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工程项目在招投标阶段发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中标了,还没有签订合同,如何处理
依照招标法的规定,中标通知书签发后30天内应当签订施工合同,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返还投标保证金。你所说的情况常有发生,你可以采取以下应对措施维护你的中标权益: 1、向发包人发出书面函件,要求其尽快签订施工合同,或者主动提交合同文稿,也可以陈明延期签约可能导致的不良后果; 2、要求发包人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及时返还投标保证金,并且要求其承担延期返还的违约金或者贷款利息; 如发包人未能及时签订施工合同和返还保证金的,你享有如下权益: 1、发包人应当承担的延期返还保证金贷款利息或招标文件规定的违约金; 2、由于工程施工合同签约延期而导致工程施工延期所产生的施工准备增加费损失、材料涨价损失、人工涨价损失和可能的人工闲置损失、管理人员工资涨价损失和闲置工资损失、机械设备费涨价损失和可能的闲置费用损失等。 注意:预期损失必须基于一个正规的合同,所以以上费用索赔应当等到施工合同签订之后提起为宜。
‘贰’ 建设造价低成本太高不给涨价怎么办
摘要 面对国家相关规定,材料价格相比签订合同时,涨幅惊人,我们该怎么办呢?
‘叁’ 钢材、水泥、混凝土等建材价格飞涨,建筑企业要如何应对
今年以来,为克服疫情影响,各建设项目加快复工复产,建筑市场对钢材、水泥、混凝土等主要建材的采购用量增加。但由于各方原因,部分主材供应紧张,钢材、水泥、混凝土等建材价格快速上涨,从5月份以来已超过20%,对建筑行业产生巨大影响及价格风险。
为保障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顺利履行,防范和化解建筑材料价格异常波动风险,建筑企业应在招投标阶段、合同订立阶段、合同履行阶段都格外注意风险防范。
如施工合同没有约定风险范围、价差调整或约定不明,建议可依据相关规定,与发包人协商建材价格异常波动下的价格调整事宜,为促进合同履行及项目建设,承发包双方应本着诚信、公平的原则,签订补充协议。
如已签订施工合同明确约定“包死价”或施工期间材料及合同价格不调整,建议建筑企业与发包人进行沟通谈判。同时,若材料价格异常波动使合同基础条件发生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符合“情势变更”情形下,可依据《民法典》第533条规定与发包人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司法机构对材料及合同价格进行变更调整。
若合同履行阶段,如出现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延误期间材料价格可依合同约定及相关规定调整。
‘肆’ 如何应对建筑材料涨价对工程的影响
材料涨价对工程影响可分为两大类:1.可调价2.不可调价。
可调价是在和业主(建设单位)签定合同时明确材料上涨一定范围后可以调价,此时材料上涨风险主要在业主(建设单位)方。
不可调价是在签定合同时甲乙双方明确固定的综合单价或总价包干,此时材料上涨风险在于施工单位,这时要控制材料上涨对工程的影响必须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根据工期计划排出物资进场计划。
根据物资进场计划查询历年同期材料价格。
根据对价格对比分析以及资金利息的换算对比,得出物资最佳进场时间。
项目一定要设立单独的材料涨价预备费,以便在材料市场出现异常波动时,及时购入适当材料,将影响降至最低。
‘伍’ 工程材料价格上涨如何调整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1-06
‘陆’ 建筑合同法如果当时定的建筑工程是固定价并且还垫资.现在材料上涨甲方有不同意调整涨价无法施工怎么解决
回答你几点:
1.根据国际惯例,固定价,并非绝对包死,是相对的固定价,目前国内的很多固定价合同是不规范的;
2.垫资,国家法律明文禁止的,如实际存在,业主是要担责任的;
3.重点解释下材料涨价的问题。 如果合同已经约定总价包死,并且无论任何情况都不允许调整的话,这种情况比较麻烦,在暂不考虑与业主打官司之前,可以了解一下当地(本省)建委的相差政策文件,或者定额(造价)总站的相关政策规定,据我所知,目前很多地方,政府都有针对主材涨价的调整办法出台,一般钢材、水泥等主材是+-5%以内不调,超过部分按实调整。 找到相应的政策依据,对你有帮助的。
‘柒’ 关于对工程项目材料价格涨价问题的处理办法
四川省造价管理总站关于材料价格风险处理意见的通知
发表时间:2008-1-2 15:53:29 阅读:4603次
川建价发〔2008〕2号
四川省造价管理总站关于材料价格风险
处理意见的通知
各市、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各有关单位:
近期以来,建筑材料价格上涨幅度较大,已超出了市场预期,影响了部分工程建设,对如何处理此问题反映较多。针对这一情况,为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经研究并请示建设厅同意,决定对建设工程施工中材料价格变化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凡发、承包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未约定材料价格风险范围和幅度或约定不具体的,施工期间材料价格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确定的价格发生变化的应允许调整。具体调整范围和方式、方法由发、承包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按照以下原则调整:
以投标(非招标工程以合同签订)时《四川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材料价格信息为基准价,施工期间材料价格上涨时,材料价格与基准价相比,对钢材和水泥价格超过3%的部分按实调整,对其他材料价格超过5%的部分按实调整;施工期间材料价格下跌,材料价格与基准价相比,对钢材和水泥价格低于3%的部分按实调整,对其他材料价格低于5%的部分按实调整。
《四川工程造价信息》中未发布材料价格信息的材料由发、承包双方通过市场调查协商确定基准价。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可申请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调解。
二、本通知下发前,已经办理了竣工结算的工程不再调整。
二○○八年一月二日
‘捌’ 海外工程项目面对通货膨胀风险有哪些控制措施
设置合理的调价条款:调价条款指为有效控制成本,在合同签订时对可能影响项目计价的因素在合同中进行约定的条款。调价条款可为项目资金投人及价款结算提供依据。在设立调价条款时应将物价上涨和价格调整的风险因素具体化,避免价格调整公式中指标不全面、不能反映真实情况或有限制性规定等。合理核定价差预备费:价差预备费指对可能发生的原材料、人工、设备价格上涨等引起项目投资的增加,需要事先预留的费用,亦称“涨价预备费”。项目应充分考虑通货膨胀风险对资产价值和收益的影响,合理核定价差预备费,并动态监控、及时调整,特别是对长期投资合作项目。其他控制措施:通货膨胀风险的其他控制措施包括适当调节原材料储备,应对项目可能的生产成本上升;及时收回项目债权款项,防止债权贬值等。
建设项目中的风险可能来自两个方面。第一部分是环境的影响,这是所谓的外部风险。二是项目本身存在的不确定性,即所谓的内部风险。因为项目的规模和国际问题,海外工程项目有更多的不确定性,特别是在外部风险方面。例如,在一个国家在经济和政府政策的宏观波动可能对其国际建设项目产生重大影响。在海外建设项目中的各个建设活动,特别是大型项目,存在某些方面的风险。海外建设项目的风险管理将变得更加复杂和重要。特别是,在有些情况下如预约阶段,其中有许多不确定因素,但还没有足够的详细信息,在该情况下识别新环境中的关键风险是非常重要的。有效的风险管理方法,可以帮助理解所面临的风险,又可以帮助在签订合同阶段和施工阶段管理这些风险。