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城市集中供热成本如何计算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二章热价分类与构成
第六条城市供热价格分为热力出厂价格、管网输送价格和热力销售价格。热力出厂价格是指热源生产企业向热力输送企业销售热力的价格;管网输送价格是指热力输送企业输送热力的价格;热力销售价格是指向终端用户销售热力的价格。
第七条城市供热实行分类热价。用户分类标准及各类用户热价之间的比价关系由城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城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第八条城市供热价格由供热成本、税金和利润构成。
(一)供热成本包括供热生产成本和期间费用。供热生产成本是指供热过程中发生的燃料费、电费、水费、固定资产折旧费、修理费、工资以及其它应当计入供热成本的直接费用;供热期间费用是指组织和管理供热生产经营所发生的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二)税金是指热力企业(单位)生产供应热力应当缴纳的税金。
(三)利润是指热力企业(单位)应当取得的合理收益。现阶段按成本利润率核定,逐步过渡到按净资产收益率核定。
第九条输热、配热等环节中的合理热损失可以计入成本。
的规定:
‘贰’ 开个供暖公司多少户可盈利
热力公司主要收入两大来源:1、建设期的配套费,2、暖气费收入。
热力公司主要成本:1、管网投资,2、人员成本、3、买热、水、电、天然气成本,4、财务成本
多少户可以盈利的问题在于,你要知道当蒸汽价格,居民暖气费收费标准,当地往年综合能耗,以及相关配套政策,和打算使用自有资金还是贷款资金等等。很难笼统的给出多少户可以盈利,如果想了解可以私信提供详细数据,帮你做个估算。
‘叁’ 供热报停,收百分之20的钱,怎么规定的谁规定的(小弟没分了,各位请谅解)
供热报停是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提出,各地人民政府颁布的《城市集中供热管理规定》规定的。
其中关于供热报停的规定有
1、在不影响其他用热户正常采暖和供热设施安全运行的前提下,用热户要求暂停供热的,应当到供热单位办理暂停供热手续,交纳热能损耗补偿费。
2、关于热能损耗补偿费的收取原因:“暂停供热用热户需向供热单位交纳20%的热能损耗补偿费,主要基于以下理由,由于供热系统的特殊性、复杂性,每个用热户都是供热系统的组成部分,停热对整个系统的运行工况是有影响的,还会影响其他用热户的用热效果。
3、供热系统建设具有区域性,无论用热户是否用热,都要对设施进行维修和管理,维修和管理所需资金的主要来源就是用热户交纳的热费(或补偿费),这样才能保障供热设施的完好和供热单位的生存发展。
4、现行供热成本中,包括按用热负荷占用的固定成本和按供应热量的可变成本两部分,其中固定部分成本占供热成本的20%以上。固定成本主要考虑供热设施的折旧、维修以及建筑公共部分耗热,尽管与用热户是否用热没有直接关系,也须有这部分投入,其费用应由全体用热户分担。
变动成本是指部分水、电、燃料等费用,用热户暂停供热后,只是减少了变动成本的支出,固定成本中的人工、维修、折旧等费用不会因某些用户暂停供热而减少。
(3)收购供热站如何计算成本扩展阅读
申请办理暖气报停的手续:
1、客户持产权证明原件、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到热力总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申请,填写《停止供热业务登记单》;
2、客户申请停止供热的房屋无拖欠热费;
3、客户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交纳停供工时费及相关费用;
4、热力客户申请停供的房屋需全部停止供热(不允许部分停供和拆除);
5、采暖设施周边有装潢或其他障碍物的客户须自行拆除;
6、停供后不影响其他客户供暖;
7、在规定期限内办理。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 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
‘肆’ 集中供热都收啥费用国家是怎样规定的
每个城市的收费标准都不一样。
取暖收费标准可参照当地城市集中供热收费标准执行,国家有条例暂时没有统一的标准,因为各地的经济发展不同政府的投入和收费也不尽相同。
下面以济南城市为例:
第四章 用热管理
第二十七条 需要用热的单位和居民,应当向供热单位申请办理用热手续。散户居民应当以楼单元为单位提出申请。
第二十八条 热用户更名、增加或减少用热面积,应当到供热单位办理变更手续。
第二十九条 热用户应当按规定对用热设施采取防寒保护措施;每年用热前,对用热设施进行检修,保证用热设施完好。
第三十条 热用户未经供热单位同意,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改变用热管网管径、增加用热管线或散热器;
(二)在用热设施上安装放水、排汽装置;
(三)安装或启闭控制装置;
(四)转供热、改变用热性质及运行方式;
(五)排放或取用供热管网蒸汽和热水。
第三十一条 热用户必须严格执行用热计划,并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采暖价格和蒸汽价格按时向供热单位缴纳用热费;逾期不缴纳的,按日缴纳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第三十二条 热用户的采暖价格和蒸汽价格按照“成本十税金十微利”的原则实行分类定价,由物价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有关规定核定并公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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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供热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新建或者启用已禁止使用的分散供热燃煤锅炉的;
(二)应当建设集中供用热设施而未建的。
第四十二条 供热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供热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供热运行中供热参数、热用户室温合格率和运行事故率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
(二)未按规定时间供热或擅自缩短供热期的;
(三)发生重大故障未向供热主管部门报告的;
(四)热用户室内温度未达到规定标准的。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由供热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生产经营;逾期仍不恢复的,由供热主管部门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供热单位管理,并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应当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第四十五条 危害城市集中供热设施安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供热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一)擅自改装、拆除、迁移城市集中供用热设施的;
(二)工程施工影响城市集中供热设施安全,未采取安全保护措施擅自施工的;
(三)擅自将用热管网与供热管网连接的;
(四)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
第四十六条 城市供热行政管理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七条 依照本条例实施处罚时,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罚款收入按规定上缴财政。
第四十八条 对拒绝、阻碍供热主管部门的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应当予以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九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参考资料:
网络-济南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
‘伍’ 为什么报停暖气,还要收30%的“基础热费”
因为热具有传导性,热量可通过天棚、地板、墙壁向周边室温低的户间传导和辐射热量,导致热能流失。此外,供热运营中人工费、折旧费、维修费、排污费、管理费、税金和附加等费用,不会因为用户停供而减少。所以,这笔钱要收。
集中供暖暖气报停后仍需缴纳一定的比例的“基础热费”,这个“基础热费”根据地域不同,收取的比例也不相同,有的地方收15%,也有的收20%的。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2007年6月3日印发的《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供热计量实行两部制热价有利于保障供热单位的基本利益中明确规定:供热成本中的固定成本与热量。
呼和浩特供热公司
从2021年8月中旬开始,呼和浩特各大供热公司都开始了采暖期停供事宜的办理。停止供暖申请的市民需要具备以下条件:无历年欠费;具备单户控制条件且控制阀门在户外;采取停供事宜后不影响其他用户正常采暖及公共安全。
但需要注意的是,新入网第一年是不能办理停供的,而停供事宜需要一年一申请,一年一办理。同时,办理采暖期停供需要缴纳热费总额30%的基础热费。
‘陆’ 供热管网建设费都包括什么内容包括一次网和换热站的建设费用吗
一个换热站的投资大约一般为10万左右(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但是供热管网的投资,相对就要大很多很多了。同时一次供暖系统包括一次网和二级换热站,两者是属于同一个一次供暖系统,但两个并不是一体的,因此建设费应该不包括换热站的建设费用。供热管网的建设费用包括,土建,管道成本,管道安装费(运输,焊接,管道起吊),管道保温材料费用(材料费用,人工费用),管件费用,人工费用(施工项目公司,自己本公司),管道设计费用,在一些特殊地段,可能还要涉及到搬迁拆迁的费用。
‘柒’ 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第三章 热价的制定和调整
第十条 热价的制定和调整(以下简称制定)应当遵循合理补偿成本、促进节约用热、坚持公平负担的原则。
第十一条 成本是指价格主管部门经过成本监审核定的供热定价成本。热电联产企业应当将成本在电、热之间进行合理分摊。
第十二条 利润按成本利润率计算时,成本利润率按不高于3%核定;按净资产收益率计算时,净资产收益率按照高于长期(5年以上)国债利率2-3个百分点核定。
第十三条 各类用户的热价应当反映其耗费的供热成本,逐步减少交叉补贴。
第十四条 热力生产企业与热力输送企业之间按热量计收热费。热电联产热源厂、集中供热热源厂和热力站应当在热力出口安装热量计量装置。
第十五条 热力销售价格要逐步实行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相结合的两部制热价。基本热价主要反映固定成本;计量热价主要反映变动成本。基本热价可以按照总热价30%-60%的标准确定。
新建建筑要同步安装热量计量和调控装置。既有建筑具备条件的,应当进行改造,达到节能和热计量的要求,实行按两部制热价计收热费。
第十六条 暂不具备按照两部制热价计费条件的建筑,在过渡期内可以实行按供热面积计收热费,并要尽快创造条件实现按照两部制热价计收热费。
第十七条 热力企业(单位)向工业企业供应的蒸汽,按照热量(或蒸汽重量)计收热费。
第十八条 制定和调整居民供热价格时,应当举行听证会听取各方面意见,并采取对低收入居民热价不提价或少提价,以及补贴等措施减少对低收入居民生活的影响。
第十九条 符合以下条件的热力企业(单位)可以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提出制定或调整热价的书面建议,同时抄送城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
(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热价不足以补偿供热成本致使热力企业(单位)经营亏损的;
(二)燃料到厂价格变化超过10%的。
第二十条 消费者可以依法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提出制定或调整热价的建议。
第二十一条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商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对调价建议进行统筹研究,拟定调价方案。
因燃料价格下跌、热力生产企业利润明显高于规定利润率时,价格主管部门可以直接提出降价方案报当地人民政府审批。
第二十二条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受理热力企业(单位)关于制定和调整热价的建议后,要按规定进行成本监审。
第二十三条 制定和调整热价的方案经人民政府批准后,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告,并报上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和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四条 热力企业(单位)应当根据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定期如实提供生产经营及成本情况,并出具相关账簿、文件、资料。
第二十五条 热价不足以补偿正常的供热成本但又不能及时调整热价的地区,省级人民政府和城市人民政府可以对热力企业(单位)实行临时性补贴。
第二十六条 由房屋产权单位或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支付采暖费用的,应当按有关规定改为单位向职工直接发放补贴。
‘捌’ 天津市供热收费标准与实际使用面积如何计算收费及计算公式
按“供热建筑面积”计算,供热建筑面积=住宅使用面积+1/2公用墙体面积+自用墙体面积。
(一)供热建筑面积以住宅设计图纸为依据计算,没有设计图纸的按住宅使用面积乘以1.3系数,如有疑义以实际测量为准。没有安装采暖设施的阳台不计入供热建筑面积;
(二)安装采暧设施的阳台按供热建筑面积的100%计算收费面积。没有安装采暖设施的厅、厨房、卫生间的按供热建筑面积50%计算收费面积;安装采暖设施的厅、厨房、卫生间,按供热建筑面积的l00%计算收费面积。
‘玖’ 如何计算供热成本
简单说。就是人工,折旧,煤,水,电。。。
复杂说,很多。
可以到我们网站和行业人士一起讨论
‘拾’ 取暖费收取标准,取暖费怎么收
取暖费发放标准一般是根据实际住房面积进行计算的。法律规定,居民住宅供热价格2.55元/平方米每月,其中职工个人应负担部分0.32元/平方米每月,其余部分由职工夫妇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50%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