的世界性金融巨头,成功的秘诀是:政府剥离不良资产+政府注资+政府倾斜上市融资+政府长期高利差保护,政府的扶持发挥了主要作用,市场化能力有限。为此,建议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和推动国企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银行业国有经济改革需要加快步伐。
一是将几家国有大银行逐渐改造成国有资本占主导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渐进、有序地将中投公司或汇金公司的注资通过市场化机制和手段置换为民营资本,国有资本占比降至50%以下、控股权以上的第一大股东。
二是将中、农、工、建、交、邮储六大银行之外的国有股份制银行改造成以民营资本为主、国有资本为辅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国有资本仅是重要大股东,不具有控股地位,更多表现为战略性财务持有者。
三是加快民间资本开设中小银行的审核步伐。中小银行的市场定位是吸收本地存款、向本地发放贷款,类似于美国的社区银行。政府对民间资本开设中小银行的政策要透明、简洁、便利化,门槛要求应仅限于:按照相对规范的股份制建立,产权清晰;满足资本充足率要求;参加存款保险体系;市场定位明确。只要发起成立的企业符合上述要求,就应尽快批准从事银行业。
四是深化国有大银行企业制度改革。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推行更加市场化的管理层选拔方式,银行董事会主席和银行行长均应由董事会选聘产生。建立良性的管理层激励,确保高级管理人员以股东利益为主要目标。在市场化选人用人的前提下,高管薪酬应完全市场化。
(作者系南开大学国际经济研究所客座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