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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存货成本如何核对呢

发布时间: 2022-07-12 15:08:12

‘壹’ 存货成本计算方法

存货取得成本计算公式: 存货取得成本包括订单成本和取得成本。 订单成本=固定订单成本+年订单数×每单可变成本=固定订单成本+年库存需求÷每单订单订货量×每单可变成本 购置成本=年需求×单价
拓展资料:成本核算方法:移动加权平均法 概念:或称移动平均是指接收货物的成本加上原存货的成本除以接收货物的数量加上原存货的数量来计算加权单价,而采用发货存货的计价方法。特点:它的优点是允许管理人员及时跟踪库存余额,计算的平均单位成本和发放和持有的库存成本是客观的。缺点是平均单价需要每次收货计算一次,计算工作量较大,不适用于收货频繁的企业。 适用范围:是实际工作中使用最广泛的成本核算方法。
单项计价法 概念:又称个体鉴定法、具体鉴定法、批量实际鉴定法。该方法假设存货的成本流与实物流一致,根据各种存货确定每批存货的采购批次或生产批次和期末存货,并根据采购或生产时确定的单位成本,计算出每批出外库存和期末库存的成本。 特点:使用这种方法是合理和准确计算即将离任的存货和期末存货的成本,但这种方法的前提是确定外向的批次库存和剩余库存批次为了确定收入,所以实际操作的工作负载很重,困难。 适用范围:适用于易于识别、存货种类不多、单位成本高的存货计价,如房地产、船舶、飞机、重型设备、珠宝、名画等贵重物品
全月加权平均法 概念:加权平均法是指通过剔除当月收到的总成本和当月的存货成本,计算出存货的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从而确定存货的交货成本和存货成本。 特点:该方法仅在月末计算一次加权平均单价,比较简单,平均单价是在市场价格涨跌时计算的,库存成本的分配更加均衡。但这种方法通常不能从账上提供已发行和已关闭存货的单价和金额,不利于加强存货管理。 适用范围:适用于每一时期存货成本变动不大。

‘贰’ 期末存货计价有哪些方法

期末存货计价方法有一下几类:

1、成本法,是指按照期末结存存货的实际采购成本或制造成本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这种方法的优点是简便易行,并保证会计信息的可靠性:缺点是当存货市价下跌时,会导致资产虚增,不符合会计的谨慎原则。

2、市价法,是指按照期末结存存货的市场价格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这种方法的优点是可以反映存货的实际价值,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的有用性;缺点是收集市价资料的工作量过大,不便于实际操作,当存货市价升高时,还会导致当期利润虚增。

3、成本与市价孰低法,是指在会计期末通过比较存货的成本与市价,取两者中较低的一个作为存货计价基础,即当存货成本低于市价时,按成本计价;当市价低于成本时,按市价计价。

这里的成本指的是存货购入或生产时的实际成本,即存货的账面价值。与成本相比较的市价,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市场销售价格,它在不同国家有不同的规定,一般多采用重置成本和可变现净值。

其中,重置成本是指在现有条件下重新购买相同存货而应支付的全部费用,可变现净值是指在企业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中,以存货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

计算公式:

可变现净值=该材料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进一步加工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

(2)期末存货成本如何核对呢扩展阅读

存货发出的计价方法:

1、先进先出法

先进先出是指以先入库的存货先发出为前提来假定成本的流转顺序,对发出及结存存货进行计价的一种方法。

2、加权平均法

加权平均法也称全月一次加权平均法,是以本月全部收入数量加月初存货数量作为权数,去除本月全部收货成本加月初存货成本,先计算出本月存货的加权平均单位成本,然后再计算本月发出存货成本及月末库存存货成本的一种方法。

计算公式:

①存货加权平均单位成本=[月初结存存货实际成本+本月收入存货实际成本]÷[月初结存存货数量+本月收入存货数量]

②本月发出存货成本=本月发出存货数量X加权平均单位成本

③月末库存存货成本=月末库存存货数量X加权平均单位成本

3、移动平均法

移动平均法亦称移动加权法,是在月初存货的基础上,每入库一批存货都要根据新的库存存货数量和总成本重新计算一个新的加权平均单价,并据以计算发出存货及结存存货实际成本的一种计价方法。

计算公式:

①新加权平均单位成本=[原结存存货成本+新入库存货成本]÷[原结存存货数量+新入库存货数量]

②本次发出存货成本=本次发出存货数量X新加权平均单位成本

③本次发出后结存存货成本=本次发出后结存存货数量X新加权平均单价

4、个别计价法

个别计价法又称个别认定法、具体辨认法、分批实际法。采用这一方法是假定存货的成本流转与实物流转一致,按照各种存货逐一辨认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所属的购进批次或者生产批别,分别按其购入或生产时所确定的单位成本作为计算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成本的方法 。

‘叁’ 月末成本核算的流程主要应核对哪些科目

1、采购入库/暂估入库核算
2、委外入库/暂估入库核算
3、自制入库核算
第1、2点比较简单,月末统计本期所有的外购入库单据,数量明确、单价明确(未确认的单价用暂估单价)。复杂的是第3点。
分为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3个部分的核算。每个部分要做成本费用的归集、分配。比如直接材料费用的归集要按本期领用的物料对应成本对象归集,然后按照单重作为分配率进行分配。
涉及到的科目有存货类科目(材料、半成品、产成品、委外加工发出材料、委外加工费等),将生产成本结转为存货成本,进而通过销售出库结转到分期收款发出商品或者销售成本。

‘肆’ 1.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期末存货如何计量

存货期末计量的原则:存货要按照成本和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用可变现净值来测试存货是否减值)存货可变现净值=存货估计售价—至完工估计将发生的成本—估计销售费用—相关税金
存货的期末计量---存货期末计量方法
一、存货期末计量原则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二、存货期末计量方法 (一)存货减值迹象的判断 1.存货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表明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存货发生部分减值): (1)该存货的市场价格持续下跌,并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无回升的希望。
(2)企业使用该项原材料生产的产品的成本大于产品的销售价格;
(3)企业因产品更新换代,原有库存原材料已不适应新产品的需要,
(4)因企业所提供的商品或劳务过时或消费者偏好改变而使市场的需求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逐渐下跌;
(5)其他足以证明该项存货实质上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
2.存货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表明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为零(存货完全没有价值): (1)已霉烂变质的存货;
(2)已过期且无转让价值的存货;
(3)生产中已不再需要,并且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
(4)其他足以证明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

‘伍’ 期末存货成本怎么算

10日购入货后单位成本=(100*23+400*22.5)/(100+400)=22.6(元/件)
12日发出存货成本=300*22.6=6780(元)
12日发货后当前存货成本=(100+400-300)*22.6=4520(元)
20日购货后存货单位成本=(4520+200*22)/(200+200)=22.3(元/件)
25日发出存货成本=300*22.3=6690(元)
25日发货后当前存货成本=(200+200-300)*22.3=2230(元)
30日购货后存货单位成本=(2230+333*20)/(333+100)=20.53(元/件)
9月末库存存货成本=(100+333)*20.53=8889.49(元)
我这样每笔都给你做了说明,这样你明白了吗?
移动加权平均法就是每次进货的成本加上原有库存存货的成本,除以每次进货数量加上原有库存存货数量,据以计算加权平均单位成本

‘陆’ 按完全成本法,期末存货成本怎么算

第一年末的存货数量30000-20000=10000件

存货成本总金额:(5+180000/30000)*10000=110000元

第二年存货生产成本总额=(180000/24000+5)*24000=300000元,单位产品成本为12.5元

第二年销售成本=110000+(30000-10000)*12.5=360000元

第二年存货成本总金额=4000*12.5=50000元

在计算产品成本和存货成本时,把一定期间内在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变动制造费用和固定制造费用的全部成本都归纳到产品成本和存货成本中去。

由于完全成本法是将所有的制造成本,不论是固定的还是变动的,都吸收到单位产品上,所以这种方法也称为“归纳(或吸收)成本法”。

在完全成本法下,单位产品成本受产量的直接影响,产量越大,单位产品成本越低,能刺激企业提高产品生产的积极性。但该法不利于成本管理和企业的短期决策。

(6)期末存货成本如何核对呢扩展阅读:

完全成本法是从价值补偿角度计算成本的,不论是变动成本还是固定成本都计入到产品成本中,反映生产过程中的全部耗费,因而符合传统的成本概念,便于编制财务报表,是财务会计核算中确定盈亏的重要依据。

完全成本法把固定制造费用分配到了每一单位产品。因为只要是与产品生产有关的耗费,均应从产品销售收入中得到补偿,固定制造费用也不例外。从成本补偿的角度讲,用于直接材料的成本与用于固定制造费用的支出并无区别。

所以,固定制造费用应与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变动制造费用一起共同构成产品的成本。而不能人为地将它们割裂开来。因此,完全成本法可以促进企业积极扩大生产,降低单位产品的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由于完全成本法下固定制造费用也被归集于产品而随产品流动,因此本期已销售产品和期末未销产品在成本负担上是完全一致的。

在一定销售量的条件下,产量大则利润高,所以,客观上完全成本法有刺激生产的作用。这也就是说,从一定意义上讲,完全成本法强调了固定制造费用对企业利润的影响。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完全成本法

‘柒’ 期末存货成本的计算方式

存货成本计算公式为:

存货成本=经营收入-经营费用-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出租房屋净收入、出租其他资产净收入和自有住房折算净租金等。财产净收入不包括转让资产所有权的溢价所得。

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率= (报告期人均可支配收入/基期人均可支配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00%。

应纳税额=销售额×

企业依法交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等税费、

矿产资源补偿费、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税费,以及在上缴国家之前,由企业代收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

由于个人所得税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时,一般只能开具普通发票,取得的销售收入均为含税销售额。所以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必须将含税销售额换算为不含税的销售额后才能计算应纳税额。

提前退休的个人所得税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7)期末存货成本如何核对呢扩展阅读:

期末存货成本四个基本特征:

1.期末存货成本在企业经营期内可供企业长期、持续地使用,企业不必向投资人返还资本金。而负债则须按期返还给债权人,成为企业的负担。

2.企业所有人凭其对企业投入的资本,享受税后分配利润的权利。期末存货成本是企业分配税后净利润的主要依据,而债权人除按规定取得利息外,无权分配企业的盈利。

3.企业所有人有权行使企业的经营管理权,或者授权管理人员行使经营管理权。但债权人并没有经营管理权。

4.企业的所有者对企业的期末存货成本有无限的责任或有限的责任,而债权人对企业的其他债务不发生关系,一般也不承担企业的亏损。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存货成本

‘捌’ 存货期末如何核算

期末存货计量方法:
1.存货减值迹象的判断
(1)存货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通常表明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该存货的市场价格持续下跌,并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无回升的希望;企业使用该项原材料生产的产品的成本大于产品的销售价格;企业因产品更新换代,原有库存原材料已不适应新产品的需要,而该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又低于其账面成本;因企业所提供的商品或劳务过时或消费者偏好改变而使市场的需求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逐渐下跌;其他足以证明该项存货实质上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
(2)存货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通常表明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为零:已霉烂变质的存货;已过期且无转让价值的存货生产中已不再需要,并且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其他足以证明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
2.可变现净值的确定
(1)企业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应考虑的因素
企业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当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凿证据是指对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有直接影响的客观证明。存货的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及以其他方式取得的存货的成本,应当以取得外来原始凭证、生产成本资料、生产成本账簿记录等作为确凿证据;产成品或商品的市场销售价格、与产成品或商品相同或类似商品的市场销售价格、销售方提供的有关资料等。
②持有存货的目的。由于企业持有存货的目的不同,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也不同。如用于出售的存货和用于继续加工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的计算就不相同。因此,企业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一般地,企业持有存货的日的:一是持有以备出售,如商品、产成品,其中又分为有合同定的存货和没有合同约定的存货;二是将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如材料等。
③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等的影响。在确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不仅要考虑资产负债表日与该存货相关的价格与成本波动,而且还应考虑未来的相关事项。也就是说,不仅限于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前发生的相关价格与成本波动,还应考虑以后期间发生的相关事项。
(2)不同情况下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
①产成品、商品等(不包括用于出售的材料)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没有销售合同约定的,其可变现净值应当为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产成品或商品的一般销售价格(即市场销售价格)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等后的金额。
②用于出售的材料等,应当以市场价格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等后的金额作为其可变现净值。这里的市场价格是指材料等的市场销售价格。
③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如原材料、在产品、委托加工材料等,由于持有该材料的目的是用于生产产成品,丽不是出售,该材料存货的价值将体现在用其生产的产成品上。因此,在确定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需要以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与该产成品的成本进行比较,如果该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成本,则该材料应当按照其成本计量。
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以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应当按可变现净值计量。其可变现净值为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材料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④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应当以合同价格而不是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等后的金额确定。
企业与购买方签订了销售合同(或劳务合同),并且销售合同订购的数量大于或等于企业持有的存货数量,在这种情况下,与该项销售合同直接相关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当以合同价格为计量基础。即如果企业就其产成品或商品签订了销售合同,则该批产成品或商品的可变现净值应当以合同价格作为计量基础;如果企业销售合同所规定的标的物尚未生产出来,但持有专门用于该标的物生产的材料,其可变现净值也应当以合同价格作为计量基础。
如果企业持有的同一项存货数量多于销售合同或劳务合同订购的数量,应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相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金额。超出合同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当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3.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与转回
(1)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企业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企业通常应当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即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将每个存货项目的成本与其可变现净值逐一进行比较,按较低者计量存货。其中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两者的差额即为应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企业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应计人当期损益。
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可以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以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并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意味着存货所处的经济环境、法律环境、市场环境等相同,具有相同的风险和报酬,因此可以对其进行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存货跌价准备的转回
企业每期都应当重新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应当减少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其中,“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是指在对该项存货、该合并存货或该类存货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即转回的存货跌价准备与计提该准备的存货项目或类别直接相对应,但转回的金额以将余额冲减至零为限。
(3)存货跌价准备的结转
企业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如果其中有部分存货已经销售,则企业在结转销售成本时,应同时结转对其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对于因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转出的存货,也应同时结转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如果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应当按照发生销售、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而转出存货的成本占该存货未转出前该类别存货成本的比例结转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即资产负债表日,当存货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时,存货按成本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时,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其中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存货成本,是指期末存货的实际成本。如果企业在存货成本的日常核算中采用计划成本法、售价金额核算法等简化核算方法,则成本应为经调整后的实际成本。
企业预计的销售存货现金流量,并不完全等于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存货在销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以及为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还可能发生的加工成本等相关支出,构成现金流人的抵减项目。企业预计的销售存货现金流量,扣除这些抵减项目后,才能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
企业应以确凿证据为基础计算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