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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确认收入怎么对应成本

发布时间: 2022-07-22 18:18:29

㈠ 做建筑工程项目项目的收入和成本是怎么确定的对应的分录该怎么写

您好,做工程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就是月末根据完工进度确认收入和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贷:主营业务成本

㈡ 求助,工程项目如何确认收入和成本

按照我国会计制度的规定,施工企业的工程结算收入采用完工百分比法计算。实践中,采用了形象进度法,即工程项目部每月末向企业工程管理部门按照施工形象进度估算本月实际完成的施工产值,工程管理部门经过审核后提供给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据以确认工程结算收入。由于我国建设领域信用体系不健全,建筑市场供求不平衡,以及市场主体行为不规范,致使业主拖欠施工企业工程款成了习以为常的现象。另外,由于工程价款结算工作时间上的客观滞后,往往产值上报了,资金却迟迟不到位,这就产生了以下问题:①工程项目部会出于各种目的故意多报或少报工作量:与业主结账时,为了多收工程款,则多报工作量;向施工企业管理部门上报时,想方设法少报工作量,以达到延迟交纳管理费和税金的目的。②由于工程款的收取滞后于工程结算收入的确认,产生了会计上计提了营业税及其附加,对税金入库却没有资金来源,只能靠施企业来垫付税金的结果,加重了工程项目部和企业的税负。笔者认为,可从改进施工企业工程结算账务处理方法上入手,做到既合理又合法地为企业管理服务。
1.统一工程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的收入统计确认口径,一律以监理公司审定的工作量作为统计工作量和工程结算收入的确认标准。施工项目部按照形象进度计算出来的实际已完工工程量,须经过现场监理公司的审核后报业主进行审定。会计实务上可以统一把工程监理公司审签的工作量作为实际已完工程量上报施工企业和财务部门。财务部门以此作为工程结算收入的确认标准,以便统一企业各部门及对外界的数据报告口径。
2.由于收入确认和工程款收取的不同步,税金的计提可参照所得税时间性差异,引入“递延税款”核算办法。虽然按上述办法采用监理公司审签的工程量作为收入的确认标准统一了数据的计量口径,但仍然存在价款收取滞后于收入确认的问题,从而造成应交税金入库困难和资金缺口严重。为了保证会计核算的配比原则,“递延税款”科目的引入将较好地解决这一问题。具体做法是:月末按完工百分比法根据工程管理部门(或工程统计部门)上报的已完工程量确认工程结算收入,同时计提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然后按照实际收到的工程款计算确认应上交的各种税金,记入“应交税金”科目。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应交税金”科目之间的差额,记入“递延税款”科目,待以后收到工程款再分期转回并上缴入库。“应交税金”科目中计提的各种税金确保按期纳税申报并入库。具体的会计处理为:①月末确认收入时,借:应收账款;贷:工程结算收入(或主营业务收入)。②计提税金时,借: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或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金——递延税款。③税金入库时,借:应交税金;贷:银行存款。④以后收到拖欠工程款时,借:递延税款;贷:应交税金。⑤税款再次入库时,借:应交税金;贷:银行存款。
采用这种办法进行会计处理,待工程项目完工结算后,根据“递延税款”科目中的金额可以计算出业主拖欠的工程款金额,便于和“应收账款”科目核对。等到工程价款结清后,“应交税金”科目金额和“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科目金额一致,且收入、成本均是按实际已完工作量计算的,符合会计制度关于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的规定。

㈢ 如果全额确认收入,对应的成本怎么结转

结转成本的分录是: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确认收入的分录如果是缴纳营业税的纳税人分录是借:应收账款
贷:销售收入
交增值税的纳税人分录是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㈣ 收入和成本怎么配比

收入与成本的配比原则是会计原则之一,亦称配合原则。收入与费用之间的配比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根据收入与费用之间因果关系进行直接配比;二是根据收入与费用项目之间存在的时间上的一致关系进行间接配比。

作用:
配比原则作为会计要素确认要求,用于利润确定。会计主体的经济活动会带来一定的收入,也必然要发生相应的费用。有所得必有所费,所费是为了所得,两者是对立的统一,利润正是所得比较所费的结果。
配比原则的依据是受益原则,即谁受益,费用归谁负担。受益原则承认得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但并非所有费用与收入之间都存在因果关系,必须按照配比原则区分有因果联系的直接成本费用和没有直接联系的间接成本费用。
直接费用与收入进行直接配比来确定本期损益;间接费用则通过判断而采用适当合理的标准,先在各个产品和各期收入之间进行分摊,然后用收入配比来确定损益。

配比原则有三个方面的含义:
(1)某产品的收入必须与该产品的耗费相匹配;
(2)某会计期间的收入必须与该期间的耗费相匹配;
(3)某部门的收入必须与该部门的耗费相匹配。

处理方法:
配比原则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并与权责发生制共同作用来确定本期损益,最终受持续经营与会计分期两个前提的制约。收入在发生时而不是在收账时确定,与之相配比的费用成本就是为取得该项收入而实际发生的费用,不必考虑费用是否已经以现金付出。即会计主体必须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对各期的收入费用进行核算,而按照权责发生制算出的费用并非全部都是期间费用或产品成本,只有按照配比原则确定的与本期收入或产品收入相对应的费用才是期间费用或产品成本。

㈤ 如何确认工程收入成本如何对应,对应多少

港城收入是按合同规定的进度(%)确认当期收入。以这个当期收入整个工程的%。对应的就是成,完工%多少,成本就是%多少?

㈥ 知道收入怎么确认成本

知道收入确认成本:因为属于小规模纳税人,所以成本简化分货物成本和经营成本两部分。

货物成本=上期库存金额 + 本期购进货物金额 — 期末库存金额。

经营成本=税额+其他所有支出。

至于比例,每个会计期间都在变的,因为经营成本随时在变。

本会计期成本=货物成本 + 经营成本。

本会计期利润=实际收入—本期会计成本。

一般定义

成本是生产和销售一定种类与数量产品以耗费资源用货币计量的经济价值。企业进行产品生产需要消耗生产资料和劳动力,这些消耗在成本中用货币计量,就表现为材料费用、折旧费用、工资费用等。

企业的经营活动不仅包括生产,也包括销售活动,因此在销售活动中所发生的费用,也应计入成本。同时,为了管理生产所发生的费用,也应计入成本。同时,为了管理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费用也具有形成成本的性质。

㈦ 施工企业如何确认收入和成本的核算方法。具体分录怎么做

施工企业确认收入和成本跟一般企业确认收入和成本的方法不一样,主要会计分录如下:
【一】工程建造时会计分录:
借:工程施工。
贷:应付职工薪酬、银行存款、累计折旧等科目。
【二】工程报产值时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
贷:工程结算。
【三】工程确认合同成本时会计分录:
借:主营业务成本—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四】 每月根据工程进度确认收入,结转成本,会计分录:
1.
借:主营业务成本: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年末根据工程部核实的项目进行收入和成本的调整(调减用负数)。
2.
借:主营业务成本: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工程完工后,应根据决算文件,扣除以前年度确认的收入和成本,来确认当期收入和成本。
3.
借:主营业务成本: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计算各期应交纳的税金及附加。
4.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5.
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五】工程完工决算以后,会计分录:
借:工程结算。
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一、会计上工程施工单位确认收入的概念:
工程收入是指合同中规定的初始收入。
二、工程收入确认原则
1.
如果工程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企业应当根据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收入。
2.
如果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应区分以下情况:一是,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加以确认。
二是,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不确认工程收入。

㈧ 工程施工怎么确认收入和成本

一、核定征收方式下的收入与成本确认
核定征收是由税务机关依据施工企业经营情况,在其正常的生产经营的条件下,对施工企业生产出的产品进行核定,最终按照相关规定征收税款的征收方式。核定征收有三种形式:⑴按收入总额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⑵按成本费用总额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总额×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⑶按经费支出核算应纳税所得额:经费支出总额×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
(一)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
计算公式为: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25%)
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入额×应税所得率(毛利率8%~10%)
要注意的是,当用应税所得率和收入总额对施工企业的所得率进行核定时,收入总额的构成与施工企业会计核算的收入是不一样的。例如,“转让财产收入”并不是转让财产的净收入,而是对财产进行处置所取得的全部收入。
(二)直接核定应纳所得税额征收方式
采取直接核定应纳所得税额征收时,一是要参照当地施工行业的经营规模、收入水平相似的施工企业的税负水平进行核定;二是必须要依据成本费用支出额进行定率核定;三是需要依据耗用的原料、机器设备等加以推算。如果我们选择前款所列的一种方法而无法对纳税额进行核定时,则可以采用两种或者是两种以上的方法进行核定。
二、查账征收方式下的收入与成本确认
查账征收,是指施工企业在规定的纳税期限之内,根据自己实际的经营状况,向税务部门申请企业的营业额与所得额,再经过税务部门的严格审核后,开出缴款书,然后由施工企业在一定的期限之内缴纳税款。
查账征收与定额征收都是针对所得税的,而且查账征收和定额征收都能够预缴,由于税务部门有时工作会过于繁忙,所以他会要求施工企业提前缴纳一部分税款,用于未来的抵减。查账征收施工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企业所得税=(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投资净收益+补贴收入+营业外收支净额)×税率。
查账征收方式下,施工企业按是否执行建造合同准则,收入与成本的确认又大不相同。不执行建筑造合同准则的施工企业的收入与成本,通常以实际收款确认收入,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支出确认成本;执行建造合同准则的施工企业的收入与成本确认涉及因素较多,需要全面考量。现阶段,我国在确认施工企业的收入与成本问题上,还没有一个统一的行为准则进行参考,这就需要我们权衡利弊,从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出发进行选择。
三、收入与成本确认的建议
(一)建造合同核算遵循的原则
施工企业在收入与成本核算方面的情况比较特殊、核算的过程也比较复杂,所以需要我们正确使用核定征收与查账征收两种核算方法。同时还要构建一套完整的成本核算体系,才能够就完成合同的已经发生和即将发生的成本加以科学、全面的评估与计算,从而提高施工企业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具体如下:一是对预计发生的总成本必须做到无偏差、及时、准确;二是对企业实际发生的成本要及时归类、入账;三是加强计量部门、财务部门以及合同签订部门的交流与沟通,保证信息畅通,同时完善成本核算的监督机制,最大限度地提高成本核算的可靠性、真实性与准确性。必须注意的是,惟有在预计总成本合理且实际所发生的成本及时、有效归类到位的情况下,核定征收与查账征收的核算才会更准确,所确认的收入与成本才更真实。
(二)施工企业合同成本的分析
⒈构成: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
直接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直接工程费,指耗用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构使用费。二是其他直接费用,指措施费,包括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混泥土和钢筋混泥土模板及支架费、脚手架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施工排水降水费、二次搬运费用以及临时设施摊销等等。
间接费用,由规费和企业管理费组成。规费包括工程排污费、社会保障费。企业管理费包括管理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费、劳动保险费,固定资产的使用费、与建筑相关的设计费用、技术援助费用、办公费、水电费、差旅交通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财产保险费、财务费用、税金等等。
⒉对于成本的处理
直接费用在发生时直接计人合同成本;间接费用在期末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分摊计人合同成本,间接费用的分摊方法主要有人工费用比例法、直接费用比例法等。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取得的、不计人合同收入的零星收益,这部分收益冲减合同成本。合同成本不包括下列费用: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管理费用;企业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而发生的财务费用。
(三)加强施工企业收入与成本确认的策略
1.加大宣传力度,促进施工企业能够自行申报。税收部门要充分利用好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对施工企业展开纳税宣传,从而使他们能够强化建账、建簿的意识,能够正确对收入与成本进行核算,同时严格执行纳税制度,自行申报,查账征收。如果确实没有建账能力,必须在正确核算收入与成本的前提下,根据企业经营的实际情况计算应税所得率。
2.加大力度规范建筑市场。政府应该就目前建筑市场比较混乱的情况出台相关的法律政策,以对建筑市场的操作行为加以规范。加大与建造合同相关的法律的立法力度,防止一些企业拖欠工程款项、反复变更工程计划等情况,保障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督促施工企业努力提高自身的财务管理水平,争取在建筑行业建立一套标准化的财务预算制度与申报制度。
3.加强合同成本核算的体系建设。一套完善的合同成本核算体系,能够有效确定合同之外所发生的一些成本,这对于施工企业来讲是非常必要的。在构建合同成本核算的过程中,我们还可以需要参考企业发展实际情况以及创造的经营成果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